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税务处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2.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严谨细致:注重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4. 节约高效: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运作;3.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4. 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和税务筹划;5.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提供财务分析;6. 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2. 安全第一: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七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运作。
资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2. 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审批和监督;3. 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监督;4. 负责公司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5. 负责公司资金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八条公司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公司的成本状况;2. 完整性:确保成本核算的完整性;3. 及时性:确保成本核算的及时性;4. 一致性:确保成本核算的一致性。
第九条公司设立成本核算部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成本核算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合规性;2. 负责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的核算和分摊;3. 负责公司成本报表的编制和分析;4.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的监督和指导。
工地工人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工地工人财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明确工地工人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薪酬支付1. 工地工人的薪酬支付方式为月结,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资支付至工人的银行账户。
2. 工地工人在工作中如有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将视情况扣除相应薪酬。
第三章奖惩制度1. 工地工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完成任务优秀者,可给予奖金奖励。
2. 工地工人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扣除薪酬、停止工作等惩罚措施。
第四章福利待遇1. 工地工人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 公司将为工地工人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工人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抚恤。
3. 公司将为工地工人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确保工人在工作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营养。
第五章管理制度1. 工地工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2. 工地工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工地工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章绩效考核1. 公司将定期对工地工人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2. 工地工人应认真对待绩效考核,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七章补充规定1.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2. 工地工人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调整或修改,将另行通知。
2. 工地工人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自身的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3. 公司将定期对工地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和素质,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以上为工地工人财务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工地工人们能够严格执行,并做到自律管理,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祝愿各位工地工人工作愉快!。
建筑劳务公司出纳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出纳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出纳管理工作应遵循诚信、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保证每一笔款项的出入都有明确的依据,确保账目清晰,资金流向可追溯。
二、账户管理1. 建筑劳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收支,严禁将公司资金与个人账户混合使用。
2. 出纳人员需定期对账户进行核对,确保银行对账单与公司账簿记录一致。
三、收付款项管理1. 所有收入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及时入账;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
2. 对于大额交易,需经过多重审批程序,并由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 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办理收付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四、现金管理1. 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非必要情况下应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方式进行资金往来。
2. 确需现金交易时,应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由两人以上共同操作。
3. 现金的保管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与账面相符。
五、票据管理1.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类票据,包括收据、支票等,确保其安全、完整。
2. 作废的票据应当即时注销,防止重复使用或滥用。
六、账务处理1. 出纳人员应每日记录所有资金往来,做到日清月结。
2. 定期与会计人员对账,确保账目无误。
七、审计与监督1. 公司应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内部审计,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差错。
2.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出纳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九、持续改进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出纳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核算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核算制度1. 概述建筑劳务公司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种特殊企业,其主要业务是向建筑施工企业或其他业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作为一个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面临着众多问题。
本文旨在介绍建筑劳务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包括财务制度的设计理念、核算范围、核算方法和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等内容。
2. 设计理念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理念应当充分考虑其特殊性。
一般而言,建筑劳务公司的业务特点是劳务收入较多,资产投资较小,但存在着较高的人工成本和风险。
因此,在财务制度设计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注重成本的管理和风险的控制。
另外,建筑劳务公司还需要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设计,包括财务稳健、真实可靠、规范透明和高效便捷等方面。
3. 核算范围建筑劳务公司财务核算的范围包括收入、成本和费用等三个方面。
3.1 收入建筑劳务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劳务人员所接受工程项目的服务收入。
收入的核算应当按项目进行,每个项目的收入应当记录到相应的项目账户中。
对于进度款、尾款等款项的核算,也应当按照项目进行。
3.2 成本建筑劳务公司的主要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等两个方面。
人工成本对于建筑劳务公司而言是最大的成本项,应当按照劳务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来核算。
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办公费用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项目。
3.3 费用建筑劳务公司的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税费和其他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贷款利息、利息收入等,应当按实际发生进行核算。
税费包括应纳税款、印花税等,应当按照相关税法规来计算。
其他费用包括保险费用、捐赠支出、补贴支出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4. 核算方法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核算应当按照财务核算基本原则进行。
具体而言,应当采用会计原则、实物原则、货币原则等方法来进行。
在核算方法上,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按项目核算。
建筑劳务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收入、成本和费用等都需要按项目来核算。
建筑工地现场财务制度
建筑工地现场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监督建筑工地现场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工地现场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善于沟通协调,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 财务人员应熟悉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保守秘密。
三、资金管理1. 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安全、准确。
2. 每日进行资金核对和清点,及时记录资金流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
3. 开立专用账户,资金划拨需经过审批和登记,不得私划公款。
4. 对工地现场的费用支出进行明细化核算,做到预算和实际支出相符。
5. 定期对工地现场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经济。
四、合同管理1. 签订工程合同前需进行资信审查,确保对方的经济实力和信誉良好。
2. 杜绝暗箱操作和虚假报价,合同签订应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3. 对合同款项的付款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延迟或拖欠。
4. 对改变合同内容的审批和变更要求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
五、票据管理1. 对发票和凭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税收规定进行,确保真实、合法、准确。
2. 对各种票据和凭证进行登记和归档,保管完整、规范。
3. 对发票和凭证的领用、使用和销毁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把关。
六、审计制度1. 建立审计制度,定期对工地现场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2. 审计工作由独立的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数据和相关流程进行全面查验。
3.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工地现场的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法规和规范。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2. 对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依法追究责任。
3. 对违规人员的惩处应公开透明,保证公正公平,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2.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3.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预防财务风险。
4.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5.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流程
1.资金收入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并确保收入合法合
规。
同时,应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确保双方对账目的一致性。
2.资金支出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支
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应加强对外支付的管理,确保支付符合相关规定。
3.成本核算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对象和核
算方法。
同时,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超支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财务报告编制:建筑劳务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财务风险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
务风险。
同时,应加强内部控制,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总之,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凭证管理1. 财务凭证的种类包括收据、发票、账单等,应当交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挪用。
2. 财务凭证的填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 凭证的编号应当连续,不得有缺漏或重复,以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对于报销凭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对、备案,并及时归档。
三、资金管理1. 费用预算应当合理、科学,不得超支,一旦发生超支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提出解决方案。
2. 资金的使用应当合理、规范,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和报销。
3. 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定期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对于资金存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四、成本控制1. 工程建筑项目的成本控制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应当重视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
2. 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办法和流程,包括费用预算、成本核算、实际成本分析和项目结算等环节。
3. 对于成本超支和变动情况,应当及时调整预算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五、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
2. 财务监督应当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以保证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财务监督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防止损失和不法行为的发生。
六、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情况。
3.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七、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停职或解聘等处理措施。
工地财务科规章制度
工地财务科规章制度第一条依法经营,合规经营1.1 工地财务科应当依法经营,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利用财务资料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
1.2 工地财务科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1.3 工地财务科应当建立合理的财务制度,明确财务流程和责任,规范各项财务工作。
第二条财务管理框架2.1 工地财务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框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环节。
2.2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政策、预算管理、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内容,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3 内部控制包括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确保财务进程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2.4 风险管理包括对企业财务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化解,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第三条财务人员管理3.1 工地财务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保证财务人员的责任清晰、权利明确。
3.2 财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3 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财务数据管理4.1 工地财务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财务数据应当及时、可靠地记录和保存,建立健全财务数据归档和备份制度。
4.3 财务数据的提交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财务监督和审计5.1 工地财务科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配合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5.2 财务监督和审计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对企业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估。
5.3 工地财务科应当主动配合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积极改进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财务违规处理6.1 对于发现的财务违规行为,工地财务科应当及时予以处理,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惩处。
工地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工地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管,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地财务制度管理规定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依法遵纪,真实透明,安全高效。
第四条工地财务管理应以财务规范化、业务化和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实施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
第二章财务部门设立及职责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者财务岗位,负责工地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当做到独立自主,独立核算,独立管理,并对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负责。
第七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地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负责工地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工地发票、凭证等的管理;负责工地费用控制和成本分析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财务管理规范,确保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工地资金管理应遵循合规、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十条工地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施工合同款、工程款、结算款等。
第十一条资金的支出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工地应建立定期进行资金清点、盘点和验收,确保资金数量、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地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工地财务管理应遵循诚信、合法、规范的原则。
第十五条工地财务管理应按照国家财务法规、政策和工地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业务活动。
第十六条工地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和准确。
第十七条工地应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存储效率。
第五章财务监管第十八条工地财务监管应建立多级、多方的监管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工地财务监管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
第二十条工地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查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工程工地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工地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工地财务部门负责全面负责工地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工作。
2. 工地财务部门下设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协同工作,相互监督。
三、资金管理1. 工地资金由总部统一管理,工地负责接收、保管和使用。
2. 工地每月按照总部的预算安排领取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或超支。
3. 工地需定期向总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和账目清单,确保透明、规范。
四、会计核算1. 工地根据总部规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核算,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2. 工地每月需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并报总部审核。
3. 工地每季度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财务报告1. 工地每月需向总部提交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表等。
2. 工地负责向相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确保信息透明、及时。
3. 工地需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对财务报告进行解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六、财务风险管理1. 工地需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
2. 工地财务部门需及时分析和监测财务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
3. 工地财务部门需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报告,向相关部门汇报。
七、违规处理1. 对工地财务管理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责令停职、罚款等。
2. 对涉嫌财务犯罪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工地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执行,工地其他部门需配合执行。
2. 工地财务部门需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本制度经工地领导班子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至此,建筑工程工地财务制度内容结束。
建筑施工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施工工地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的财务管理,提高工地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工地财务部门工地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工地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领导,下设出纳、会计等财务人员。
财务部门人员需具有扎实的财务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2. 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施工单位的总部设立财务监督部门,对各个工地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部门要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 财务审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对工地的财务管理进行定期审计,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务审计部门要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每个工地在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工程费、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各项费用。
预算应经过财务部门、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 资金管理工地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资金使用需按照预算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虚报。
资金流动需经过严格审核和记录。
3. 结算管理工地在完工后应及时对各项费用进行结算,向业主单位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资金流动情况。
结算需经过财务部门和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的审核确认方可完成。
4. 税务管理工地需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务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福利管理工地需保证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6. 监督管理财务部门和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工地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财务审计部门对工地的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报告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和业主单位。
严重违规者将取消合同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工地财务台账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财务台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财务管理,提高工地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工地建设资金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政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透明、公正、真实。
第四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和纠正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台账管理第六条工地应设立专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工地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地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政策、费用管理、资金管理、报销管理等方面。
第八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地财务档案,包括工地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
第九条工地应当按照规定的账务期限对财务数据进行及时、准确地录入,并做好账务归档。
第十条财务台账应当按照科目分类、项目分类进行记录,做到账实相符、账清必平。
第十一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工地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和审查。
第十二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盘点和清查。
第十三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管理和控制。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对潜在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五条工地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做到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十六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财务风险事件进行妥善处理和应急处理。
第四章财务纪律和激励机制第十七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纪律,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财务人员进行奖励和提拔。
第十九条工地应当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章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第二十条工地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编制及时、真实的财务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
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工地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筑劳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和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1、货币资金的管理1.1现金的管理控制1.1.1钱账分管制。
出纳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保管业务。
1.1.2现金开支审批制。
1.1.2.1首先确定现金开支的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以及借款等;1.1.2.2付款时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借款凭证上签字,交会计人员登录做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员付款;1.1.2.3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出纳员不得付款。
1.1.3日清月结制。
每日检查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每日出纳员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进行现金盘点;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若超过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送存银行,若不足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到银行补提。
1.1.4现金清查制。
由有关领导及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清查结束后,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
1.1.5现金保管制度。
库存现金应放入保险柜中,不准以个人名义私存,将库存现金包括纸币、铸币分类保管。
1.2银行存款的管理控制1.2.1开户。
各劳务分公司除原来所开设的基本户及税款户还保留以外,由劳务公司统一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
1.2.2收款。
各劳务分公司收来的款项全部存入劳务公司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存款帐户中,不允许其在外擅自开户或存入其原来所开设的基本户中。
工地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工地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地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行负责制。
第四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规范稽核、严格控制、加强内部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实行分类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第七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促进工程建设工作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八条工地财务管理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工程项目需求,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建立细致的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交接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工地财务部门应建立与财务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制度。
第十五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实行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履行监督。
第十六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实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第十七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实行审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第十八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结算管理制度,保证工程款项的及时结算。
第十九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
第二十一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建立资金账户制度,确保资金流向的清晰性。
第二十三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建立资金使用申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第二十四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加强内部审计,定期进行资金账目核对。
第五章案例处理第二十五条工地财务管理应建立处理违规操作、失职失误等行为的案例处理程序。
建筑劳务清包工财务制度
建筑劳务清包工财务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1.3 管理人员对本制度享有解释权,并有权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二、财务管理岗位设置2.1 设置财务主管,负责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向企业领导汇报。
2.2 设置财务专员,协助财务主管完成日常财务工作。
2.3 确保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工作。
三、财务流程3.1 资金申请:建筑劳务清包工需提前向财务主管申请所需资金,经审批后方可支付。
3.2 资金支付:财务主管根据实际需求支付劳务清包工所需的资金,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3.3 费用报销:劳务清包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费用报销单,财务主管审核后支付。
3.4 财务报表:财务主管每月对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财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财务报表。
3.5 资金监管:财务主管负责监督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四、财务责任4.1 财务主管对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4.2 财务专员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公款或私吞资金。
4.3 如有违规操作或财务失误,将按照企业规定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五、财务考核5.1 对财务主管和财务专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业务水平。
5.2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人员配置,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5.3 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财务风险管理6.1 建筑劳务清包工需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防范。
6.2 财务主管应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6.3 如遇到重大财务风险事件,需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并配合处理。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有变动或调整,将另行制定并公布。
建筑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工地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地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建筑工地的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部门建筑工地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设有财务主管,财务专员等职位。
三、经费来源建筑工地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业主出资、银行贷款、政府补贴、自有资金等。
四、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流向,保证资金接收、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建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3.定期对资金进行核对清查,做好账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五、财务预算1.建筑工地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项目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支预算和资金计划。
2.财务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预算与执行相结合。
六、收支管理1.收入管理:及时全面的收集、归纳和统计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支出管理:根据项目需求,严格控制支出的范围和金额,避免无效支出和浪费。
七、票据管理1.建立健全的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票据的开具、使用和保存。
2.对收据、发票等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票据转交手续的完整性。
八、报账结算1.建筑工地应当定期对项目费用进行报账结算,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账。
2.报账结算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严格审核核实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九、审计监督1.建筑工地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检查和监督财务活动,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建筑工地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十、违纪处罚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建筑工地应当严格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转和秩序。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建筑工地各部门协商一致后,报经领导审批生效。
以上为建筑工地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广大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建筑工地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内容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建筑劳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工作。
三、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范围、原则和方法。
2.每月底将银行账户、现金、应收款、存货等账目进行核对和调整。
3.每月底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4.每年底编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核算。
四、财务预算1.建立年度财务预算制度,明确收入、支出和利润指标。
2.每月底编制下月财务预算,对比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3.每季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财务调整建议。
五、内部控制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资产安全。
2.设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
3.设立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报销范围和金额。
4.设立审计制度,进行定期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财务审核1.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核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和合法。
2.对公司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公司各项财务操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税务管理1.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合法遵纪纳税。
2.每月底对税收进行核算和申报,确保及时缴纳税款。
3.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审计和稽查,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八、财务报告1.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每月底编制各项财务报告,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
3.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九、财务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评估和防范财务风险。
2.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隐患,避免财务损失。
3.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应对财务风险的措施。
十、违规处罚1.建立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对财务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3.对严重违规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停职、降级或开除等处罚。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财务部的职能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加强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检查,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各类应收款、工程款的收缴,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和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详见《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时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工地上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工地上财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工地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财务管理现代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工地财务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单位和部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工地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由本工地财务部门负责。
第四条工地财务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工地财务部门所有。
第五条工地财务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本工地财务部门会同工地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工地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第七条工地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收支有据可查。
第八条工地财务部门应及时对工地经费稽核,确保上报的经费真实完整。
第九条工地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工地的资金流动。
第十条工地对资金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私自运用公款。
第三章财务报表第十一条工地应当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地的经济活动。
第十二条工地应当定期编制月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按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工地的财务报表必须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后才能发布和使用。
第十四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审计第十五条工地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地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工地定期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工地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工地应当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和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审计机构应当对工地财务数据进行严格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九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问题。
第二十条工地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风险评估工作,形成专业的财务风险报告。
第二十一条工地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风险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章财务诚信第二十二条工地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财务纪律,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工地财务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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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
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
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
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1.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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