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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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第一篇
市民朋友们:
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此,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津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正月初五、初八、十五等传统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五、自觉遵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天津市民。
六、节日期间多采用公交、地铁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篇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创建文明县城,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新春佳节,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三、广泛宣传教育。县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职能部门履职。公安、安监、商务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劝阻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和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灵芝故乡,秀美旌德,休闲天堂,养生福地,需要每一个旌德人去呵护。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旌德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坚持生态立县,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秀美旌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