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接待餐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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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标准

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标准

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标准
公务接待就餐标准为: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元;
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
自助餐。

根据《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四条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

招待对象确须要精心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在定点宾馆(饭店)精心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以精心安排住单间;
副部级以下人员精心安排居住标间。

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定的协议
价格继续执行。

费用通常由招待对象缴付。

2、工作餐标准。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元;处级
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招待标准。

公务招待中通常不精心安排招待,自行招待的,通常只精心安排一次,外地到访人员,原则上只招待抵达或离开一餐。

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少于元。

副部级及处为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少于80元。

烟、酒、饮料等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少
于招待标准的三分之一,且通常以青岛产品居多。

确须提升招待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核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
当增加陪餐人员。

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
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是根据中央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的用餐需求和职责,制定的一套有关餐饮服务的规范。

该标准旨在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廉洁度及经济效益。

下面给出一些相关的参考内容。

1. 接待菜谱:根据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接待菜谱应选择当地特色菜肴,以及公务接待活动所在地的优质本地食材为主,突出鲜美、健康、适宜的原则。

菜品的类型应包括荤菜、素菜、汤类、主食、甜点等,菜品的选择应符合整体口味平衡和膳食均衡的原则。

2. 餐食分量: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定,每桌的菜品数量应根据就餐人数、节假日与工作日等不同因素合理控制。

荤菜与素菜的比例为1:1或2:1,主食的供应量应与菜品数量相适应,甜点的供应量应适度,以保证餐食分量适宜且能满足就餐人士的需求。

3. 餐具摆放:根据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餐桌摆放应整齐干净,桌布、餐巾应整洁无皱,盘碗杯具应摆放整齐,且应确保形状、材质、色彩搭配合理、高档大气。

餐桌还应将纸巾、刀叉、调味品等必要用品齐全摆放。

4. 服务要求:公务接待活动的用餐服务人员应热情周到、礼貌有序、服务细致。

服务人员应穿着整洁、符合行业规范的工作服或正装,语言表达应文明得体。

服务人员还应熟悉菜品造型和口味,为客人提供菜品介绍和点单建议。

5. 饮品茶点: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定,用餐过程中应提供纯净饮用水,以及茶叶、咖啡等热饮,选择绿茶、红茶、普洱茶等健康饮品。

茶点应选择品种多样的小吃、糕点等,以满足客人不同的需求。

6. 质量监控:为确保公务接待用餐质量,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还规定了相关的质量监控机制,包括菜品的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用餐地点的卫生评估及食品安全检测等。

总的来说,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要求公务接待活动的餐饮服务符合公正、规范、高效、经济的原则,并且具有透明度和廉洁度。

同时,该标准也要求菜品的选择、餐食分量、餐具摆放、服务要求和饮品茶点等方面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并且要求质量监控机制的建立和执行,以确保用餐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是指在公务活动中,对于接待对象的用餐安排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保障公务接待活动的质量,提升公务接待的形象,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合理、规范和安全进行。

首先,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制度,严禁超标准用餐。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级别、职务等因素进行分类,明确不同级别、不同身份的接待对象的用餐标准,做到合理、适度、规范。

其次,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应当注重用餐环境的选择和用餐流程的规范。

用餐环境应当整洁、安全、舒适,符合卫生标准,符合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

用餐流程应当规范有序,遵循礼仪规范,注重服务质量,确保接待对象的用餐体验。

再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应当重视餐饮安全和食品卫生。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健康。

在用餐过程中,要做到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分开烹饪,保证食品的原料、加工、烹饪的卫生安全。

此外,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应当注重节约用餐,杜绝浪费。

在用餐安排中,要根据接待对象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菜品和饮料,避免出现大鱼大肉、铺张浪费的现象。

提倡文明用餐,倡导健康饮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最后,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应当强调用餐礼仪和文明素质。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要注重用餐礼仪,尊重接待对象,注重礼貌待客,做到言行得体、举止文明。

同时,要注重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做到文明用餐、文明待客,以良好的形象展现单位和个人的形象。

总之,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公务接待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才能有效防范公务接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合理、规范和安全进行。

希望各单位和个人都能够重视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做到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务接待用餐环境。

机关工作午餐、宴请管理办法

机关工作午餐、宴请管理办法

机关工作午餐、宴请管理办法
1.宴请开支标准
(1)宴请外宾标准(中、西餐同一标准):
①机关领导出面举办宴请,可到“大厦餐厅”进行,按每人每餐140~150元控制;
②部门领导出面举办宴请,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 100元以内,特殊情况可到“大厦餐厅”就餐;
③处级领导出面举办的宴请,每人每餐控制在 80元之内;
④冷餐、酒会、茶会,每人每次分别为80元、65元、50元;
⑤组织外宾到郊区参观、游览,需要在外用餐,每人每餐65元;
⑥宴请、便宴、冷餐所用的酒、饮料、水果等的费用,不得超过其全部费用的三分之一;
⑦陪餐人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严掌握。

(2)宴请内宾标准
①机关领导出面举办宴请,每人每餐100元,特殊情况下可到“大厦餐厅”就餐;
②部门领导出面举办的宴请,每人每餐 80~85元;
③处级领导出面举办的宴请,每人每餐 50~55元;
④所用酒、饮料、水果等费用及陪餐人数可参照宴请外宾标准从严掌握。

2.工作午餐开支标准
宴请外宾或内宾的承办人员填“宴请、工作餐申请单”。

(1)宴请外宾、内宾的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工作餐申请单应由部门领导(含机关的处级领导)审批。

公务接待费报销参考

公务接待费报销参考

公务接待费报销参考接待报销科参考,总有一条让你的人生豁然开朗!为了使报销业务顺利进行,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请在完成接待后的1-2周内,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日常注意事项公务接待费在政府会计中的说明: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24年8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众号发布了紧盯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严肃纠治违规吃喝顽疾的文章—《严肃纠治违规吃喝顽疾》文章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容易“死灰复燃”的老问题和隐形变异的新表现,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

三公经费现在很规范,很严格,作为三公经费中很重要的一项公务接待费,它主要接待范围: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一、公务接待费的管理规定(一)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中办发〔2013〕22号,2024年1月29日进行了修订)第二条的规定,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无预算不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三条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八条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必须编制年初预算,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三)六项经费不予追加预算《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规定: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二、公务接待费的标准(一)中共中央2013年1月发布的《六项禁令》第五条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公司来客餐费管理制度

公司来客餐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来客餐费管理,规范来客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效率,降低接待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对来客的接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市场调研等。

第三条来客餐费管理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餐饮标准第四条来客餐费标准根据来客身份、接待目的、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一级来客:公司高层领导、重要客户、合作伙伴等,餐费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人民币XXX元。

2. 二级来客:公司中层领导、重要客户、合作伙伴等,餐费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人民币XXX元。

3. 三级来客:公司一般客户、合作伙伴等,餐费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人民币XXX元。

第五条餐饮标准可根据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调整方案由财务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餐饮安排第六条餐饮安排由接待部门负责,根据来客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提前与财务部沟通,确定餐饮预算。

第七条接待部门应提前了解来客的饮食习惯和忌口,确保餐饮安排合理、周到。

第八条餐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附近的正规餐厅,如需在外地安排,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餐厅。

第九条接待部门在安排餐饮时,应充分考虑来客的时间安排,确保餐饮时间与接待活动相匹配。

第四章餐费报销第十条来客餐费报销应遵循以下流程:1. 接待部门在接待结束后,及时将餐饮发票、菜单等相关凭证整理齐全。

2. 财务部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餐饮标准和报销流程。

3. 审核通过后,接待部门将报销凭证报送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餐费报销单据应完整、真实、准确,如有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四川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四川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四川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一、接待餐标准
1. 厅局级及国外来访的贵宾:早餐标准为100元/人;午餐和晚餐标准为120元/人。

2. 其他人员:早餐标准为80元/人;午餐和晚餐标准为100元/人。

二、陪餐人数
1. 厅局级及国外来访的贵宾:陪餐人数不得超过5人。

2. 其他人员: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用餐地点
1. 接待厅局级及国外来访的贵宾:早餐可在本单位食堂或酒店自助餐厅就餐;午餐和晚餐原则上在有代表性的酒店进行。

2. 其他人员:早餐可在本单位食堂或酒店自助餐厅就餐;午餐和晚餐原则上在单位食堂进行。

四、注意事项
1. 接待餐食应以地方特色为主,体现四川风味,同时注意营养均衡,合理搭配。

2. 陪餐人员应提前了解来访人员的饮食习惯和特殊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和服务工作。

3. 用餐地点应选择安全卫生、环境整洁的地方,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4. 用餐过程中应注意礼仪和文化传承,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

5. 用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好费用结算和报销工作。

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制度范文

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制度范文

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制度,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我将为您撰写一份范文以供参考。

公务接待是指组织、接待来访客人或参加外事活动时,为了达到友好交流、促进合作的目的,所进行的餐饮、住宿、交通、礼品等相关费用的报销。

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客户招待、会议接待、外出考察等。

一、报销范围:1. 餐饮费用:根据接待人数和所在地区的合理消费标准报销餐费。

标准为:- 大陆地区:每人每餐不超过xx元;- 港澳台及境外地区:每人每餐不超过xx美元/港币/新台币。

2. 住宿费用:根据接待人员的居住地远近,合理选择住宿标准并报销费用。

标准为:- 大陆地区:不超过xx元/日;- 港澳台及境外地区:不超过xx美元/港币/新台币/日。

3. 交通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报销交通费用,包括飞机、火车、汽车等出行费用,以及市内交通费用。

4. 礼品费用:在符合公司规定的礼品范围内,根据接待客户的身份和级别,报销适当的礼品费用。

二、报销政策:1. 报销流程:申请人填写公务接待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票据和发票原件,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递交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 报销要求:- 报销申请必须真实、准确,附上齐全的票据和发票原件;- 报销金额必须符合标准,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报销申请必须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确保报销具有合法合规性。

3. 报销限制: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对于个人不当使用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资金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补助说明:1. 误餐补助:在加班、出差或会议持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段的情况下,公司将提供误餐补助。

标准为:- 加班误餐补助:每人每天不超过xx元;- 出差误餐补助:国内不超过每餐xx元,境外不超过每餐xx美元/港币/新台币。

2. 补助申请:个人需要填写误餐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补助手续。

公务接待餐费标准

公务接待餐费标准

公务接待餐费标准公务接待餐费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节省型校内,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学习沟通、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接待是指提供交通、住宿、用餐、伴随等方面的支配。

第三条学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各部门主动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省、简化礼仪、杜绝浪费、提倡"光盘'的原则,区分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一般接待支配在学院,提倡工作餐,禁止外出支配非公务宴请,原则上担心排酒水。

第五条学院主要接待对象包括:(一)上级机关来我院指导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人员;(二)省内外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沟通等公务活动人员;(三)本系统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四)校企合作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五)经院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六条严格实行定点接待。

学院应在定点接待单位支配公务接待,执行协议价格。

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支配在校内,非特别状况不得在外支配。

第七条住宿标准。

省部级支配住套间,司厅级支配住单间,县处级以下支配住标间。

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

第八条用餐标准:(一)校内自助餐:早餐按10-15元/人支配,午餐、晚餐按20-30元/人支配;校内桌餐:早餐按15-20元/人支配,午餐、晚餐按每人每餐30-50元/人支配。

(二)校外用餐。

凡遇学院重大活动需在外就餐或节假日期间无条件在学院就餐的,可支配在校外用餐。

每桌按10人核定,不得超过800元。

一般工作人员按30元/人核算。

第九条陪餐制度。

接待中需要陪餐的,要严格掌握次数、人数。

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

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

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是指中国政府颁布的管理招待费用的规定,旨在严格控制公共场所中的招待费用,避免浪费和奢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

一、招待范围八项规定规定的招待范围为接待来访的客人、参加重大外事活动的外宾、政府官员和公务人员间的公务宴请等。

其中,政府官员和公务人员的招待以敬酒为主,其他招待以食物为主。

二、餐标标准八项规定明确规定了各项招待费用中餐标的上限。

其中,以九成消费能力联合会的城市消费能力指数为基础制定,分为五个标准。

1、一类城市:每人餐标不得超过250元;2、二类城市:每人餐标不得超过200元;3、三类城市:每人餐标不得超过180元;4、四类城市:每人餐标不得超过150元;5、其他:每人餐标不得超过100元。

餐标标准上限是针对整个餐厅的,而不是针对每个人的。

三、餐厅选择八项规定还规定了招待场所的选取标准,要求招待场所应当选择环境素雅、价格适中、服务周到的餐厅。

对于比较豪华的餐厅,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选取。

同时,还要避免选取推销商风险大、不安全的餐厅。

四、菜品选择在八项规定中,还规定了招待菜肴的选择标准。

招待菜肴应当选用“两淡三清四绿”,即两个素菜、三个清淡菜和四个绿色蔬菜为主。

这样的菜肴不仅能够提供均衡的营养成分,还能够起到减少油脂摄入量的作用。

五、节约用餐在实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还要注意节约用餐的问题。

在招待宴会上不应当点过多食物,以免造成浪费。

同时,应当尽量使用厂家提供的标准切口,避免食材挑剔,切菜就可能造成浪费。

六、记录账目在实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还应当做好账目记录。

对于每次招待,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详细记录每一个消费项目和费用。

这些记录应当按照时间顺序保存,定期上传至系统,对账查看时更为方便。

七、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实施八项规定的重要环节。

对于每一次招待宴会,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以确保招待餐标在规定范围内,并遵守相关的规定。

会议费中餐费与接待费中餐费标准

会议费中餐费与接待费中餐费标准

会议费中餐费与接待费中餐费标准
会议费中的餐费标准因会议的级别和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般的标准:
对于一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500元,伙食费为15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760元。

对于二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400元,伙食费15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650元。

对于三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340元,伙食费13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550元。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按照餐标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100元以内,二档为每人100元至200元之间,三档为每人200元以上。

公务接待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按照一档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费用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标准来调整。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包括以下内容:
1. 普通公务接待标准:每人次人均消费不得超过150元,包括菜品、饮料、服务费等。

2. 重要公务接待标准:每人次人均消费不得超过300元,包括菜品、饮料、服务费等。

3. 特殊公务接待标准: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以及具体接待场合,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4. 菜品选择:菜品应从地方特色美食和党风廉政文化等方面入手,追求品质、营养、健康、环保。

5. 办公用餐:公务用餐一般不超过午餐或晚餐,每人次人均消费标准应按照普通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6. 餐桌礼仪:宴席时应遵从传统餐桌礼仪,做到克制、文雅、落落大方。

7. 建立公开透明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公开和透明的监管和管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在公务接待中,用餐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它直接关系到公务人员的形象和形象的展示。

因此,为了规范公务接待用餐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一、用餐地点。

公务接待用餐应选择环境幽雅、设施完备、卫生安全的餐厅,严禁在私人家中或其他非正规场所进行用餐。

二、用餐人数。

公务接待用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但需提前报备并取得相关批准。

三、用餐菜品。

公务接待用餐菜品应以清淡、营养、健康为原则,不得安排奢侈、高档的食材和酒水,严禁浪费。

四、用餐时间。

公务接待用餐时间应合理安排,不得过长,一般不超过1.5小时为宜。

五、用餐礼仪。

公务接待用餐应遵循礼仪规范,注意用餐姿势、言谈举止,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用餐中进行私人交易或商务活动。

六、用餐费用。

公务接待用餐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标超额,不得接受商家赠送的餐费、酒水等。

七、用餐记录。

公务接待用餐需做好用餐记录,包括用餐时间、地点、人员、菜品、费用等内容,并加盖公章,以备审计查验。

八、用餐监督。

公务接待用餐行为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公务人员严格遵守,做到廉洁用餐,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为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提升贡献力量。

行政单位招待费标准

行政单位招待费标准

行政单位招待费标准行政单位招待费是指为了开展工作需要,对外单位或个人进行接待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招待费的使用,合理控制行政单位招待费的支出水平,提高招待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招待费标准如下:一、招待费的范围。

行政单位招待费的范围主要包括接待来访人员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礼品费等,以及与招待活动相关的其他必要费用。

二、招待费的标准。

1. 餐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当地人均消费水平的3倍。

2. 住宿费标准,按照当地星级宾馆的标准执行,不得超过星级宾馆的标准房价。

3. 交通费标准,按照实际情况报销,需提供有效的交通票据。

4. 礼品费标准,礼品费用不得超过100元,礼品应选购当地特色产品,不得超出预算。

5. 其他必要费用,其他必要费用需提供合理的费用明细,不得超出招待费用预算。

三、招待费的审批程序。

1. 招待费的使用需提前报备,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 招待费的使用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和报销手续,不得私自挪用或虚报招待费用。

四、招待费的监督管理。

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招待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招待费的监督管理。

2. 定期对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追究违规行为。

五、招待费的节约使用。

1. 行政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招待活动,避免铺张浪费。

2. 招待费的使用应坚持实事求是、节约用钱的原则,提高招待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招待费的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待费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即为行政单位招待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级行政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对招待费的监督管理,确保招待活动的经济合理、节约用钱,提高行政单位招待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务用餐标准(一)

公务用餐标准(一)

公务用餐标准(一)公务用餐标准背景介绍公务用餐作为一项公共事务,其标准应该尽可能明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公务用餐的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工作餐核定原则•工作餐以正常营养为主,切忌大鱼大肉。

•工作餐不得超标,不得浪费。

•工作餐不得接受“自愿买单”等形式的要求。

工作餐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 早餐:每人10元内,主食搭配蛋类、豆浆等。

- 午餐:每人30元内,包括一碗主食、一份菜品、饮料等。

- 晚餐:每人40元内,包括一碗主食、两份菜品、饮料等。

工作餐乘车补贴长时间外勤而无法及时午餐的人员,可提供15元内的午餐。

由于各地食品标准不同,外勤人员在正式出差前应向汇总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工作餐费用报销•工作餐费用报销时须报销有效开票的餐费,并详细说明餐费用途。

•工作餐费用报销时除报销证明外,还应提供会议/谈话的相关资料、参加人员名单等,以供审核。

以上是公务用餐标准的相关内容,为了更好地为公共事务服务,各级部门应认真执行此标准。

同时也希望各位公务人员能够遵守公务用餐规定,不浪费公共财物,不随意加重群众负担。

工作餐形式工作餐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 日常用餐。

由公务人员在指定地点用餐,不得私自更改地点或者外带食物。

- 聚餐。

聚餐由组织部门或相关人员发起,应提前预定并遵守标准。

- 会议用餐。

要求场地配套提供餐具和清洁服务,并遵守标准。

工作餐清单记录工作餐清单记录是对工作餐费用使用情况的明细记录。

各级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餐清单记录制度,要求公务人员在用餐后保存餐具清洁凭证,并由餐厅或管理人员出具明细清单。

清单记录应包括用餐时间、人员名单、用餐餐厅、餐费标准、发票号码等内容。

工作餐违规处理对于工作餐出现的违规行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 对于工作餐超标的,应当由超标人员自行承担超出部分费用。

- 对于被检查人员拒绝向管理部门提供相应清单的,应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

- 对于工作餐浪费严重的,应进行点名批评、组织培训等措施。

公务接待用餐人均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人均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人均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人均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是比较常见的活动,可以促进基层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但是为了安全和费用的合理使用,国家规定公务接待用餐人均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用餐费用的支付
1、支付形式:公务接待用餐费用应现金支付,禁止代金券、卡券、信用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报销。

2、支付方式:公务接待用餐费用通过具有完整银行账号的餐厅收款账号支付,禁止现场支付或通过餐饮端、其他商家账号支付等非正常支付方式报销。

1、一般接待用餐,不超过50人,按照30元/人支付;
5、离休老同志聚餐,按照低保标准免费提供用餐;
6、接待用餐参与者每人不宜超过25菜品食用量,单项一瓶酒不宜超过2L;
7、除上述用餐人均标准外,学校安排餐支付时,要按照当地定价支付,不得超过支付标准。

三、用餐安全
1、在用餐过程中,严禁使用易燃易爆耗材,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应当选择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资质的菜馆用餐,遵守食品安全法并要求提供食品产地及生产厂家凭证;
3、公务接待用餐要严格控制酒类饮料的消耗量,随伴陪同的酒类饮料不宜超过单人2L;
4、用餐时,党政机关派出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不能准许用餐者将物品从外地带进菜馆;
5、谨慎使用实物礼品、优惠券或现金等赠品礼送。

在公务接待用餐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切实把支付费用按照用餐人均标准进行支付,同时也要注重安全和卫生,确保食品安全,严禁有礼品优惠券等不正当行为。

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_规章制度_

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_规章制度_

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
1、机关来客一般在内部食堂接待,派餐程序为接待领导(不允许机关一般同志)向党政办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后,由党政办按规定开具派餐单,持单按标准招待。

对不执行派餐制度随意招待、不打招呼自行招待、超标准招待的,由招待人自己承担费用。

特殊情况需安排到外面就餐的,需由具体接待人员或分管领导请示书记、镇长,获批准后由办公室开具派餐单方可安排。

2、接待标准:人均不超过25元/人。

具体为:来客4人以下四菜标准不超过100元;4—6人四菜一汤,标准在120元以内;6-8人六菜一汤,标准控制在160元以内;8-10人八菜一汤,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决定。

3、接待程序:各口来客,首先安排人员到办公室登记,领取派餐单。

餐后由陪客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各口办、食堂经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派餐单,一经发现,该单按作废处理。

月底由办公室将派餐单汇总,送主管领导核实后,镇长签字入账报销。

4、实行对口陪客。

除主要领导参于陪同和镇里统一安排的大型活动招待以外,各口按业务性质划分对上联系的县直单位由各口办分别负责接待。

5、陪客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严禁一客多陪,严禁大吃大喝、私客公待、无客聚吃、超标准招待。

公司接待用餐标准(同名21852)

公司接待用餐标准(同名21852)

金一化工公务接待标准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接待用餐和住宿管理。

二级接待标准市县级主要业务部门骨干、省级专家、省级资深记者和县级新闻媒体领导、本系统及友好单位、重点合作单位的重要来客、上级通知要求接待的重要客人、公司领导交办应接待的重要客人,需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出席的接待。

三级接待标准包括上级通知要求接待的一般客人、客户来访、县级业务部门骨干、新闻媒体记者等客人,由室部负责的接待。

普通接待标准包括相关业务口干事、无指定范围的普通人员,因业务需要安排的接待。

二、接待用餐标准1、一级接待标准省级主要部门领导、省四大班子领导,来客5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5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

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

原则上应由总经理、部长级别陪同。

1.2用餐地点应采取随机应变方式,应选择潭埠镇内定点餐厅接待。

1.3省级主要部门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中、晚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100元,中餐不配酒水,晚餐酒水不应超过200元/斤,早餐应按以上标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控制。

1.4申请办理流程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2、二级接待标准:2.1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固定饭店用餐2.2来客3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3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

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

由总经理和或对应部门负责人陪同就餐。

2.3每人每餐不应超过60元,酒水不应超过50元/斤,早餐应安排自助餐。

2.4申请办理流程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3、三级接待标准:3.1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或者固定饭店用餐来客2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

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应由部门负责人或对口岗位陪同用餐。

3.2每人每餐不应超过40元,酒水不应超过50元/斤。

3.3申请办理流程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单》,经行政办公室签字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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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接待是指提供交通、住宿、用餐、陪同等方面的安排。

第三条学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积极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简化礼仪、杜绝浪费、倡导“光盘”的原则,区分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一般接待安排在学院,提倡工作餐,禁止外出安排非公务宴请,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第五条学院主要接待对象包括:
(一)上级机关来我院指导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人员;
(二)省内外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人员;
(三)本系统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
(四)校企合作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
(五)经院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接待标准
第六条严格实行定点接待。

学院应在定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执行协议价格。

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安排。

第七条住宿标准。

省部级安排住套间,司厅级安排住单间,县处级以下安排住标间。

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

第八条用餐标准:
(一)校内自助餐:早餐按10-15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20-30元/人安排;
校内桌餐:早餐按15-20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每人每餐30-50元/人安排。

(二)校外用餐。

凡遇学院重大活动需在外就餐或节假日期间无条件在学院就餐的,可安排在校外用餐。

每桌按10人核定,不得超过800元。

一般工作人员按30元/人核算。

第九条陪餐制度。

接待中需要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人数。

重大活动院领导可集体参加接待,一般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院领导陪餐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

由各部门承担接待的客人一般不安排院领导陪同,个别确需要陪餐的,应事先提请办公室协调安排。

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确实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其他人员按工作餐标准安排。

第十条公务接待要本着“限酒、不供烟”的原则,遇重要客人安排酒水需提前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一般只安排本地酒水及部分饮料。

超标准费用由责任人自负,学院拒收超标准安排费用的签批报销。

第十一条公务活动原则上安排集中乘车,6人以下人员出行,以乘坐普通商务车为主。

第十二条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安排公务接待。

严禁借公务活动名义游山玩水,严禁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接待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须依据接待公函办理,坚持事前办理审批手续。

公务接待事前相关部门应填报《公务接待审批表》(见附件),办公室应按照接待标准签注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接待部门根据公务接待审批表和领导批示,确定公务接待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凡事前未履行报批手续的,办公室一律不予安排及报销。

第十五条学院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公务接待中的汇报、交流、座谈、考察等工作由业务部门负责,食宿、会议室布置、车辆使用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第四章费用结算
第十六条学院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公开,自觉接收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应按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转嫁接待费用。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国家反腐相关规定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加强监督,切实杜绝公务接待工作中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出现。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经费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公务卡结算),不采用现金结账。

接待经费支出由承办部门凭《公务接待审批表》到学院财务处履行报销手续。

财务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接待费的管理,对超范围、超标准、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及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门源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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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一)住宿标准。

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1人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

具体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

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二)餐费标准。

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三)宴请标准。

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标准执行。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与其他县的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我省省直机关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交具体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该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标准。

省直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其他用餐费用应自行解决。

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

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同时,出差期间需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按每人每小时10元人民币(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的标准交纳交通工具使用费。

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

根据要求,接待单位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后,要及时出具“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或税务发票。

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

票据由出差人员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接待单位应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做好业务台账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可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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