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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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健全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实现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克服安全通病,有效防范和遏制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编写本手册。
1.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所有新建、在建、扩建或改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工程项目和大中型水运工程,独立的桥梁、隧道工程(含连接线)的山岭隧道工程建设。
1.2 编制依据
1.2.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2.2现行交通部、住建部等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
1.2.3本行业通行的和先进的工艺和管理方法。
1.3章节划分
本手册分为工程安全标准化通用篇、工程安全标准化专业篇上下手册。工程安全通用篇分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标准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标准化、跨线施工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章节;工程安全标准化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等章节。
2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
2.1基本要求
1.工程建设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建立“建设单位主导、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督促检查”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
2. 各项目参建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
2.2 建设单位
2.2.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为规范、协调、监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岗位人员安全行为,建设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组长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速公路建设里程超过50公里的项目应按照满足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要求,原则上按照每超过30公里增加1人的比例增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有1人以上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或者从事5年以上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经验。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见图2-1
图2-1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2.2.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事先设定的目标体系,分解目标,发挥从业人员的主管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过程中以自我监管,自我控制为主的一种管理中的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应包含安全管理目标内容设定和安全目标管理实施方法两部分内容。
1.安全管理目标内容设定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般应按照项目安全风险管理重点、目标管理综合性的特点(如事故隐患整改率、文明施工达标等)、便于现场实际运转和操作以及工程项目的影响力等原则进行安全管理目标内容设定。须把杜绝群死群伤事故作为安全管理目标的首要任务。
2.安全目标管理实施方法
2.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基础,也是逐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核心制度。没有健全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都无法落实。因此,须根据“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培训教育进行规定,做到“我不被人伤害”。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定。
3.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将本工程项目设计情况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工作进行规定。
4.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检查,能够提前发现劳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或整改,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及时地加以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内容、频率以及安全检查情况的处理进行规定。
5.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本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情况等作出规定,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不被挪作他用。
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联动预案》,并有效纳入所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协调社会和施工单位之间应急响应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总预案程序和责任,编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异常情况处置应急预案》和《应急救助救护指导书》,形成一套完整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定期适时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 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年)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应制定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8. 重大风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事先通过对风险源分析、风险辨识,认真分析并识别出所有影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人员安全、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风险并进行了分析评价,明确安全标准和针对性的制定安全保证措施,通过安全交底、人员培训等,将措施贯彻实施,项目实施中达到安全、经济、高效的管理目标,避免出现灾害性事故造成人身危害、国家资产损失。
9.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发生伤亡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设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工程项目的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0.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各建设单位应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工程安监办、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明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及各方职责。
2.3 施工单位
2.3.1 驻地建设
施工单位驻地一般包括项目部驻地、民工工棚、拌合站、钢筋加工棚、预制场、小型构件预制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库房等场所。以上场所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2.3.1.1驻地选址的基本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