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四五县城建设任务指标表县城建评价标准试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陕发改规划〔2021〕1099号•【施行日期】202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要求,扎实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我委牵头制定了《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工作指导,对纳入《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清单》的项目,在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优先实施项目成熟度高、急需补齐的短板项目。
三、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建立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对于项目前期进展缓慢、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予以剔除。
附件: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8月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陕发改投资〔2023〕2382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现将《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27日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前期工作管理责任,提高代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代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签订代建合同起到项目正式开工为止,按基本建设程序应当在开工前完成的所有前期工作。
代建单位费用包含代建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前期咨询、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部服务费用。
第三条绩效考核评价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业务质效、工作履职、满意度评价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代建项目开工前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办理进度和工作质量。
绩效考核评价在项目正式开工后一次性进行。
第四条按照“奖优惩劣”和“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代建单位费用和代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效率挂钩考核机制。
第五条项目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时,双方应当在代建合同中约定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前期工作绩效考核。
第二章考核评价规定第六条代建单位在投标和签订代建合同之前应充分调研,根据项目实际和投标文件承诺,制定合理的前期工作计划,并在代建合同中明确。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14•【字号】陕建发[2007]43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43号)各设区市建委、建设规划局、建设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去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会议精神,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各市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规划编制,全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省应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102个县(市、区)中,有16个县(市、区)已完成了编制任务,有21个县(市、区)正在组织编制之中,两项合计占全省的36.3%。
为进一步加快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程,确保今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高标准完成编制任务,为新农村建设健康协调发展奠定科学的基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基本国情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它必将作为全党全国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
所以加快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是“十一五”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中之重和“三农”工作的主旋律。
面对这样的长期战略任务和复杂多元的系统工程,搞好规划编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反复证明,编制一个好的规划是各国政府调控土地与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学依据,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协调、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5•【字号】陕政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陕政发〔2010〕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陕西省卫生城市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有创建卫生城市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推动市、县联创,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工作。
2.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3.市、区爱卫办行政列编,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人员(市级行政人员5人以上)、经费和工作条件。
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和各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活动。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和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卫生先进单位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6.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康教育1.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落实,能够承担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职责,全市三级网络健全并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得分≥85分,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教活动。
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区)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
藏书分类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教师阅览室按教职工总数的30%设座;学生阅览室按 学生阅览室设座达标各1分;以教育教学 11
在校学生总数的1/12设座,报刊杂志以教育教学报刊为主。
报刊为主1分
22、初中和中心小学设置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和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 设置“四室”各4分;语音教室和计算机
健全制度4分;落实责任4分;无重大安 全事故8分
16
八、义务教 43、学前教育机构建设达到标准。 育延伸(45
分) 44、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达到标准。
达到标准15分
15
达到标准30分
30
计分
满分:666分
实际得分:
分
说明 :1、实际得分达到567(85%)分以上者,方可通过评估验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①教育经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且教育经费管理不规范;②初中辍学率超过2%;③校长、教师归口管理不到位;④ 近三年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腐败或师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情节恶劣且后果严重的。
8
34、青壮年非盲率达到96%以上;近三年,脱盲人员巩固率达到100%。
非盲率和巩固率达标各得3分
6
35、学籍管理制度规范,文字资料齐全,档案数学准确,逐步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体系, 随时记载学生变动情况,加强学生流动监测。
管理制度规范2分,档案数字准确4分; 建立电子档案4分;随时记载学生变动情 况6分
16
指标 评估验收标准
评分标准
分会 得分
36、县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责,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 承担职责6分;创造良好环境6分;全部
策环境,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点、示范或等级称号和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 取消重点、示范或等级称号和创建活动 2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9.18•【字号】陕建发[2014]334号•【施行日期】2014.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4〕334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住建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全力推进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效开展,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精神,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9月18日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工程质量提升两年行动,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突出重点,突破重点,使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省厅制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监理总监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陕政发〔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6〕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6月29日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支撑保障全省“追赶超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与专项相结合,总量与增量相结合,着重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聚焦发展短板,更加侧重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结构转型、创新驱动和脱贫攻坚、居民收入提升等发展成就。
第三条监测考评范围为全省107个县(市、区),其中县(市)、城区分开考评。
撤县设区的地区,从国务院批复的第二年开始,退出县(市)考评范围,纳入城区考评范围。
第四条监测考评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经济结构指标、民生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和社会和谐指标五大类。
其中县(市)监测考评指标为33项(详见附件1);城区监测考评指标为28项(详见附件2)。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监测考评具体指标可动态调整。
第五条监测考评以功效系数法为核心,采用综合加权汇总万分评定制的办法,先对县域综合监测考评的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再根据各项指标权重加权汇总,依照综合得分,对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排序。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及评估项目表》
2015.8.15
附件1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及评估项目表2021年9月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发布实施日期备注1dbj61t1032015dp型烧结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122920163102陕西省农村住宅抗震构造指南长安大学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201512222016113dbj61t1042015陕西省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规程长安大学201512222016114dbj61t105201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与安全规程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5122520162275dbj61t1062015村镇砌体结构民居叠层橡胶支座隔震技术规程长安大学201622920163286dbj61t1072015西安市城镇道路太阳能光伏led路灯照明技术规范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市政公用局2015122520162127dbj61t1082015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1920162128dbj61t1092015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122320161229dbj61t1102015城市公园分级标准西安市城市管理局2016414201652010dbj61t1112016西安市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防火技术规范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229201632811dbj61t1132016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穿越地裂缝段技术规程长安大学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6523201663012dbj61t1142016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防水施工技术规程长安大学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2016523201663013dbj61t1152016uvs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安大学20168420169114dbj61t1162016地铁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路安电气化监理有限公司2016713201682515dbj61t1172016现代生土砖砌体技术导则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992016101716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设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11]42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11]42号)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镇建设推进全省县域城镇化的意见》,推进重点镇标准化建设,改善城镇面貌,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施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进一步完善的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杨帆孙亚丽电话:************传真:************附件:《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为了科学指导重点镇建设,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改善城镇面貌,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全省重点镇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建制镇,镇建设应当参照本标准提出的建设要求。
(具体分为镇区规划人口规模1~3万人、3~5万人、>5万人三个层次)一、市政设施1、道路交通道路系统完善、等级清晰;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建成区道路全部硬化;道路绿地率大于20%;配置完善的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隔离墩等交通安全设施。
2、公共停车设施配备公共停车场1处以上,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达到0.7平方米以上。
3、汽车客运站配备汽车客运站一处,重点镇应建设四级及以上级别汽车客运站。
4、广场建成游憩休闲广场1处以上,人均广场面积不少于0.2平方米,广场内绿地率应大于25%。
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目录第一篇规划背景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二章存在问题第三章发展环境第二篇总体要求第四章指导思想第五章基本原则第六章发展目标第三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七章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八章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第九章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第十章合理引导城镇体系发展第十一章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五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十二章增强城市产业支撑能力第十三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第十四章加强住房体系建设第十五章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第六篇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第十六章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第十七章加快农业现代化第七篇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第十八章改革人口管理制度第十九章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第二十章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和融资机制第二十一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第二十二章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创新第八篇规划实施第二十三章建立协调发展机制第二十四章推进国际国内合作第二十五章开展试点示范第二十六章健全完善监测考核体系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和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旨在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篇规划背景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要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遵循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四化同步”,积极稳妥推进陕西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一章发展基础近年来,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有力促进了城镇化快速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10.20•【字号】陕教〔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中等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0月20日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推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持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8%。
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持续健全,县中优秀教师群体显著增加;按照“中央引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持续健全,县中办学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和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县中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发展软实力和办学质量不断提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9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9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城是全省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镇化、带动县域发展的重要载体。
加快县城建设,推进县域城镇化,是新形势下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扩城活商,以城带乡,促进县域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壮大县域经济的需要;是建设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省县城城镇人口共有559万人,平均每个县城人口近7万人,人口规模达到10万-20万的县城仅有19个,各地普遍存在着县城规模偏小,基础设施滞后,城镇功能较弱,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不强的问题。
为提升县城整体实力和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县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省县城城镇人口超过680万人,平均每个县城的城镇人口达8万人以上。
其中,位于平原地区的县城城镇人口平均达10万人以上,位于山区的县城城镇人口平均达5万人以上。
全省县城城镇人口超过20万的有4个,县城城镇人口10万至20万人的有27个。
全省的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680平方公里,县城的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全国县城平均水平以上。
到2015年,全省县城城镇人口超过820万人,平均每个县城的城镇人口近10万人。
其中,位于平原地区的县城城镇人口平均达12万人以上,位于山区的县城城镇人口平均达6万人以上。
全省县城城镇人口超过20万的有10个,县城城镇人口10万至20万人的有33个。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07]144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07]144号)各设区市建委、城乡建设规划局、城市建设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快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完成今年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任务,按照《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函》(陕建函[2007]150号)要求,我厅对全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截止2007年7月15日,全省已有30个县(市、区)完成了编制任务,占应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29%,正在编制的有16个,两项合计占应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45%。
现将各市具体编制情况通报如下:一、全省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所辖县(市、区)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进展情况西安市:灞桥、长安、临潼、阎良、周至、户县、蓝田、高陵等县(区)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应编制规划的100%。
杨凌示范区: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应编制规划的100%。
铜川市:宜君、印台、王益等县(区)已完成规划编制,占应编制规划的75%;耀州区正在编制中。
汉中市:南郑、洋县、佛坪、西乡、勉县、城固、镇巴等县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应编制规划的64%;汉台、宁强、略阳、留坝等县(区)正在编制中。
商洛市:商州、柞水、商南等县(区)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应编制规划的43%;镇安、山阳等县正在编制中。
延安市:子长、吴起、宜川等县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应编制规划的23%;黄陵县正在编制中。
宝鸡市:陈仓、千阳等县(区)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应编制规划的17%;金台、渭滨等区正在编制中。
陕西省县级规划技术指导要点(讨论稿).doc
陕西省县级规划编制技术指导要点(试行)一、县级规划修编总则论述(一)规划定位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任务具体任务包括:1、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上的矛盾;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3、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4、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5、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6、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7、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三)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2、国家政策。
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文件;3、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相关规划。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及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其他相关规划;5、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
(四)编制主体1、县级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
2、县级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承担县级规划技术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认证的规定。
(五)编制方式县级规划编制应坚持依法编制、统筹兼顾、上下结合、充分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
(六)编制程序1、准备工作;2、上轮规划实施评价;3、基础研究;4、编制规划成果;5、征询公众意见;6、规划成果报批;7、规划成果应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有关情况的函-陕环规财函〔2018〕27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有关情况的函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有关情况的函陕环规财函〔2018〕27号省发改委:贵单位《关于请配合做好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函》(陕发改西开函〔2018〕1363号)收悉,现将2017年我厅关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有关情况提供如下。
一、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一)铁腕治霾的工作任务进展有序。
6大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减煤”。
全年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0423台,占总任务的108%。
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城乡居民取暖电能替代和“煤改气”工程,共削减散煤795.75万吨。
二是“控车”。
全省共淘汰黄标车量近3万辆。
各市均划定了禁行范围,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治理低速载货汽车。
各市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西安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7084辆。
三是“抑尘”。
全省组织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检查9740次,检查工程16856个,责令整改5506起,行政处罚578起,约谈企业38家。
四是“治源”。
“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取得成效,共摸排“散乱污”企业4676户,今年计划清理取缔1618户,已清理取缔2874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78%;全省高校油烟治理项目完成率100%。
下达油烟治理项目完成27187个,完成率106%。
五是“禁燃”。
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秸秆焚烧的政策宣传和引导,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明显减少,城市生物质燃烧和农村秸秆焚烧现象逐年减少,较2016年同期持续下降。
六是“增绿”。
重点建设项目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8平方公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治理面积4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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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展 水平
宜居便利
45.菜市场、快递驿站等设施配套,满足步行便利需求。
46.公园绿地人均面积28平方米、服务半径覆盖率280‰>
47.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广5G、物联网等数字化、智能化 技术。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48.开展创建活动,节水型居民小区、单位覆盖率210%;达到国 家或省级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历史文化名城等标准。
40.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建停车位。
5
养老托育
36.老有所养、幼有所育设施建设,工作有计划、项目有进度。
37.新建工程建设无障碍环境、婴幼儿活动设施。1500户以上新 建小区配建幼儿园。
38.独立建设、小区配建养老设施,每万老人床位数排名前20,或者每万老人增加量高于全省年度平均水平。医院人均规划建设 用地面积20. 2平方米。
说明
工作简报等,进行加减分。3.被中省通报督导的,年度重点工作排后倒数1至IO位的县,总 分再每项扣减3分。4.创建活动为年度活动开展评价指标。5.各市县城建设工作评估,排名 前三的,所属县各加2分;排名后三的,所属县各减2分。
分值
备注
制度
机制
规划管控
L编制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管沟、停车设施、 排水防涝等建设,满足生活、生态、安全、经济发展需要。
2.编制专项规划,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城市人 居环境建设绿色人文发展与品质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保护,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3.专项规划分组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党委政府、职能部 门组织、审核制度。
27.开展街容及背街小巷整治、治理。管理有序、干净、整洁。
10
类别
指标项
评价标准
分值
备注
政施 市设
环卫设施
28.小区及公共区域垃圾设施配置合理,分类投放收集。垃圾中 转站布局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道路 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3%以上。
29.商贸、旅游、体育健身等地段及其周边街区公厕配建完备、 达标。
33.生活污水管网与工业污水处理混接消除率达到95%以上。
34.因地制宜雨污分流、建设地下管沟。
4
市政道路
35.优化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 “卡脖路”,建成区平均路网密 度7. 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或较上年提高20%。
3
共务施 公服设
停车设施
39.编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或者制定年度公共停车设施建 设计划。县城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面积/常住人口在0. 5T平方米/人。
21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
不小于1.5m2∕Λ
22
提升县 城品质
城市体检评估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
23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率
达到100%
24
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率
达到100%
25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率
达到100%
26
老旧小区改造
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5
分级指导
4.分区功能定位,市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县城建设工作督促指导, 定期对辖区县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5.县级主管部门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开展市级示范创建活动。
6.以街区为单元,推动县城功能完善。
7.年度重点工作完成计划、目标。
5
公众参与
8.推动共建共治共享,重大项目公开,群众参与县城建设重大事 项决策。
27
改善人 居环境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达到பைடு நூலகம்3平方米/人
28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达到38.5%
29
建成区绿地率
达到33%
30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达到45%以上
31
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达到70%以上
32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达到100%
33
黑臭水体治理
县级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附件2
陕西省县城建评价标准(试行)
类别
指标项
评价标准
9.群众急难盼愁事项有清单、项目分阶段实施。
2
社会投资
10.投资社会化,支持和推动大型企业、民用资本参与。投融资 平台建设保障有效。
2
评估评价
IL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发展水平数据准确全面。
12.开展城市体检,短板弱项及发展优势,有清单、动态调整。 定期自评估,人口与结构、设施供给,底数清,态势明,对标有 评价。
23.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 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 高不超过18层。
24.新建区域按照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老城区改造有序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
25.违法建筑底数清,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12
品质提升
26.老旧小区改造,坚持片区统筹、社会治理延伸,与市政绿化、 道路以及等融合,完善小区功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工程管理等 制度落实。开工率达到100%。安全隐患消除率达到100%。
4
全民健身
43.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 步道、小型足球场等健身场地设施。
44.发展“15分钟健身圈”,城市慢跑步行道人均长度持续提升, 建成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L 8平方米。
3
文化教育
41.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艺术 场馆数量达到0. 3个。
18.历史文化街区挂牌、历史建筑挂牌及测绘建档100%。
19.加强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历史建筑保存完好。
20.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人文山水格局保护良好
O
8
生态空间
21.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建成区绿地率233%。
22.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30%;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建材 和装配式建筑。
13
环境卫 生设施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以上
14
污水处理率
达到95%
15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80%以上
16
道路清扫保洁率
达到100%
17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270%
18
再生水利用率
关中、陕北地区县级市、市辖区 达到25%
19
县城安 全韧性
历史严重易涝点消除比例
100%
20
海绵城市占建成区比例
≥45%
8
民意测评 满意度
49.以人民为中心,尊重群众意见,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无 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及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O
50.民意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无到中省的投诉上访。
5
1.评价综合考虑全省平均水平及各县发展现状、年度进展、增幅,人均水平,覆盖面等因素 进行量化。2.根据日常工作开展、统计报告、制度机制与推进举措创新以及表扬表彰、编发
附件1
陕西省〃十四五〃县城建设任务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
“十四五〃任务值
1
市政公 用设施
建成区路网密度
达到7.4公里/平方公里
2
新(改)建市政道路无障碍配置率
达到100%
3
新(改)建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比例
达到30%
4
公共停车位总量
不少于机动车保有量的11%
5
500米半径范围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
6
排水防涝
30.按照“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原则,编制县城排水防涝 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县城历史易涝积水点消除率不低于80%。31.污水处理率90%以上。黄河流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 黄河A排放标准。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6
管网建设
32.建成区公共供水全覆盖,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不低于80%
6
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
29.3公里/平方公里
7
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
29.3公里/平方公里
8
公共供水普及率
达到93%
9
管网漏损率
10%以内
10
节水型城市建设
县级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 准
11
燃气管道密度
25.8公里/平方公里
12
各市辖区、县级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2023年底前,Io0%完成普查;2025年底前,实现综合管理信 息平台全覆盖。
13.项目建设有计划,进度投资清。
5
要素保障
14.财政资金预算有安排,重点事项有保障、投融资有平台。
15.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供给。
5
人居
环境
特色风貌
16.开展城市设计,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
17.加强对县城门户空间、中心区、重要节点等重要区域、地段 和重要类型建筑开展颜色、形态等风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