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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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中国法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中国法治建设中⾯临的问题2019-07-27摘要:中国传统法律⽂化源远流长,但也存在⼀些与现代法治不相容的因素。

本⽂在明确法治及法律⽂化内涵的基础上,从中国传统法律⽂化的形成演变切⼊,分析中国法治建设⾯临的法律信仰缺失、⽴法缺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正、司法监督部到位等问题。

关键词:法治;法律⽂化;司法监督虽然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尤其是近代以来,⼀些仁⼈志⼠为了实现法治理想付出了艰⾟的努⼒。

新中国建⽴后,对法治也越来越重视,甚⾄将依法治国载⼊宪法,作为治国的基本⽅略。

但在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的成就的同时也⾯临着很多问题,下⾯重点从⽂化⾓度剖析中国法治建设中⾯临的问题。

⼀、法律信仰缺失在中国,与权⼒崇拜相伴始终的就是法律信仰的缺失。

在中国古代封建专制主义⽇益强化的社会背景下,社会⼤众所⽿闻⽬睹的⽆不是权⼒⽀配法律的社会现实。

加之中国古代“法”即“刑”,封建国家的法律均为刑事法律或是法律刑罚化,容易让⼈们觉得法律是⼀种⾎腥暴⼒的⼿段,⽽且由于封建司法⿊暗给社会成员带来的旷⽇持久的“讼累”,更加强了社会成员寻求更为便捷的纠纷解决⽅式。

建国后,我国在法制建设⽅⾯不完善,社会成员很多时候只能通过法律之外⽅式来解决问题。

“⼈们习惯于⽤情感化、伦理化与道德化来建⽴⼈与⼈之间的社会关系,对于伦理道德以外的通过法去处理和协调⼈际关系、社会关系的做法不屑⼀顾。

”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便更难确⽴了。

⼆、⽴法存在缺陷党的⼗⼀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法⼯作者的不懈努⼒,我国已基本做到了社会⽣活的重要⽅⾯有法可依,然⽽,在⽴法上仍有不少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第⼀,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些法律⼰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甚⾄⼰成为严重障碍;另⼀⽅⾯,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的⼴泛领域,⽴法⼜明显滞后,以⾄在某些领域⽆法可依。

第⼆,⼰出台的部分法律也不配套,未能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且,有些法律规范过于原则,难以具体操作。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9.01.06•【文号】•【施行日期】2019.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以下简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司法部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是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方式和途径。

加强“三大平台”建设,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三大平台”功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总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司法部2019年1月6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19-2022)》和《国家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要求、发展指标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以下简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提升“三大平台”服务整体效能,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水平,制定本方案。

2019年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2019年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2019年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当前市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多个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首先,维稳任务繁重,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难度大。

其次,基层维稳机构不健全,领导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经费不足,导致调处力度不够、效果差。

第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各部门在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做到资源共享。

最后,政法队伍方面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政法干警的素质还需提高,数量还要不断充实。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法部门提出了以下几点打算。

首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维稳工作。

其次,完善基层维稳机构,加强领导力量、增加人员、提高经费投入。

第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充实队伍数量、增加专家型、复合型办案能手,提高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同时,也需要增加市直政法部门的办公经费,以支持政法队伍的建设。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我们需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围绕大综治、大调解格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

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

其次,我们需要深化对基层政法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为工作重点,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新成效。

第三,我们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

第四,我们需要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工业园区、学校、矿山及其周边环境、治安混乱村庄、城区交通秩序等的重点整治。

律所年度总结报告(3篇)

律所年度总结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法律服务行业在新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本所紧紧围绕国家法治建设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本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 业务量稳步增长。

本所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同比增长15%。

其中,民事案件600件,刑事案件200件,行政案件200件。

2. 专业领域拓展。

本所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涉及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3. 服务质量提升。

本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律师专业素养,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全年无重大投诉和错案发生。

二、队伍建设情况1. 人才引进与培养。

本所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律师,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律师团队整体实力。

2. 专业团队建设。

本所根据业务需求,组建了多个专业团队,如公司法务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劳动法团队等,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

3. 律师职业道德教育。

本所高度重视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律师参加职业道德培训,确保律师队伍的廉洁自律。

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1. 公益法律服务。

本所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

2. 参与社会治理。

本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 参与立法调研。

本所律师积极参与立法调研,为完善法律法规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团队协作不够紧密,导致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加强团队协作,明确分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2. 存在问题:部分律师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对新兴法律领域了解不足。

改进措施:加强律师专业培训,鼓励律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展望未来新的一年,本所将继续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创新”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 49 页2019/5 工作指导 总第315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文/广西能帮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蓝金华 陈建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已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甚或花费巨额资金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便及时预防和控制民商事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要求一般认为,法律顾问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通常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主要由律师兼职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也有企业设有专职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员工),或者专兼职同设。

根据实践经验,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需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企业决策者要敬畏法律,具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的常态化意识,能够独立判断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第二,企业法律顾问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好各种必需的法律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和企业决策者健康成长。

第三,企业自身需设置相应的法律部门或配置专职的法律辅助人员,为企业法律问题的处理提供辅助性支持。

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迅猛发展,随之产生各种社会矛盾、法律争议。

这就要求广大企业决策者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企业管理难题,提高企业管理创新水平。

为此,许多企业已经建立或着手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置专职法律顾问,更多地则是聘请律师兼职担任法律顾问,或者二者兼顾。

但从实践来看,企业法律顾问所应具有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法律顾问工作并没有得到真正、足够的重视。

企业决策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明知山有虎,偏去赌一把”,为了节省成本,或者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高的经济效率而不遵守规则,之后产生法律问题才让法律顾问“去摆平”,让法律顾问当“事后诸葛亮”,以致在法律案件处理过程中经常处于被动局面,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的治理功能、现实困境与完善

公共法律服务的治理功能、现实困境与完善

公共法律服务的治理功能、现实困境与完善郭东旭(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北京100871)摘要: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基于自身在政治上和法律上对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而由政府统筹市场和社会提供的,旨在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兼具公共性、法律性和治理性的一种公共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具有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民权利维护、法律服务供给四种类型的治理功能,在发挥治理功能的实践中遇到主体协同建设不足、制度规范建设不足、均等普惠建设不足、保障支撑建设不足的现实困境,基于此,笔者提出加强主体协同建设、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加强供给均等建设、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四条提升路径。

关键词:公共法律服务;治理功能;现实困境;提升路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 (2021)04-0007-05The governance function,practical dilemma and Improvement Countermeasures of public legal serviceGuo Dongxu(Institute of population,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Abstract :The public law service is based on the government itself in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citizens,and by the government,market and society as a whole is aimed at protecting the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people an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to achieve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and fairness and justice,public,law and governance of a public service.Public legal services have four governance functions:resolving conflicts and disputes,publicizing and educating the rule of law,safeguarding civil rights,and providing legal services.Inthe practice of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governance function,public legal services are confronted with th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of insufficient cooperation among the subjects,insufficient institutional norms,insufficient equal and inclusive construction,and insufficient security support construction.Based on this,this paper proposes to strengthen the cooperation among the subjects.Key words:Public legal services Governance function Realistic difficult position Improving path 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收稿日期:2020-11-13作者简介:郭东旭(1998-),男,山东济宁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治理与公共政策。

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法学人才培养

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法学人才培养

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法学人才培养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法制建设也越来越完善,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法律服务业是指为个人、企业和政府等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业,包括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公司等。

在推进市场经济和加强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大。

而为了满足法律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也成为当务之急。

一、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法律服务业是一个非常具有市场潜力的行业,在过去几年中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2019年,法律服务业的总产值达到了1000亿元,其中律师事务所占到了大部分份额。

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这一行业还将进一步扩大。

2020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服务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法律服务业迎来新的发展时期。

此外,新修订的《律师法》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法律服务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随着法律服务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法律服务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也在逐步上升。

首先,律师是法律服务业的核心人才,是许多企业和个人处理法律事务的首选,对律师的需求量也呈现出不断上涨的趋势。

其次,法律顾问、法务专员等职业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此外,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扩大,涉及跨国交易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日益增加,这也为我国的法学人才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

三、法学人才培养的现状和前景与法律服务业相应的,法学人才的培养也成为了当下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由于法学的理论性和抽象性较强,学生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显得不足。

在律师培养中,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才是最重要的评价标准,而当前许多高校和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存在理论和实践脱开的问题。

其次,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需要改进。

网络服务提供者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网络服务提供者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网络服务提供者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产品层出不穷。

在网络商业模式浮沉之间,网络服务提供者也随时面临着风险抉择,比如快播入刑、滴滴“顺风车”下架、“视觉中国”网站关闭、“花生日记”遭遇7456万元天价罚单等等。

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互联网行业相关立法进程也加快推进,互联网的监管整体趋严,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企业行为的合法合规。

互联网行业蕴含着巨大商机同时也潜藏着重大风险。

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了认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本文在此范围基础上拟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常见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梳理并提供相应对策,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17年,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达2.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云计算相关的运营服务(包括在线软件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等在内的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8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5%。

[1]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产品层出不穷。

在网络商业模式浮沉之间,网络服务提供者也随时面临着风险抉择,比如快播入刑、滴滴“顺风车”下架、“视觉中国”网站关闭、“花生日记”遭遇7456万元天价罚单等等。

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互联网行业相关立法进程也加快推进,互联网的监管整体趋严,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企业行为的合法合规。

互联网行业蕴含着巨大商机同时也潜藏着重大风险。

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范围进行了认定。

2019年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2019年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强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检察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就此,我院针对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就强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出建议,以供商榷。

一、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执法理念不够强。

检察机关个别干警存在慵、懒、散、乱的纪律作风问题,对领导和上级院部署的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应付差事,办案不认真、不细致,拖沓、推诿,就案办案,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大局意识不强。

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强的具体表现。

2、执法能力适应性弱。

在执法行为方面,存在执法水平不高、能力不强,不善监督,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

《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

但随着社会发展,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层出不穷,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有的检察干警对新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系统,对法律条文满足于字面上的一般理解,缺乏对立法精神及其蕴含的深刻涵义及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导致执法规范化要求不能落到实处。

对法律的认识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要求,以至于在办理有的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正确,甚至出现了案件质量低劣问题,严重损害了检察官的职业形象。

3、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为:有的检察人员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变相违法搜查、冻结、扣押单位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返还的不及时返还,变相违法取证、诱供、逼供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个别干警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存在打执法“擦边球”的现象。

4、执法作风不够严。

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不强,接待群众方式方法简单,用语不文明;个别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吃请;实际工作中,个别检察人员将执法作为谋生手段,缺乏事业心、责任心,忽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

企业法律合规案例分析题(3篇)

企业法律合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业务。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速,市场份额逐年扩大。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法律合规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劳动法方面的风险。

案例描述: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1. 背景:2018年,科技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智能助手”的手机应用。

该应用集成了多项功能,如语音助手、日程管理、在线支付等。

为了保护该应用的技术秘密,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限制员工访问等。

2. 问题:2019年,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智能助手”功能相似的手机应用,该应用由一家名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开发。

经调查,该企业并未与科技公司签订任何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且其应用中存在多处与“智能助手”相同的功能。

3. 处理:科技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科技公司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用户评价、技术对比分析等。

随后,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劳动法问题1. 背景:科技公司为了应对业务高峰期的人力需求,于2018年招聘了50名临时工。

这些临时工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测试和维护工作。

2. 问题:2019年,临时工要求科技公司支付加班费,但科技公司认为这些员工不属于正式员工,不适用劳动法规定。

双方就加班费问题产生争议。

3. 处理:临时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虽然临时工不属于正式员工,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的加班费应当参照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

科技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一、知识产权保护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 案例分析:科技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但仍未能有效防止技术泄露。

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

推动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

推动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

推动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1. 服务业发展现状服务业是指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服务的经济领域,它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服务业在2019年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4.5%,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

但与此同时,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质量不高、行业规范不明确、人才缺乏等。

2. 完善服务业法律法规要提高服务质量,首先需要推行服务业法律法规的完善。

政府可以注重制定更为清晰明确的规定,例如明确服务项目范围、制定服务质量标准、规定服务收费标准等等。

3.加强服务业行业标准制定此外,加强服务业行业标准制定也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必要手段。

行业标准是服务质量的保障,政府可以建立标准制定机构,由具备行业技术经验的专家来制定服务行业的各项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行业的运作规范。

4. 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还需要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并组织更多的培训课程,例如人际沟通技巧、服务态度和现代服务理念等等,帮助服务业从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5. 鼓励服务业创新创业服务业的发展也需要创新创业带动。

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为服务业创业者提供资金和场地支持,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业走上一条更加创新的道路。

6. 推行跨领域协作服务业的发展还需要推行跨领域协作。

政府可以组织多部门联合会诊,搭建跨领域交流平台,推动服务业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使服务业能够在商业模式、技术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7. 加强监管和服务投诉处理最后,政府在推动服务业发展中,也要注重加强监管和服务投诉处理。

政府可以在各级服务业监管机构设立服务热线或投诉中心,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保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更为扎实的基础。

总之,推动服务业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必须实现的目标。

政府可以在法律法规完善、行业标准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创新创业、跨领域协作和监管投诉处理等多个方面做出努力,为服务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轧宗忻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27期摘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并在《决定》中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中,强化权责一致,使政府做到有权必责、违法必究原则,政府作出重大决策要严格履行决策,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我国法治建设。

为了落实依法治国,完善法律建设,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保证法律顾问的权利及地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本文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法律顾问;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引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正是为了规制约束公权力、配合政府展开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政府机关合法权益、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行政决策科学化而设置的。

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政府法律顾问扮演着多重角色,发挥着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部分。

1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当前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可以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

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增强政府的公职人员普及法律知识,能促进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减少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在行政办事上效率,提高行政水平。

2政府法律顾问的特点政府法律顾问能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行政的合法性,其法律顾问有以几个特点。

(1)政府法律顾问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领域知识。

法学专家、法律学者、法学律师都可以被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其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能够全面的帮助政府进行法制决策,保障政府行政部门的执法合理性。

(2)政府法律顾问所涉及的法律领域宽广。

法律顾问是辅助政府制定法律和决策的,在政府起草文件时,法律顾问可以参与到其中,参考法律补充法律知识结构,消除文件漏洞,降低法律风险。

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难点问题及对策

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难点问题及对策

法治论坛法制博览2019年04月(下)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难点问题及对策李传生山东从德律师事务所,山东济南250000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治理方式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逐步向着现代化治理方式转型,即确保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在参与社会公共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民主法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中重要的参与者,由于律师严谨、规范的职业素养,有利于社会公共治理规范化、制度化。

关键词:律师;社会公共治理;难点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9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2-0119-01作者简介:李传生(1976-),男,汉族,山东济南人,本科,山东从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致公党员,研究方向:社会公共治理问题。

基于目前我国的国情,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主要任务包括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纠纷、值班处理信访事务、参与法律援助、协助社区矫正等。

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职业道德服务于政府和社会广大人民的权益,维护了社会正义、公平。

然而律师在实际参与社会公共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因此加大对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难点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一、当前我国律师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难点问题(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一是区域不平衡。

由于我国各地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律师人才的分布不均匀。

经济发达地区律师人才相对集中,欠发达地区人才匮乏,从而导致公共治理和法律服务水平也具有明显差异。

二是参与内容不平衡不充分。

律师在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和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领域参与度较高,对于社区矫正和地方立法、行政决策咨询论证等方面参与度明显不足。

(二)工作方式方法仍需创新借助目前社会上发达的信息技术,律师们参与法律服务的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起来,如现场咨询、法律互助平台、微信群、微博等形式,丰富多样的法律服务形式在保障社会和人们的正当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表时间:2019-07-23T12:26:28.42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9月34期作者:张馨媛[导读] 在我国,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的褒贬一直颇具争议,虽然在理论上赋予了律师相对崇高的社会地位,而在实践中,人们对于律师的评价远远达不到理论赋予的高度。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元的,律师队伍本身存在问题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律师的业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素养不高等问题相对突出,这与我国的律师准入门槛和司法制度有关,要给予律师队伍中这些问题高度重视,从制度和律师本身两个方面寻找对策,保障我国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 266100)摘要:在我国,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的褒贬一直颇具争议,虽然在理论上赋予了律师相对崇高的社会地位,而在实践中,人们对于律师的评价远远达不到理论赋予的高度。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元的,律师队伍本身存在问题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律师的业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素养不高等问题相对突出,这与我国的律师准入门槛和司法制度有关,要给予律师队伍中这些问题高度重视,从制度和律师本身两个方面寻找对策,保障我国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律师队伍;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对于许多社会大众来说,律师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角色,并且的大部分的时间里,律师在人们心目中可恨的部分占比更重一些。

人们轻易不会用到律师,一旦用到了,就说明事情的复杂性已经超出了人们可以用道德常理解决的范畴,因此对律师在一定程度上有依赖性,此时,在人们眼里,即使是勉强承认,律师也应该是可爱的。

然而法律知识毕竟不像医学知识那样使一般人不敢轻易的自以为是,有的人查阅了法条,或者看过几个法制节目便容易形成自认为的法律意见,因此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往往提出与律师观点相左的的意见或者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在律师不能顺应这些人的想法时,他们就是会觉得律师可恨了。

当然,现如今律师在社会上的尴尬地位的形成原因非常多元,其中律师队伍本身存在的问题是主要原因,我国的律师队伍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在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的能力达标与否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

2024年法律服务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法律服务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法律服务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法律服务所在过去的一年里,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收获,我们团队在法律服务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在这一年中,我们致力于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更多的客户解决了法律问题,也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咨询。

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2024年度的工作总结吧。

我们在法律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今年,我们受理了大量的法律案件,涉及民事、刑事、家庭、商业等各个领域。

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我们分别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高效地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

我们的律师团队也在不断壮大,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为客户提供了更为全面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我们在法律服务品质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了内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通过建立了更为严格的案件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估机制,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还开展了大量的法律培训活动,提升了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我们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们举办了多次公益活动,包括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日等,向社会公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积极参与各种公益诉讼,代理了一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为社会公众争取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正。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我们还有许多不足和问题需要去解决。

我们在承办大案件的经验还不足,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思考和研究。

又如,在面对一些新型的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挑战。

2025年,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专业水平,努力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我们将继续加强团队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

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法律服务的创新和发展,积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法律服务中的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

法律服务中的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

法律服务中的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在法律服务领域,法律风险的预警和防控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都需要关注潜在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警和防范。

本文将就法律服务中的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进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挑战。

一、法律风险预警的意义法律风险预警是指在法律服务过程中,通过对相关法律环境、行业规则和案例判例的了解与分析,提前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并进行预测和预警。

这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律风险预警有助于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通过提前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可以预先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出现法律违规或纠纷的情况。

其次,法律风险预警有助于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预警可以指引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注重关键问题、合理分配资源,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法律风险预警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提前预警,当事人可以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法律后果,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风险预警的方法在法律服务中,有多种方法可以进行法律风险预警。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1. 法律环境和政策的分析。

通过对法律环境和政策的研究,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预判可能对业务活动产生的影响和风险。

2. 行业规则和标准的了解。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则和标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行业规则,可以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

3. 案例和判例的研究。

通过对相关案例和判例的研究,了解法律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判例,预测可能的法律走向和裁判结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 法律风险评估和排查。

对业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发现风险点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5. 定期的法律培训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通过定期的法律培训和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对法律风险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

三、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在法律服务中,法律风险防控是确保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的关键环节。

酒店法律案例及处理方法(3篇)

酒店法律案例及处理方法(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酒店行业也日益繁荣。

然而,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酒店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酒店在面临法律纠纷时的处理方法。

二、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酒店客房部经理李先生在巡查客房时,发现一间客房内有一名女性顾客正在进行非法活动。

李先生立即上报给酒店总经理,总经理指示李先生将该名女性顾客带走。

在带离过程中,该女性顾客情绪激动,与李先生发生肢体冲突。

随后,该女性顾客将李先生告上法庭,指控其侵犯其人身权利。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属于人身权利纠纷案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他人进行殴打、侮辱、诽谤、恐吓等行为,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李先生在处理酒店内部事务时,是否侵犯了女性顾客的人身权利。

四、处理方法1. 积极应对酒店在接到顾客投诉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详细了解。

在调查过程中,要尊重事实,依法处理。

2. 证据收集酒店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以便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3. 法律咨询酒店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可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确保处理方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与顾客沟通酒店应主动与顾客沟通,了解其诉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5. 依法处理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应依法作出处理。

如李先生的行为构成侵权,酒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事后整改酒店应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内部整改,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案例启示1. 酒店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员工在处理酒店内部事务时,依法行事。

酒店遇到法律纠纷案例(3篇)

酒店遇到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酒店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游客的出行体验。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酒店与顾客之间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起酒店客房服务失误引发的连锁反应为例,分析酒店在处理法律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二、案例概述某市一家四星级酒店,由于客房服务员在打扫房间时疏忽,导致客人衣物损坏。

客人发现后,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意见不合,进而引发法律纠纷。

三、案例分析1. 客房服务失误的原因分析(1)服务员培训不到位:该酒店客房服务员在入职后,培训时间较短,未能充分掌握客房服务技能。

此外,酒店对服务员的服务质量检查不够严格,导致服务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

(2)管理制度不完善:酒店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如客房检查制度、赔偿制度等,未能有效保障顾客权益。

2. 法律纠纷的解决过程(1)客人提出赔偿要求:客人发现衣物损坏后,向酒店提出赔偿要求,希望酒店给予合理的赔偿。

(2)酒店协商赔偿:酒店在接到客人赔偿要求后,与客人进行协商,但双方意见不合,协商无果。

(3)客人提起诉讼:客人认为酒店未能履行赔偿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4)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酒店承认服务员在打扫房间时疏忽,导致客人衣物损坏,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再次协商无果。

(5)法院判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酒店赔偿客人一定金额的损失。

3. 酒店在处理法律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1)加强员工培训:酒店应加强对客房服务员等岗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减少服务失误。

(2)完善管理制度:酒店应完善客房检查制度、赔偿制度等,确保顾客权益得到保障。

(3)注重沟通协调:在处理法律纠纷时,酒店应与客人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加强证据收集:在处理法律纠纷时,酒店应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现场照片等,为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酒店法律判定案例分析(3篇)

酒店法律判定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酒店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然而,在繁荣的背后,酒店行业也暴露出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劳动争议等。

本案例分析以某酒店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探讨酒店法律判定的相关问题。

(一)案情简介2019年6月,某市市民张先生预订了某酒店的一间豪华客房,并与酒店签订了入住协议。

协议中约定,酒店保证客房的卫生、设施齐全,并承诺在客人入住期间提供优质的服务。

然而,张先生入住后,发现客房卫生状况堪忧,空调、电视等设施也存在问题。

在与酒店协商无果后,张先生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退还房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1. 酒店是否尽到了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2. 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酒店是否应当退还房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分析(一)酒店是否尽到了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酒店与张先生签订了入住协议,约定了客房的卫生、设施等条件,酒店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然而,根据张先生的陈述,酒店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优质服务,客房卫生状况堪忧,空调、电视等设施也存在问题。

因此,酒店未尽到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

(二)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酒店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酒店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优质服务,已构成违约。

因此,酒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酒店是否应当退还房费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酒店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张先生造成了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酒店应当退还房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优质服务,已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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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业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司法鉴定等,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律服务主要是指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

我国的法律服务业通过与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法律业中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笔者通过对200余件案件的代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法律服务业中从业人员政治素质有待提高。

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服务业,有些从业人员政治觉悟不高,对党的政策不学习、不了解,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有的政治水平低、办案只讲经济利益,不考虑政治大局,对所代理的案件不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而是怂恿当事人盲目地行使诉讼权利,形成讼累,有的甚至鼓励对裁判结果不服的当事人违法上访,这都说明其政治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非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法律服务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是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因此,我国规定,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并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但是由于利益驱动,有些根本不具有法律服务资格的机构和人员非法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冒充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揽法律事务,有的人甚至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

同时,由于非法执业人员不具备提供
相关法律服务的资格,收费随意,又不受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特定的地区来说,法律服务市场有限,为谋取自身利益,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所、非法执业机构及其人员的办案成本远远低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他们就以低收费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恶性竞争。

而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为了争抢案源,也积极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是一些法律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差,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

目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成分复杂,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品质,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漠,私自收费、乱收费,从而引起当事人及司法人员的不满和投诉,影响了法律的尊严,严重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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