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绩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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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肃考勤制度,完善公司考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3、
3制度内容:
(3.1)上班下班考勤时间管理
(3.1.1)每位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规定的考勤时间段,进行打卡考勤。
(3.1.2)员工打卡超过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含)以内为迟到,不予处罚,超过5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处理;
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为旷工一小时;员工打卡未按规定时间提前下班的:提前下班打卡5分钟以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为旷工,并以旷工一小时处理。(3.1.2.1)迟到、早退者,每次给与10元负激励处理,每月累计达三次(含)者,以旷工一天处理,并予以取消当月绩效考核资格。
(3.1.2.2)旷工按小时计算,旷工1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小时处理;旷工超过1小时的,按全天旷工处理。
(3.1.2.3)旷工按日平均工资扣罚当日薪资,旷工一天的取消当月满勤奖及绩效考核资格,超过旷工一天以上的,除扣除旷工当日平均薪资处理外,并取消连续三个月的进行满勤奖及考核资格。
(3.1.2.4)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日以上的,除相关规定处罚外,并予以除名。(3.1.2.5)如因季节变化或工作特殊的需要,公司需变更或临时变更上下班作息时间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公布执行。
(3.1.2.6)员工在本月度工作的月度里,没有请假和调休以及没有上班迟到和下班早退的,享受月度满勤奖待遇。
(3.1.2.7)以上各条以外出现的考勤管理问题,另行通知。
(3.2)考勤管理
(3.2.1)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刷卡,各外勤部门或外勤人员微信定位报告签到管理制度,签到定位信息,反馈到公司考勤管理部门签收。
(3.2.2)规定员工早上必须到公司刷卡或签到(出差者例外),因公司业务的特定性质,确因有公务须办理而不能到公司者,必须报告其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后微信定位签到打卡,告知人力资源行政部。相关外出人员人员返回时,必须在公司考勤管理部门处,登记写明外出事由、地点、返回时间,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2.3)上班时间内,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公司考勤管理部门进行《外出登记表》上登记,列出:外出事由、地点、预计返回时间,经所在部门主管以上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3.2.4)外出办事须妥善安排时间,事毕即回公司签到;下班因公务在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者,必须告知部门主管,并进行微信定位打卡提报考勤主管部门,其所在部门主管需及时告知考勤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否则考勤管
理部门在进行考勤核查时,有权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3.2.5)员工因事早退或外出,在工作时间内,需要离开公司的,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办理请假或事假手续,并进行进行外出登记,才能离开公司。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2.6)员工出差,应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报备考勤部门负责人,作为考勤记录核查的依据。出差人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上班第一时间通知考勤管理部门,进行外勤销假报告,便于考勤管理的准确性。
(3.2.7)外出进行登记人员需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3.2.8)员工考勤由公司指定专人人进行管理、核查和汇总。
(3.2.9)考勤管理人,必须在每月4日(节假日顺延)将各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表》提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核,于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公示。
(3.2.10)员工对本人考勤汇总情况有异议者,需于《考勤统计表》公示起3日内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超时的考勤异议复核时间,考勤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如员工于公示期间出差在外,可于返回公司后2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考勤异议及复核申请,经考勤部门经理核准后,可于下月考勤汇总时予以更正。
(3.2.11)考勤管理部门及担负考勤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及时、准确核查、汇总、提报《考勤统计表》,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凡发现考勤管理人员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如实作考勤记录的,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另如发现有人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实,以双倍旷工论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当月绩效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