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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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根据省政府“放管服”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自学考试考生,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修订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从2020年起,自学考试考生免考申请全部实行网上办理,无需再去现场申请。
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时间为自学考试报名期间,一年两次。
二、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骗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并计入个人征信。
三、考生上传的免考材料必须是扫描图片格式。图片信息清晰可辨认,文件类型为JPG。文件大小以申请网页提示为准。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免考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自考信息管理系统将免考数据提交给省招办,并上交“河南省XXXX年X半年自考免考申请审核表”。自考免考申请审核表需要签字和盖章,由省招办审核后留存。
五、省招办审批免考工作完成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结果。免考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须现场重新提交免考材料。省招办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对申请免考复核的考生进行再次审核后,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六、免考课程成绩随自考当次考试成绩归入考籍库。
七、河南省2003年下半年以后毕业(含2003下半年的)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使用原准考证号报考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不需要网上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八、报考的新考生和无照片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