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的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投资意向书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同级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6、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7、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9、外资企业章程、合同(合资企业)
10、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 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其它需报送的材料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3、董事会决议 2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增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三次减资公告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股东名称变更证明文件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3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2、选址意见书
3、申请报告
4、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5、董事会决议
6、合同、章程修改案
7、环保许可文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形式认可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6、转让方是国有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
7、新股东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8、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新的董事会成员及件复印件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4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环保许可文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
押的决议 3、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4、出质投资者的出质证明书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
一、提交材料:
1、报纸公告
2、被并购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股份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3、被并购境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5
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公司增资的协议
6、被并购境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资者的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8、被并购境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1、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12、董事会成员及委派文件 13、正、副总经理及聘任文件 1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5、董事会成员和正副总经理的或护照复印件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清算程序、原则
4、清算委员会
5、债权债务证明
6、原章程、合同(合资企业)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
6 办理程序:
第一步:至EDI 中心申领CA 安全证书一、提交材料:
加工贸易企业CA 安全证书申领表3 份(至210.25.103.2 在线申领)
第二步: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一、提交材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调查表(请从 /jmdc/index.jsp 下载后填制)
第三步:验厂第四步: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审批处签发“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第五步:将第四步获得文件交海关备案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程序:
第一步:网上发送数据第二步:进出口合同传真至一站式服务中心第三步:企业接收已审批数据第四步:至园区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核准手续。
一、提交材料:
1、延期核销申请(园区海关提供)(一式两份)
7 2、手册延期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延期核销申请表。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2、合同或采购定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发票复印件 (一式两份)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申请表。
一、提交材料:
1、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销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