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随着危险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关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至关重要,而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也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验收前、验收中、验收后三个方面,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进行详细介绍。
一、验收前1. 准备验收材料。
建设单位应准备好安全设施验收申请表、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报告等相关材料。
2. 安排验收人员。
安排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验收经验。
3. 确定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应提前与验收组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二、验收中1. 安全设施总体情况核查。
验收组应对安全设施的总体情况进行核查,包括设施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造、是否安装到位、设施有无明显缺陷和损坏等情况。
2. 安全设施单项验收。
对安全设施进行单项验收,例如消防水源系统是否合格、照明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是否疏散通畅等项目进行检查。
3. 安全设施功能测试。
验收组应对安全设施进行功能测试,例如泄漏报警器是否敏感、灭火系统是否可靠等,确保安全设施具有一定的应急响应功能。
4. 施工记录验收。
验收组应对施工记录进行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安全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验收后1. 确认验收结果。
验收组应根据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确认验收结果,并在报告中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 整改和复验。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向验收组申请复验,验收组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记录和归档。
建设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日后安全检查和管理的参考依据。
总之,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做好准备工作,安排专业人员参与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2014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2014版)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 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省安监局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适用本《细则》:(一)生产的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二)生产化学品过程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建设项目;(三)经营(含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建设项目;(四)生产性自用危险化学品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细则》:(一)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二)危险化学品勘探、开采及其辅助储存建设项目;(三)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建设项目;(四)城镇燃气辅助储存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细则》分级负责实施。
未经安全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中央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除外);(二)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三)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四)跨地级以上市的;(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的。
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的。
安监总局255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大工程总体验收制度
危大工程总体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的建设项目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储罐、化学仓库、石油化工、化纤厂等危大工程。
第三条危大工程验收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按照程序规范、结果科学、各方参与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危大工程总体验收包括前期准备、现场验收、技术评审、报告编制、验收合格证书颁发等步骤。
第五条危大工程总体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单位合作完成,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危大工程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危大工程验收的资格,配备验收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资料进行验收。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危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危大工程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危大工程建设前逐级报批,获得相应的建设资质,方可进行验收。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设计、施工等各方共同编制验收方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验收组织机构,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对危大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符合安全规范。
第三章现场验收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向验收委员会提交危大工程建设完工验收申请,附带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验收委员会应按照验收方案对危大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验收委员会应组织技术专家对危大工程进行技术评审,制定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验收委员会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危大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第十七条相关职能部门应提供技术支持,对危大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综合、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所需采取的安全防控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项目的风险得以有效管控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发生后的影响。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具备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合理、公正、可行。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专家组织或者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分类:一般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参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一般安全评价第九条一般安全评价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进行评价。
第十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位置、用地、建设工艺等;(二)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和规范要求;(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性质、数量、特点等;(四)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五)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六)建设项目中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七)其他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相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以项目的风险管理为核心,全面评估风险,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是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1. 项目安全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设备选型、工艺流程、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性。
2. 评价内容和指标
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的火灾爆炸风险评估、危险品泄漏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等。
评价指标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防护设施、应急处理措施、设备安全性等。
3. 评价方法和工具
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结合专家评审、现场检查和风险评估等手段进行评价。
评价工具可以使用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软件、模型和现场测量仪器等。
4. 评价报告和结论
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安全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估结果、安全控制措施建议等内容。
评价结论需要明确项目的安全风险等级,并提出必要的安全改进措施。
5. 监督和检查
评价结果需要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评价报告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
以上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补充。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价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生产单位以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以下为其具体内容: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使用企业、运输企业等。
二、评价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储存量等。
2.项目环境评价: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包括周边居民、水源、土壤、气候等因素对项目安全的影响。
3.危险化学品选择:评估项目选用的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存在替代品可供选择。
4.设备选型:评估项目所使用的储存设备、操作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估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等。
6.库房及仓储:评估项目的危险化学品库房及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7.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项目应急救援设备及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应急演练情况是否定期进行。
8.安全距离设置: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数量,评估项目周边安全距离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9.环境风险评估:评估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10.安全监测:评估项目安全监测设备的设置情况,监测频率及监测结果的处理。
三、评价方法1.资料调研: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调研整理,包括现有的安全评价报告、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图纸等。
2.现场勘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查看设施设备情况、周边环境情况等。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风险评估:利用专业风险评估软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应对措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2024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是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方法和经验的总结基础上制定的。
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细介绍。
一、细则的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风险控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搬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细则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强调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2.综合管理: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废弃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综合管理。
3.可行性和可靠性:要求安全评价必须基于实际可行的技术和可靠的数据进行,不得虚假夸大或低估安全风险。
4.公开透明:要求安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细则的内容和要求1.安全评价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评价的范围包括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装置、存储和运输设施等。
2.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提出了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安全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估危险源和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环境影响的评估、社会影响的评估等。
4.安全评价的报告和审查:要求对安全评价的结果进行报告和审查,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评价的结果和结论、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5.安全评价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查和监督、对评价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对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监督等。
四、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
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V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V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提高验收效率和减少验收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本文提供一些指导性建议:一、验收流程:1.准备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交给验收单位。
验收单位按照规定组织专家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并组织安全现场勘查。
2.现场验收:验收单位应全部到场,检查项目相关安全设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符合性,并进行验收记录。
在验收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必要的安全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验收结论:验收单位应据实填写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表格,认真审核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无法完全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应提出整改意见或拒绝验收。
二、注意事项:1.保障人员安全:安全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安全设施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应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重新验收。
3.安全措施:为了保障现场验收的安全,验收单位应完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验收记录:验收单位应做好验收记录,对于可能影响项目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设施能够在使用中发挥到最大的作用。
总之,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安全第一,科学评估,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
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1.07
•【字号】沪安监管危化〔2008〕4号
•【施行日期】2008.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安监管危化〔2008〕4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各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为政府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和安全设施验收审查提供技术支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门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细则
31
其它方面:
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工程的,应按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文“以新带老”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要求。
A
六、事故及案例
32
事故管理
和案例
1、应对试运行中发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分析评价。
2、事故案例有原因有后果,应与建设项目相关,有借鉴意义。
B
七、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A
2
报告格式
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封面、封二以细则为准)。
B
3
文字要求
文字简洁、准确,可同时采用图表或照片。评价过程和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
4
重要法规、标准适应性
A
五、定性、定量分析和符合性评价
21
固有危险程度
固有危险程度按〈细则〉6.4.2.3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
B
22
风险程度
风险程度按〈细则〉6.4.2.4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对泄漏速率、时间,有条件的应进行计算。
B
23
安全条件
A
38
检测、检验证明资料
法定机构的检测、检验情况及汇总表。汇总表有评价单位、建设单位确认。
A
39
项目相关批文、批复
项目相关批文、批复、备案等汇总表或复印件。
B
审查结果
A项(总检查15项)
B项(总检查28项)
符合项
不符合项
符合项
不符合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工程项目。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属性和潜在风险,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是必要且重要的。
本文将基于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旨在全面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确保项目在建设、运营和关闭阶段相关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本细则将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特性,以及环境、人员和设备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二、项目背景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模、所处环境、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种类等相关背景信息。
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环境和社区安全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三、评价目标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目标,包括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环境、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小事故后果等。
四、评价范围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范围,包括工艺装置、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
同时,还需考虑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规模,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
五、评价方法5.1 风险识别与评估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采用可行性研究、风险辨识、风险评估等方法,分析可能的事故原因、事故发生频率和后果,确定关键风险点和应对措施。
5.2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评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备,包括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
同时,还需考虑项目所处环境和相关法规要求,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可行性。
5.3 设备设施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设备设施进行评价,包括工艺装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环保性能,以及相关的监测、检测和报警设备等。
评估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5.4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大气、水体和土壤等方面。
考虑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和治理措施。
危化品验收管理制度
危化品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化品的验收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法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采购、验收、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危化品验收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危化品的安全生产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危化品验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谁验收、谁负责”,责任到人,落实管理。
第五条危化品验收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危化品采购验收第六条危化品采购应当有明确的申请程序和流程,由相关部门负责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第七条外购采购危化品必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内容,并约定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
第八条对于新的危化品或者供应商,必须先进行技术资料的审查,了解产品的性能、用途、安全技术特性、防护措施、紧急处理方法等信息。
第九条采购人员在接到危化品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验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十条实施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标准、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标志、印记(图章)等是否与合同相符;外观是否有损坏、泄漏、误装或混装现象。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的危化品,应尽快入库,并按照规定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危化品,必须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处理或重新提供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一般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内,严禁太阳直射、防潮潮湿、避免碰撞、防止静电导致的火灾和爆炸。
储存室内空气应保持流畅,并保持定时检查。
第三章危化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使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对使用的管路、阀门、泄漏装置等必须定期检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细则
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4、
毒害岗位检测情况,
5、
职工体检、公布及入档情况
6、
劳保和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
7、
有毒气体岗位是否有气体检测、报警器
8、
有毒有害岗位设置洗眼、喷淋和配备急救药品情况
四
现场管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1、
甲、乙类危险场所是否做到全防爆
2、
危化品从业单位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情况
3、
甲类厂房、库房、储罐区距离是否满足规定
11、
易燃液化气贮罐绝热喷淋设施,设施电器的开关位置
11、
危化品是否有专门仓库,专人管理,进出登记情况
12、
危险品仓库物资是否分类堆放并有明确标识;
13、
生产的危化品包装上是否有安全标签,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14、
有无防止互为禁忌的物品接触的措施
15、
爆炸物品、剧毒品是否执行“五双”
16、
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安全设施,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5、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是否以文件形式下发
6、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情况
7、
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情况
9、
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编制,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10、
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建立情况,是否定期演练
11、
消防验收意见
12、
防雷和静电接地检测情况
13、
如有重大危险源,建档情况
附件1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细则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验收管理制度(3篇)
危险化学品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工作。
三、职责和义务1.单位领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验收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验收人员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工作,必须具备相关资格和专业知识,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3.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四、危险化学品验收程序1.危险化学品购买申请危险化学品购买申请须由购买人员填写并附上相关材料,包括采购数量、用途和相关证件等,并提交给安全监管部门审核。
2.安全评估和审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安全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要求。
单位领导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签发危险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3.购买和运输购买人员根据购买许可证和安全要求购买危险化学品,并制定相应的运输计划和措施。
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和装卸,并由专业人员负责。
4.验收和备案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验收合格后,将其信息登记备案,并分类存放。
五、危险化学品验收标准1.外观危险化学品的外观应无异常,如有泄漏、破损、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2.包装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其密封性和耐受性。
3.标识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明确、醒目,标示其名称、性质、危险等级和警示语等。
4.证件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包括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六、危险化学品验收记录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购买申请、安全评估、购买许可证、运输计划、验收报告等。
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方便查询和回溯。
七、应急处理措施在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等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报警、隔离、撤离等。
八、培训与演练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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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型号,数量、
工况、介质、材质
等参数齐全、正
确;特种设备在备 B
注中明确或单独列
12
装置设备
表注明。(遗漏重
要设备、设施;主
要设备清单多处谬
误均为不符合)。
清楚其主要装置、
设施布局及其上下 游生产装置的关
B
系。
与建设项目配套的
公用和辅助工程设
施(水、电、热、
13
配套设施
气、氮等)应表述 B
清楚(包括能力、
负荷、介质、规格
或物料来源等)。
①项目现场实际与
设计专篇不一致的
部分应予以表述;
14
项目变更
②有变更的,应有 设计单位变更手
B
续;③变更部分应
在后述评价过程中 评价。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与方法划分
危化品有遗漏的为
不合格;数据信息
有明显错误的为不
合格。辨识的危化
品范围:GB12268-
《化学命名原
则》,对混合物和 B
使用商品名的物料
必须清楚标明其主
要成分。
每个产品的工艺流
程图及主要工艺参
数正确,(主、主
要副反应不清;反
应物、主要生成物 B
11
工艺
有遗漏;遗漏重要 反应条件;工艺不
清;物料严重失衡
均为不符合)。
应对国内外同类建 设项目水平进行对 B 比
主要设备一览表中
注明基本设备的规
9
项目附图
文字);总平面布 置图(可以为规划
B
方案图)中需标明
建、构筑物及设施
的间距,并正确标
注风向标或玫瑰
图。
产品表述其用途:
产品和使用的原料
名称、年产量(使
用量)、最大储存 量、包装及储存方
B
式、运输工具、物
10
原料、产品 和中间产品
料来源及物料状态 等内容表述全面。
提供产品和原辅材
料表,名称要符合
其它方面:
改、扩建项目依托 原有工程的,应按 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 A 文“以新带老”要 求进行分析评价, 并提出安全对策措 施要求。
1、应对试运行中发
生的事故是否
按“四不放过”原
则进行处理并分析
评价。
B
2、事故案例有原因
有后果,应与建设
项目相关,有借鉴
意义。
应对验收评价中发
现的事故隐患、不
作业场所:
1、应表述职业危害
防护设施的配备、
法定检验、检测情
29
况; 2、应对职业危害防
B
护设施的检修、维
护情况进行分析并
得出结果。
应急预案方面: 应对事故应急救援
30 安全生产 条件
31
六、事故及案例
32
事故管理 和案例
七、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33
隐患整改
34
八、结论
措施和建议
预案的完整性、针 对性、可操作性及 B 演练记录进行分析 评价(有特种设备 的应有特种设备应 急预案)。
国家重要的法律、 法规、规范、标准 及国家总局、省局 B 的文件应与建设项 目相适应。
高度概括项目来 由、企业简况,明 确企业是危化品生 产企业还是储存企 业。确认被取证的 B 产品(副产品、中 间产品、参与反应 并回收套用的溶 剂)。
界定项目评价范 围、对象。
A
项目名称、投资金 额、项目性质、产 品方案及建设内容 B (包括建、构物一 览表)。
建设项目的内在、
周边、自然条件的 影响分析全面正
A
确。
安全设施方面:
1、安全设施的施
工、检验、检测和
调试情况。
①施工质量:表述
施工单位名称及其
资质情况,对施工
质量应有分析结
果;②检验检测:
表述检测单位及其
资质情况,对检验
检测结果全面、有
24
效性应有分析结 B
果;③调试:表述
安全设施试生产
(使用)中的调试
2、审查意见栏为符合、不符合二个等级。不符合等级中有一个A项或五 说 个B项的,则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查不予通过,不符合的在“现
明 场等其他问题”栏目说明理由。 3、现场或审查中发现不在上述范围的问题,请在“现场等其他问 题”栏内加以表述。
现场等其他问题
可附页
综合审查意见
结□
通过
□
评价机构与建设单
位的交换意见表,
对达不成一致意见 的应予以充分说
B
明。意见表需双方
签字确认。
对企业主要危险作 业岗位是否进行确 认,对危化生产企 业从业人员安全生 产基本从业条件是 否进行专门独立评 价,作为评价报告 的附件。(1、企 业主要负责人、分 管安全负责人、分 管技术负责人:3 年以上化工行业从 业经历;大专以上 学历。其中至少有 1人具有化工专业 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或者具有化工 专业高级技术职 称;主要负责人、 分管安全负责人取 得安全资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3 年以上化工行业从
论 过 □ 不予通过
专
家
单
姓
位
名
原则通
专 业
22
风险程度
23
安全条件
应按照安全设施目
录分类列出安全设
施设计中的安全设
施(须包含11种危
险工艺及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设施);
A
应列出建设项目落
实的安全设施情
况;应列出未采取
设计的安全设施。
固有危险程度按
〈细则〉6.4.2.3
要求进行计算和分 析评价,计算、分
B
析评价有严重缺陷
的为不合格。
风险程度按〈细 则〉6.4.2.4要求 进行计算和分析评 价,计算、分析评 B 价有严重缺陷的为 不合格。对泄漏速 率、时间,有条件 的应进行计算。
故应急管理和
其他方面
等];(5)应
急救援有效性
评价单元。
2)固有危险有害
程度评价方面,单
元划分以有利于评
价为原则。
必须采用安全检查
表评价法(导则有
19
评价方法
要求采用的方法除 外);根据安全评
A
价需要可辅以其他
安全评价方法。
四、安全设施
20
安全设施配备
五、定性、定量分析和符合性评价
21
固有危险程度
安全因素提出整改
要求并有复查结 果。复查结果应有
A
评价单位和建设单
位负责人签字确
认。
应在已有的安全设 施与措施基础上体 现进一步的安全措 B 施和建议,并具有 针对性、可行性。
35
评价结论
36
九、附件
交换意见
按《细则》7.7.1要 求,结论客观、公 正、明确。
对于领证单位,应 对企业是否具备申 A 领、变更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安全生产 条件进行评价并得 出结论。评价结论 应有评价单位和建 设单位盖章确认。
15
危化品信息
2005;注明“领 证”的危化品范
A
围:《危险化学品
名录》(2002);
剧毒品、易制毒
品、监控化学品的
应进行说明。
16 危险危害因素
17
重大危险源
辨识全面、正确 [包括重要危险物 质、重要生产储存 装置、重要工艺危 A 险分析、选址与总 平面、公用工程 等]。
辨识、计算结果正
确(按GB18218-
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验收技术资料专家审查细则(试
行)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评价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审查地点
审 年月
查
时
间
序
审查内容
号
基本要求 类 别
一、基本要求
1
评价资质的相 关要求
选择相应资质的安 全评价机构进行安 全评价,且在核定 A 业务范围和有效期 内。
评价人员资质符合 要求,且在有效期 内。评价报告的评 价人员介绍中,应 提供不少于5人的 评价人员姓名、资 A 格证书编号以及本 人签名,且符合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等 相关要求。
及运行情况,并有
分析结果。
2、安全设施符合
法律法规、标准的
说明应列出具体条
款。
3、有条件的,应
列出借鉴国内外同
类建设项目所采取
的安全设施及其依
据。
安全管理方面:
1、应按〈细则〉
7.4.3.2要求完整表
述建设项目安全管
25
理情况; 2、对于安全管理
B
方面的执行情况对
照企业实际抽查,
验证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
2
报告格式
3
文字要求
4
重要法规、标准适应性
5
前言
二、项目概况
6
评价范围
7
项目基本概况
符合《安全评价通 则》(AQ80012007)、《安全验 收评价导则》 (AQ8003-2007)、 B 《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等相关 要求(封面、封二 以细则为准)。
文字简洁、准确, 可同时采用图表或 照片。评价过程和 B 结论清楚、明确, 利于阅读和审查。
法定机构的检测、
检验情况及汇总
38
检测、检验证明资料
表。汇总表有评价 A
单位、建设单位确
认。
项目相关批文、批
39
项目相关批文、批复
复、备案等汇总表 B
或复印件。
A项(总检查 B项(总检查
15项)
28项)
审查结果
符 合 项
不 符 合 项
符 合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