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A 33-201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白酒生产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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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

第三条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酒类产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酒类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二)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酒类生产设备;(三)具有酒类生产所必需的卫生设施;(四)具有经过培训合格的酒类生产人员;(五)具有完整的酒类生产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酒类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酒类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酒类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酒类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容器生产酒类产品。

第八条酒类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酒类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酒类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未经质量检验或者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三章流通管理第九条酒类流通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流通经营场所;(二)具有与酒类流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三)具有经过培训合格的酒类流通经营人员;(四)具有完整的酒类流通经营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酒类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酒类流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酒类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酒类流通经营者不得销售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产品。

第十二条酒类流通经营者应当对其销售的酒类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酒类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酒厂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酒厂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酒厂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厂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产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厂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原料采购、原料处理、发酵、酿造、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酒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酒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酒厂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加强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采购管理,保证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六条酒厂应当加强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酒厂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整洁,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八条酒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九条酒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酒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原料采购管理第十一条酒厂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原料,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十二条酒厂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原料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保证原料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酒厂应当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检验原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四条酒厂应当对原料进行储存管理,保证原料存储条件符合要求,防止原料变质和污染。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十五条酒厂应当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酒厂应当加强原料处理、发酵、酿造等关键环节的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酒厂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设备污染和交叉污染。

酒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酒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酒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酒类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类食品生产企业管理1.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酒类食品的安全。

3.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酒类食品质量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食品。

第三条酒类食品经营企业管理1. 酒类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酒类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酒类食品的安全。

3. 酒类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酒类食品质量负责,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食品。

第四条酒类食品采购与销售管理1.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食品。

2.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保存相关凭证。

3.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不得销售无证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食品。

第五条酒类食品标签管理1.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标注酒类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酒精度等信息。

2. 酒类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酒类食品。

第六条酒类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1.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酒类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酒类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酒类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酒类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七条酒类食品质量检验与监测1.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酒类食品质量检验,确保酒类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酒类食品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从业人员管理1. 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白酒食品安全标准

白酒食品安全标准

白酒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与添加剂标准原料:白酒的生产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粮食、水、酵母等原材料。

严禁使用霉变、污染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

添加剂:白酒的生产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且添加的种类和量均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二、生产工艺与卫生标准生产工艺:白酒的生产应遵循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酒的质量和口感。

卫生标准:白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要求,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和产品质量。

三、包装与贮存要求包装材料:白酒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

贮存条件:白酒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四、有害物质限量白酒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甲醇、铅、镉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限定值。

五、标签与标识规范标签内容:白酒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酒精度等必要信息。

标识规范:白酒的标识应清晰、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六、检验与监测要求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与监测体系,定期对产品进行自检和送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市场准入与管理市场准入:白酒产品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市场准入许可,方可上市销售。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白酒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白酒行业的生产和市场秩序,保障白酒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希望白酒生产企业能够严格遵守本标准,共同推动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

白酒生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生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生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白酒生产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由企业负责人负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四)监督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评审;(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第七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价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原料采购与验收第九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制度,明确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十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一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清洁,防止污染。

第六章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第十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白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白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白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白酒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白酒产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研、教育、推广等机构开展白酒食品安全技术研究和交流,提高白酒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白酒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进行生产。

第六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七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八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白酒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伪造、冒用白酒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三章白酒销售企业管理第十一条白酒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场所等进行经营。

第十二条白酒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销售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白酒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进货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白酒销售企业应当对经营设备和经营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白酒销售企业应当对其销售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白酒销售企业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伪造、冒用白酒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四章白酒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白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1、白酒生产许可证新政策白酒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质监局为了保证白酒产品不受生产过程中的有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与环境及生产场所的污染,而专门进行监控的一项卫生安全认证制度。

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要保证白酒的食用卫生安全。

关键控制点是ISO22000,即原来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简称。

至于陈贮是否应归入关键控制点,完全出于整个生产过程危害分析中得出的。

如果确定为关键控制点,要确定操作限值与控制限值,以此来达到控制的目的。

控制的目标以本人所见,应该是密封程度与陈贮温度。

实际上陈贮并不一定要列入关键控制点。

2、与葡萄酒有关的标准GBT15038-2006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nyt274-2004GBT23470.1-2009感官分析感官分析实验室人员一般导则第1部分:实验室人员职责GBT4789.3-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2-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CNCACTS0025-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葡萄酒生产企业要求GBT601-2002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最重要的应该是GB-15037!!!3、白酒生产许可证白酒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质监局为了保证白酒产品不受生产过程中的有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与环境及生产场所的污染,而专门进行监控的一项卫生安全认证制度。

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要保证白酒的食用卫生安全。

关键控制点是ISO22000,即原来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简称。

至于陈贮是否应归入关键控制点,完全出于整个生产过程危害分析中得出的。

如果确定为关键控制点,要确定操作限值与控制限值,以此来达到控制的目的。

控制的目标以本人所见,应该是密封程度与陈贮温度。

实际上陈贮并不一定要列入关键控制点。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英文简称FSMS,即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就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之一。

白酒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白酒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白酒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白酒生产过程,保障白酒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白酒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白酒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第五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到原料来源、生产加工、销售环节。

第六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对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国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二章原料采购管理第八条白酒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合法合规采购原料,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九条白酒生产企业应与原料供应商签订正规的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入库检验制度,对原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存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对原料进行分类存储,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第十二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每批次原料的使用情况,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三章生产加工管理第十三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生产加工流程,明确每道工序的操作规范,防止产品污染和混淆。

第十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现场卫生管理制度,对生产车间、设备和人员进行定期清洁消毒,保证生产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原料使用、加工工艺、生产人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检验,建立质量检验记录和抽样检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七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产品污染。

白酒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白酒经营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白酒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白酒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不得经营假冒伪劣白酒。

第四条白酒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白酒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员工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从事白酒销售的人员应当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第七条员工在销售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吸烟、饮酒。

第三章产品管理第八条白酒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白酒,确保产品来源合法。

第九条白酒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进货的白酒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白酒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进货凭证、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白酒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白酒:(一)无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二)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不合格的;(三)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四)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五)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章场所管理第十二条白酒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三条经营场所内应当设置独立的存放白酒的区域,确保白酒不受污染。

第十四条白酒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确保仓储条件符合产品保存要求。

第十五条白酒经营者不得将白酒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不得在不适宜的场所存放白酒。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白酒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七条白酒经营者应当保证产品标签的完整性,不得销售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酒。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白酒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企业信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白酒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白酒企业应当依法注册登记,符合相关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才能经营。

第四条白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白酒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六条白酒企业应当对进货原料、生产过程、成品检测等进行严格监控,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对于发现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员工,白酒企业应当进行惩罚处理,并积极改进管理措施。

第八条白酒企业应当配备健康检测设备,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章原料采购管理第九条白酒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第十条原料仓库应当定期清理,避免原料变质、受潮等变质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进货原料应当经过验收和检测,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料,白酒企业应当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十三条原料采购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供应商评审,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白酒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生产环节的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生产车间应当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应当穿着干净整齐的工作服和帽子,避免污染。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应当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消毒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八条白酒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生产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

第十九条生产环节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知识。

第四章质量检验管理第二十条白酒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对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我企业生产的白酒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企业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白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三条企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原料采购与检验第六条严格原料采购,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原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第八条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生产过程控制第九条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生产设备、工具和容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保养。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保持整洁,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成品检验与储存第十三条成品检验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四条储存成品时,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销售与追溯第十六条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时间、数量、购买者信息等。

第十八条实施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十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二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白酒生产、销售、饮用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白酒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第八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生产、销售、饮用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九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定期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环节符合以下要求:(一)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二)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四)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

第四章产品标签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标注产品标签,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产品信息。

第十二条产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二)生产日期、保质期;(三)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成分表、酒精度等;(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生产、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酒类生产、销售的企业。

第三条酒企业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酒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酒企业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酒企业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酒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验收第八条酒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

第九条酒企业应验收原料,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酒企业应对原料进行编号、存放,并建立原料追溯体系。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一条酒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酒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

第十三条酒企业应加强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和运输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四条酒企业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第五章质量检验与安全防护第十五条酒企业应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检验。

第十六条酒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

第十七条酒企业应定期对质量检验设备进行校准、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第六章食品安全信息与公示第十八条酒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销售、检验等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酒企业应依法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酒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酒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白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白酒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白酒厂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白酒厂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白酒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白酒厂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食品污染或者质量问题;(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三)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四)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八条白酒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如实记录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生产数量、生产工艺、检验结果等。

第九条白酒厂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原料应当来自合法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并应当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

第十条白酒厂应当加强生产工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白酒厂应当加强产品检验管理,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白酒厂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白酒厂应当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白酒厂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酒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酒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制度(1)采购酒类产品时,必须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2)采购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对进货的酒类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1)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2)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生产过程中,加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 出厂检验制度(1)出厂前,对酒类产品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4.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酒类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

(2)召回的酒类产品,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消费者通报事故情况。

8. 设备管理制度(1)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修,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9. 仓库管理制度(1)仓库内保持整洁、卫生,防止虫害、霉变。

(2)仓库内储存的酒类产品,按照种类、批次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10.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2)对消费者投诉,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引言1.1 制定目的:确保白酒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白酒生产的全过程,包括原辅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1.3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2.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制定、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

(3)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4)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检、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原辅料采购与管理3.1 原辅料采购应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确保原辅料质量安全。

3.2 对原辅料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评估其质量保证能力。

3.3 原辅料进厂时,应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4 原辅料储存应按照性质分类,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霉变、污染。

四、生产过程控制4.1 生产工艺流程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4.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卫生条件,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

4.3 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完好率。

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质量检验与控制5.1 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和质量控制。

5.2 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维护,确保检验准确可靠。

5.3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全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5.4 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食品储存与运输6.1 产品储存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

6.2 产品运输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止污染、损坏。

6.3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白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白酒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白酒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记录。

三、原料控制1. 采购原料时,必须查验供应商的资质和原料合格证明。

2. 原料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

四、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设备卫生。

3.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产品检验1. 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问题产品能够及时召回。

六、储存与运输1. 成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2.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七、员工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八、应急预案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九、文件和记录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操作规程、卫生标准等。

2. 做好生产、检验、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记录,以备查验。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持续改进1. 定期回顾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和技术发展。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白酒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白酒食品安全,提高白酒产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白酒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白酒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2. 提高白酒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3. 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 促进白酒行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成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和检查;3.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内容1. 原料采购与验收(1)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2)建立原料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3)验收原料时,严格检查原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确保符合要求。

2. 生产过程管理(1)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过程规范化、标准化;(2)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生产区域进行清洁消毒;(4)对生产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 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白酒产品进行全检;(2)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3)对出厂产品进行标签标识管理,确保标签标识符合国家标准。

4. 销售与售后服务(1)销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2)建立健全销售记录,确保销售渠道可追溯;(3)对消费者进行售后服务,解决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

5.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1)建立白酒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2)记录产品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设备信息等,便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五、监督与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2. 企业内部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工作;3.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总则1.1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白酒产品质量安全。

1.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

1.3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3 明确各级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原料采购与验收制度3.1.1 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原料质量。

3.1.2 严格验收标准,对原料进行感官、理化指标检测。

3.1.3 建立原料采购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3.2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3.2.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规范。

3.2.2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

3.2.3 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3.3 质量检验制度3.3.1 建立质量检验室,配备专业检验人员。

3.3.2 制定检验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3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4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3.4.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4.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

3.4.3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3.5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3.5.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

3.5.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

3.5.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3.6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6.1 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符合从事食品生产工作的条件。

3.6.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3.6.3 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进行隔离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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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T/CCAA 33—201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 for edible alcohol product establishments2016年11月3日发布 2016年11月3日实施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目次前言 (I)引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人力资源 (1)4.1 食品安全小组 (1)4.2 人员能力、意识和培训 (1)4.3 人员健康和卫生 (2)5 前提方案 (3)5.1 基础设施及维护 (3)5.2 其他前提方案 (5)6 关键过程控制 (6)6.1 总则 (6)6.2 原辅料验收 (6)6.3 配料 (6)6.4 蒸酒 (6)6.5 勾兑 (6)6.6 包装及标识 (7)7 检验 (7)8 产品追溯与撤回 (7)附录 A(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常见的食品安全危害 (10)前言本标准依据CNCA/CTS 0022-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起草,与CNCA/CTS 0022-2008相比较,主要技术性变化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对4.3条款进行了修改。

——修改了第5章。

——修改了第6章。

——修改了第8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北认证有限公司、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宏霞、齐鑫、张涛、马立田、李安军、万春环、游安君、李辰暄、曲丽、吕静、任秋玲。

引言本标准从我国白酒生产过程食品安全存在的关键问题入手,采取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并重的原则,结合白酒生产企业特点,提出了建立我国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

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为食品链中的各类组织提供了通用要求。

白酒生产企业及相关方在使用GB/T 22000中,提出了针对本类型企业特点对通用要求进一步细化的需求。

鉴于白酒生产企业在加工过程方面的差异,本标准提出了针对本类型企业特点的“关键过程控制”要求,主要包括原辅料验收、配料、制曲、酿造、勾兑、灯检等关键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包括人力资源、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检验和追溯。

本标准配合GB/T 22000以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实施与自我评价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适用于对此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外部评价和认证。

本文件用于认证目的时,应与GB/T 22000一起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3 食用酒精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22000-2006及GB/T 15109-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人力资源4.1 食品安全小组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应由多专业的人员组成,具备多学科的知识,以及建立与实施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包括原辅料采购、产品研发、工艺制定、设备维护保养、卫生质量控制、生产控制、检验、仓储运输、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或经验,必要时可聘请专家。

4.2 人员能力、意识和培训4.2.1 食品安全小组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有守法意识,理解HACCP原理、前提方案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4.2.2 企业应配备满足需要的熟悉白酒生产基本知识和加工工艺的人员。

4.2.3 从事产品研发、质量控制、检验等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4.2.4 采购人员应具备识别原材料质量和安全特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2.5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人员培训计划,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持续满足要求。

保证不同岗位的人员掌握白酒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从事产品研发、原辅料验收、配料、制曲、酿造、勾兑、灯检、检验等人员应持续满足岗位能力要求。

4.2.6 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效资质证明。

4.2.7 从事白酒品评鉴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授权。

4.3 人员健康和卫生4.3.1 人员健康4.3.1.1 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4.3.1.2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3.1.3 应建立日常员工健康报告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时应报告身体健康、疾病或受伤状况,卫生管理人员应对其加以关注和检查。

4.3.1.4 应建立并保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3.2 个人卫生4.3.2.1 与产品直接接触人员,不应留长指甲,应勤理发、勤洗澡、勤更衣。

4.3.2.2 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应更衣,穿工作服和鞋、戴工作帽,工作服应遮住外衣,头发不外露,不应将与生产无关物品带入车间。

4.3.2.3 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上岗后,若处理被污染的产品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应重新洗手消毒;进入灌装车间前,应穿戴整洁工作服,并保持双手洁净;不得穿工作服进入卫生间,离开车间时应换下工作服。

4.3.2.4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3.2.5 工作服、鞋应集中清洗、消毒,统一发放,企业宜建立洗衣房。

4.3.2.6 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5 前提方案5.1 基础设施及维护5.1.1 总则5.1.1.1 企业的选址、布局和基础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1.1.2 企业应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配料、制曲、酿造、勾兑、灌装、贮存等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场所,应建立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与保养制度并实施。

5.1.1.3 企业应制定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程序、清洗消毒、故障处理和维护保养等要求。

5.1.2 厂区环境5.1.2.1 厂区环境应保持清洁,厂区道路应铺设硬化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

5.1.2.2 厂区内应无产生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或其他有碍卫生的设施,否则应有相应的控制措施。

5.1.2.3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5.1.2.4 厂区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供、排水系统,排水道应通畅,不应有严重积水、渗漏、淤泥、污秽、破损,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1.2.5 厂区内禁止饲养与携带禽、畜及其他宠物。

5.1.3 厂房和车间5.1.3.1 厂房和车间的设计与布局应合理,满足生产工艺、卫生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无交叉污染环节。

5.1.3.2 厂房和车间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和维护保养、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的通行与操作。

5.1.3.3 厂房和车间的通道、楼梯、传送系统等设施结构应设计合理,易于通行、输送、维护和清洁。

物料管道和生产车间地面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车间污水应从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排放。

5.1.3.4 厂房和车间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暴露原料和产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

5.1.3.5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车间内的除尘设施应使室内粉尘浓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原料浸泡清洗设施应满足排水的工艺技术要求。

5.1.3.6 制曲车间的墙壁及地面应符合制曲工艺要求;原料拌和前的场地、踩曲场及曲模等应保持清洁,以减少有害杂菌的侵染。

5.1.3.7 酿造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润料、配料、蒸煮、摊晾(扬楂)、出(入)窖、糊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场地应坚硬、防滑,排水良好,墙壁应采用防渗材料,便于清洁和消毒;发酵室应有通风和温控设施。

5.1.3.8 勾兑车间应有防火、防爆、防尘、防虫、防鼠、防水等设施,库内环境应满足白酒的贮存要求。

5.1.3.9 灌装车间地面应使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铺设,墙壁和天花板应有防霉措施。

5.1.3.10 仓库应阴凉、通风、干燥和清洁,并有防止虫害、鸟雀侵入和藏匿的设施或装置。

原料、原酒、半成品、成品、副产品、灌装容器、外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别存放,并有明确标识,避免混杂,防止交叉污染。

原料直接存放于室内场地时,场地应高于地面并保持干燥,应有防雨设施和防霉变措施。

5.1.4 人员卫生设施5.1.4.1 灌装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如设置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5.1.4.2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应设置更衣室,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更衣室应通风良好,有适当的照明。

5.1.4.3 生产车间入口应设有洗手设施,灌装车间入口应设置洗手和消毒设施。

如有需要,应在灌装车间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加工人员的数量相匹配,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5.1.4.4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其数量应能够满足员工使用要求。

卫生间应与生产场所保持一定的距离,且不得与生产、灌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卫生间的门窗不应直接开向生产车间;卫生间应为水冲式,设有洗手设施,保持清洁。

5.1.5 设备、管道和工器具5.1.5.1 设备和工器具应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便于拆卸、清洗、消毒或灭菌、操作、维修和保养,并能减少污染。

5.1.5.2 凡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和工器具等,均应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或污染产品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平滑,无凹坑、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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