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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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领导小组方案

招商领导小组方案

招商领导小组方案
招商领导小组是负责制定和执行招商引资策略的核心团队,其方案应围绕提升区域或项目的吸引力、优化服务体系、实现高效对接等方面展开。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招商领导小组方案:
一、目标定位
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行业和企业类型,制定具体的引资目标和时间表。

确保目标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相契合,注重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

二、政策制定
制定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支持、资金扶持等,同时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市场调研
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潜在投资者的需求,通过市场调研为招商引资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四、推广宣传
利用多种渠道和平台宣传招商项目,包括举办推介会、参加投资博览会、网络营销等,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服务机制
建立高效的服务体系,包括一站式服务窗口、投资项目跟踪服务等,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六、团队建设
组建专业的招商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行业知识、市场营销能力和谈判技巧,确保团队能够高效运作。

七、合作对接
主动出击,与潜在的投资者建立联系,组织考察、洽谈等活动,促进项目落地。

八、风险控制
评估招商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招商团队的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法。

十、总结提升
定期总结招商经验,分析成功案例和不足之处,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整体效能。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招商领导小组将能够有效地吸引和引导更多的投资者,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安庆招商

安庆招商

安庆招商第1期安庆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庆市招商局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市直驻外招商工作开局良好2010年元月4日,市招商局召开了“市直驻外招商小组工作汇报会”。

市政府分管市长万士其到会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做了重要指示。

万市长要求各驻外小组坚定信心、加强学习、拓宽思路、明确重点、严格自律;要求市招商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围绕着“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和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双重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会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汪卫东专程看望了市直驻外招商小组全体人员。

汪部长勉励大家坚定信心、克难攻坚,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实现“千亿安庆”的奋斗目标,为安庆加速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2009年9月市直驻外招商小组成立并于10月正式出征以来,各小组紧扣产业招商这一主题寻找商机,拜访相关企业和客商,广泛收集信息,全方位宣传并推荐安庆。

经过三个月实践,各小组先后邀请了各地部分客商来宜进行了考察,明确了对接的重点项目、并进一步扎实跟进。

汇报情况表明,市直驻外招商工作势头不错,开局良好。

驻杭州招商小组工作汇报(陈仁雨朱卫兵)一、工作情况(一)学习。

2009年9月初,在宜受训4天,了解到驻外招商工作的基本知识,同时,对安庆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也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在杭期间,比较广泛地学习、考察了杭州以及浙江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建设情况,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为招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初步基础。

(二)调研。

挤出时间,建立了浙商民营企业排名前150家的电子文档,基本理清了工作思路,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

(三)对接。

重点与杭州的温州商会、台州商会接触,宣传、推介了安庆的全面情况。

具体与新明控股集团、双龙科技公司、中国古今集团、浙江复地置业等企业进行了交流。

分别在黄梅戏艺术节、2009年11月、2009年12月,三批次陪同客商来宜考察。

目标项目有:龙山凤水、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北部新城商贸物流、迎江区港口物流等,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加强述职交流推进驻外招商

加强述职交流推进驻外招商

安庆招商第10期安庆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庆市招商局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加强述职交流推进驻外招商——市直5个驻外招商小组第一次述职会专辑市直驻外招商开局良好成效初见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在市直驻外招商小组第一次述职会上的讲话关于市直驻外招商小组第一季度工作情况的通报市招商局副局长方俊平在市直驻外招商小组第一次述职会上的发言5个市直驻外招商小组工作述职报告(摘要)市直驻外招商开局良好成效初见9月20日,市直五个驻外招商小组召开第一次述职会,会上各小组汇报了情况,交流了经验。

从工作开展情况看,三个月来,驻外招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开局良好,初见成效。

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建设2.5万吨BOPP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中外合资企业)项目,落户在大观区循环工业园区并已签约,无锡月进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综合性休闲中心、温州船舶制造、浙江省台州制药等14个项目在谈,同时跟踪有效的项目信息20多条。

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对小组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驻外小组如何继续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小组坚决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在市直驻外招商小组第一次述职会上的讲话(整理稿)同志们:今天召开市直驻外招商小组述职会,是小组成立三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会议,意在小结前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继续推进市直驻外招商工作。

刚才,市招商局通报了前期的工作情况,各小组将三个多月来驻外招商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从工作开展情况看, 前期工作进展较好,短短的一个季度时间,就有一个项目签约,一批项目在谈,还摸索跟踪了众多的项目信息。

做了不少工作,很辛苦,也初见成效。

但工作刚刚开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继续加倍努力,从汇报情况看,各组发展情况不平衡;有的还基本没有驻外,有的成效十分有限,因此要升温、加压,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改正。

驻外招商要保证驻外时间,要确保实现既定的目标。

各小组的共同点都是充分利用在外地乡友开展工作,安庆籍在外老乡对家乡建设很热心,对安庆发展有很大作用。

安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市档案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市档案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市档案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市档案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科(室、所)、机关党总支:现将《安庆市档案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庆市档案局2018年9月20日市档案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安庆市招商引资项目共引共建共享暂行办法》(庆办发〔2018〕30号)和《2018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庆办发〔2018〕3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深化认识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引资是当前推动安庆发展的第一要事。

全局上下要树牢“抓招商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和头等要事,用心、用力、用情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竭尽全力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目标任务:全年新引进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对应捆绑大观区,聚焦大观区首位产业精细化工和新材料进行招商。

其中档案事务所可以独立完成前项任务或引进与档案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项目认定范围:市定首位产业、工业、重点服务业和一二三产融合类项目。

不在大观区首位产业范围内的项目,实行跨区域合理流转。

跨区域落户项目主要是指各县(市、区)、园区首位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产税收不低于20万元。

三、强化措施1. 落实责任。

主要领导在外招商每月不少于5天,分管领导不少于10天,各科室负责人外出招商每年不少于两次,一次不少于3天。

安庆年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

安庆年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

安庆市2017年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产业新体系,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规范我市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大项目在规划、土地、地方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我市2017年新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外来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直接利用外资大项目。

禁止新引进工艺技术落后、环境风险高等质量和效益不高、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

新引进危化品、化工产品生产项目一律落户市高新区化工产业基地,并禁止落户在长江沿岸1公里以内;其他县(市、区)不得新引进危化品、化工产品生产项目。

第三条本导则所称工业大项目是指:(一)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单个主导产业项目。

(二)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围绕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的多个产业链上配套项目。

(四)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20亿元以上的园区合作共建项目。

(五)开发建设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六)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加工贸易型项目。

第四条本导则所称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两大类。

(一)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大项目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现代物流、金融、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项目。

现代物流业——新引进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主要以建设物流信息中心和交易平台、连锁配送中心、仓储基地、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等内容的物流项目。

总部经济——世界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省内100强大企业(总部在安庆除外)、中央企业等在安庆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如采购中心、销售中心,其母公司资产不少于50亿元(房地产业除外)。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宜政办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月八日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9号)精神,设立安庆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和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承担省商务厅下放我市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四)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拟订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五)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六)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七)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与对外投资、对外援助与经济合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内外贸发展规划、商业网点与成品油加油站(点)规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安庆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

安庆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

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产业新体系,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规范我市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大项目在规划、土地、地方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我市新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外来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直接利用外资大项目。

禁止新引进工艺技术落后、环境风险高等质量和效益不高、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

新引进危化品、化工产品生产项目一律落户安庆高新区化工产业基地,并禁止落户在长江沿岸1公里以内;其他县(市)、区不得新引进危化品、化工产品生产项目。

第三条本导则所称工业大项目是指:(一)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单个主导产业项目。

(二)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围绕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的多个产业链上配套项目。

(四)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20亿元以上的园区合作共建项目。

(五)开发建设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六)新引进并当年开工的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加工贸易型项目。

第四条本导则所称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两大类。

(一)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大项目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现代物流、金融、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项目。

现代物流业——新引进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主要以建设物流信息中心和交易平台、连锁配送中心、仓储基地、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等内容的物流项目。

总部经济——世界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省内100强大企业(总部在安庆除外)、中央企业等在安庆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如采购中心、销售中心,其母公司资产不少于50亿元(房地产业除外)。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修订)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修订)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30•【字号】宜政发[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04〕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重新修订的《安庆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安庆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吸引境内外客商来安庆投资兴业,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国内外个人或组织(以下统称“引荐人”),引荐我市以外的客商来安庆投资并获得成功的,均按本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条安庆市招商局作为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主管机构,负责引荐外来投资奖励的审核和兑现工作。

第四条安庆市招商局负责通过全市招商项目(企业)等信息库和“中国安庆”招商网(),向境内外引荐人提供安庆对外招商信息。

第五条引荐人提供外来客商投资意向的信息,应当真实、明确、具体,并积极协助各方接洽,促使外来投资项目获得成功。

引荐外来投资项目成功的标准:(一)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二)外来资金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如期履约出资到位,并附相应有效中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外来投资项目形象进展必须达到下列具体要求:1.工业项目正式投产;2.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划完成首期工程并投入运营;3.其它第三产业项目,全部建成开业;4.农业综合性项目投入运营。

第六条引荐的外来投资为新的、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引荐的外资项目原则上50万美元以上,内资项目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方可申请领奖。

对外来投资的引荐人,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一)对新引荐的境内市外投资项目,按引进内资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2‰计奖;对新引荐的境外投资项目,按首次注册资金中外方实际到位股本金的3‰计奖;对新引荐的重大外来投资项目(指外资1000万美元、内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可按4‰计奖;房地产项目原则上不在奖励之内;(二)对新引荐的国家鼓励类产业投资项目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生产性项目,可在上述各级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千分点,分别按3‰、4‰、5‰计奖;(三)对被聘为市招商引资信息员提供的有价值引资信息,由市招商局根据真实信息价值大小进行认定后,可先相应一次性奖励其人民币500-5000元,一旦通过其信息引荐外来投资项目获得成功的,再一并按上述奖励标准集中计入兑现奖励。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30•【字号】宜政办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安庆市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精神,保留安庆市招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加强来宜投资客商服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招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分解下达全市招商引资的目标与任务,具体负责全面统计、组织督查和考核评比以及奖励等工作。

(四)具体承担由政府组织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市财政出资的各类对外招商活动的年度综合计划、掌握实施进度及后期跟踪落实;负责对引荐外来投资项目的奖励审核和兑现工作。

(五)负责协调并参与全市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论证和实施方面的前期工作;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编制和储备工作。

编制全市性统一对外招商材料,负责对外开展各种招商宣传和招商信息发布;(六)积极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境内外客商来宜投资的对口服务工作。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5〕40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5〕40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5〕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7号),加快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步伐,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实现开发区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速度数量向质量特色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产城分离向产业融合转变,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示范区、产城一体和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城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到“十三五”末,全市开发区平均经营(销售)收入、财政收入比2014年翻一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稳定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基本建成安庆经开区和高新区两大千亿园区,每个县(市)培育1个特色产业园区。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特色发展。

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突出主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的思路,加快特色园区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

加快推进公用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二)坚持产城融合。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加强园区发展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统筹商务服务、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产城一体化发展。

安庆招商

安庆招商

安庆招商第7期安庆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庆市招商局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全市上半年招商引资形势分析及下半年工作意见2009安庆(绍兴)投资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成功举办肖超英率市党政代表团赴泉州厦门考察市领导袁方、韩冰、黄杰分别调度部分市直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市招商局党组出台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全市上半年招商引资形势分析及下半年工作意见——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交流材料安庆市招商局(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对全市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作为增加有效投入的主渠道、主抓手,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继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后,强势招商氛围日益浓烈,招商引资措施日趋硬化,系列招商活动精彩纷呈,体制机制建设日臻完善,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顺利推进,优化环境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一批重点项目在第四届中博会和安庆(绍兴)投资说明会上正式签约;一批合同项目履约正常,新开工项目明显增多;重点项目如期实施,在建项目进展良好,全市招商引资呈现回暖态势。

一、1-5月份招商引资形势1、总体形势企稳回暖。

据统计,1-5月份全市实际利用市外资金200.64亿元,占完成指导性目标的41.8%,同比增长20.7%。

其中: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151.38亿元,占完成指导性目标的40.7%,同比增长19.3%;实际利用境外资金6760万美元,占完成指导性目标的34.67%,同比增长9.56%。

今年以来我市引资总量和同比增幅逐月均呈增长势头,利用境内市外资金全市各地均已实现时序进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良好势头。

2、项目签约明显增多。

今年以来全市5000万元以上签约项目共59个,总投资规模104.85亿元,呈现逐月增多趋势,特别是重大项目签约明显增多。

第四届中博会上,我市有5个重大项目参加省集中签约,总投资额达4.9亿美元;在期间举行的安庆投资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上,集中签约项目30个,投资总额达35.77亿元;参与了39个重点项目对接,达成12项合作意向,其中“安庆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中心项目”正式签订合作意向书,计划投资3700万美元。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3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3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安庆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产业新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首位产业,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大项目在规划、土地、地方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我市新引进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友好型的外来投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项目。

禁止新引进工艺技术落后、环境风险高等质量和效益不高、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范畴第三条本导则所称先进制造业大项目是指:(一)投资总额在5亿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安庆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和高端装备制造、安庆高新区医工医药和化工新材料、迎江区高端纺织、大观区环保装备制造、宜秀区食品加工等首位产业项目。

(二)投资总额在10亿元(1亿美元)以上的单个先进制造业项目。

(三)投资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园区合作共建项目。

(四)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五)开发建设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六)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加工贸易型项目。

第四条本导则所称现代服务业大项目是指:现代物流业——投资总额3亿元(3000万美元)以上,主要以建设物流信息中心和交易平台、连锁配送中心、仓储基地、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等内容的物流项目。

招商引资工作专班人员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工作专班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专班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由主任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管理工作。

2.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招商引资工作专班下设若干小组,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人员选拔与任用1. 专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热爱招商引资工作。

2. 专班人员选拔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确保人员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3. 专班人员任用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四、工作职责1. 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切实履行职责。

2.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签约、跟踪服务等工作。

3.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落实。

4. 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和考核。

5.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活动,提升区域知名度。

五、工作纪律1. 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专班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3. 专班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回扣等非法所得。

4. 专班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六、考核与奖惩1. 专班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专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的专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1]11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1]11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加快培育发展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庆发[20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启动资金5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和支持符合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以及建立市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第三条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以国家、省产业政策以及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为指导,坚持重点突出、竞争择优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有序、高效。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动态储备制度、项目竞争比选制度、项目跟踪评估制度。

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部门职责。

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和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

安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安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安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市招字[2009]3号安庆市市直部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招字[2009]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强势招商,加强对全市有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的市直部门(以下简称市直部门)的从事招商工作管理指导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直部门招商引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招商局负责。

年终考核时,市招商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三条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同时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3月底以前报市招商局。

第四条市直部门每月25日前书面(同时附电子版至)上报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动态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市招商局按季通报。

重大成果或重大活动,随时报送,市招商局及时通报。

市招商局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市领导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工作汇报会。

第五条市直部门获得项目信息并开始洽谈引进项目时,首先应如实填报《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事先备案表》(报表一);第六条项目洽谈成功正式签约后,市直部门应及时填报《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反馈表》(报表二),同时提供投资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合同文本等复印件,做为年终考核依据;第七条年终考核时,市直部门应提前填报《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确认表》(报表三),同时附有效到资证明复印件。

第八条市直部门成功引进的项目,只有齐备上述报表一、报表二、报表三规定的内容,并经考核组实地核查后,才能予以确认。

第九条市直部门从事招商引资工作时,禁止弄虚作假,杜绝在相关引资单位以“搭车”、“挂靠”形式假招商。

第十条市直部门完成招商引资年度指导性目标任务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设置分值为5分;未承担招商任务的市直部门,主动招商引资且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设置1分加分,超过5000万元的设置2 分加分。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3•【字号】宜政办发[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精神,保留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的决定》(庆发〔2004〕8号)文件的规定,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市政府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根据授权行使市级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责。

(一)依据安庆市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制订开发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

(三)编制开发区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审批或审核、注册、登记开发区的投资项目。

(四)依据开发区总体规划,负责开发区内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负责开发区内土地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土地储备以及地政地籍的具体管理工作。

安庆招商

安庆招商

安庆招商第11期安庆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庆市招商局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坚定信心克难攻坚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三季度招商引资调度会专辑全市三季度招商引资调度会隆重召开市委副书记薛泽洲在全市三季度招商引资调度会上的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在全市三季度招商引资调度会上的讲话2008年前三季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通报本次会议调度解决的招商引资有关问题的情况通报全市三季度招商引资调度会隆重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行强势招商,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于10月14日在安庆大酒店召开全市三季度招商引资调度会。

市委副书记薛泽洲莅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主持。

市委、市政府联系招商引资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及招商局长,市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及招商局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开发区、各县(市)区简要汇报了前三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市招商局通报了前三季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次会议调度解决的招商引资有关问题的情况。

市委副书记薛泽洲在会上要求: 各地、各部门首先要肯定成绩,坚定发展信心。

项目资金到位迅速,增幅较快。

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如期开工,对招商引资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

其次要攻坚克难,确保任务完成。

现在距离年底只有2个多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可以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各县(市)区、各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再次要与时俱进,谋划明年工作。

各地在努力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更要超前着手,积极谋划好明年的工作。

一是努力研究国家的宏观政策;二是创新工作方法。

在招商方式上突出多元化;在招商主体上突出企业;营造更加浓烈的招商引资工作氛围,努力优化全市的发展和投资环境;要继续完善对招商引资的考核办法,使之指导性、操作性更强,推动各地开展工作。

最后,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就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以及下一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02•【字号】宜政办秘〔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办秘〔2016〕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日安庆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需要,引领和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质提效,增强招商引资对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作用,奖励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考评和奖励对象的不同,设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重大项目引进等奖项。

第二章考评奖励范围和内容第三条考评奖励范围: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和在年度大项目引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等。

第四条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和市直单位考评内容:(一)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的考评内容为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招商引资实际到资额,外商直接投资,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个数、10亿元以上项目个数和电商大项目个数等目标任务。

(二)市直单位考评内容为完成驻外招商目标任务较好的组长单位和辅助单位。

(三)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市政府年度内新下达的其它招商引资任务同时作为考评内容。

(四)招商引资实际到资是指项目市外实际到位资金以及外商直接投资之和。

1.市外实际到位资金是指市外境内投资者投入到本市范围内的各种资金(不含上级文件规定不予认可的),包括合资、合作、独资、租赁、承包、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宜政办发〔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宜政办发〔2016〕9号各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做好我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好。

市政府在市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增加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及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定期分析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形势,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为加强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对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实行一月一调度,会商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及时调度解决重要时间节点、突发性问题。

各区政府和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市、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乡镇(街道)三级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平台。

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治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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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市招字[2009]3号
安庆市市直部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招字[2009]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强势招商,加强对全市有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的市直部门(以下简称市直部门)的从事招商工作管理指导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直部门招商引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招商局负责。

年终考核时,市招商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三条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同时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3月底以前报市招商局。

第四条市直部门每月25日前书面(同时附电子版至)上报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动态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市招商局按季通报。

重大成果或重大活动,随时报送,市招商局及时通报。

市招商局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市领导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工作汇报会。

第五条市直部门获得项目信息并开始洽谈引进项目时,首先应如实填报《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事先备案表》(报表一);
第六条项目洽谈成功正式签约后,市直部门应及时填报《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反馈表》(报表二),同时提供投资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合同文本等复印件,做为年终考核依据;
第七条年终考核时,市直部门应提前填报《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确认表》(报表三),同时附有效到资证明复印件。

第八条市直部门成功引进的项目,只有齐备上述报表一、报表二、报表三规定的内容,并经考核组实地核查后,才能予以确认。

第九条市直部门从事招商引资工作时,禁止弄虚作假,杜绝在相关引资单位以“搭车”、“挂靠”形式假招商。

第十条市直部门完成招商引资年度指导性目标任务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设置分值为5分;未承担招商任务的市直部门,主动招商引资且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设置1分加分,超过5000万元的设置2 分加分。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事先备案表(报表一)
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反馈表(报表二)
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确认表(报表三)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
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事先备案表(报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境外)万美元/(境内)万元人民币
备注:1、本表为市直部门接洽项目第一信息报表,作为项目确认的依据,填全后交市招商局招商中心备案。

2、本表应在项目签订协议之前上报,否则,上报的项目信息不予确认。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反馈表(报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境外)万美元/(境内)万元人民币
备注:1、市直部门对引资洽谈成功并正式签约的项目和正式开工、成功到资的项目,均填报本表,按月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填全后
及时交市招商局招商中心备案。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2、本表为市直部门任务考核重要依据,请如实填写。

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确认表(报表三)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境外)万美元/(境内)万元人民币
备注:1、本表为市直部门任务考核重要依据,内容必需填全,特别是最后四栏中要盖印章;
2、内容填好后及时交市招商局招商中心备案。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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