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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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单位全套规章制度

广告单位全套规章制度

广告单位全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广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发布、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广告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欺骗性广告,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第四条广告单位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不得制作、传播违法违规的广告内容。

第五条广告单位应保护广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广告单位应推动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第二章广告策划与创意第七条广告单位在进行广告策划与创意时,应充分了解广告客户的需求和产品特点,提供专业、创新的解决方案。

第八条广告单位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得制作低俗、恶俗、低劣的广告作品,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第九条广告单位应保护广告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广告单位应确保广告作品的版权清晰,不得抄袭、抄袭他人的作品,不得盗用他人的创意。

第十一条广告单位应坚持原创精神,不得滥竽充数,不得随意模仿他人的创意作品。

第三章广告制作与发布第十二条广告单位在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发布涉黄、涉暴、涉恐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三条广告单位应标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手法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广告单位应对广告发布的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调整优化广告方案,确保广告投放效果。

第十五条广告单位应保护广告发布媒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篡改、删除广告内容,不得抄袭他人广告创意。

第十六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广告发布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留广告原始文件并及时归档。

第四章广告监测与评估第十七条广告单位应根据广告发布的实际效果,进行定期的广告监测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广告内容要求1.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2. 广告应当突出商品或者服务的优点,同时真实反映商品或者服务的缺点。

3. 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等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或者歪曲事实。

第三条广告形式要求1. 广告应当采用清晰、醒目的形式,不得使用模糊、易误解的语言或者符号。

2. 广告中使用的图像、音频、视频等资料应当清晰可见,不得进行夸大或者虚假的编辑。

3. 广告应当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比较、排名、推荐等表述。

第四条广告发布要求1. 广告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发布。

2. 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不得发布含有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

3. 广告发布者应当明确标明广告性质,不得将广告与其他信息混淆发布。

第五条广告审查要求1.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2. 广告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得审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

3. 广告审查人员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广告监管要求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2.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法检查。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广告进行投诉、举报。

第七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广告审查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平面广告规章制度

平面广告规章制度

平面广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广告行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广告备案管理1. 广告备案的范围和内容1.1 广告备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广告、电视广告、平面广告等各类广告形式。

1.2 广告备案内容应包括广告发布单位、广告形式、广告内容、广告时长等相关信息。

2. 广告备案的程序和要求2.1 广告发布单位在发布广告前应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

2.2 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可予备案。

3. 广告备案的审核标准3.1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宣传、不良信息等内容。

3.2 广告时长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出规定时长。

第三章广告内容管理1. 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1.1 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包含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内容。

1.2 广告内容应符合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得误导消费者。

2. 广告内容的合法性2.1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信息、淫秽内容等。

2.2 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侵权、抄袭等行为。

3. 广告内容的道德性3.1 广告内容应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暴力、恐怖、低俗等不良信息。

3.2 广告内容不得歧视任何特定群体,不得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第四章广告发布管理1. 广告发布的范围和要求1.1 广告发布单位应在备案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发布广告。

1.2 广告发布单位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应按照备案内容发布广告。

2. 广告发布的质量要求2.1 广告发布单位应确保广告质量,不得出现错误、失真等问题。

2.2 广告发布单位应保证广告效果,不得出现无效广告或虚假广告。

3. 广告发布的监督与管理3.1 监督部门应对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广告合规发布。

3.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为规范。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处罚1. 广告违规处理的范围和标准1.1 广告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违法信息、侵权行为等。

广告业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手册

广告业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手册

广告业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广告业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手册是为了规范广告从业者的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广告受众权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适用于广告业的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创作、广告发布、广告宣传等。

第二章:广告的真实性原则1. 每一条广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

广告发布者应当确保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2. 广告不得包含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不得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性能等。

第三章:广告的道德性原则1. 广告不得侮辱、诋毁他人,不得利用歧视、歪曲的宣传手法。

2. 广告不得引导消费者从事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3. 广告不得侵犯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和伦理原则。

第四章:广告的合规性原则1. 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2. 广告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他人肖像、姓名、知名品牌、商标等。

第五章:广告的自律管理1. 广告业从业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自觉遵守道德伦理。

2. 广告业从业者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

3. 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广告审查制度,确保广告内容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广告的违规处理与处罚1. 对于违反广告管理规定的行为,广告行业协会有权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2. 对于违反广告管理规定的广告发布者,将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系统进行记录和监管。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广告行业协会所有。

结语广告业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手册为广告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要求,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广告行业能够更好地发展,为广告受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诚信的广告信息。

保持广告行业的自律与规范,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将为广告市场的繁荣做出贡献。

广告从业者应当自觉遵守本手册,并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自律意识,共同打造诚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广告环境。

广告规章制度

广告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发布、制作、代理、发布、监督和管理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广告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广告内容规范第五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六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迷信、邪教等不良信息。

第七条广告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吸烟、饮酒、吸毒等。

第八条广告内容不得对他人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进行侵害。

第九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文化。

第十条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等信息。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三章广告形式规范第十二条广告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采用虚假、夸大、误导等手段。

第十三条广告形式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强迫、欺诈消费者。

第十四条广告形式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或者商品。

第十五条广告形式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六条广告形式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十七条广告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字体、字号、颜色等要求。

第四章广告发布规范第十八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广告发布资格。

第十九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

第二十条广告发布单位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广告。

广告公司发布管理制度

广告公司发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广告公司的发布行为,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布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广告。

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3. 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发布有损公司声誉的广告。

4. 诚信经营,不得发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广告。

三、发布流程1. 广告内容审查(1)广告内容应经广告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广告内容涉及产品、服务性能、效果等方面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广告发布审批(1)广告内容审查合格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广告。

3. 广告发布(1)广告发布前,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2)广告发布渠道应选择信誉良好、符合规定的媒体。

(3)广告发布时,应遵守媒体规定,确保广告内容完整、准确。

四、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发布广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发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发布虚假、误导消费者广告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对因发布广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广告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本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六、具体规定1. 广告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

(2)不得含有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3)不得含有歧视、侮辱、诽谤他人等内容。

2. 广告发布时间:(1)广告发布时间应与媒体规定相符。

(2)广告发布时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3. 广告发布形式:(1)广告形式应与媒体规定相符。

(2)广告形式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4. 广告费用:(1)广告费用应合理,不得超出市场行情。

(2)广告费用支出应按规定进行报销。

5. 广告效果评估:(1)广告发布后,应定期对广告效果进行评估。

小区广告规章制度

小区广告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小区广告管理,维护小区环境整洁,保障业主权益,提高小区居住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广告发布范围1. 本小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绿化区域等均可作为广告发布场所。

2. 广告发布范围不包括住宅楼内。

三、广告发布内容1.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2.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广告发布形式1. 广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海报、传单等。

2. 广告发布形式应当与小区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小区景观。

五、广告发布申请1. 广告发布单位或个人需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广告内容审核意见书;(3)广告发布地点、形式、时间等相关信息;(4)广告费用缴纳证明。

2. 物业管理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六、广告发布费用1. 广告发布费用由广告发布单位或个人承担。

2. 广告发布费用按广告发布地点、形式、时间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处另行制定。

七、广告发布管理1. 广告发布单位或个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形式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更改。

2. 广告发布单位或个人应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发布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物业管理处有权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改正。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物业管理处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2. 违反本规章制度,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物业管理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告管理制度全文

广告管理制度全文

广告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内外部广告活动,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和营销权益,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一切广告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广告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广告内容第四条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夸大或虚构产品或服务性能,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第五条广告中的价格、质量、保修期、售后服务等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第六条广告中的宣传语、图片、视频必须符合道德规范,不得出现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

第七条广告中涉及产品质量、性能、效果的宣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有相关资质证明。

第三章广告主体第八条广告主体包括公司内部部门、分公司、合作伙伴以及第三方广告代理公司等,均需依法合规开展广告活动。

第九条广告主体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行业资质,确保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广告主体需严格遵守广告发布审批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发布广告。

第四章广告审批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广告活动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外部广告活动需经过公司总部审批。

第十二条广告活动涉及国家和地方各级监管部门的特殊审批文件的,必须在审批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各级审批部门应当对广告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

第五章广告监控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控体系,监控广告活动进程,对违法广告进行及时干预处理。

第十五条各级监督部门对广告活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广告活动后期评估应当及时进行,对广告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广告投入产出的比例。

第六章广告保密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所有关于广告的资料、信息、数据等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八条对于有保密要求的广告活动,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确保不被非法获取。

第七章广告违法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发现广告活动违反法规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应当及时停止广告活动,进行整改。

商业户外广告规章制度

商业户外广告规章制度

商业户外广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户外广告行为,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保障市民的视觉权益,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城市内所有商业户外广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广告灯箱、广告标识等。

第三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合理、合情、合美、合法、合法、合法、合法、合法、合法、合法。

第四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经营单位享有合法使用广告空间的权利。

第五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六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不误导,不得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七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遵循绿色环保理念,不得影响生态环境,不得破坏城市形象。

第八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注重审美性,不得设置过多广告牌,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市民视线。

第九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节、不同场景的特点进行合理规划,不得盲目张贴广告。

第十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采用优质材料,经常维护和更新,以保持广告牌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一条商业户外广告应当标明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审批单位,以便监管部门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违规广告行为。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商业户外广告,将依法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者,将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对商业户外广告的监督与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和修改,另行发布。

第十六条对广告主责任1.广告主应在广告发布前确认广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广告主应合法申报广告发布的公司、个人信息,确保广告主体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3.广告主应负责提供广告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的合法权利证明,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广告经营者责任1.广告经营者应是合法上岸开展广告经营的主体,能提供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招牌管理工作,维护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市内所有广告招牌的设置、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广告招牌是指为了宣传商品、服务信息或者展示文化、艺术等目的,在固定场所悬挂或者设置的标识、标牌、广告牌、霓虹灯等设施。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设立广告招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市广告管理部门是本市广告招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广告招牌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市广告管理部门设立广告招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广告招牌的监督检查、审核批准、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广告招牌设置第七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且需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设立广告招牌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广告图片、广告牌位置图、结构安全检测报告等。

第九条广告招牌设置时应考虑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闲。

第十条广告招牌的设置位置必须合理、安全,不得挡住交通标识或者影响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涉及建筑物的广告招牌必须获得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并提供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应具备明显的商品、服务信息或者文化、艺术内涵,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必须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

第三章广告招牌管理第十四条广告招牌的拆除、改造、维护必须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广告招牌的拆除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拆除过程安全,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

第十六条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由广告招牌设置单位负责,确保广告招牌的整洁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过程中需注意安全,严禁在不安全条件下进行相关作业。

第十八条广告招牌的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

第十九条广告招牌的管理责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传媒广告规章制度

传媒广告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传媒广告活动,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广告内容要求1.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2.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不良信息。

4. 广告内容不得使用虚假、伪造或者篡改的数据、图表等信息。

5. 广告内容不得利用迷信、封建迷信等手段进行宣传。

三、广告形式要求1. 广告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确保广告画面清晰、文字规范。

2. 广告形式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时间、地点、频率等限制。

3. 广告形式不得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4. 广告形式不得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四、广告发布要求1.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

2.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本规章制度要求。

3. 广告发布单位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广告。

4.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广告代理要求1. 广告代理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广告代理许可证。

2. 广告代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3. 广告代理单位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协助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

4. 广告代理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本规章制度要求。

六、广告监管与处罚1. 传媒广告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广告活动,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改正;(2)暂停发布广告;(3)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4)处以罚款;(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广告主、广告发布单位、广告代理单位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传媒广告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广告规章制度

公司广告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广告行为,提高广告质量,维护公司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广告、服务广告、企业宣传广告等。

第三条公司广告活动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道德性原则,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第二章广告内容第四条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产品性能、服务效果或虚构事实。

第六条广告内容应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误导或歧义的表述。

第七条广告内容涉及数据、指标、专利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广告形式第八条公司广告形式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网络广告、视频广告、户外广告等。

第九条广告设计应简洁、美观,符合公司形象和品牌定位。

第十条广告发布前,应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形式符合本规章制度要求。

第四章广告审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广告审核委员会,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广告审核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本规章制度要求。

第十三条广告审核委员会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要求广告制作方重新设计。

第十四条广告审核委员会应在广告发布前完成审核工作。

第五章广告发布第十五条广告发布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广告发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十六条广告发布应选择正规渠道,确保广告投放效果。

第十七条广告发布过程中,如发现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撤回并纠正。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广告活动,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广告内容如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有权要求广告制作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对在广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企业宣传广告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宣传广告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宣传广告管理,提高宣传广告质量,树立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宣传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品牌宣传、产品推广、活动宣传、公关宣传等。

第三条企业宣传广告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创新性原则。

第二章宣传广告内容管理第四条宣传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侮辱性、诽谤性等信息。

第五条宣传广告内容应突出企业特色,展示企业实力,传递企业价值观,弘扬企业文化。

第六条宣传广告内容应遵循以下要求:1. 真实性:宣传广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产品、服务、业绩等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或隐瞒;2. 合法性:宣传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等;3. 规范性:宣传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广告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循行业准则;4. 创新性:宣传广告内容应富有创意,具有吸引力,能够引起目标受众的共鸣。

第七条企业宣传广告内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第三章宣传广告形式管理第八条宣传广告形式应与宣传内容相匹配,选择合适的传播渠道和媒介。

第九条宣传广告形式应遵循以下要求:1. 适合性:宣传广告形式应适合目标受众的喜好和习惯;2. 创意性:宣传广告形式应富有创意,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3. 效果性:宣传广告形式应具有较好的传播效果,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条企业宣传广告形式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形式合规。

第四章宣传广告发布管理第十一条宣传广告发布前,应进行备案审批,确保发布内容、形式、渠道等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宣传广告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发布时间:根据宣传目的和受众习惯,合理安排发布时间;2. 发布渠道:选择合适的传播渠道和媒介,确保宣传效果;3. 发布内容:确保宣传广告内容真实、合法、规范;4. 发布形式:确保宣传广告形式创意、吸引人、效果显著。

第十三条宣传广告发布后,应及时跟踪效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中国广告的规章制度模板

中国广告的规章制度模板

中国广告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广告主、广告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单位以及广告发布媒体等各类广告主体。

第三条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商业道德,恪守真实性、合法性、伦理性原则。

第四条广告主体依法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承担责任,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第五条各级广告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处置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第二章广告内容规范第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无误导性,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七条广告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攻击他人的言论,不得煽动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广告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涉及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第九条广告不得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不当行为应当受到惩处。

第十条广告涉及医药、食品、环保等特定领域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得违法使用或宣传。

第三章广告创意规范第十一条广告文案应当简明扼要,表达清晰、准确,引人注目,符合目标消费者的心理需求。

第十二条广告设计应当突出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创意性、吸引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十三条广告拍摄、制作应当符合道德标准,不得有伤风化、不雅之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广告投放规范第十四条广告发布媒体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第十五条广告发布媒体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广告审核机制,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广告投放时应当遵循广告投放地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在禁止投放的区域或媒体发布广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违规广告主体,广告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单位等广告相关主体,广告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违规广告主体将受到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广告资质或吊销广告资质。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广告公司管理制度(1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告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11、工作时间1、1每周工作日:实行五天制;1、2工作时间:am:9:00—12:30,pm:13:30—6:001、3每月出勤22天为全勤;2、考勤规定2、1设定打卡制,并每天进行严格的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各打卡一次。

2、2必须遵守签到规则,严禁迟到早退不签到或代人签到。

2、3早9:00打卡完毕,没有打卡或找人打卡以旷工论处;2、4每月xxx日行政部汇总上月考勤,一式两份,原件存入考勤档案,复印件留存财务部;2、5因工作原因或临时事故未及时打卡,经直接领导证明,最晚于次日补签,否则做旷工论处;2、6每月统计考勤时,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3、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依下列规定处分:3、1迟到、早退3、1、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到班者每月给予三次机会,第四次按迟到论处;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到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15分钟后到班者,按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3、1、3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3、1、4迟到、早退一次普通员工罚款xxx元,主管级以上罚款xxx元,从被罚款者当月的'工资中扣除;3、2旷工3、2、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3、2、2未来公司上班,却委托他人打卡,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3、2、3旷工1日扣2倍基本工资;3、2、4无故连续旷工3日(含)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者,罚旷工天数3倍基本工资。

3、2、5无故连续旷工超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超6日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公司广告牌管理制度

公司广告牌管理制度

公司广告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部广告牌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横幅、海报等。

2. 广告牌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宣传、美观大方、安全牢固的原则。

3. 公司设立专门的广告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广告内容审核1. 所有广告内容必须经过公司广告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方可发布。

2. 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3. 广告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法、违规内容。

4. 广告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有损于社会道德风尚。

5. 广告内容应保持与时俱进,反映公司最新发展动态和市场定位。

三、广告设计与制作1. 广告设计应突出公司品牌形象,传达清晰的营销信息。

2. 广告制作材料应选择耐用、环保的材料,确保广告牌的长期使用。

3. 广告制作过程中应注重细节处理,确保文字、图案清晰可见,无错别字或图像失真现象。

4. 广告牌的尺寸、颜色、亮度等应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广告牌安装与维护1. 广告牌的安装位置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民生活。

2. 广告牌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安装牢固,防止倒塌造成安全事故。

3. 广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广告牌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展示效果良好。

4. 对于损坏的广告牌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避免给公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五、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广告内容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广告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广告管理制度大全

广告管理制度大全

广告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广告是指用文字、符号、图画、图表、声音、动态影像等手段传播商业信息、宣传产品、服务、技术等内容的宣传活动。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广告活动时,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广告管理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主体。

第五条广告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广告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进行完善。

第六条对违反广告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广告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广告活动时须先向广告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八条广告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章广告发布管理第九条广告发布前,须经过广告主注册,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广告发布前,须通过官方审核并获得相应许可证。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前,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并不涉及虚假宣传、侮辱他人、违反国家政策等内容。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前,应向广告管理部门申报广告内容,并获得相应的批准。

第十三条广告发布后,应及时向广告管理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的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广告发布后,广告主应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广告发布后,如发现违规行为,广告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广告主进行处罚,并可能暂停或取消相应的许可证。

第三章广告内容管理第十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广告内容不得包含涉及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形象、侮辱国家机关、侮辱他人、破坏社会和谐等内容。

第十八条广告内容不得涉及迷信、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九条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欺骗投资者等行为。

第二十条广告内容应当注意环境保护,不得破坏生态平衡,不得污染环境。

规范管理公益广告规章制度

规范管理公益广告规章制度

规范管理公益广告规章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公益广告的发布与传播,提高公益广告的管理和效果,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规范广告市场秩序,适应广告行业的发展需求,必须制定一整套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公益广告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公益广告的管理机构应当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为主,辅之以社会各界的组织和机构,共同协作开展工作。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是公益广告管理的主导者,负责政策的制定、监督和管理。

同时,应当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和合作资源。

三、制度建设1.公益广告发布要求(1)公益广告的发布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公益广告的发布要遵守广告法和广告宣传自律公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内容。

(3)公益广告的发布要明确发布者的身份,不得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

2.广告内容审查(1)公益广告的内容应当经过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才能发布,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查制度,确保审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保护广告主的合法权益。

3.监督管理(1)公益广告应当定期接受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广告的合法、真实、正当、公正。

(2)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公益广告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4.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公益广告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吊销广告发布资质等处罚措施。

(2)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公益广告市场秩序。

四、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对公益广告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和理解能力,应当定期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制度解读、案例分析、技能培训等内容,有效提升广告从业人员的规范意识和水平。

五、结语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可以有效规范管理公益广告,提高其传播效果,保障公益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公益广告市场的健康秩序。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认真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共同推动公益广告事业的发展。

广告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告单位的管理,规范广告业务活动,保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广告单位。

第三条广告单位应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

第四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告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广告业务管理第五条广告单位应依法办理广告经营许可和备案手续,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

第六条广告单位在承接广告业务时,应认真审查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广告形式等相关事项,确保广告业务的合法性。

第七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健全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发布含有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违反社会公德等内容的广告。

第八条广告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保证广告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广告业务的有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章广告费用管理第十条广告单位应依法开具发票,保证广告费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健全广告费用结算制度,明确广告费用的支付和收取方式、时间、金额等事项。

第十二条广告单位应合理控制广告费用,不得恶意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接广告业务。

第四章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三条广告单位应尊重广告主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未经广告主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广告主的商标、专利、企业名称等。

第十四条广告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如因广告单位原因导致广告发布不及时、不准确或 incomplete,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社群可以发广告的规章制度

社群可以发广告的规章制度

社群可以发广告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群广告发布行为,加强社群管理,建设和谐社群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群中的广告发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广告、图片广告、视频广告等形式的发布。

第三条社群管理员应当依据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四条社群成员应当遵守社群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进行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章:广告发布审核第五条社群成员在发布广告前,须经过社群管理员审核,并获得发布许可。

未经审核发布广告者,将受到处罚并删除广告。

第六条社群管理员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时,应当综合考虑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道德性等因素,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社群规章制度。

第七条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服务推广、招聘信息等,应当避免含有虚假宣传、侮辱他人、违反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八条社群管理员应当及时处理社群成员对广告内容的举报,并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广告发布管理第九条社群成员发布广告时,必须标注广告标识,清晰明确显示广告性质,并标明发布者信息。

第十条广告发布者必须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权益。

第十一条社群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禁言、封号等措施。

第十二条社群管理员有权对重复违规的广告发布者进行永久封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广告发布监督第十三条社群管理员有权对社群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内容。

第十四条社群成员发现广告内容违规,有权向社群管理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社群管理员应当建立广告发布记录,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社群管理员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社群成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社群环境和谐稳定。

第十九条如有个别情况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由社群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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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编号:号
为规范公司广告发布业务活动,使广告发布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社会形象,根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广告发布审查、审批程序
1、公司广告发布先由商务部门进行广告业务承接工作,并对广告予以备案登记和初步审查。

2、商务部门对广告初步审查后,移送法务部门进行整体审查。

3、对经法务部门审查的广告业务,由副总经理审批后,由法务部交广告后台管理中心上传广告发布。

二、规范广告业务登记管理
1、广告业务承接归口商务部。

业务承接时应告知广告发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名称、数量、格式、方式要求。

对广告发布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详尽登记,完成广告业务的初步审查。

2、商务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广告发布申请人向我方提出的广告发布申请单;
(2)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3)、广告内容、类别、拟发布区域、发布点、发布时间、发布时长及其他发布要求。

(4)、广告内容证明文件,包括生产、经营、销售、卫生许可等国家行政部门核
发的证明文件。

广告发布需事先经国家行政部门审查审批的,需提交广告审查审核批准文件;
(5)、证实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6)、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的广告发布合同;
(7)、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8)、广告发布申请人对广告审查的内部文件;
3、商务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资料不全,应督促资料提交者补全资料。

4、商务部应设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专职人员,应定期对备案登记专职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督查,并接受法务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督导。

三、法务部门广告业务的审查职责
1、对商务部门移交的广告业务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

对资料不全、可识别性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商务部门补充资料,商务部门应按要求督导广告发布申请人补充资料。

2、对广告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

包括(1)、广告主的经营资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2)、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合同是否影响广告的最终发布;(3)、国家行政部门广告发布内容证明文件、审核审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4)、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合法性和妥当性。

(5)、评介广告发布后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

3、法务部应当对广告发布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包括审查通过、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审查意见书须由法务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

4、出具的通过的审查意见书交由副总经理审批。

审批通过后送达至后台管理中心,由后台管理中心上传广告,进行广告发布。

审批不通过的广告发布业务,交由商务
部门,按审批意见处理。

5、法务部门应对商务部门在广告业务工作进行督导,提出广告初审工作的改进建议或意见。

6、法务部门应对广告业务审查工作进行登记备案。

四、后台管理中心广告发布职责
1、对经审批通过的广告按要求进行及时发布,不接受任何人的广告发布请求。

2、对广告发布的格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3、对广告发布时间、时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4、把好广告发布终级审查关。

广告上传前,发现广告内容合法性、真实性或表现形式存在问题的,及时向法务部门或副总经理报告。

5、因广告内容合法性、真实性、表现形式存在问题的广告或因业务要求需要中止或终止的广告,商务部门、法务部门提出中止或终止广告发布的,后台管理中心应立即中止或终止广告发布。

广告发布中止的,应待中止原因解除后,方可重新上传。

6、后台管理中心应对发布的广告进行登记备案。

五、规范广告业务档案管理
(一)、广告业务档案管理归口行政部,行政部应设专职人员对广告业务档案进行专项管理;
(二)、广告业务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商务部门承接业务登记所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2、广告业务审查意见书;
3、广告业务审批意见书;
(三)、广告档案资料应具备完整性,能够真实反映广告承办过程。

(四)、广告档案制订卷宗,有卷宗索引目录和卷宗内容目录。

(五)、广告业务档案内容涉及公司、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秘密,非经总经理批准,公司无关人员或外人不得借阅。

(六)、广告业务档案须妥善保管,至少保存五年。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修改、解释,经审批后立即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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