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浅谈英国法院如何认定雇佣合同

(合同知识)浅谈英国法院如何认定雇佣合同

浅谈英国法院如何认定雇佣合同

浅谈英国法院如何认定雇佣合同

作者

李凌云

内容摘要:

雇主和雇员合同(thecontractofemployment)关系;雇主和个体劳动者

(self-employmentworker)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thecontractofservice)关系。

这俩种合同关系于理论和法律层面上容易区分,可是于司法实践中却常常被混淆。英国是判例法国家,通过考察各个时期的典型案例,我们能够发现法院认定雇佣合同的指导思想不断发展的轨迹。

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合同来规定的。当然,于大多数时候,壹切进行均很顺利,雇主和劳动者常常不需要样按照合同行事,且且可能受到壹些没有合同效力的非正式的约定和习惯的影响,法律被遗忘了。然而,壹旦出现任何问题,最终仍是要按合同的约定来解决。

因此合同对于调整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但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合同性质不同。我们必须将签订雇佣合同的雇员和签订劳务合同的个体劳动者区分开来。

进行这样的区分有以下五个原因:

首先,我们援用的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规范通常只对签订雇佣合同的雇员有效,而不能适用于个体劳动者;

其次,于普通法中,每个雇佣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均是默示承认的,而于其他合同关系中却不存于;

第三,交纳税金和国家保险金的责任也因雇员和个体劳动者的地位不同而有所不同;第四,许多获得社会保障利益的权利只有雇员才能享有;最后,比起对个体劳动者,雇主对雇

员所要负的注意义务和对雇员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均要大得多。

怎样将俩类不同性质的合同区别开来?雇佣权利法案(EmploymentRightAct)对我们的帮助不大。它将雇员定义为签订了雇佣合同的人,而这里的雇佣合同是指关于提供劳务的合同(thecontractofservice)或学徒合同(thecontractofapprentice)。

因此我们只能到判例法中寻找答案。回顾壹个世纪以来英国上诉法院(theCourtofAppeal)的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法院认定雇佣合同的几种方法:

1.有效控制认定法(Effectivecontroltest)

早于十九世纪,调整雇用关系的法律是《主仆法》(thelawofmasterandservant)“个人就是按照主人的命令以他应该的方式进行工作的人。”

也就是说,主人能够有效地控制仆人的工作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对家庭佣人或者非熟练手工业者进行工作方式的控制可能会奏效,可是对那些掌握某种特定技能或从事工作时需要相当程度谨慎的劳动者来说,这种控制就很能实现了。

不仅是外科医生,就连足球运动员也不可能受雇主的控制,因为球员们的工作方式明显让足球经纪人很难把握。于1910年“沃科诉水晶宫队”(Walkerv.CrystalPalaceFC)壹案中,壹位名叫沃科的足球运动员于休假期间意外受伤,遂提出工伤赔偿。上诉法院将问题的焦点集中于雇主是否有权控制球员的工作方式,何时何地实施了这种控制,球员于假期享有那些权利。如果足球俱乐部的控制已经延伸到甚至不准球员假期居住公共房屋,那么法院就不难认定沃科是雇员,有权得到工伤赔偿。

2.壹体化认定法(Integrationtest)

1952年的著名案例“斯蒂文?福登和哈里森诉麦当劳和伊万丝”(StevensonFordanandHarrisonv.MavDonald&Evans)确定了壹种“壹体化认定法”。

这种方法更加重视雇员工作的内容,认为“于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是企业生产运营

的壹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于个体劳动者所签定的合同中,虽然其工作也是为企业服务,可是且不是壹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而只起到辅助作用。”

可是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出现了所谓的“三叶草组织”(shamrockorganization),这种观点就显得越来越不适用了。“三叶草组织”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劳动者。第壹种类型是永久的全职的劳动者(thepermanent,full-timeworkers)。

他们通常掌握着某种不可替代的专业技能,且享受传统上和雇佣关系相结合的各种社会保障,如养老金、医疗保险,且且能够获得提升;第二种类型是补充劳动者(thesupplyworkers)。他们只是完成某些特殊的任务,和企业不存于永久的雇佣关系;第三种类型是灵活劳动力(theflexibleworkforce)。

这种劳动者于当地劳动力市场上通常很容易找到,因为是于他们需要的条件下进行工作(比如做兼职或是于家里工作),只要时间安排合适他们就愿意工作,且排只按工作的时间取得报酬。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关键于于后俩种劳动者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企业的雇员。不具有雇员身份的劳动者对雇主往往很有吸引力,因为能够减少管理和其他经济负担。单从工作的内容上见,后俩种劳动者所做的工作也常常是企业事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拿医院的清洁为例,过去医院均是雇佣清洁工来做这项工作,且且仍要雇佣专门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而近些年,医院则和清洁公司签定合同购买清洁服务或是将以前的清洁工作为壹个整体,同他们的代表签定合同。显然,清洁工不再是医院的雇员了,可是清洁工作对医院的正常运作同样是不可缺少的,壹体化认定法于这里显得无能为力了。

3.多因素认定法(Multi-factortest)

60年代开始法院采用了壹种多因素认定方法,他们把所有和合同关联的因素均考虑进来,衡量这些因素的权重从而作成最后的决定。于“市场调查公司诉社会保障部”(MarketInvestigationv.MinisterofSocialSecurity,1969)壹案中,考克法官的判决给我们

提供了范例。他提炼出以下几个因素:

1)劳动者是否提供私人劳动;

2)雇主能否有效控制雇员的工作,虽然这壹点已不再作为唯壹的决定性因素,但它无疑是总要考虑的因素;

3)是由雇主仍是雇员提供工具和设备;

4)劳动者是否雇佣自己的帮手;

5)如果有财务风险的话,劳动者承担了多大风险;

6)劳动者对投资和管理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劳动者能否通过更努力的工作直接获利。

1968年的“锐迪混凝土公司诉国家养老保险部”(ReadyMixedConcretev.MinisterofPensionsandNationalInsurance)是多因素认定法的典型案例。

锐迪公司制定了壹个产品装运计划,让壹个由个体司机(owner-driver)组成的车队把混凝土运给顾客。问题就于于这些司机是不是公司的雇员。如果是的话,公司就和责任为他们交纳国家保险金,而公司则认为他们是个体劳动者,正象当初于书面合同中规定的那样。于这个案子中关联的因素有哪些首先司机是卡车的所有者,他们必须用自己的钱来维修卡车。

卡车是个体司机从锐迪的附属公司那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的,且且车身均涂上公司统壹的图案,且且公司指挥他们进行维修,指定具体维修点。另外,司机们只能为锐迪公司工作,而不能为其他人服务;第二,至于提供私人服务,司机能够授权其他称职的司机代替完成工作,可是公司也有权坚持司机本人完成;第三,公司对个体司机的控制问题。

司机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且且能够选择自己的行车路线。但他们必须做到当公司需要他们的时候能找到他们,且且象雇员壹样服从合理的指令;第四,至于收益和损失的奉行,

实际上司机获得的是典型的个体劳动者的报酬,但也同计件工人和按销售额百分比计算佣金的销售代表相似。但无论如何,他们均能得到壹份年度最低工资。

法官认为,正象雇主所主张的那样,司机是于独立进行装运,这和事实没有什么不符。但有许多人提出,如果法官从问题的反面出发来想司机是作为雇员提公司工作,这和事实也没有什么不符。是的,司机的确能够授权他人代理,提供私人劳动这壹基本要求似乎已不存于了,但事实上,公司有权要求司机提供私人劳动,司机只是于理论上,于广义范围内有权让他人代理。

从之上分析我们能够得出壹个重要的观点,就是这种多因素认定法揭示了且没有壹系列明确、必要而又充分的条件来认定雇佣合同。

私人劳动是必需的,可是且不适用于区分雇员和个体劳动者。对于上面所提到的因素,没有壹个是实质性的,且且于得出雇佣合同存于的结论之前,也不清楚是否所有的关联因素均已经提出来了。雇佣合同由壹组因素构成。如果认为雇佣合同包含A至E五个因素,那么某个合同可能只有A、B、C三个因素,而没有D、E;另壹个合同可能只有D、E或A、C 而缺乏其他因素,所有这些合同均能成为雇佣合同。这就使得出壹个结论更加困难,可是我们最好仍是接受这种观点,因为要寻找壹个唯壹的绝对的标准将是徒劳。

4.公共利益认定法

1976年“福格森诉约翰?德森公司案”审理过程中,上诉法院对雇佣合同的认定似乎又有了新的想法。原告福格森是壹名建筑工人,他从被告建筑工地的屋顶上摔下来受了伤,因为屋顶没有安装安全护栏。如果原告是个体劳动者,他就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而不能起诉公司取得赔偿。通常情况下,建筑行业工人的报酬没有扣除税款和国家保险金,这种报酬机制建立的基础就是建筑业工人是个体劳动者,他们要对自己的扣减额承担义务。然而原告是作为壹名非熟练劳动力被雇佣的,且且受到工地负责人的控制,如果他需要工具均是由公

司提供的,且且按小时取得工资。

上诉法院认为于这种情况下,不管当事人给合同贴上什么标签,其实质均是雇佣合同。

这个案例,表面上法院仍是用多因素法认定雇佣合同,但实际上指导思想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发现当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发生争议时,法院更倾向于将原告认定为雇员。这有壹点于上诉法院对“雷恩诉赛如风公司”案(1995)的判决中明确体现出来。原告雷恩也是壹名建筑工人,他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可是由于工作量小,所以同时受雇于被告公司。

这个公司本来就不愿意对雇员程度责任才招收象雷恩这样的按日计酬的临时工。雷恩于给壹所房屋铺瓦的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来受了伤。他认为公司未能为他安全工作提供脚手架,这是公司的疏忽。而公司则认为雷恩不是公司的雇员,不能取得工伤赔偿。

于上诉法院的判决书中,法官提到90年代中期的雇佣关系和以往已有了很大的差别,越来越多的临时工,越来越多的个体劳动者和灵活的用工形式,使传统的认定方法难以适用。“当涉及到劳动安全这壹问题时,若认定雇佣关系存于这里就有壹个真正的公共利用存于”。法官的话给法院的判决定下了壹个基调,虽然雷恩有自己的义务,且要自行交纳税金,工作时也没有受到监督,且且只承担特定的工作,可是不能因此就认定他是个体劳动者,于法院见来这些因素同样适用于依据短期雇佣合同工作的人,因此雷恩是为公司工作,所以认定雷恩和公司之间是雇佣合同关系。

回顾壹个世纪以来英国上诉法院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法院认定雇佣合同的指导思想不断演变的轨迹。最初,法院总是试图设计且套用固定的认定标准,可是无论怎样费尽心机均难免挂壹漏万。随着审判实践的发展,法院逐渐意识到,对合同性质的认定虽然建立于个案分析的基础上,但却无法忽视大量存于合同性质不确定的现象。这种不确定性最容易造成对劳动者利益的损害,依据公共利益原则确定雇佣关系,有利于实现对劳动者这壹弱势群体的保护。

原载《劳动保障通讯》2002年第8期。

劳务雇佣合同书(1)

劳务雇佣合同书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六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司机雇佣劳务合同范本

司机雇佣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 雇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 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知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雇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春节等。 建议双方在签劳务合同的时候最好明确约定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劳务报酬等问题,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第二条、劳务内容、要求 1、因工作需要,担任司机工作。 2、负责开车、车辆保养、故障检查维修、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 3、负责协助货物上下。 风险提示:雇主义务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雇主可以与雇员协商约定相关义务; 但是,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 另外,建议雇主应给雇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使劳务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日常工作中的车辆行程、安全行车的管理。 2、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燃油费、保养费用以及车辆司乘险。 3、甲方负责乙方,合同期限内的人身意外险。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作中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先向甲方请假。 2、严格按规定定点停放车辆。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交通事故结论进行相应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编号:YB-HT-1879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关系的从属性。劳动合同关系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遵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劳动,完全纳入单位的经济组织和生产结构之内。临时雇佣关系则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务,与雇主没有人格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服务对象的唯一性。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只与一个用人单位(服务对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临时雇佣关系中,雇工可以与多个雇主建立劳务关系。比如在家务活动中的钟点工,一个雇工可以与多家建立劳务关系。 3、用人单位的特定性。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为中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解释:“个体经济组织”

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即劳动全同关系中的雇主为经济组织,且大多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而临时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一般为自然人。 4、合同内容的法定性。劳动合同中的法定必备条款由《劳动法》规定,不容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而临时雇佣合同内容,一般由当事人口头约定,而且劳动的性质大多数是体力劳动,临时雇佣合同中的雇工一般不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工资报酬中不含有奖金、津贴等。 5、劳动时间的稳定性。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为群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提供劳动,劳动时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用人单位从劳动者那里获取的利益很大。而临时雇佣合同的雇工一般是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劳务,时间短,不固定。有的雇工上午在一个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一个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几个地方工作,劳动时间具有不稳定性,雇主从雇工那里获取的利益很小。

法院认定合同未生效与无效有和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与》与《审判监督指导》答疑 申吉红赵晓芳 法院认定合同未生效与无效有何区别 问: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有时认定合同未生效,有时认定合同无效,请问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答: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常根据合同主体、内容的性质和审批程序的不同,依法认定合同未生效或者无效,两者在裁判结果上虽然有时产生竞合,但也有许多不同之处。区分这两种情况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 1.认定前提不同。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尚未发生。譬如,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再如依法经过批准才生效的合同而未经批准。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致使有义务登记的一方故意不去报批,或者审批机关基于某种事实暂不予批准。无效合同不存在已合法成立的前提,自签订时起即因合同主体或者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对当事人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条款效力不同。合同被认定未生效后,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将来有可能生效,也有可能不生效。认定时合同实体条款虽不发生效力,但并不因此影响合同的报批条款的效力。根据2011年6月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纪要有关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未经相关

审批机关批准,但符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应认定探矿权、采矿权未生效,但不影响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生效及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解决争议的程序性条款有效外,其他条款自始无效,缔约双方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3.适用条件不同。通常认定合同未生效的条件是,合同主体适格,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只是由于设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或者依法该登记而未登记,导致合同未生效。譬如,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显然,在合同成立后被批准前处于未生效状态。而认定合同无效的条件是合同主体或者内容本身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首先是缔约一方或者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包括缔约方未取得特许行业资质而签订合同,譬如未取得建筑资质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取得销售爆炸品资质而签订雷管炸药销售合同。其次是因为内容违法而认定无效的合同,其中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窜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诸如签订枪支弹药买卖合同,签订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地沟油”、含“瘦肉精”食品的买卖合同;(6)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4.法律后果不同。如果合同被认定未生效后,客观上没有继续履

个人劳务雇佣合同协议书

个人劳务雇佣合同协议书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学历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

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乙方自愿放弃缴纳各类社会劳动保险。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8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的标准额发放生活费。工资于年终年绩效考核后结算(具体由老板定)。补充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个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国际劳务合同(七)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6003-215 国际劳务合同(七)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国际劳务合同(七)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此雇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雇主)和 __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 根据本合同,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A.义务和责任: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 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从_______点至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其他诸如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方面,现行法律也只针对劳动合同做出规定。由上可见,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要高于雇用合同。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4、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有哪些无效合同认定原则

有哪些无效合同认定原则 无效合同作为典型的私法行为,合同必须在公权许可的限度内实施,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果。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国家公权不应当过分干预私法下的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无效应当完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主要原则如下: (1)不非(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法国法认为“如不能认定不是无效,可以认定有效”,此规则可以作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的借鉴。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违反某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否则,一概不无效,此即所谓“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2)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究其原因,是因为有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掺杂着各部门、地方的利益,具有一定

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色彩,如以此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动中处处陷阱,行政干预无边,当事人寸步难行的局面。但是,对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利益的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有关外汇、外贸管理方面的规定),在未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之前,有司法解释的,应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无效;无司法解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理由确认合同无效。而如果机械地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当前立法活动滞后的情况下,又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理论及《合同法》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目的。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劳务雇佣协议书范本

编号:YB-HT-019340 劳务雇佣协议书范本 Model labor employmen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劳务雇佣协议书范本 正文: 劳务雇佣协议书 劳务雇佣协议书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协议。如协议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协议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

劳务雇佣合同完整版

劳务雇佣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雇佣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与劳务(雇佣)合同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08〕11号)的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是放在“第四部分、债权纠纷”中之“合同纠纷”中之“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而劳动纠纷时放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之“劳动争议”,这就需要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什么是劳务(雇佣)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 二、雇佣、劳务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雇佣,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482条,《瑞士债务法》第319条第一项,《德国民法》第611条,《日本民法》第623条,都对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由于存在反剥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定义雇佣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及雇佣合同纠纷时的诉讼主体、民事案由及赔偿原则进行了规定。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虽然在实务中经常提及,但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劳务是指以活 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现为一种活劳动形态劳务关系[2]。广义的劳务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有名合同、消费服务合同及雇佣合同等,比如王全兴教授就认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而狭义的劳务合同只包括雇佣合同。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从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判例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裁判态度(以民商事审判标兵深圳中院为例)

判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裁判态度(以民商事审判标兵深圳中院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在面对一些具体的情形是如何依据该规定认定合同无效,致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分担比例等,我们以民商事审判的标兵深圳中院为例,整理了深圳中院2015年的房屋租赁案件裁判文书,从中选出七个具有代表性的裁判结论。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案号】(2014)深中法房终字第1912号【案情概述】2013年8月30日,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乙方租赁甲方的位于深圳市XX广场XX层的铺位并已实际经营。2013年11月25日,由江苏省某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工程施工联系单》,载明承租人承租的物业根据消防要求,达不到消防验收条件。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发出《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确认XX广场XX层相关情况的复函》如下:一、XX广场某XX层擅自将部分设备房和停车位改建为商铺,现商铺面积约3500平方米,

涉嫌改变了原部分设备用房及停车位的使用性质。二、经查,2002年11月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项目未在我局办理过XX层改变使用性质的施工图修改。【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涉案房屋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出租人对涉案租赁物是否享有使用权,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的租赁合同无效的范围。虽然改变房屋用途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案商铺在开业前也应当进行消防验收,但上述规定并非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以此认定涉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果上述问题属实,承租人可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上述问题作出行政处理,至于上述相关问题是否导致承租方产生损失等民事纠纷问题,当事人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二、出租仅取得了《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的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523号【案情概述】2008年9月1日,深圳市龙岗区某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江某某出具了一份《龙岗区某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准予住宅施工。后该住宅由谢某某(江某某的儿媳)出租给某某公司使用。【法院观点】原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所有人虽取得深圳市龙岗区某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龙岗区某

个人雇佣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雇佣合同

编号:FS-DY-49071 个人雇佣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乡镇村 邮政编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日,分别为周;每日工作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资形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

国际雇佣劳务合同书样本(合同范本)

国际雇佣劳务合同书样本(合 同范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1061

国际雇佣劳务合同书样本(合同范本)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国际雇佣劳务合同范本 此雇用合同由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根据本合同,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第一条:义务和责任: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第二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月),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从__点至__点,一周共__小时。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编号:YB-HT-1993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 Differences among labor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

关系。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

有关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条文和处理意见

有关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条文和处理意见 合同纠纷中合同无效“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属于间接形成权,因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形成权,故不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我国有关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条文及处理意见 1、《合同法》 对此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2、《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1999年司法解释》)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4、处理意见

个人雇佣协议范本

个人雇佣协议范本 xx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 3. 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 .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国际劳务合同新(合同示范文本)

国际劳务合同新(合同示范文 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67334

国际劳务合同新(合同示范文本) 中外劳务合同(1)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___(国)____(地)(以下简称“工地”)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

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 司。 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务雇佣合同范本

劳务雇佣合同范本 劳务雇佣合同范本1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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