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管理课件
合集下载
第10章税务行政管理课堂演示
一种是稽查检查,这又分三种,日常稽查、专项 稽查、专案稽查,日常稽查是抽签一样的,抽种哪个 单位就查哪个单位,专项稽查是对某个行业的检查, 专案稽查是对某个单位的检查。
一、税务监察的作用
保证国家税法、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得以实 现
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促进税务干部的廉政建设 促进各项税务工作制度的完善
二、税务监察的原则
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专业监察与群众监察相结合原则 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三、税务监察机构
• 税务监察机构是税务机关单独设置的行使监察职能并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 的职能部门。一般具有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税法和税 收政策以及税收制度的情况、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局和纳税人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调查处理税务机关 或者税务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参与和配合税务机关搞好廉政制度等职责, 同时,还享有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参加有关会议、源 管理科
回民区国税局简介[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家税务局]
回民区 国家
税务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人事 教育科
办税 服务厅
监察室
政策 法规科
税证 管理科
信息中心
税源 管理科
稽查局
三、税收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
拟定和提出税收法规草案 遵守和执行税收法规 征收和计量税收款项 监督和保卫国家及公民权益
四、人员素质提高的途径与措施
• 首先,要加强税务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 其次,要加强税务人员的思想教育。 • 再次,要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税务人员素质的高
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而其业 务水平又取决于税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实践经验。因此, 要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方面应不断提高税务人 员的学历层次,不仅要在每年的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中充实税务人员,而且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在职税务 人员去攻读学历;另一方面应加强继续教育及在职培训。
一、税务监察的作用
保证国家税法、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得以实 现
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促进税务干部的廉政建设 促进各项税务工作制度的完善
二、税务监察的原则
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专业监察与群众监察相结合原则 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三、税务监察机构
• 税务监察机构是税务机关单独设置的行使监察职能并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 的职能部门。一般具有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税法和税 收政策以及税收制度的情况、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局和纳税人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调查处理税务机关 或者税务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参与和配合税务机关搞好廉政制度等职责, 同时,还享有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参加有关会议、源 管理科
回民区国税局简介[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家税务局]
回民区 国家
税务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人事 教育科
办税 服务厅
监察室
政策 法规科
税证 管理科
信息中心
税源 管理科
稽查局
三、税收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
拟定和提出税收法规草案 遵守和执行税收法规 征收和计量税收款项 监督和保卫国家及公民权益
四、人员素质提高的途径与措施
• 首先,要加强税务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 其次,要加强税务人员的思想教育。 • 再次,要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税务人员素质的高
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而其业 务水平又取决于税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实践经验。因此, 要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方面应不断提高税务人 员的学历层次,不仅要在每年的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中充实税务人员,而且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在职税务 人员去攻读学历;另一方面应加强继续教育及在职培训。
第章税务行政管理(PPT)
第四十一页,共五十页。
第四节 税务 监察 (shuìwù)
• 一、税务监察的作用(zuòyòng) • 二、税务监察的原则
• 三、税务监察机构
• 四、税务监察的程序
第四十二页,共五十页。
税务 监察 (shuìwù)
税务监察是指税务监察机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执行国家税法、税收政策、规章制度的行政(xíngzhèng) 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约制度。是国家行政监 察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十三页,共五十页。
一、税务监察(jiānchá)的作用
1.保证国家税法、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得以实现 2.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3.促进(cùjìn)税务干部的廉政建设
4.促进各项税务工作制度的完善
第四十四页,共五十页。
二、税务(shuìwù)监察的原则
1.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 扎实的税收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 财务会计知识
—— 信息化操作能力
第三十二页,共五十页。
二、税务(shuìwù)人员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
作用:
1、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机关的办事效率 2、保证税收工作的质量 3、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克服(kèfú)官僚主义、自由主义 4、有利于调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页,共五十页。
(二)地方(dìfāng)税务司
•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
•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 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jìnxíng)解释
和处理; • 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 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第二十页,共五十页。
• 行政复议书
• 其他文书
第三十八页,共五十页。
第四节 税务 监察 (shuìwù)
• 一、税务监察的作用(zuòyòng) • 二、税务监察的原则
• 三、税务监察机构
• 四、税务监察的程序
第四十二页,共五十页。
税务 监察 (shuìwù)
税务监察是指税务监察机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执行国家税法、税收政策、规章制度的行政(xíngzhèng) 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约制度。是国家行政监 察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十三页,共五十页。
一、税务监察(jiānchá)的作用
1.保证国家税法、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得以实现 2.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3.促进(cùjìn)税务干部的廉政建设
4.促进各项税务工作制度的完善
第四十四页,共五十页。
二、税务(shuìwù)监察的原则
1.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 扎实的税收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 财务会计知识
—— 信息化操作能力
第三十二页,共五十页。
二、税务(shuìwù)人员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
作用:
1、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机关的办事效率 2、保证税收工作的质量 3、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克服(kèfú)官僚主义、自由主义 4、有利于调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页,共五十页。
(二)地方(dìfāng)税务司
•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
•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 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jìnxíng)解释
和处理; • 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 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第二十页,共五十页。
• 行政复议书
• 其他文书
第三十八页,共五十页。
《税务行政法制》课件
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务记账、财务报表等进行审查和核实的行为。
2
税务稽查的程序和程序中的权利义务
税务稽查依法进行,纳税人具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税务机关在稽查中需确保 程序的公正和合法。
3
税务稽查的方法和技巧
税务稽查采取多种方法和技巧,如现场检查、资料比对、数据分析等,以发现纳 税人的违法行为。
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理
税务行政处罚制度
税务行政处罚制度是对纳税人违 法行为进行惩罚和教育的制度, 旨在维护税收管理秩序。
税务违法行为的种类 和特点
税务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 骗税等,具有严重性、普遍性和 隐蔽性等特点。
税务处罚的程序及权 利义务
税务处罚需要遵循合法程序,纳 税人具有提供证据和申辩的权利, 税务机关需确保程序公正和合法。
税收管理法律体系
国家税收制度
国家税收制度是税务行政法制 的基础,它规定了纳税人的税 收义务、纳税方式和税务管理 程序。
税收管理法律体系的构成
税收管理法律体系由宪法、税 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税收法 规等组成。
税收管理法律体系的主 要内容
税收管理法律体系主要包括税 收征管、纳税申报、税务稽查、 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和税务争议 解决等内容。
税务机关的法定职权
1 职权范围
税务机关的法定职权包括税收征管、纳税申报审核、税务稽查和税务处罚等。
2 职权行使的程序
税务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开展立案调查、出具处罚决定等。
3 职权行使的限制
税务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受到法律的制约,需要依法、公正、合法行使职权。
税务稽查管理
1
税务稽查的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和形式
税务争议解决机制
03第三章--税务行政管理PPT课件
省级政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级政府
县国家税务局 县地方税务局
2010年秋
县级政府
-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政策法规司 (三)流转税管理司 (四)所得税管理司 (五)地方税管理司 (六)国际税务司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八)征收管理司 (九)税务稽查司 (十)财务管理司 (十一)计划统计司 (十二)人事司
2010年秋
-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一)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
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 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2010年秋
-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二)政策法规司
管理体制:各级税务机关受财政部领导,总局以下局、所受上级局和 同级政府的双重领导。
2010年秋
-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1958年“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在“非税论”和左倾思想的影响下,我国税收制度和税 务管理机构受到削弱。
税收制度近乎于改成单一税制。 税务管理机构几经撤并,成为财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
2010年秋
-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发展
1. 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建立 2. 1958年“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4. 1994年以来的税务机构设置
2010年秋
-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建立:建国初期
机构设置:1950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挂牌成立; 各大区分设税务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税务局; 专区、省辖市设税务局; 县、旗、市设税务局; 县、旗、市下设税务所。
税务行政管理(1)
税务行政管理(1)
2020/11/24
税务行政管理(1)
第三章 税务行政管理
l 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l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税务机构、税务
人员的概念。理解设置不同税务机构的基本 要求和意义;理解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税务机构设置的发展过程、现状, 了解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内容。
l 重点与难点: l 税务机构的概念;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税务行政管理(1)
(九)稽查局
l 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l 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
出审理意见; l 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税务行政管理(1)
(十)财务管理司
l 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 l 监督执行税务系统财务制度; l 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 l 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l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审计。
税务行政管理(1)
(六)国际税务司
l 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l 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 l 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
协定; l 承办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
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 外事工作; l 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税务行政管理(1)
l 1993年行政机构调整时,国务院决定设国家税务
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
税务行政管理(1)
三、我国现行税务机构的设置
l 1994年以来,适应分税制需要,省级以下分设国家税务 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负责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征
收管理,地方税务局负责地方税的征收管理。
l
国家税务总局
l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2020/11/24
税务行政管理(1)
第三章 税务行政管理
l 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l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税务机构、税务
人员的概念。理解设置不同税务机构的基本 要求和意义;理解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税务机构设置的发展过程、现状, 了解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内容。
l 重点与难点: l 税务机构的概念;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税务行政管理(1)
(九)稽查局
l 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l 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
出审理意见; l 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税务行政管理(1)
(十)财务管理司
l 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 l 监督执行税务系统财务制度; l 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 l 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l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审计。
税务行政管理(1)
(六)国际税务司
l 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l 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 l 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
协定; l 承办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
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 外事工作; l 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税务行政管理(1)
l 1993年行政机构调整时,国务院决定设国家税务
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
税务行政管理(1)
三、我国现行税务机构的设置
l 1994年以来,适应分税制需要,省级以下分设国家税务 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负责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征
收管理,地方税务局负责地方税的征收管理。
l
国家税务总局
l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税法》PPT课件
11.4税务行政赔偿
★ 11.4.4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与标准
► 11.4.4.1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 ► (1)支付赔偿金。 ► (2)返还财产。 ► (3)恢复原状。 ► 11.4.4.2税务行政赔偿的费用标准
• 1)税务行政侵害人身权的赔偿标准。 • 2)税务行政侵害产权的赔偿标准。
•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 11.3.3.4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 1)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 2)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维持判决。 –(2)撤销判决。 –(3)履行判决。 –(4)变更判决。
11.4税务行政赔偿
★ 11.4.1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 11.4.2税务行政赔偿的要素
► (1)赔偿的构成要件。 ► (2)赔偿的请求人。 ► (3)赔偿的义务机关。 ► (4)赔偿的请求时效。 ► (5)赔偿的特别保障。
• 1)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 • 2)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求
► 11.3.2.5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 1)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2)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时限。 • 3)税务行政复议的不予受理。 • 4)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受理。 • 5)复议期间行政行为的执行。 • 6)行政复议之外的行政诉讼。
11.3税务行政争讼
► 11.3.2.6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 1)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 • 2)税务行政复议的听证。 • 3)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 4)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 • 5)税务行政复议的终止。 • 6)税务行政复议的赔偿
11.3税务行政争讼
► 11.3.2.7税务行政复议的执行
• 1)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送达。 • 2)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税务管理课件77页PPT
★② “和谐税收”的基本内涵和解读。
“和谐税收”内涵的解读:
a. 体现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 ★ “三高一低”表现:
高投入问题: 高消耗问题: 高排放问题:
低效率问题:
b. 体现了强国富民原则
从税收的本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来思考:
Ⅰ.要“取之适度”:
Ⅱ.要用之“适当适时”
c. 体现了法制公平原则
管不好”的问题。
c. 有利于切实解决“纳税人根本就不可能满意”的 服务问题。
d. 有利于强化评估、稽查重点职能,充分释放 “马特莱法则”效应,努力提高纳税申报准确率 和水平。
e. 有利于撤下“悬在税务干部头上的达摩 克利斯之剑”,规避执法风险,保护干部 的从政安全。
f. 有利于发挥社会大三角的相互制约作用, 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沃尔玛的管理
• a.靠制度规则 • b.靠管理机制 • c.靠企业文化
海尔靠什么走向世界,创造了辉煌呢?
a.海尔的制度: b.海尔的管理机制: c.海尔的文化:
OEC管理模式
“市场链”管理机制
“马特莱法则”机制
②沙漠如何变成绿洲?
• a.什么是沙漠? • b.实践证明,铁三角理论完全可以用于
机关的管理机关的建设之中。 • c.中央为什么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机关”
(1)“干部员工愉快”:
*集体是一个充满团队精神氛围的集体,干部员工愿意上 班;
*干部员工的价值能得到充分展现,愿意干事;
*干部员工的价值能得到充分肯定和认可,干事不白干;
*干部的疾苦(有人帮)能得到关爱,难事有人帮; *干部的素质职业技能能得到提高,被人尊重;
*干部有安全感,不提心吊胆。
(2)“纳税人满意”:
(三)旧瓶必须装新酒。
“和谐税收”内涵的解读:
a. 体现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 ★ “三高一低”表现:
高投入问题: 高消耗问题: 高排放问题:
低效率问题:
b. 体现了强国富民原则
从税收的本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来思考:
Ⅰ.要“取之适度”:
Ⅱ.要用之“适当适时”
c. 体现了法制公平原则
管不好”的问题。
c. 有利于切实解决“纳税人根本就不可能满意”的 服务问题。
d. 有利于强化评估、稽查重点职能,充分释放 “马特莱法则”效应,努力提高纳税申报准确率 和水平。
e. 有利于撤下“悬在税务干部头上的达摩 克利斯之剑”,规避执法风险,保护干部 的从政安全。
f. 有利于发挥社会大三角的相互制约作用, 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沃尔玛的管理
• a.靠制度规则 • b.靠管理机制 • c.靠企业文化
海尔靠什么走向世界,创造了辉煌呢?
a.海尔的制度: b.海尔的管理机制: c.海尔的文化:
OEC管理模式
“市场链”管理机制
“马特莱法则”机制
②沙漠如何变成绿洲?
• a.什么是沙漠? • b.实践证明,铁三角理论完全可以用于
机关的管理机关的建设之中。 • c.中央为什么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机关”
(1)“干部员工愉快”:
*集体是一个充满团队精神氛围的集体,干部员工愿意上 班;
*干部员工的价值能得到充分展现,愿意干事;
*干部员工的价值能得到充分肯定和认可,干事不白干;
*干部的疾苦(有人帮)能得到关爱,难事有人帮; *干部的素质职业技能能得到提高,被人尊重;
*干部有安全感,不提心吊胆。
(2)“纳税人满意”:
(三)旧瓶必须装新酒。
第12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ppt
谢谢你的观赏
5
12.1.2 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12.1.2.1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税收立法权是指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它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税法构 成要素、税收执法级次等方面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 是按照税收执法级次来划分的。
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至今为止尚无一部法律对其 加以完整规定,是散见于若干税收法律、法规中。归纳起 来,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4.2.3 赔偿的义务机关
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原则上是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合法权益的税务机关。
12.4.2.4 赔偿的请求时效
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为2 2020-1年2-1 ,自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谢行谢你使的观职赏 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20
12.1.3.1 税务机构的总体设置
税务机构是国家为实现税收功能专门设立的,代 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专职部门。它在法律上 具有多重功能,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务行 政管理、执行税收法令、组织税收收入等的职能 机关。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的需要,我国现行税务机构的设置是:中央政府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 (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2020-12-1
谢谢你的观赏
11
12.2.4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12.2.4.1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行为, 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要求。简易程序的适用 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 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 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税务管理ppt课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 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 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 照被 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
设置账簿
自领取营业执照 或者发生纳税 义务之日起15日内
备案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 件之日起15日内
代账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 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不需要
不允许
29
【电子记账&建账要求】
《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 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 同会计账簿。
8
3.1.2 变更与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 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 照的情况。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1
第二章
第三节 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
账簿凭证管理
纳税申报
2
3.1.1 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 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 照被 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
设置账簿
自领取营业执照 或者发生纳税 义务之日起15日内
备案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 件之日起15日内
代账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 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不需要
不允许
29
【电子记账&建账要求】
《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 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 同会计账簿。
8
3.1.2 变更与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 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 照的情况。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1
第二章
第三节 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
账簿凭证管理
纳税申报
2
3.1.1 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 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九章-税务行政管理法
施行;有权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和调整税率;有权解 释税法等。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立法权: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税 收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权。 ❖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税收立法权:制定、公布、开征、停征 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 ❖ 省级人民政府的税收立法权:有本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地 方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与税率的权力;全国性地方税条例 规定的幅度内,确立本地区使用的税率。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
损失的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 税务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 具体行政行为有违反规定、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
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 ❖ 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 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 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证据、依据的,应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一)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但税务所可 以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个人实施罚 款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 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
损失的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 税务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 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 具体行政行为有违反规定、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
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 ❖ 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 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 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证据、依据的,应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一)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但税务所可 以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个人实施罚 款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 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项目8 税务行政法制 《税法》PPT课件
➢ 1.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和方式 ➢ 2.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的计算方式。
➢ 六、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情形及条件。
➢ 七、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 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八、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项目八 税务行政法制
任务一 税务行政处罚
➢ 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于1996年10月1日实施。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 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制度。
第三,当事人行为一般是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四,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 1.法定原则 ➢ 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 2.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就是要防止偏听偏信,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 的性质,并给其申辩的机会。公开,一是指税务行政处 罚的规定要公开,凡是需要公开的法律规范都要事先公 布; 二是指处罚程序要公开,如依法举行听证会等。
行政复议决定。
➢ ④处理或者转送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五条所列有关 规定的审查申请。
➢ ⑤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务行 政复议规则》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 门提出处理建议。
➢ 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者 部门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自觉守 法,处罚只是手段。因此,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 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 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实施处罚。
➢ 六、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情形及条件。
➢ 七、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 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八、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项目八 税务行政法制
任务一 税务行政处罚
➢ 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于1996年10月1日实施。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 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制度。
第三,当事人行为一般是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四,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 1.法定原则 ➢ 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 2.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就是要防止偏听偏信,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 的性质,并给其申辩的机会。公开,一是指税务行政处 罚的规定要公开,凡是需要公开的法律规范都要事先公 布; 二是指处罚程序要公开,如依法举行听证会等。
行政复议决定。
➢ ④处理或者转送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五条所列有关 规定的审查申请。
➢ ⑤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务行 政复议规则》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 门提出处理建议。
➢ 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者 部门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自觉守 法,处罚只是手段。因此,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 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 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实施处罚。
第12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 《税法》PPT课件
12.3 税务行政争讼
12.3.2.6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 1.属于《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 2.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 3.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 4.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 5.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 6.符合《规则》规定的条件。 ○ 7.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 ○ 8.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
○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起草行
政复议决定。 ○ 4.处理或转送对《规则》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 5.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规则》规定的
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12.3 税务行政争讼
12.3.2.7 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
○ 1.行政复议证据的形式。 ○ 2.举证责任与证据审查。 ○ 3.复议证据的调查取证。
12.3 税务行政争讼
12.3.2.8 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 1.行政复议答复。 ○ 2.行政复议审查。 ○ 3.复议审查时间。 ○ 4.行政复议决定。 ○ 5.决定行为违法。
12.5.1 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12.5.1.1 税务行政赔偿的含义
税务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国家赔偿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12.5 税务行政赔偿
12.5.1.2 税务行政赔偿的要素
○ 1.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 2.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 ○ 3.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 ○ 4.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 ○ 5.税务行政赔偿的特别保障。
第二十一章税务行政
第二节 税务行政
一、税务行政公平和偷逃税 1、避税与逃税。 2、逃税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3、逃税的实证理论。即税务机构应当如 何对付逃税。 4、逃税的规范分析
二、 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收犯法行为处罚方式
经济制裁
1、滞纳金 2、罚款 3、扣押财产抵缴税款 4、银行扣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行政制裁
1、吊销营业执照 2、吊销税务登记
刑事制裁
1、拘役 2、有期徒刑
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 处罚
1、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没有构成 犯罪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2、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 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犯罪的规定:
四、偷税、欠税、骗税、抗税 的行政处罚
(一)偷税行政处罚 (二)欠税行政处罚 (三)骗税行政处罚 (四)抗税行政处罚
第八章 税务稽查与税务行政
一、税务检查 二、税务行政
第一节 税务检查
一、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 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 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 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2、税务机关查询的内容,包括纳 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 况。
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 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 税义务行为,
谢谢大家!
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 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 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 强制执行措施。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 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5、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 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 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 料及证明材料。
第10章税务行政管理课件
六、税务监察机构
监察部
派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监察司
省级税务局 地市级税务局
县级税务局
税务监察处 税务稽查科
税务稽查室(股)
• 七、税务违纪行为的种类
• (一)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 • (二)积压、截留国家税款 • (三)任意降低(或提高)税率、缩小(或扩大) 征收范围 • (四)勾结、唆使、协助纳税人偷税、抗税:凡 发生这种违纪行为,按偷抗税共犯论处,并从重 处罚。 • (五)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公)款直接损失
第十章
税务行政管理
本章主要内容
税收管理机构 税务人员管理 税收文书送达 税务监察
本章重点
• 税收文书送达范围、签收、方式与确认
第一节 税收管理机构
一、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1、单独设置原则 2、职责分明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弹性精简原则
• 二、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 美国税务机构: • 财政部 • 海关署 联邦税务局(1)—州税务局(50)—地方税务局(8.7万) 七个税区中心局
四、税收文书送达的方式P289-290
1、直接送达 2、委托送达 3、邮寄送达 4、公告送达
五、税收文书送达的确认P290
第四节 税务监察
• 一、概念P290 • 二、税务监察的监察对象 • 税务监察的监察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公务 人员的所为的行为。 • 这里需注意的是,不能把税务机关和税务 人员认定为税务监察的监察对象。
63个地区分局 10个税务中心 办事处
说明:1、国税局首长由总统任命 2、州政府有独立的征税权 3、地方政府从州政府获得 自己的征税权 4、各州税务机构与联邦政府 的税务机构基本上独立
最高法院
税务行政管理法
.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 和罚款。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均不得设定税务行 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 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但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 罚,这是《征管法》的特别授权。 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 (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税收立法权
. 国务院的税收立法权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 立法权 . 省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税收立法权 . 省级人 民政府的税收立法权 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税收执法权是贯彻执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
我国税务机构及其权限的划分
税务机构的总体设置
税务机构是国家为实现税收功能专门设立的,代 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专职部门。它在法律上 具有多重功能,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务行 政管理、执行税收法令、组织税收收入等的职能 机关。
税务行政赔偿
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税务行政赔偿的相关要素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
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税务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 责任的制度。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 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 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 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 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的需要,我国现行税务机构的设置是:中央政府 设立国家税务总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国 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国家税务总局 对国家税务局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 直管理,协同省级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 重领导。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均不得设定税务行 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 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但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 罚,这是《征管法》的特别授权。 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 (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税收立法权
. 国务院的税收立法权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 立法权 . 省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税收立法权 . 省级人 民政府的税收立法权 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税收执法权是贯彻执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
我国税务机构及其权限的划分
税务机构的总体设置
税务机构是国家为实现税收功能专门设立的,代 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专职部门。它在法律上 具有多重功能,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务行 政管理、执行税收法令、组织税收收入等的职能 机关。
税务行政赔偿
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税务行政赔偿的相关要素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
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税务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 责任的制度。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 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 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 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 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的需要,我国现行税务机构的设置是:中央政府 设立国家税务总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国 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国家税务总局 对国家税务局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 直管理,协同省级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 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