职业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
干部人事档案培训资料
10.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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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培训材料:为期一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8.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9.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4.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5.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共包括25个方面的内容:
1.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如报告本人收入、婚姻变化,主要家庭成员增减,配偶、子女就业、出国(境)留学或定居,子女涉外婚姻等情况的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目录
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目录一、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如《干部履历表》、《职工登记表》等。
二、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
四、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培训材料:学历学位材料主要指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等。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主要指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培训材料主要指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计算人员连续工龄的审批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证明材料。
六、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党(团)材料,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以及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八、涉纪涉法材料:像处分决定;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等的行政处理决定。
九、工资、任免和会议代表登记、出国(境)类材料:工资类材料主要指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
任免类材料主要指招录、聘用材料,像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还有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及辞职、辞退、罢免等材料,像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转任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例)
户口登记日期为户口本首页登记日期
户籍地
目前居住地
□
□
□
□
□
生产运输 人员
邮政编码
备
注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核实人(签章) 核实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人确保此表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表格请以涂黑的方式填涂,不会的 可以复制这里■
参加工作时间为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超过28周岁,在团组织内不担任职 务者应不填写团员
附件1: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姓 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性
别
□ 男
□ 女
民 族
出生地
表格请以涂黑的方式 可以复制这
毕业日期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为首次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共青团员 □ 民主党派人士
□ 群众
超过28周岁,在团组 务者应不填写
户籍地
目前居住
职业资格等级
□ 初级工 □ 高级技师
□ 中级工 □ 预备技师 专业、技 术人员 E-MAIL 地 址
□ 高级工 □ 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办事 人员 商业、服 务业人员
取得职业 资格日期 农林牧渔水 利生产人员
年
月
日
取得国家职业资 单位负 格等级职业(工 □ 责人 种)名称 联 系 电 话
□ 文盲或半文盲 文化程度 □ 中专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技校
□ 职高 □ 大专 □ 大学 □ 硕士 □ 博士
□ 本市城镇 □ 本市农村 □ 外省城镇 户口性质 □ 港澳地区、台湾人员 □ 外籍人员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事档案管理知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考察考核: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鉴定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对于缺失一般档案材料的,出具“接收档案缺少材料清单”,经本人确认签字后办理档案接收存放手续,缺少材料补齐后再归入档案。
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科研学术水平培训材料:学历学位: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职称职业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培训材料: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审查登记表
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员(塔吊、施工电梯、井架安装拆卸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井字架司机等)、起重信号工(塔吊指挥等)、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等)、电工、电气焊工、爆破作业人员和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安全监督管理局或建设厅等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场内机动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驾驶员应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驾驶证,方可上岗作业。
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拆除与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附件2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表中有关时间均按“X年X月X日”格式填写(如2010年5月22日)。
3.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4.本表作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一式三份,由发证机构、考生本人分别留存一份,装本人人事档案一份。
领证人签字:领证日期: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专业最高学历:系指本次考试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且须是国家认可学历2: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书所述专业一致
3:报考专业:与本次考试准考证填报专业一致
4:级别: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5:类别:卫生
7:取得时间:系指参加并通过考试的时间(2019年6月2日)
8:管理号:交表现场填写;
9: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据实填写。
10:考试管理机构意见:此次证书均为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在国家处打勾11:市职改办意见:与6(取得资格名称)相同
注意:
1:表格不得有涂改
2:考试管理机构意见及市职改办意见均由中心盖章
3:领证人签字处要手写签字。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是国家承认的会计领域的专业考试,是评价会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
合格人员登记表即是对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登记,记录他们的基本信息和考试成绩,并作为他们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料。
本文将对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进行初步探讨。
首先,将概述该登记表的主要作用和意义。
其次,将介绍该登记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考试科目、成绩考核等内容。
最后,将说明该登记表的使用方式和登记流程,以期为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提供参考和帮助。
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提供一个统一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平台,有利于对合格人员的综合评价和职业发展规划。
该登记表不仅是考生个人荣誉的记录,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和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登记表,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到考生的基本信息、专业素质和考试成绩,从而更准确地评估其适应岗位的能力,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职业培训。
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基本结构包括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和成绩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个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id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
考试科目涵盖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各个科目,如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等。
成绩考核部分则详细记录了考生在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包括总分、单科得分等。
通过这些信息的综合呈现,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考生在各个科目上的能力表现。
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使用方式和登记流程也是考生关注的重点。
一般而言,考生通过学校、培训机构或考试中心获得合格人员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之后,需将登记表交予相关机构进行核查和登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然后,考生可通过查询方式了解自己的登记信息,并及时核对、补充或更新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编制和使用对于规范职业资格管理、促进会计人才培养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年7月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年7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内蒙古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内蒙古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内蒙古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原发证机构提出补办申请,填写《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2.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片(规格控制在20KB之内、用身份证号码命名)、已损坏的证书原件(证书损坏更换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或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建议提交)。
3.原发证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如审核通过,则发放新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字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已经制发了电子证书,则不再补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系统查询下载。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规定
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文件急急急!!!!!!!!!2011-5-17 09:50 最佳答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20150209)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第一类履历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的归类,此次明确归入第一类。
履历材料一定要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招工登记表(审批表)、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归第一类,此次统一调整到9-2类(老档案不用调整,新档案按新标准分类)。
学生登记表此次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家史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自传一定要有本人签字和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归入此类。
(现有关事项报告表是6页,而且每年都有,建议不放)。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注:1、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表现)材料归9-2类,放在任免表之后作为附件。
2、199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相应记载。
第四类分成四大块(均按时间顺序排放)以前顺序为学历材料-各类培训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现统一调整为学历学位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科研学术水平材料-各类培训资料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统一调整到第4—4类。
第一块学历学位材料(卷中材料序号上要标注4-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一、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类);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自传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1.自传;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三、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四、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的材料(一)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2021年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0209)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欧阳光明(2021.03.07)第一类履历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的归类,此次明确归入第一类。
履历材料一定要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招工登记表(审批表)、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归第一类,此次统一调整到9-2类(老档案不用调整,新档案按新标准分类)。
学生登记表此次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家史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自传一定要有本人签字和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归入此类。
(现有关事项报告表是6页,而且每年都有,建议不放)。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注:1、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表现)材料归9-2类,放在任免表之后作为附件。
2、199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相应记载。
第四类分成四大块(均按时间顺序排放)以前顺序为学历材料-各类培训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现统一调整为学历学位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科研学术水平材料-各类培训资料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统一调整到第4—4类。
第一块学历学位材料(卷中材料序号上要标注4-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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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本专业最高学历
出生地点
毕业时间
学制
所学专业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邮编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
报考专业
现从事工作岗位
取得职业资格名称及时间
证书号码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月日
省职业资格注册管理来自部门意见(章)年月日
省级人事
(职称)
部门意见
该同志具备资格。
(章)
年月日
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涂改无效,由本人交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