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兽医管理总站兽药监管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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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兽医管理总站20xx年兽药监管工作总

结及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我站在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大力支持下,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攻坚克难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促使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阶段工作有成效,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养殖效益,赢得了群众的满意,促进了畜牧业稳定发展。

一、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县农牧局要求,我站统一部署,对全县兽医站、养殖户以不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把兽药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到“打假、护牧、保畜、增收”的高度来认识,深入兽药经营单位,兽医诊疗机构及养殖业进行拉网式现场检查。

二、强化执法,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按照务求实效的原则,我局对执法力量进行了整合,乡镇兽医管理总站、执法大队联合,重点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

三、兽药市场检查情况

全县兽药市场整治检查,全年共检查乡镇兽医站107户次,检查率100%。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的内容主要以兽药制品的订购、供应、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有无防伪标签、经营使用方法等。检查兽药订购渠道、标签、说明书、生产厂家和有效期。通过检查未发现

假兽药、过期兽药及人用药。

四、兽药专项整治取得的实效

为贯彻落实兴隆县农牧局相关文件的精神,以服务“三农”、“打假、护牧、保畜、增收”为宗旨,强化兽药全程监管,保证兽药质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对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净化兽药市场。在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查处非法经营使用假兽药、过期失效产品、折零销售原料药、兽药标签不明和说明书不规范产品。通过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兽药和过期失效等伪禁药品。二是对兽药经销单位、兼营兽药的动物诊疗机构、以及养殖户和农牧民进行了《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宣传,普及兽药识假辩假和科学用药知识,提高农牧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其抵制假劣兽药的自觉性。三是通过专项整治,加医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强了兽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五是通过专项整治,加大了兽药打假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了基层兽医人员规范,提高了专业人员和农牧民识别真假兽药的能力。

五、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加强制度创新,采取有效措施

1、强化兽药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

合的方式,对我县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要依法严厉处理;对非法经营的兽药产品实施清缴销毁。

2、重点查处范围。一是禁用兽药、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二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三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切实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整顿和规范兽药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1、重点加强养殖场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企业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使用行为,要迅速追查源头,坚决打击,严禁不合格的畜产品上市销售。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和处方药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

指导下安全用药。

2.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明白纸、宣传手册等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兽药法律法规普及力度和宣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力度,让农民了解兽药政策法规,了解药物使用标准和药物知识。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现场咨询和培训活动,解决养殖户生产用药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促进健康养殖。

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工作

严格执法是从根本上确保兽药质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进一步完善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1、强化执法队伍匹配,增强综合执法能力。执法大队、乡镇兽医管理总站、畜牧技术推广站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推进我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确保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切实加大兽药行政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重案、要案,要积极争取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做好假劣兽药的查

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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