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

合集下载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工作原则:纪检监察干部应熟悉党的纪律、政治纪律和廉政建设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任务和职责有清晰的认识。

2. 纪律审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收集、核实、调查、审查等环节,以及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3. 调查取证:掌握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包括查找证据、采取询问、调取相关资料等手段,以便有效地开展调查工作。

4. 纪律处分:了解纪律处分的种类、程序和标准,掌握对不同违纪情况进行处分的方法和原则,确保纪律处分的公正和合法性。

5. 巡视巡察:熟悉巡视巡察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包括制定巡视巡察计划、进行巡视巡察任务、撰写巡视巡察报告等,以便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6. 廉政教育:了解廉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廉政培训、推行廉政文化建设等,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7. 监督执纪问责:了解监督执纪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建立健全监督执纪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等。

8. 监督检查:熟悉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任务、撰写监督检查报告等,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和质量。

9. 党风廉政建设: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方法,包括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和制度建设等,提高党组织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10. 反腐倡廉工作: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包括发现、查处和预防腐败行为的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02 处理执行
对处理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应 有的惩处,并对其他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03 处理监督
对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 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 纠正。
04
纪检 监察 工作方法与技巧
如何收集证据
证据收集原则
合法、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
纪律审查
是指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审查,通 过审查案件、听取陈述、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 事实真相,提出处理意见。
监察调查
是指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 ,通过收集证据、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事实真 相,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案件审理与执行
案件审理
是指对已经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理,由审理委员会或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审查、评议,提出 处理意见。
02
监察
监察机关的简称,主要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监督
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
03
纪检与监察的关系
两者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侧重于党内监督,监
察侧重于国家行政监督。两者在实践中需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党和国
家的利益。
纪检 监察 的重要性
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03 注意事项
尊重被谈话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采取 强制措施或威胁、引诱、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如何撰写调查报告与审查报告
撰写要求
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调查和审查情况,提供 充分的证据支持结论。
内容结构
包括引言、正文(事实、证据、分析等)、结论 和建议等部分,正文需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
语言规范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案件审理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案件审理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案件审理第三章案件审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第一节案件审理的原则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在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分析,并作出判断。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必须以客观事实作为定案的基础;⑵必须以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依据;⑶准确认定案件性质;⑷恰当量纪;⑸有错必纠;⑹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二、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处和教育相结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惩罚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的时候,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教育。

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如果只惩处不教育,惩处就失去了意义;如果只教育不惩处,姑息迁就,就失去了纪律的严肃性,教育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惩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对违犯纪律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必须以错误事实为依据,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给予恰当的处理。

⑵坚持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进行教育。

⑶挑选部分处理过的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纪律教育.三、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严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时,要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办理。

慎重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要谨慎从事,不要轻率地作出决定,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错误。

区别对待是指在弄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受审查人员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认错态度以及一贯表现等,根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作出恰当的处理。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区分故意违纪和过失违纪。

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培训资料

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培训资料

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培训资料纪委查办案件是职责重大的一项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巧。

下面是一份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培训资料。

一、纪委查办案件的目的和原则问:纪委查办案件的目的是什么?答:纪委查办案件的目的是保护党的领导地位,维护党的纪律,保障党和国家事业的正常运转。

通过查办案件,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惩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问:纪委查办案件的原则有哪些?答:纪委查办案件的原则包括依法查办、及时查办、严肃查办和公正查办等。

依法查办是最基本的原则,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办案;及时查办是确保问题能得到解决和处理的重要原则;严肃查办是发挥纪律作用的必然要求;公正查办是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二、纪委查办案件的流程和程序问:纪委查办案件的主要流程有哪些?答:纪委查办案件的主要流程包括接受举报、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和处分等环节。

具体流程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有所差异。

问:纪委查办案件的程序有哪些?答:纪委查办案件的程序包括事前调查、事中处理和事后追责。

事前调查是针对群众举报案件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立案;事中处理是对已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有关人员应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事后追责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三、纪委查办案件的技巧和注意事项问:纪委查办案件需要注意的技巧有哪些?答:纪委查办案件需要注意以下技巧:收集证据时要严格保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理案件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严禁主观臆断和诬陷他人;处分时要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综合评判,确保处分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问:纪委查办案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纪委查办案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保密,确保不泄露涉案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案件进展情况;办案人员要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处理案件时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四、纪委查办案件中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问:纪委查办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答:纪委查办案件中常见的问题包括证据不足、案件情节复杂、干部保护等。

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点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点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点总结
1. 党纪国法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纪律、宪法和法
律规定等。

2.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公正、严格、公开、慎重。

3.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监督党员和党组织遵守党的纪律
和执行党的决定。

4.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程序:接受举报、立案调查、作出
处分决定等。

5. 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6. 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
从严治党等。

7. 反腐倡廉的主要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力度、加强
教育培训等。

8.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保持
清正廉洁等。

9. 违纪违法行为的分类和处理:违纪行为包括轻微违纪、一般
违纪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等。

10. 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职责:监督公职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职业行为、防止腐败等。

11. 监察工作的工作程序:受理监督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等。

12.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察制度、推进反腐斗争等。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纪检监察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需要进行知识交流,以下是一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是维护党的纪律和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1. 依法治纪。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 严肃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执纪与教育相结合,既要严肃追究违纪责任,又要关心和帮助党员干部做好工作。

3. 突出重点。

纪检监察工作要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问题为切入点,锁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和检查。

4. 全面纪律。

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覆盖党内各个领域和层级,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和措施。

三、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技巧1. 坚决依法办事。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立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公正。

2. 审批权制约。

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减少人为干预,建立审批权制约机制,确保绝大多数问题可以自行解决。

3. 建立档案管理体系。

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将重要信息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方便查询和利用。

四、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和挑战1. 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 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保持持久战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作。

3. 群众监督的有效性。

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依靠群众的监督力量,但受到了一些困难,需要不断寻找有效的方式和方法。

五、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要求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党性修养。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纪检工作方法与技巧
调查取证方法
介绍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如询问、讯问、调取证据 等,以及在调查过程中如何合法合规地收集和固定证据。
谈话技巧
讲解与涉案人员或相关证人进行谈话的技巧和方法,如何通 过有效的沟通获取信息,以及如何应对各种谈话局面。
纪检法律法规与政策
纪检法律法规
列举并简要解释与纪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果相统一。
监察法律法规与政策
要点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
要点二
政策文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等。
04 业务知识在纪检监察中的应用
业务知识在纪检工作中的运用
1
纪检工作需要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包括党纪党 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以便更好地开展监 督执纪工作。
监察工作流程与规范
工作流程
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移送 审查起诉。
工作规范
严格依法开展调查工作,保障被调查人的合 法权益,接受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监察工作方法与技巧
工作方法
谈话、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 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等。
工作技巧
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运用党性教育、 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执 法方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
纪检人员管理
介绍纪检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 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以及纪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 范。
纪检工作流程与规范
纪检工作流程
详细介绍纪检工作的流程,包括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规范 。

2021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共70题)

2021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共70题)

2021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共70题)2021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共70题)1.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等事项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党纪责任。

( ABCD )A.职务B.职级C.待遇D.党籍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2.有以下哪些情形,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AB )A.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B.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C.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D.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C 项只有一个幅度,处分档次从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D项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CD )A.重要责任者B.次要责任者C. 领导责任者D.直接责任者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

4.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

( BC )A.一律予以除名B.一般应当予以除名C.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D.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5.党员有哪些情形,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ABD )A.2016年2月,镇长田某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隐瞒了配偶拥有某民营企业20%股份的事实。

B.副局长何某某在纪委实施谈话函询时,谎称自购的二套房产是其姐姐的。

C.乡党委书记沈某某通过关系,将个人档案上的年龄比实际减小2岁。

D.处长刘某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时,隐瞒了妻子和女儿取得美国“绿卡”的事实。

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C项应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资料

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资料



毒树之果与非法证据排除
毒树之果指的是非法获取证据的方式方法获得的证据,比如刑讯逼供、违反法定的程序取 得的证据,再比如,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又不符合法定的紧急条件下,就搜查犯罪嫌疑 人的人身或是住所,这就是毒树,而此时取得的证据就是果实 。辛普森杀妻案 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 法言词证据。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四、调查取证
(一)证据收集 1、证据的概念 证据就是证明事实的根据。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联系性、规定性。 2、证据的种类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受侵害人的陈述 (5)被调查人的陈述 (6)视听材料 (7)现场笔录 (8)鉴定结论 (9)勘验、检查笔录
《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 3、证据收集 (1)严格依纪依法收集证据。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相关证件。收集 证据要忠于事实真相、客观全面,对于证明被调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法违 纪行为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都应当收集。严禁以威胁、利诱、欺骗及其他违纪违法方式收 集证据。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守秘密。 (2)收集物证应当收集原物。在取得原物确有困难时,可将原物拍照、录像,但须 调查人员注明原物来源及保存单位或个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盖章、签名。收集的书证应当 是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也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节录本,但须由原件的保存 单位或个人盖章、签名。书证被更改或者有更改迹象的,提供者要作出合理解释,必要时 应进行鉴定。拍摄物证的照片、音像制品,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时,制作人员不得少 两人,并应附有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并亲笔签名。 (3)规范言辞证据收集。谈话笔录应注明起止时间,必须由调查谈话人员、记录人 员亲笔签名。被调查人或证人阅看谈话笔录内容后要逐页签名押印,在谈话内容最后一行 的下一行顶格签署意见、名字和日期并押印,修改处应由被调查人或证人押印确认。与证 人谈话应当问明证人的身份、证人与被调查人之间的关系,并告知证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证言应一人一证,原则上应一事一证。 (4)调查过程中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随意取舍。被调查人对原谈话内容作出部分或 全部更改时,应重新谈话,并就更改的内容说明原因,但不得销毁原谈话笔录。证人对原 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证。 (5)对调查中收集的不易保存或易于灭失的证据,要采取技术手段及时做好转化固 定工作。对收集的古玩、字画、首饰等物品,要及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 1.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提供案件线索; 3.督促催办信访问题; 4.直接核实信访问题; 5.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权利; 6.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7.进行业务指导。
(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
1.提供信访信息
2.解决信访问题
1.反映促办。(重要情况向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办) 2.转交承办。(不属于本级管辖,通过一定方式转交处理) 3.过问督办。(指上级转交下级并进行督促检查的) 4.移送承办。(其他职能部门移送涉及同级管理的党员干部) 5.直接查办。(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6.信访监督。(根据情况,对被反映人采取信函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
第一部分
一、什么是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概论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总和。
党的纪律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纪
律的活动,是党进行自我监督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建设的 重要方面。 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 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 任命的其他人员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督察。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部
纪检监察工作基本业务知识
第一部分 纪检监察概论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第九部分
党纪、党风、党内监督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纪检监察公文 党纪处分实务
5、反腐倡廉建设
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 改革开放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的经验 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三篇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三篇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三篇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需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学问第一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两个机关信访工作的统称。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程序,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出规定的。

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背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第二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信访工作时必需遵循的准则,它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需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学问、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养。

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把握各个方面的学问,加强纪检监察学问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学问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阅历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

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实行走出去的方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业务学问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常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可依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支配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1326361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番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育能力。

2024年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题库及答案
8
3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27、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 A、制度建设
7
B、生态文明建设 C、作风建设标 准答案: B 28、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 到的小康水平,到 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 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A、21世纪中叶 B、建党一百年 C、2010年
4、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 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1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标准答案: A
5、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 。
A、党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B、党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C、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标准答案: C 6、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 A、两年至三年 B、三年至四年 C、三年至五年 标准答案: C 7、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 。 A、党的农村组织 B、党的城市组织 C、党的基层组织 标准答案: C
A、中国人民 B、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C、中华民族
标准答案: B 17、年满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 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二十岁 B、十八岁 C、十六岁
标准答案: B 18、预备党员的权利同正式党员 。 A、一样
6
B、人民内部矛盾 C、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标准答案: C 24、党章总纲指出: 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A、发展 B、开放 C、改革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案件检查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案件检查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 规定的“两指”,《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的 规定的“两规”是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的纪检监察机 关查处党纪、政纪案件的必要措施。
第三,经县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 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 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等。
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 括:物证、书证、证人证 言、被调查人的陈述、鉴 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 受到刑事处分、处罚证据 等。
23
(三)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是收集证 据,查清违纪案件 事实的重要调查方 法。能否做好证人 的思想工作,使他 们能够实事求是地 向调查人员提供证 据,是决定案件检 查质量和效率的重 要因素
党委或纪委委员职务的,一般应由与其最高职务同级的纪检机关受理。
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3
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4
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包括上级党委(党工委、
5 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交办和同级党委及其负责
人、本级纪委负责人交办的。领导交办的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 指在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的基础上, 对党员、干部或党 组织、国家行政机 关所犯错误事实的 性质的认定确实无
疑。
四、处理恰当
• 指根据纪检监察对象违反 党纪或政纪的错误事实、 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 果、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 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 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处理合适,妥当,恰如其 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
二、实施调查
(一)宣布立案决定
调查组会同被调 查人所在党组织 或行政机关负责 人与被调查人谈 话,宣布立案决 定,并提出应遵 守的纪律,要求 其人索取人证、物证,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文 件,到现场考察等,弄清 案件真实情况,取得确凿 证据的全部过程。

(完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完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完整))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以下哪些处理是正确的。

( D )A.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最高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B.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从重处理。

C.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一律予以党纪处分D.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党纪处分。

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A项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最高给予相关人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八十八条第二款,B项是“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二条,C项在情节较重情况下给予党纪处分。

2.某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杜某批准下属的福利院组织工作人员去海南三亚疗养,他的妻子葛某知道了,要求将自己挂靠福利院,随团一起去三亚。

杜某同意了。

福利院院长陈某根据杜某的要求,编造名册,让葛某以福利院工作人员名义一起去三亚疗养,并为此多支付了6000元人民币。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杜某的上述行为应当认定为。

( D )A.收受礼品错误B.受贿错误C.贪污错误D.非法占有错误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杜某利用局长、党组书记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配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构成非法占用错误。

3.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 D )A.同学B.情妇(夫)C.同事D.朋友释:《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第六点。

4.在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以上就是纪检监察的大体信息,具体要学习可以在网上查看《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本职位通常要求党员报考,例外的很少,具体查看招考简章。如果要求党员,那么非党不能报考。
8、将所有傍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纪委、组织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试行)》规定了三种组织处理方式:停职、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免职(即免去 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作出组织处理应当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规定程 序办理。
4、查询银行账户、提请冻结存款
中纪办发[1999]17号关于查办案件中需查询或冻结被调查对象存款时应以监察机关名义 使用监察文书的通知:调查过程中,需要查询银行账户、冻结存款的,应使用监察文书,按 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须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 5、“两规”(“两指”)措施 “两规”: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 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 的问题作出说明。 “两指”: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责令违反行 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1)使用权限。县级以上纪委有权使用“两规”措施。乡(镇)纪委、县、市、省直机 关的纪检组(纪委)不得使用“两规”措施。 (2)严格按程序报批。不得未批先规、留置过夜。


毒树之果与非法证据排除
毒树之果指的是非法获取证据的方式方法获得的证据,比如刑讯逼供、违反法定的程序取 得的证据,再比如,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又不符合法定的紧急条件下,就搜查犯罪嫌疑 人的人身或是住所,这就是毒树,而此时取得的证据就是果实 。辛普森杀妻案 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 法言词证据。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立案程序 案件承办室应填写《立案呈批表》,并附线索来源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 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需党纪立案的,报领导签批后,提请党委或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需政纪立案的,报监察厅(局)长批准。 经批准立案的党纪案件,案件承办室填写《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以党委 或纪委名义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抄送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准立案的政纪案件,案件承办室填写《纪检监察 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以监察机关名义制作《监察通知书》,并将《监察通知书》送达 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抄送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三)注意事项 1、对于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人员的纪律责任追究的立案程序。 追究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人员的纪律责任,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 、裁定,提出党纪处分的意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 民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中止审理,需追究纪律责任的,由案件检查部 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 2、立案对被调查人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被调查人所在单 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 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纪检监察办案业务 基础知识
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方针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一、受理 二、初核 案件检查 三、立案 四、调查 办案工作 五、审理 案件审理 六、处分 七、执行 八、文书
1、证据收集 2、调查措施 3、违纪事实见面 4、调查报告 5、移送审理
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
(四) 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 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
第十八条 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 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 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 ;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 第十九条 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 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条 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 决定立案。 第二十一条 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 机关予以立案。 《中共益阳市纪委、监察局案件交办规定》(益纪〔2009〕10号) 案件交办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案件调查部门交办。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的区县(市)委和市直部门管理的干部案 件,未涉及市管干部的,查清有关违纪人员的主要错误事实后,由市纪委监察局案件调查 部门发函交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处理。 案件审理部门交办。市纪委监察局查办市管干部案件时涉及的区县(市)委和市直部 门管理的干部,由市纪委监察局一并立案,一并调查,调查终结后,由市纪委监察局案件 审理部门发函交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审理、研究处理。

(二)调查措施 1.停职检查 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 查时,须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的,案件承办室应提出停职检查建议,并附被调查人违纪 事实材料,报领导签批。其中,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 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 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经批准后送达有关党外组织; 其中由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建议应报党委同意后提出。 2.暂停执行职务 政纪立案调查的对象,确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须暂停执行职务的,监察机关应向 主管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监察建议后三日内作出决定。 3.组织处理
二、初步核实(初步审查)
初步核实或初步审查的任务: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
供依据。 (一)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其程序如下: 1.案件承办室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按规定报批,重大违纪案件报纪 检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呈批表应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 ,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核实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4.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5.上级机关委托下级机关进行初步核实的,应当下达委托初步核实通知 书。受委托的纪检机关应当按照委托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办理,将初步核实情况 书面报告委托机关。 (二)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初步审查。 案件承办室应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监察厅(局)长批准后实施。初步审查 后,应当向监察厅(局)长提交初步审查报告。
三、立案
(一)立案权限 1、党纪案件分级立案
第十七条 对党员的违纪问题,实行分级立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 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 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2013年9月、12月,中纪委分别对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原公安 部副部长李东生立案调查。 (二) 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 (基层党委、纪委为书 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 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 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 (三) 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 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

4、证据的鉴别、使用 (1)认定违纪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仅有被调查人的交代,没有其他证据的 ,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交代,而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2)物证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节录本等,经与原物、原件核对无 误后,具有与原物、原件同等的证明力。 (3)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资料,无法与原物、原件核对的复制品、复制件、节 录本等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只有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的证据。 (4)没有直接证据而仅凭间接证据定案时,所有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 体系。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才能定案。 (5)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违纪违法手段 取得的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述、被调查人交代,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对初核结果的处理:
1. 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 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2. 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 作出恰当处理,比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职务调整等。 3. 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四、调查取证
(一)证据收集 1、证据的概念 证据就是证明事实的根据。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联系性、规定性。 2、证据的种类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受侵害人的陈述 (5)被调查人的陈述 (6)视听材料 (7)现场笔录 (8)鉴定结论 (9)勘验、检查笔录
《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 3、证据收集 (1)严格依纪依法收集证据。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相关证件。收集 证据要忠于事实真相、客观全面,对于证明被调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法违 纪行为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都应当收集。严禁以威胁、利诱、欺骗及其他违纪违法方式收 集证据。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守秘密。 (2)收集物证应当收集原物。在取得原物确有困难时,可将原物拍照、录像,但须 调查人员注明原物来源及保存单位或个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盖章、签名。收集的书证应当 是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也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节录本,但须由原件的保存 单位或个人盖章、签名。书证被更改或者有更改迹象的,提供者要作出合理解释,必要时 应进行鉴定。拍摄物证的照片、音像制品,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时,制作人员不得少 两人,并应附有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并亲笔签名。 (3)规范言辞证据收集。谈话笔录应注明起止时间,必须由调查谈话人员、记录人 员亲笔签名。被调查人或证人阅看谈话笔录内容后要逐页签名押印,在谈话内容最后一行 的下一行顶格签署意见、名字和日期并押印,修改处应由被调查人或证人押印确认。与证 人谈话应当问明证人的身份、证人与被调查人之间的关系,并告知证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证言应一人一证,原则上应一事一证。 (4)调查过程中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随意取舍。被调查人对原谈话内容作出部分或 全部更改时,应重新谈话,并就更改的内容说明原因,但不得销毁原谈话笔录。证人对原 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证。 (5)对调查中收集的不易保存或易于灭失的证据,要采取技术手段及时做好转化固 定工作。对收集的古玩、字画、首饰等物品,要及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