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陕政办发〔2018〕36号)、《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38号)和《西安市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目标要求)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坚持规范高效、简政放权、信息共享、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举措,逐步实现我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努力把西安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最优城市。
第三条(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四条(工程分类)按照投资类别划分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两大类。
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和规模大小分为工业项目(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业项目除外)、小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
第五条(适用阶段)新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至竣工验收办理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决策立项至竣工验收办理完成;利用自有土地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规划设计条件获得至竣工验收办理完成。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市政办发〔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7日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陕政办发〔2018〕36号)、《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38号)和《西安市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目标要求)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坚持规范高效、简政放权、信息共享、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举措,逐步实现我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努力把西安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最优城市。
陕西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批
陕西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批陕西省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批流程详解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是在工厂生产、现场组装的一种建筑模式,具有快速、节能、环保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现代建筑领域。
为保证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陕西省对装配式建筑方案进行审批,下面将详细介绍陕西省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批的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图纸、工程设计方案、材料说明、结构计算书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可以将材料和表格纸质提交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科,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提交。
第二步:材料审核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科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方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等。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建筑科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建筑科会开始进行方案审核。
第三步:方案审查方案审查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建筑的结构安全性、材料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最终评审结果要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四步:审批意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方案审查结果,形成审批意见。
如果方案存在严重质量或安全问题,审批意见将会被驳回。
如果方案存在一些小问题,审批意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
第五步:核准经过审批意见的修正和重新提交,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核准申请人提供的方案。
核准意味着方案已经通过了审批流程,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准备工作。
第六步:施工监督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派遣工作人员对装配式建筑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内容包括施工的合规性、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等。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陕西省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批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方案审查、审批意见、核准和施工监督等环节。
该流程保证了装配式建筑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可控性,使装配式建筑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5.10•【字号】陕建管函〔2019〕1030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陕建管函〔2019〕103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建设秩序,强化施工许可管理,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和《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38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十七条》(陕建发〔2018〕11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38号)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7项许可条件。
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书,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各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体量标准完全一致。
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用地和规划手续与施工许可证指标不一致、超出施工许可批准范围施工、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擅自改变工程体量标准、批小建大、批少建多、批低建高、采用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相关单位(企业)和责任人。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06•【字号】陕建质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0〕1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现就进一步简化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申办条件(一)初次申办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施工企业持有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资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7.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9.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0.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11.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2.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1.15•【字号】陕建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4]2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部令”),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施工图审查范围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施工图审查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审查分为勘察文件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两个阶段,勘察文件审查必须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完成。
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设计单位不得采用。
三、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承接工程的规模划分参照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
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可承接工程的规模划分参照现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执行。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执行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不得要求审查机构压缩合理的审查周期、压低合理的审查收费价格,不得对审查机构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合理要求。
五、省域内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一般应送本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因审查工作需要,确需委托外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书面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委托,审查合格后报送省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6•【字号】陕政函[2014]124号•【施行日期】2014.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陕政函〔2014〕12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精神和省政府2014年第9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省政府决定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本次清理的范围是已向社会公开的省政府部门现有的721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48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4项。
二、清理目标(一)行政许可项目。
按照再精简三分之一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已公布的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全面清理省级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政府内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清理要求(一)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对省级部门现有的487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再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
清理的重点是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含金量”高、覆盖面广、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活力的项目。
对面向政府内部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提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计划及要点
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计划及要点为深入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和国务院提出的“六个一”要求(即: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结合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制定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1.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
按照“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的目标,加快实施《**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通过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申请人自选公章制作单位、加强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等措施,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登记信息确认、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从现在的平均10.3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至3个工作日。
(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配合,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12月底前)2.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
全面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压减办理时间。
推动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等外资企业信息实时共享、联动管理。
(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牵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银监局、西安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间。
按照“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的目标,加快实施《**省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将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27个工作日,所有中介服务和招投标时间压缩至97个工作日。
全面推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方案
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方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指依法经查验验收,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管理等相关要求的建筑施工项目,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书,方可开展施工活动。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合理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初,建设单位应提前进行工程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施工许可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包括建筑设计文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等。
二、申请材料准备阶段: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理齐全申请材料,包括所有必备材料和申请表格。
同时,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文件完整合规。
三、初审阶段:初审是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的阶段。
初审的目的是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建设项目的合规性、施工许可的可行性等。
初审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受理后进行下一步的审核。
四、审核评估阶段:审核评估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
审核评估的内容包括建筑设计的合规性、工程概况的科学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可行性等。
审核评估过程中,将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及时解决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五、现场考察阶段:现场考察是对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的阶段。
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现场组织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合规。
同时,施工组织方案的执行情况也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施工进度、工序安排、人员配备等情况的验证。
六、验收及发证阶段:通过前述阶段的层层筛选和检查,若建设单位满足相关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将进行最终的验收评估。
验收评估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全面验收和对申请材料的最终审核。
若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将发放施工许可证书。
七、施工许可证书管理及监督阶段: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书后,应进行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实施建筑工程施工。
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施工许可证书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施工过程的监督、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西安开发报建流程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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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具体措施》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具体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2.13•【字号】陕建发〔2019〕1270号•【施行日期】2019.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具体措施》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建设行业行政审批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推动省委省政府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的系列政策在建筑领域落实落地。
我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2月13日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具体措施一、施行“不见面审批”具体措施:取消现场受理和原件核对环节,企业和群众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申请时,需出具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后,随申请材料一并上传),系统自动受理并进入审批环节,无需再到现场受理并查验原件。
实施范围:我厅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等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等业务。
因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及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入陕登记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入陕备案业务,因相关系统改造未完成,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需报请住建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按住建部相关规定办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陕建发〔2021〕1059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精神,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
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二、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电子资质证书)。
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各设区市行政审批部门继续在该系统办理备案业务,使用自主研发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设区市,尽快修改完善系统,安排专人做好与省级数据对接工作,确保施工劳务企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全区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最新)
全区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最新)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特制定《X区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变当前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达到非国有投资项目“48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
公路、铁路、城市交通设施等重点项目和中省重大项目施工许可的办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主要措施(一)优化流程一是提前介入。
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地震等单位联合预审,研判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等内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多评合审。
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核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规划部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与考古方案审批、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方案审核、人防部门的人防设计方案审核等。
三是多图联审。
实行施工图文件统一受理、平行联合审查方式,规划、消防、人防等单位依据职能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管网、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四是并联审批。
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对各类行政性审批实现并联审批。
同时推进各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二)推进举措一是将涉及施工许可审批环节所有项目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陕西省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陕西省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陕西省制定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行动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随着陕西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日益繁荣。
然而,以往繁琐的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给企业带来了诸多不便,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本次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二、主要措施1、优化审批流程对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去除不必要的前置条件和审批事项。
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实现一站式服务,减少企业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
2、精简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进行清理。
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对于能够通过部门内部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
同时,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一些非关键材料,企业可以书面承诺后先行办理,后期再补齐。
3、压缩审批时限明确规定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
通过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审批工作按时完成。
4、推行网上办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施工许可证网上办理平台。
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在线受理、审核和审批,实现办理过程的全程电子化。
同时,提供网上查询、咨询和投诉等服务,方便企业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解决问题。
5、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6、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许可证办理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超时审批等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对企业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监管,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三、实施步骤1、调研准备阶段深入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在施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目录
一、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 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 项目建议书 2、 选址意见书 3、 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用地规划许可证 5、 规划设计要点 6、 国有土地使用证 7、 固定资产投资核准证 8、 招标与不招标方案核准表 9、 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10、 施工图设计 11、 工程规划许可证 12、 施工、监理、分包 13、 质监、安监报建 14、 施工许可证 15、 质量监督报告、安全备案登记证 16、 竣工验收备案
十、 施工图设计 10.1 所需附件及组成文件 1)施工图设计单位的确定资料; 2)有资质单位设计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本; 3)施工图图审委托书; 4)消防、环保、人防、地震、防雷、园林等各部门联审; 10.2 批准文件 1)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含勘察、建筑、结构、消防、给排 水、电气、人防、环保、节能等专业) 2)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九、 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9.1 所需附件及组成文件 1)勘察单位确定资料(招标过程资料,含合同); 2)设计单位确定资料(招标过程资料,含合同); 4)项目业主申请报告 5)有资质单位设计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6)原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7)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财政局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8)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9)国土部门关于项目用地的批复 10)项目涉林批复及项目水保批复 11)项目环评批复 9.2 批准文件 1)地质勘察报告、勘察质量合格书 2)初步设计批复
招标与不招标方 案核准表
初步设计
岩土勘察
地质勘察报告、勘 察质量合格书
消防、环保、地震、 防雷、园林联审
规划设计要点
初设批复
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94项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取消59项,下放管理层级24项,调整管理方式7项;另拟取消和下放4项依据我省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衔接承接工作,承接机关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以日常管理方式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提高效率、依法办事、周到服务。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59项).pdf2 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共计24项).pdf3 省政府决定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共计7项).pdf陕西省人民政府2015年1月30日——结束——。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最新)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时间成本,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县“放管服”要求,依据省市《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变当前施工许可办理过程中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分工负责,并联评审,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达到6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
二、主要措施(一)优化流程1.提前介入。
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文广、水务、气象、地震、人防、消防等部门联合预审,研判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规划条件、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等内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多评合审。
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核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
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监管,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广部门的文物保护与考古方案审批,住建部门依据以上部门审核意见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方案审核,人防部门的人防设计方案审核。
3.多图联审。
实行施工图文件平行联合审查的方式,住建、人防、消防、地震等部门依据职能任务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风貌、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4.并联审批。
在项目立项后,根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住建部门依据国土部门土地权属证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含定点坐标平面图)并盖章,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现场踏勘及规划验线等环节并联办理。
西安市市政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公示与公告
对于批准的施工方案,市政工程行政 管理部门需进行公示和公告,以便相 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施工计划。
01
02
受理审查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 行审查,包括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合 规性和可行性等。
03Biblioteka 现场勘查对于较为复杂的施工方案,市政工程 行政管理部门可安排现场勘查,核实 施工方案的实际情况。
西安市市政工程施工 方案审批流程
汇报人:XX
2024-01-03
目录
• 施工方案提交与受理 • 施工方案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行政审批 • 施工方案实施与监督 • 施工方案变更与调整
01
施工方案提交与受理
提交施工方案
提交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需向西安市市政工程主管部 门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安全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措 施等。
审批结果
批准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方案,申请人可 依法进行施工。
驳回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驳回施工方案,申请人需 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
修改完善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申请人需按照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重新申请。
04
施工方案实施与监督
实施准备
施工图纸审核
确保施工图纸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 范,并满足市政工程要求。
质量控制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各道工序符 合质量标准。
施工进度控制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 保工程按期完成。
成本控制
对施工成本进行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 本,提高经济效益。
监督与检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委托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委托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1.13•【字号】陕建发〔2018〕387号•【施行日期】201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委托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87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要求,将建筑业企业5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至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行政审批事项部分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认定,包括: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委托事项的审批程序1.企业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企业端登录,网上填报资料,向企业注册地市级、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带有条形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和相应原件报送至各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纸质材料。
2.各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公开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受委托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冠以“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字样,使用受委托机关的印章、文头及文号。
省级年度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在申办委托的5项专业承包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时,各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优势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办理,做好扶持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