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样板及成品保护措施(10.24)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章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及成品保护措施
第一节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
一、目的:
1、为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力度,有效防止质量通病及质量瑕疵,规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全面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降低客户投诉率,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声誉。
2、验证产品是否满足设计效果。
3、展示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工序和质量效果。
4、就精装修样板施工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提前解决,避免返工损失,保证项目整体的施工质量及进度。
5、通过实施精装修样板引路的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作到事前控制、统一标准,为大规模施工提供验收依据。
二、依据
本办法依据施工合同、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现场管理办法、国家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的。
三、精装修样板分类
1、精装修材料样板:所有可见的工程材料
2、精装修施工样板:主要控制精装修样板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地面工程
(2)门窗安装(包括外打胶)
(3)屋面、卫生间防水
(4)饰面镶贴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涂料工程等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总工
1)负责审核项目部编制的精装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2)参加涉及外观效果的材料的首批进场和施工精装修样板的确认、验收。
2、组团项目经理部
1)编制精装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对精装修样板引路工作进行全面控制; 2)组织精装修样板工程验收工作,按照合同及交付标准对精装修样板工程进行验收;
3)监督、督查项目部、劳务公司认真执行施工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在大规模施工时执行精装修样板工程标准情况;
五、工作程序
1、组团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下属分部)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精装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由技术总工审定下发。
2、工程招标期间,由工程部、预算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关于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和具体要求,并且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将其作为合同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时作为合同附件纳入合同围。
3、工程开工后,组团项目经理部进一步向下属项目分部明确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对劳务班组进行管理交底并形成记录,明确组团项目经理部精装修样板的要求及围,推动精装修样板引路工程的全面开展。
4、在施工过程中,组团项目经理部对精装修样板工程进行质量及进度控制,
监督精装修样板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精装修样板工程施工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申请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并让甲方及监理签认《精装修样板验收确认表》。
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部自检体系与程序,方可开始组织大规模施工,大规模施工必须达到精装修样板工程标准。
8、在工程完工后,由组团项目经理部对精装修样板引路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及评价,并向公司备案。
六、精装修样板的确定
1、材料精装修样板
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按组业主及监理对精装修材料样板的要求,包括主要材料,必须按计划提交实物样品,实样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进行“封样”,施工现场需配置专用放置“封样”样品的房间,并建立《材料封样管理台帐》,以备材料进场时的比对和验收。
2)凡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均应严格执行材料报审制度,组团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设备以及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查(精装修样板对照)或抽样送检,监理工程师负责材料送检监督。甲供或甲指乙供材料,由组团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及总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首批材料的进场验收,填写验收表,当发现不合格或货不对板时坚决予以退货。情节恶劣者要予以处罚甚至取消承包、投标资格。
2、施工精装修样板
必须在组团项目经理部指定区域,作出所要求的分项工程施工精装修样板,经组团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1)由甲方、监理及设计确认的精装修样板:涂料饰面材料及工艺,门窗选型定板,室装修标准,安装材料选型定板,精装修交房标准;
2)由项目部确认的精装修样板:施工工艺精装修样板,材料展示封样制作精装修样板,水电安装工艺精装修样板。
3、交房精装修样板
在精装修样板完成后,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土建、安装)、甲方、监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形成样板验收记录;组团项目经理部负责督促验收后的整改工作,没有达到整改要求标准的,严禁开展大围施工工作。
第二节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保护的目的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二、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措施;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总包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总包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总包发放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甲供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总包单位也应纳入成品保护。
3、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a.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总包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一般是户门安装完后),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b.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会签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总包起协调监督作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c.夜间加班须提前申请,经过总包批准办理进户加班手续后方可进入作业区,并自觉接受成品保护员的监督。
d.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自觉主动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管理。
e.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总包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f.总包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荣誉以及切身的利益。
三、主要工序成品保护措施
(一)防水工程
1. 防水材料进场后妥善保管。
2. 施工时不得穿有钉子的鞋进入防水层,穿过地面、屋面、墙面等处防水层不得损伤。
3. 防水层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围护和做保护层,严禁在防水层上进行施工作业和运输,并应及时做防水层的保护层,在进行保护层施工时,要特别注意不要人为的碰伤防水层,并安排专人看护。
4. 屋面防水层施工时,翻斗车铁脚用橡胶或纱布包扎,车道必须铺垫草包,屋面所用材料器具必须轻拿轻放。
5. 穿过屋面、墙面防水层处的管位,施工中与完工后不得损坏变位。
6. 屋面变形缝、水落口等处,施工中应进行临时塞绪和挡盖,以防落进材料等物,施工完后将临时堵塞、挡盖物清除,保证管、口畅通。
7. 屋面施工时不得污染墙面、檐口侧面及其他已施工完的成品。
(二)楼地面工程:
1. 在铺贴板块过程中,对已安装好的门框、门套钉上防护罩加以保护,运灰车采用窄车等。
2. 切割面砖时不得在刚铺好的砖面层上操作。
3. 当铺贴砂浆抗压强度达到1.2MPa时方可进行上人操作。
4. 油漆、砂浆不得存放在面砖上。喷刷涂料时应用薄膜覆盖地面砖。
5. 铁管等硬器不得碰坏地面面层。
6. 从楼梯上往下运小车、大桶、脚手架等,严禁从踏步上滚、滑、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