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与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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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知识讲座 ppt课件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 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 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 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 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 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 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 村民委员会会议。
三、关于合同法的理解
合1
2
3
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 合同当事人法律 合同主要风险点:
概
的自然人、法人、 地位平等,坚持 合同主体、合同
述
其他组织之间设 自愿、公平和诚 标的、合同权利
立、变更、终止
实信用原则。 义务、合同履行
民事权利义务关
违约。
系的协议。调整
的是动态财产关
系。
三、关于合同法的理解
1、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可以是
《集美大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和认 错态度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在校属于第二次考试作弊,给予加重一级 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集美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预备 期内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或学业有较明显退步甚至出现挂科的, 或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或其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则上应 延长预备期。在预备期内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 以上处分的,或在延长预备期后仍有课程挂科的,或受到刑事处分的, 或因某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农村基本政策与法规
一、农村土地政策
农村土地分类
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 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 宅基地、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 设用地等; 未利用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的权能
所有权:国有或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国有, 农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使用权:在城市,单位和个人可获得国有土地 使用权;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获得耕 地和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 权。 农民土地三证: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地(林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
一种是家庭承包,承包的对象是耕地、林地和草地。 一种是以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的是“四荒”土地和 水库。后一种可以设定抵押。前一种有争议。 现行法律:农民对承包地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 权利,并没有处分权,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 抵押、担保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 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结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是经营权,承包 地和承包权作为依然不许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 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部分土地 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 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 承包方与发包方在改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 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
一是承包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 的收入来源;二是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三是 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法规解读(PPT-75)
从此,对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给予 保吃、保穿、保烧,给予年幼的保教和年老的死后保葬五个 方面的保障,简称农村“五保”,享受这种保障的人员被称 为“五保供养对象”(也称五保对象、五保户)。 这(1957-1968年)
– 1957年开始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958 年10 月底, 全国 共建立人民公社26578个, 参加人民公社的农户达到12325万 户, 占全国总农户的99.1%。在人民公社内, 土地、大型农具 等生产资料归集体( 生产队) 所有,人民生活的各方面由公社 负责,包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婚、育、 乐等。
– 1956年6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 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 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 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 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 1956年6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 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 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 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 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农村五保的制度化(1957-1968年)
– 关于农村五保的经费来源,1962 年9 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八 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修正草案) 》规 定:“生产队可以从可分配的总收入中,扣留一定数量的公益 金,作为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不能超过可 分配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到三......生产队对于生活没有依 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遭到不幸事故、生活发 生困难的社员,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和同意,实行供给或者给 以补助。这些供给和补助的部分,从公益金内开支”。以生 产大队或生产队为基础,农村五保以制度化的方式得以实施。
– 1957年开始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958 年10 月底, 全国 共建立人民公社26578个, 参加人民公社的农户达到12325万 户, 占全国总农户的99.1%。在人民公社内, 土地、大型农具 等生产资料归集体( 生产队) 所有,人民生活的各方面由公社 负责,包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婚、育、 乐等。
– 1956年6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 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 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 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 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 1956年6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 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 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 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 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农村五保的制度化(1957-1968年)
– 关于农村五保的经费来源,1962 年9 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八 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修正草案) 》规 定:“生产队可以从可分配的总收入中,扣留一定数量的公益 金,作为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不能超过可 分配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到三......生产队对于生活没有依 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遭到不幸事故、生活发 生困难的社员,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和同意,实行供给或者给 以补助。这些供给和补助的部分,从公益金内开支”。以生 产大队或生产队为基础,农村五保以制度化的方式得以实施。
农村政策法规第一讲
三、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 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要的原则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 则 “科教兴农”的原则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 双层经营体制”是符合农业生产客观规律 和我国国情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农村政策法规
——指导教师 张亚琪
第一讲
第一章 农业基本法律制度 第二章 农业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第三章 农业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 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政策 与法律制度 第五章 农村社会生活法律制度 第六章 农村事务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章 农业基本法律制度
第一节 农业法概述 第二节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三节 稳定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 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四节 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法律制度 第五节 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第六节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节 农业资源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稳定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 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一、“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 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符合农业生产客观 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符合农业生产的客观规律 符合我国的国情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 流转的期限应当在承包期内 受让方须有经营能力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四节 其他方式的承包
一、家庭承包与其他承包方式的区别
《农村政策与法规》PPT课件
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中 存在的问题
政策自身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区的 经济、文化、历史条件各不相同,这就使具有普 遍性的公共政策不可能具有普遍适应性。
公共政策执行者存在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公共 政策执行者主要有农村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还有一些协助公共政策执行的非政府工作人员。 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政策执行者 的问题。
收入差别过大的后果严重
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差距在天壤之间;如果 加上城市居民拥有而农村居民所没有的各种 社会保障,二者之别,距离更大。它意味着 农民的绝大部分收入已经不可能从传统的农 业中获得。
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超出合理的范围, 不仅严重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 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还有可能演变成社 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农村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区别什么?
感谢下 载
公共政策受众的问题。作为公共政策受众,广大 农村地区对公共政策的执行也具有重要影响。
案例 新农村建设政策“走味”
在短短的两三年的时间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视形式而失去实质内涵, 新农村建设不断演变成新村庄建设,这也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非 常严重的问题。
“我们在与农民访谈时了解到,他们大多能从电视里看到,国家近年用了大 量的钱来支持新农村建设,但是,他们却没有看到政府的大笔钱来到自己的 村里或组里。”
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增大
城乡收入拉大 中西部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 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收
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差距高达10多倍。
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22年提出的,定 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 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 它的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 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 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 0.2-0.3表示比较平均; 0.3-0.4表示相对合理; 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 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基尼系数0.4的国际警戒标准在我国基本适用。 专家建议:在单独衡量农村居民内部或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时, 可以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而在衡量全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分 配差距时,可以将警戒线上限定为0.5,实际工作中按0.45操作。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课件
2、法体现国家意志,首先和主要体现占 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我国,法律是 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法的定义及注释(二)
3、法律由体现国家意志的国家机器来保证实施,如果 没有国家机器的保证,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注: 典型的国家机器有:军队、法庭、监狱等。)
4、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全国类型的法在 全国范围内具有一体遵循的效力(如:刑法),而地 方性法规只是在地方范围内有效(如:江苏省人大制 定的地方性法规)。其次,法律明确告诉人们:什么 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以及什么是必须履行的。 同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会给予积极的肯 定性的评价,反之,则表示否定(举例:如签订的合 同违反了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其合同无效)。
法
律
基
础
与
农
主 讲
村人
政
: 朱
策荣
法江
规
学科示意图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
法律基础
农村政策法规
法的概述与宪法
婚姻法
农业法概述
刑法
经济法
农村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民法
合同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第一章 法的概述与宪法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教学重点: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3、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我国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指的是一 个国家各个部门法的总 称。 2、我国的法律体系主 要有:宪法、刑法、民 商法、经济法等各个部 门法。
法的作用(一)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 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 有选择的指引 。
2、法的评价作用 :这是法作为尺度 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法的定义及注释(二)
3、法律由体现国家意志的国家机器来保证实施,如果 没有国家机器的保证,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注: 典型的国家机器有:军队、法庭、监狱等。)
4、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全国类型的法在 全国范围内具有一体遵循的效力(如:刑法),而地 方性法规只是在地方范围内有效(如:江苏省人大制 定的地方性法规)。其次,法律明确告诉人们:什么 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以及什么是必须履行的。 同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会给予积极的肯 定性的评价,反之,则表示否定(举例:如签订的合 同违反了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其合同无效)。
法
律
基
础
与
农
主 讲
村人
政
: 朱
策荣
法江
规
学科示意图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
法律基础
农村政策法规
法的概述与宪法
婚姻法
农业法概述
刑法
经济法
农村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民法
合同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第一章 法的概述与宪法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教学重点: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3、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我国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指的是一 个国家各个部门法的总 称。 2、我国的法律体系主 要有:宪法、刑法、民 商法、经济法等各个部 门法。
法的作用(一)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 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 有选择的指引 。
2、法的评价作用 :这是法作为尺度 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农业法律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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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集资。
农村义务教育除按国务院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得向农民 和学生收取其他费用。禁止任何机关或者单位通过农村中 小学校向农民收费。
农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 在支付的价款中扣缴任何费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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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
土地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 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 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 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 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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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件精品课件33农业法律法规汇总农业法律法规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精品课件精品课件44相关法律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精品课件精品课件55每项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可以参见每项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官方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官方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信息网
农村政策法规第二讲
法》的实施,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将党在农村基本政策 以法律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农村政策法规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2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承包法概述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
阳县小岗村的18位村民签订的 “大包干合同”,揭开了中国
营权流转提供了客观条件。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 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挡在农村的一贯政策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农村政策法规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 其他方式 转包,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 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出租,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任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进行互换 转让,是指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
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
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调整的土地不仅包括集体所有的土 地,还包括非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土地是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 应予农业的土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划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
农村政策法规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2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承包法概述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
阳县小岗村的18位村民签订的 “大包干合同”,揭开了中国
营权流转提供了客观条件。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 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挡在农村的一贯政策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农村政策法规
第二讲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 其他方式 转包,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 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出租,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任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进行互换 转让,是指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
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
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调整的土地不仅包括集体所有的土 地,还包括非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土地是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 应予农业的土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划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
农业政策与法规课件
政策评估:定期对农业政 策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 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
改进和完善政策法规。
农业政策法规的监督与评估
01
02
03
04
05
监督主体: 政府、社会 组织和公众
监督方式: 定期检查、 随机抽查、 专项督查等
评估指标: 政策法规的 实施效果、 农民的满意 度、农业发 展的成果等
评估方法: 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 数据分析等
评估结果应 用:改进政 策法规、优 化政策实施、 提高政策效 果等
第三章 我国农业政策法规的体
系与内容
土地管理政策
01
土地承包经营制 度: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
02
土地流转政策: 鼓励土地流转, 促进土地资源合 理配置
03
土地征收政策: 依法征收土地, 保障农民合法权 益
04
土地保护政策: 加强土地资贴政策:支持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 农业保险政策:保障农业生产,降低农民风险 农业科技政策: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科技与教育政策
政策目标: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培 养农业人才
政策效果:农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 农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04
05
审查批准:提交上级部门审查批准
公布实施:通过官方渠道公布政策 法规,并组织实施
06
农业政策法规的实施方式和手段
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媒体 和渠道,宣传农业政策法 规,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和政策水平。
政策培训:组织农业政策 法规的培训活动,提高农 民的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
政策落实:加强对农业政 策法规的监督和检查,确 保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农业法规与三农政策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生效时间
文号
1991年12月7日 92号令
1998年12月27日 257号令
1997年5月8日 1979年2月10日 1983年1月3日 1993年10月5日 2001年5月23日 1999年5月29日 1997年10月1日 1997年1月1日 2003年8月1日 2004年5月1日 2000年3月20日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生效时间
文号
2005年5月20日
51号令
2001年2月26日
45号令
2002年1月5日
9号令
2002年12月30日
24号令
2006年1月27日 1987年8月18日 1990年11月8日
59号令
[1987]农(农) 字32号
[1990]农(农) 字40号
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 办 法
109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10
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
111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112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113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114
蚕种管理办法
115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农业部
1989年1月1日
文号
36号令 39号令 39号令 39号令 13号令 34号令
13号令 12号令
19号令
序 号
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名称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适用村干部)专题培训课件
承包收益和承包权的继承
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能继承 承包人应得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的问题
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农民可以将自 己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 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 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 行为。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 一是私下流转,不申请、不备案 二是不按规定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容不合法。 (1)有的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擅自转包给本集体
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2)有的变相抵押或出卖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的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别人改变其 农业用途。
《土地承包法》第29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
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 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 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 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 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
《土地承包法》第41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
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 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 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 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 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 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吴某出生后户口一直随父亲吴某某落户在某村民小组,出 嫁后户口一直未迁出该村民小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上记载吴某是家庭承包人之一,其承包期限为1998年1 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07年,该村民小组的部分 土地被该市人民政府征收,该村民小组成员获得土地征收 补偿款。2008年2月,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大会讨论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享有分配资格的村民小 组成员每人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5万元,但以吴某是出嫁 女、长期没有居住在本村及对本村的承包地未尽义务为由 ,作出不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给吴某的决定。吴某不服, 以村民小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村民小组的 分配方案无效,判令村民小组向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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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
自然风险 台风、冰雹、洪涝、旱灾、病虫害等。
2014年7月16日台风“威马逊”给我国海 南省造成数亿元的财产损失。
6
台风“威马逊”来袭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14/07/16
7
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农产品价格不稳定。比如“非典” 时期金银花价格高达每公斤180元,而现在正 常价格是不到20元。再比如近年来出现蔬菜 市场上人的“蒜你狠”、“姜你军”。最常 见是大家常见的生猪价格,忽高忽低,普通 农户苦不堪言。一般来讲,料肉比低于6:1, 就是猪吃6斤饲料长1斤肉,能达到收支平衡。 低于6:1农户就吃亏。
14
各国对农业的保护
发达国家农业保护的主要方式是关税、 价格干预和补贴。比较典型的是日本、 美国和欧盟。
日本对农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高关税壁 垒和高额的价格补贴。日本现在对进口 大米征收490%左右的高关税,以维持 国内的高价格和保证粮食生产。另一个 主要的手段是农业生产的预算补助与农 产品的价格补贴。
10
2013年我国居民基尼系数0.473
11
财富分配不均
12
2001年至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变化情况
国家统计局今天上午发布2013年数据,数据显示,2013年末,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 城乡收入比为3.03:1,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3.03:1为10年来 新低。
农村政策与法规
刘鹏
1
本门课程学习对象与内容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是农村区域发展 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 选修课 。
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 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基本内容。主要涉及 农业发展、农村人口、农村企业、农村 市场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等方面。
2
假如你是某村的村支书助理,你觉得农村发展面 临的困难是什么?
13
收入差别过大的后果严重
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差距在天壤之间;如果 加上城市居民拥有而农村居民所没有的各种 社会保障,二者之别,距离更大。它意味着 农民的绝大部分收入已经不可能从传统的农 业中获得。
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超出合理的范围, 不仅严重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 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还有可能演变成社 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1.思想观念保守,老百姓安于现状。 2.缺乏一定的致富技术和资金保障。 3.没有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多生多育。 4.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缺乏足够的
青壮年劳动力。 5.老弱病残太多,农村医疗负担太重。 6.受到了自然灾害的较大影响。 7.种植业养殖业没有形成系统规模,较为分
散。
21
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胡弼华对记者说, 在新农村政策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 往往将政策“读歪了”,成为通过行政命令 方式搞示范工程、形象工程的运动。
“在许多地区,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自上而 下的行政力量推动的,并且纳入了农村基层 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之中。”胡弼华说,这与 新农村政策“农民主体”的理念背道而驰。
17
3、二者的关系 (1)联系
本质上一致---法规依据政策制定,政 策通过法律来实现 (2)区别 制定机关不同;实施方式不同;表现形 式不同 ; 调整范围不同;稳定性不同
18
三、我国农村政策与法规体系
1、农村政策体系 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政策——基本经济制度 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 策——基本分配制度
公共政策受众的问题。作为公共政策受众,广大 农村地区对公共政策的执行也具有重要影响。
20
案例 新农村建设政策“走味”
在短短的两三年的时间内,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重视形式而失去实质内涵,新 农村建设不断演变成新村庄建设,这也 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非常严 重的问题。
“我们在与农民访谈时了解到,他们大 多能从电视里看到,国家近年用了大量 的钱来支持新农村建设,但是,他们却 没有看到政府的大笔钱来到自己的村里
19
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中 存在的问题
政策自身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区的 经济、文化、历史条件各不相同,这就使具有普 遍性的公共政策不可能具有普遍适应性。
公共政策执行者存在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公共 政策执行者主要有农村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还有一些协助公共政策执行的非政府工作人员。 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政策执行者 的问题。
15
二、什么是政策与法规
1、政策: 党和国家,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
和任务,完成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准则 或措施。 如:农业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等
16
2、法规: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 规则、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 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 是国家意志力的体现。 比如农业法、婚姻法等
3
第一章 导论
一、农村政策与法规的作用 1、农业自身的特点 2、农村的发展 3、发达国家的经验
4
农业生产面临的弱势局面
1、生产周期长;2、依赖自然因素; 3、含抗御自然风险能力差;4、需求弹 性小;5、市场风险大;6、需要很大的 基础设施投资;7、行业壁垒低;8经营 规模小等等
对传统农业进行保护与补贴是个普遍性 的世界命题
8
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增大
城乡收入拉大 中西部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 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收
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差距高达10多倍。
9
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22年提出的,定量 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 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 它的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 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 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 0.2-0.3表示比较平均; 0.3-0.4表示相对合理; 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 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基尼系数0.4的国际警戒标准在我国基本适用。 专家建议:在单独衡量农村居民内部或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时, 可以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而在衡量全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分 配差距时,可以将警戒线上限定为0.5,实际工作中按0.45操作。
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
自然风险 台风、冰雹、洪涝、旱灾、病虫害等。
2014年7月16日台风“威马逊”给我国海 南省造成数亿元的财产损失。
6
台风“威马逊”来袭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14/07/16
7
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农产品价格不稳定。比如“非典” 时期金银花价格高达每公斤180元,而现在正 常价格是不到20元。再比如近年来出现蔬菜 市场上人的“蒜你狠”、“姜你军”。最常 见是大家常见的生猪价格,忽高忽低,普通 农户苦不堪言。一般来讲,料肉比低于6:1, 就是猪吃6斤饲料长1斤肉,能达到收支平衡。 低于6:1农户就吃亏。
14
各国对农业的保护
发达国家农业保护的主要方式是关税、 价格干预和补贴。比较典型的是日本、 美国和欧盟。
日本对农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高关税壁 垒和高额的价格补贴。日本现在对进口 大米征收490%左右的高关税,以维持 国内的高价格和保证粮食生产。另一个 主要的手段是农业生产的预算补助与农 产品的价格补贴。
10
2013年我国居民基尼系数0.473
11
财富分配不均
12
2001年至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变化情况
国家统计局今天上午发布2013年数据,数据显示,2013年末,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 城乡收入比为3.03:1,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3.03:1为10年来 新低。
农村政策与法规
刘鹏
1
本门课程学习对象与内容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是农村区域发展 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 选修课 。
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 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基本内容。主要涉及 农业发展、农村人口、农村企业、农村 市场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等方面。
2
假如你是某村的村支书助理,你觉得农村发展面 临的困难是什么?
13
收入差别过大的后果严重
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差距在天壤之间;如果 加上城市居民拥有而农村居民所没有的各种 社会保障,二者之别,距离更大。它意味着 农民的绝大部分收入已经不可能从传统的农 业中获得。
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超出合理的范围, 不仅严重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 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还有可能演变成社 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1.思想观念保守,老百姓安于现状。 2.缺乏一定的致富技术和资金保障。 3.没有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多生多育。 4.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缺乏足够的
青壮年劳动力。 5.老弱病残太多,农村医疗负担太重。 6.受到了自然灾害的较大影响。 7.种植业养殖业没有形成系统规模,较为分
散。
21
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胡弼华对记者说, 在新农村政策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 往往将政策“读歪了”,成为通过行政命令 方式搞示范工程、形象工程的运动。
“在许多地区,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自上而 下的行政力量推动的,并且纳入了农村基层 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之中。”胡弼华说,这与 新农村政策“农民主体”的理念背道而驰。
17
3、二者的关系 (1)联系
本质上一致---法规依据政策制定,政 策通过法律来实现 (2)区别 制定机关不同;实施方式不同;表现形 式不同 ; 调整范围不同;稳定性不同
18
三、我国农村政策与法规体系
1、农村政策体系 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政策——基本经济制度 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 策——基本分配制度
公共政策受众的问题。作为公共政策受众,广大 农村地区对公共政策的执行也具有重要影响。
20
案例 新农村建设政策“走味”
在短短的两三年的时间内,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重视形式而失去实质内涵,新 农村建设不断演变成新村庄建设,这也 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非常严 重的问题。
“我们在与农民访谈时了解到,他们大 多能从电视里看到,国家近年用了大量 的钱来支持新农村建设,但是,他们却 没有看到政府的大笔钱来到自己的村里
19
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中 存在的问题
政策自身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区的 经济、文化、历史条件各不相同,这就使具有普 遍性的公共政策不可能具有普遍适应性。
公共政策执行者存在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公共 政策执行者主要有农村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还有一些协助公共政策执行的非政府工作人员。 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政策执行者 的问题。
15
二、什么是政策与法规
1、政策: 党和国家,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
和任务,完成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准则 或措施。 如:农业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等
16
2、法规: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 规则、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 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 是国家意志力的体现。 比如农业法、婚姻法等
3
第一章 导论
一、农村政策与法规的作用 1、农业自身的特点 2、农村的发展 3、发达国家的经验
4
农业生产面临的弱势局面
1、生产周期长;2、依赖自然因素; 3、含抗御自然风险能力差;4、需求弹 性小;5、市场风险大;6、需要很大的 基础设施投资;7、行业壁垒低;8经营 规模小等等
对传统农业进行保护与补贴是个普遍性 的世界命题
8
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增大
城乡收入拉大 中西部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 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收
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差距高达10多倍。
9
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22年提出的,定量 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 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 它的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 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 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 0.2-0.3表示比较平均; 0.3-0.4表示相对合理; 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 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基尼系数0.4的国际警戒标准在我国基本适用。 专家建议:在单独衡量农村居民内部或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时, 可以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而在衡量全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分 配差距时,可以将警戒线上限定为0.5,实际工作中按0.45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