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5篇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5篇篇1答辩人(租赁方):XXX公司地址:XXX街道XXX号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因原告提出的租赁合同纠纷一事,现答辩如下:一、答辩事项概述答辩人针对原告提出的租赁合同纠纷提出如下答辩,我们认为原告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贵庭依法予以驳回。
答辩人始终坚持遵守合同约定,尊重双方权益,愿意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争议。
二、答辩理由及证据(一)关于租赁合同的有效性答辩人与原告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答辩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原告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
因此,答辩人认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证据:租赁合同原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关于租金支付问题答辩人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取租金。
原告自租赁开始一直未提出任何异议。
若原告认为存在租金支付问题,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证据:租金收取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
(三)关于租赁物维修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的日常维修责任由原告承担。
答辩人在收到原告关于租赁物维修的请求后,均及时予以回应并尽力协助。
对于原告提出的维修责任问题,答辩人认为应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证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维修记录等。
(四)关于合同解除问题原告在租赁期间未曾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现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答辩人认为合同自然终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证据:合同期限条款、合同终止通知等。
(五)其他相关事项答辩人与原告在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均按照合同履行,不存在其他纠纷。
对于原告提出的其他诉求,答辩人认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贵庭予以驳回。
三、法律适用及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贵庭依法予以驳回。
答辩人将积极配合贵庭查明事实,以便做出公正判决。
四、总结陈述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贵庭依法予以驳回。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7篇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7篇篇1答辩人(承租人):[XXXXX]地址:[XXXXX]联系方式:[XXXXX]答辩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事,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
现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状。
一、答辩事项概述答辩人对原告提出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提出反驳。
答辩人认为,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答辩人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二、答辩理由及证据(一)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答辩人与原告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且双方均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二)答辩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在租赁期间,答辩人一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答辩人提供的证据(如租金支付凭证、租赁物维护记录等)可以证明答辩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三)原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在租赁期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部分义务,如未能及时维修租赁物,影响了答辩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答辩人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三、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答辩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请求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一)确认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7篇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7篇篇1答辩人(承租人):[姓名/名称],[性别/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地址:[具体地址]。
关于与原告(出租人):[姓名/名称],就租赁合同中涉及的争议问题,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答辩事项概述答辩人对原告提出的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予以回应。
答辩人坚决反对原告的诉求,认为原告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反驳证据和事实依据。
二、租赁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答辩人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
答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等。
原告提出的关于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理由不成立。
三、原告的违约行为及事实依据答辩人认为原告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请列举原告违约的具体事实,如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等,并提供相关证据。
)针对上述违约行为,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认定,并判决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答辩人的履约行为与反驳证据答辩人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答辩人已按时支付租金,并对租赁物进行合理维护和使用。
现提供以下证据以证明答辩人的履约行为:(列举提供的证据,如支付租金的凭证、租赁物的维修记录等。
)五、对原告诉求的回应与反驳理由针对原告的诉求,答辩人提出如下回应与反驳理由:(针对原告的每一项诉求,逐一回应,阐述反驳的理由和依据。
)六、法律适用与责任划分本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依据,答辩人认为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人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并无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请求与结论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如下:(列举具体的请求,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等。
)最后,答辩人恳请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本案,查明事实真相,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8篇
租赁合同答辩状范文8篇篇1答辩人(承租人):[姓名/名称],[性别/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具体地址]。
被答辩人(出租人):[姓名/名称],[性别/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具体地址]。
关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纠纷,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答辩事项概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答辩人租赁被答辩人的[具体物品或场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给答辩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二、租赁合同履行情况1. 答辩人在租赁期间按时支付租金,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被答辩人在租赁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导致租赁物损坏,影响了答辩人的正常使用。
3. 被答辩人在租赁期间擅自提高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给答辩人带来了经济压力。
4. 被答辩人在租赁期满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答辩人是否续租,给答辩人的经营造成了不便。
三、答辩理由及证据1. 关于被答辩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问题,答辩人有权要求被答辩人对租赁物进行修复或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附件及相关照片,可以证明租赁物损坏情况。
2. 关于被答辩人擅自提高租金的问题,被答辩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答辩人有权要求被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合同原件及相关支付记录可以证明答辩人的主张。
3. 关于被答辩人未提前通知续租问题,被答辩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辩人有权要求被答辩人赔偿因未提前通知导致的经营损失。
相关通讯记录及证人证言可以证明被答辩人的违约行为。
四、法律适用及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答辩人请求法院支持以下诉讼请求:1. 判令被答辩人对租赁物进行修复或赔偿损失;2. 判令被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租金;3. 判令被答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通用16篇)
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通用16篇)纠纷答辩状篇1答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甲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2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与事实不符。
三、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滞纳金305200元,明显过高,有失公平原则。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事实真相,不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公正裁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甲有限公司二○○_____年_____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篇2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理人:答辩人孙X因被答辩人_________起诉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事实与理由: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客观事实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_________登记结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育被答辩人。
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______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_________掌控,包括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_________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
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人民法院的离婚_____只对答辩人和_________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了分割,对_________据为己有的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
2024年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2024年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根据法院要求,本人作为被告就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一事作出答辩状如下:
一、关于合同履行情况
1. 本人作为被告一直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准时交付租金并保持商铺的良好状态。
2. 原告在合同期间没有明确指出任何违约行为,也未向本人提起关于合同履行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租金计算方式
1. 合同中明确规定租金的计算方式,本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未有任何拖欠情况。
2. 原告提出租金计算存在问题的指控缺乏证据支持,本人请求法院严格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审理。
三、关于合同终止及违约金
1. 合同终止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不存在本人单方面解约的情况。
2. 原告索要违约金的要求在合同中未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原告诉称内容不属实,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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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1. 引言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被告方的代表,现在向法庭提出答辩状,就本案涉及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进行陈述和辩护。
本答辩状中,我将详细阐述我方的观点、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对原告方的指控提出合理反驳。
我们坚信,通过本答辩状的提交,能够为本案的审理提供更充分的信息并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2. 案件背景•原告方与被告方于年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原告方将商铺出租给被告方经营某种业务。
•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支付、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原告方声称被告方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包括未按时支付租金、擅自改变了商铺用途等行为。
•原告方请求法庭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
3. 答辩理由3.1 租金支付问题3.1.1 事实陈述我们承认在某些月份,被告方确实未按时支付租金。
但是,这是因为原告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导致我们无法按时转账。
我们一直积极配合解决支付问题,但原告方未能提供正确的支付方式。
3.1.2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一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或租金,它应当就逾期支付金额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3.1.3 我方主张我们认为,原告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正确的支付方式,导致我们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我们愿意支付逾期支付利息,并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约定。
3.2 商铺用途更改问题3.2.1 事实陈述原告方声称我们擅自改变了商铺的用途,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但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商铺的用途是允许被告方进行调整的,只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3.2.2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自愿、真实、诚实。
3.2.3 我方主张根据合同约定,商铺的用途并没有明确限制,双方有调整商铺用途的自由。
被告方进行了商铺的合理调整,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原告方的指控没有事实依据,应当被驳回。
4. 答辩请求1.驳回原告方的解除合同请求。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恭敬的法院:贵庭已经收到原告提起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诉讼。
我作为被告,特通过本答辩状向贵庭提出如下辩称:一、事实背景及纠纷焦点陈述(1)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人(原告)和承租人(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商铺位于XXX区XXX路XX号,租期为XX年。
1.2 合同约定商铺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金等相关事项。
1.3 双方均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2)纠纷焦点:租金减免及退还问题2.1 原告声称因市场原因影响商铺租金,要求减免租金或者退还一部份租金。
2.2 被告认为商铺租金的减免或者退还需双方商议一致,且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市场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
二、答辩理由及证据(1)商业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2.1 市场环境稳定:XXX区商业环境稳定,租金波动不大,未发生原告声称的显著变化。
2.2 原告未提供证据:原告未提供相关市场报告、销售数据等证据,证明市场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
(2)合同约定并未规定减免或者退还租金2.1 租赁合同约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未规定租金减免或者退还的情况。
2.2 履行租赁合同:被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租金支付义务,无违约行为。
(3)合同订立的真实意思表示与陈述不一致3.1 租金商议: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曾经进行租金商议,且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3.2 合同内容:合同中对租金的约定与双方的商议一致,与原告声称的不符。
三、我们的诉讼请求综上所述,被告请求贵庭判决:(1)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被告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附件:1. 商铺租赁合同:原告和被告签署的《商铺租赁合同》一份。
2. 签约双方身.分.挣明:原告及被告的身.分.挣复印件各一份。
3. 租金支付凭证:被告支付的租金凭证,共计XX份。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出租人:即原告,商铺的所有者并提供给其他人使用的一方。
2. 承租人:即被告,从出租人处获得商铺使用权的一方。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1)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亲启的法院:我系被告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谨以此信作为本答辩状,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向贵庭陈述如下:一、案件背景原告A公司与被告我方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将商铺出租给我方经营,租赁期限为三年。
然而,在租赁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导致商铺受损,租金的支付问题以及其他纠纷问题,原告A公司提起了本案的诉讼。
二、事实陈述1.商铺受损:原告所主张的商铺损坏主要是因为合同期内发生的一次火灾事故。
但根据相关调查报告,火灾是由供电线路老化引起的,与我方无关,且在事故发生后,我方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和恢复,以保障商铺正常运营。
2.租金支付:原告声称我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然而,根据合同的约定,租金支付以月结方式进行,且我方于应付款日期之前已全额支付,不存在逾期支付的情况。
同时,我方亦保留了相关支付证明,可对此进行证明。
3.合同解除: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我方赔偿损失。
但根据商铺租赁合同条款,当一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应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我方并未违约,原告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我方承担损失。
三、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五条: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履行、请求给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对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事人之间发生意外事故并非我方故意所致,我方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和恢复,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答辩意见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对本案作如下答辩意见和请求:1.关于商铺受损一事,原告未能证明此次事故与我方存在直接关联性,我方已按时维修商铺,维持库经营,故对此毋需承担责任。
2.关于租金支付一事,我方已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并保留了相关支付证明,恳请原告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我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关于合同解除和赔偿一事,根据我方未违约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我方不应承担合同解除和赔偿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两篇)
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也是本案的第二被告,在此向贵庭敬呈本人的答辩状,就本案中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进行陈述和辩护。
我要对原告针对我的指控进行澄清和驳斥。
原告声称在租赁过程中我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义务,并且未按时退还商铺,构成违约行为。
对于原告的指控,我表示坚决不同意。
实际上,在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初,双方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时间。
根据合同条款,我按时足额支付了所有的租金,并且在合同期满时按照约定退还了商铺。
这些事实亦得到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和付款凭证的支持。
我要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疑。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能够证明我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充分证据,比如合同违约的通知、交换的书面凭证等。
原告只是提供了一些未经核实的口头说辞,并没有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的不当行为。
而且,在原告的提供的证据中也无法证明商铺租赁合同违约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违约责任的划分等。
再次,我要强调我在商铺租赁期间没有违反合同义务,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租赁合同的所有约定。
我准时支付了租金,并将商铺交还给原告。
在整个租赁期间,我将商铺妥善保管,并保持着良好的经营状态。
非但没有对商铺造成任何损坏,反而在合同期间内对商铺进行了一系列的修复和升级。
这些有力的证据证明了我对商铺租赁合同的忠实履行。
我要重申我的诚信和善意。
我是一位有良好信誉的商人,从未有过任何不良记录。
我承认纠纷的产生并不利于双方和解与合作,但我仍然坚信通过法庭的公正审理可以还原真相,维护我的权益与声誉。
我要求贵庭能够对原告的指控进行慎重审查,并认定我在商铺租赁合同中没有违约行为。
同时,我也请求贵庭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地判决该案。
我保证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再次衷心感谢贵庭的审理。
希望法庭公正、明智地作出公正判决,确保正义的实现。
被告:X日期:年月日尊敬的法庭:我作为被告,在本次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我郑重作出如下答辩。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系北京市某商业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因与原告在商铺租赁合同方面发生纠纷,特向贵庭提交本答辩状,敬请法院审慎考虑。
一、关于争议的事实根据原告的起诉书内容,我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
然而,事实并非原告所述。
首先,我公司与原告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每月人民币10000元。
然而,在租赁期届满之前,原告未经与我公司协商一致,私自撤回了出售该商铺的意向,导致了合同的解除。
然而,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任何一方在合同终止前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
依据原告的起诉书和我公司的多次书面通知,原告并未支付违约金。
第二,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到,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约定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续签租赁合同。
然而,根据我公司提供的通知函复印件,我公司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向原告发出了续签合同的通知函。
但原告并未就此展开进一步商议和签署合同,而是擅自要求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我公司并未违约,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依法行使了解除合同的权利。
原告的诉求缺乏合法依据。
二、关于原告的法律错误原告在起诉书中仍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违约金利息,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违约方不是承担违约金,而是需要赔偿违约方的损失。
而且,违约金一般以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
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任何一方在合同终止前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该条款,我公司有权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而非相反。
此外,据本案事实,我公司并未就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提起诉讼,原告在诉讼中要求支付违约金属于无理要求。
三、合法权益的维护我公司作为商业投资公司,一直以来都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努力维护诚实守信的原则。
无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还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公司都始终严格遵守着合同约定。
但原告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顾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声称我公司违约和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我系被告,就原告提起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特向贵庭提出本答辩状,敬请审慎考虑。
一、事实背景:
我作为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我将向原告租赁商铺使用,并支付租金。
双方自愿签订该合同,依法应对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履行。
二、答辩意见:
1. 合同履行:
根据合同约定,我已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并准时使用商铺。
在租期内,我妥善保管并维护商铺,未造成任何损坏。
我已履行了我在合同中的义务。
2. 原告过错:
(1)提前终止合同:
原告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未经我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并未提供充分的事先通知。
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到期。
(2)商铺未符合约定:
商铺在租赁前由原告承诺过的优秀环境和设施并未完全能得到实现。
这导致商铺的价值和使用效果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未提供合规证照:
原告未提供商铺所有权或合规证照的证明,违反了我对商铺合法性的合理期待。
由于该商铺的合法性未得到保障,我对商铺的使用存在合法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原告应承担过错责任,并且应为我所遭受的合法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 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坚信自己无过错,并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特此陈述,请贵庭审慎查阅,公正裁决。
被告:(姓名、、)。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作为被告方,就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庭提交本答辩状,敬请审查。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原告A先生与被告B公司之间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A先生将位于某市某区的商铺出租给被告B公司经营。
然而,在租赁期间,双方产生了一系列争议,最终导致原告A先生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二、事实与理由1. 租金支付问题原告A先生声称被告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租金。
然而,根据我方的记录和相关凭证,可以证明被告B公司已按时支付了租金,并且付款金额与合同约定一致。
我们将提交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据作为证据。
2. 商铺装修问题原告A先生声称被告B公司在商铺装修方面存在违约行为,损坏了商铺的装修和设备。
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证据,商铺装修损坏是由原告A先生自己或其雇佣的装修工人所致。
我们将提交相关的照片、证人证言和装修合同作为证据。
3. 商铺使用权问题原告A先生声称被告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商铺,并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
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证据,商铺的使用权一直由被告B公司合法使用,并未转租给任何第三方。
我们将提交商铺监控录像、合同和证人证言作为证据。
4. 合同解除问题原告A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声称被告B公司多次违约。
然而,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应当在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解决,并没有约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同时,我们也将提交相关的合同条款和通信记录,证明我方一直积极主动地与原告A先生协商解决纠纷。
三、请求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们请求法院作出以下裁决:1. 驳回原告A先生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合同的有效性;2. 要求原告A先生支付我方的律师费和诉讼费;3. 如有必要,要求原告A先生赔偿我方因此案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陈述与证据1. 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据:证明被告B公司按时支付了租金;2. 照片、证人证言和装修合同:证明商铺装修损坏责任在原告A先生一方;3. 商铺监控录像、合同和证人证言:证明商铺使用权一直由被告B公司合法使用。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与商铺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与商铺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与商铺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一、背景本文档是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答辩状以及商铺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的书面记录。
在此次纠纷中,租赁合同双方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并同意终止现有的租赁合同。
二、答辩状1. 纠纷背景根据我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我方将商铺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期间,出现了一些纠纷。
2. 纠纷分析和解决建议针对纠纷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我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第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并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在本次纠纷中,我们认为双方并未尽力协商解决问题,并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 第二,根据合同,租赁方应保持商铺内的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但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对商铺内部设备未加以保护,导致了一定程度的设备损坏。
鉴于以上情况,我方建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并同意终止现有的租赁合同。
3. 合同终止为了解决纠纷并终止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终止现有的租赁合同,并撤销双方的诉讼请求。
- 第二,双方同意在终止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以解决双方因合同终止而带来的财务损失。
终止合同协议生效的条件如下:- 第一,双方均需签署合同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履行义务。
- 第二,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必要的财务结算,并完成商铺移交手续。
4. 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终止协议的签署以及双方纠纷的解决不影响各方对违约方依法主张的其他权益和责任。
双方约定,在合同终止后,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三、本文档是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答辩状与商铺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的书面记录。
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现有的租赁合同,并达成相应的合同终止协议。
双方愿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如有争议,双方同意提交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租赁期结束前逾期返还租金的索赔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租赁期结束前逾期返还租金的索赔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就原告提起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特向贵庭提交答辩状,并就相关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和辩论。
一、背景介绍1. 根据原告提供的合同,我与原告于年月日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X年。
根据合同规定,本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X元,并约定在租赁期结束前返还押金。
2. 实际情况是,我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了租金支付义务,并始终积极合作并按时支付了租金。
在租赁期结束前,原告要求额外支付一笔金额作为租金,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和双方之前的商议。
二、事实陈述1. 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每月X元。
我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持续支付租金,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证明我没有违约。
2. 在租赁期结束前,原告要求我额外支付一笔金额作为租金的返还,这与合同规定的退还押金是不同的。
我认为这是原告单方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属于无理要求。
3. 按照合同的约定,租赁期结束前的租金返还是原告的义务,我没有任何义务额外支付租金。
原告却以返还租金的名义对我提出索赔,这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
4. 在租赁期内,我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积极按照合同履行了我应尽的义务。
而原告以异常的索赔要求对我进行指责,这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
三、法律依据1. 《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2.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明确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的要求。
3.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结束前的租金返还是原告的责任,我没有义务支付额外的租金。
四、辩护意见1. 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按时支付了租金,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原告要求我额外支付租金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应该予以驳回。
2. 原告的要求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希望法庭能够依法保护我的权益,驳回原告的不合理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坚信自己是无罪的,各项索赔请求均应被驳回。
商铺租赁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纠纷答辩状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一答辩人:张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黄XX、王XX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2008年4月28日签署第一份租赁合同之前,广州国际轻纺城就已经在涉案楼房外加高了地面,使得本案中的一楼房屋实际上成为了"负一楼"。
而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涉案房屋房地产平面图及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一显示,涉案房屋沿街一面是一堵墙,并不存在被答辩人所说的大门,因此也就不存在是由答辩人将涉案房屋沿街面改建封死一说,因为该房屋临街一面本身就是低于地面的一堵墙。
2、按照之前所说,由于广州国际轻纺城将涉案楼房外的地面加高,一楼变成了"负一楼",二楼变成了"一楼",因此,答辩人依靠涉案楼房的外墙做成了商铺,实际上依附的是二楼的墙面,和被答辩人是没有关系的。
3、所谓门市,指的是工商业者经营零售业务的店面,并没有法律规定门市必须是临街的。
实际上,答辩人做了商铺后,将地上的商铺和涉案的地下房屋连为一体,除了被答辩人所说的"铁栏杆窗户搭梯子"进出外,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二显示,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
而在答辩人的日常经营中,这间租赁的房屋并不是作为仓库适用,而是答辩人的货品展示间,是与答辩人的地上商铺合为一体作为答辩人的门市适用。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拆除自建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答辩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显示,答辩人自建的房屋目前已经纳入广州国际轻纺城的正式管理范围,且是建在轻纺城的土地之上,与被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拆除答辩人自建的房屋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2、《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房屋属于违建,可以向该执法机关投诉,而不应该在本案中处理。
商铺租赁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纠纷答辩状商铺租赁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作为商铺租赁合同的被告,特此呈交答辩状,以陈述我的观点并提供相关证据,希望您能公正地审视此案。
一、案件背景和事实陈述1.1 租赁合同签订情况我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我租赁了位于(商铺地址)的商铺。
合同约定了租金、租期、租赁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租赁期间的交涉与争议租赁期间,双方曾就一些问题进行过交涉,其中涉及商铺维护、租金调整等事项。
然而,我从未违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且一直按时支付租金。
1.3 原告提起的诉讼与诉讼请求然而,原告在(日期)提起了对我关于商铺租赁合同的纠纷诉讼,并要求解除合同、追偿损失等。
二、答辩和辩护意见2.1 租赁合同完全履行我作为被告一直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商铺维护等责任,都没有违反任何条款。
2.2 原告指控不实原告所提出的对我的指控是不实的,他们声称我对商铺进行了损坏,并且未经授权进行了改建。
然而,我没有对商铺造成任何损坏,并且未进行任何未经许可的改建工作。
2.3 租金调整讨论在租赁期间,双方曾就租金调整进行过讨论。
然而,这些讨论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商业谈判,并没有达成任何正式的协议。
三、证据材料3.1 合同文件附件1:商铺租赁合同(复印件)3.2 支付凭证附件2: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3.3 商铺检查记录附件3:商铺检查记录(复印件)四、法律名词及注释4.1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特定物件的使用权及对价进行约定的合同。
4.2 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在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违约方责任的一种法律行为。
五、结论基于上述事实和辩护意见,我请求法庭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驳回。
附件:1. 商铺租赁合同(复印件)2. 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3. 商铺检查记录(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双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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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答辩人:柴##,女,汉族,19##年##月生,住郑东新区##街#期##号楼#单元###室
答辩人柴某某因与原告辛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答辩如下:
一、租赁起始日也应当等于或晚于租赁场所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之日,在本案中,租赁起始日应当认定为2010年3月25日。
原告在2008年8月11日交给被告的商铺根本不适合经营,不符合本案租赁合同的履行目的:承租方使用商铺用以经营流行服饰。
本案租赁标的商铺所在场所的某某广场从签约前后所宣传的2008年10月1日,后又改称是在2009年五一、十一,最终一直拖延到2010年的7月1日,某某广场二层才正式开业,距签约时的承诺整整拖延了21个月。
某某广场B 区很多业主和商户在实际上也是以开业时间7月1日为准来起算租赁起始日的。
被告,甚至还有原告辛某某也曾经一度这么认为。
这也正是为什么原告直到2010年12月份,即在本案租赁合同6个月免租期即将到期的时候,原告才第一次向被告主张租金的交付事宜。
因为原被告双方都认为从2011年元月份免租期到期,被告就要开始向原告交付租金了。
因为在起算2011年月份以后的月租金方面,原告与被告产生了严重分歧,甚至发生了一定的肢体冲突。
原告作为一名法律人士,遂想起严格以租赁合同的条文约定,来主张2008年8月11日以来的商铺租金,来达到一种通过法律途径报复被告,为自己出气的效果。
这是本案争讼的起因,提请法庭予以充分注意。
当然,原告起诉状所述2010年12月10日下午双方冲突的现场过程,与事实不符,出入很大,具体可以通过九如路派出所来客观了解,也可以通过某某广场监控录像了解,被告对此不做无谓的纠缠。
今天在法庭上我们还是以证据,以合同来认定本案的租赁起始日。
通过认真研读本案租赁合同条文,还有.................某某..广场下发的《租赁场.........所移交通知书》的内容,以及.............综合本案租赁合同的履行目的,被告认.................为,原告于2008年8月11日的交付是一种不适格的交付,是一种无
二、本案
....年.3.月.25..日起至
.................2010
..租赁合同的三年期限应当顺延为
2013
..。
第一个租赁年度(含免租期)2010年3月25....年.3.月.24..日止
日至2011年3月24日期间的房租,应当依合同认定为2413元/月,租金应当自6个免租期过后的2010年9月25日开始计收。
三、2010年9月25日以后的房租应当由第三人陈某某来承担。
至于2010年9月25日以后的租金被告一直没有缴纳,前面也提到了,完全是因为整个某某广场二层,一层上上下下都认为是从2010年7月1日开始计算租赁起始日的,并且很多商户和房东都是这样来操作执行的,包括原被告在内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这期间的租金没有缴纳,被告并不存在恶意。
因为某某广场迟迟不开业,整个广场冷冷清清,门可罗雀,根本不具备基本的营业条件,整个二层上百家商户没有一家营业的,商户们都在煎熬之中等待。
被告转租完全属于无奈之举,也不存在恶意。
根据被告与第三人陈某某于2010年8月14日签订的《转让合同》,双方约定自2010年8月1日之后的房租由陈某某承担。
实际情况也是陈某某实际占有使用的B2148号商铺的,经营受益人也是陈某某。
《转让合同》如被确定无效的,陈某某应当就占有使用B2148号商铺期间的租金向原告承担不当得利的责任。
在2010年9月25日以后,被告没有使用B2148号商铺,也没有从陈某某那里获得任何转租的租金收入,因此,被告不应承担这期间的收入。
四、原告主张违约金畸高,理应调低至不超过其损失的30%,而该损失已经事先得到履约保证金的弥补,损失不复存在,因此,对其违约金的主张理应驳回。
原告在本案当中的损失主要是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损失,具体应当是2010年9月25日起至2011年元月6日之间房屋租金的利息损失,违约金不应超过该利息损失的30%。
而原告已缴纳了相当于两个月租金4826元的履约保证金,足以弥补给原告造成的上述利息损失。
因此,应当驳回其违约金的主张。
另外,我们知道,法律设定违约金制度的初衷即在于弥补损失,主张违约金的同时是不得提起损害赔偿
的,因此,对原告损害赔偿的主张理应驳回。
五、本案腾房义务人应当是第三人陈某某,而原告已于2011年元月6日通过暴力手段取回了对房屋的占有,对其腾房的主张理应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
.............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本案腾房义务人是作为次承租人的第三人陈某某,逾期腾房发生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也应当由陈某某来承担。
事实上,在原告2010年12月14日起诉后,还未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已经迫不及待地于2011年元月6日通过暴力手段取回了对B2148号房屋的占有,美其名曰“私力救济”。
对其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如此青睐暴力解决问题,实在是对法治的莫大亵渎和对自身的莫大讽刺!房屋已经被原告占有,并且已经另行出租,对其腾房主张,理应驳回。
综上所述,被告认为,本案租赁合同的“租赁起始日”为2010年3月25日,房屋租金应当从2010年9月25日开始计收,第一年度月租金是2413元,并由实际使用人陈某某承担;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应当依法调低至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甚至于驳回,关于损害赔偿的主张与法律相冲突,也应当驳回;原告的腾房主张,也应当驳回。
此致
郑州##发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柴某某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