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在跨国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
1.详细了解合同条款
在签署国际贸易合同之前,确保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了解。
包括价格、交付方式、货物质量标准等,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2.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的可靠性是确保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该仔细考察其信誉、资质和经营能力,尽量选择有良好声誉和经验丰富的公司。
3.使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信用证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能够降低付款风险。
通过使用信用证,买卖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了可追溯的支付证明。
4.仔细核实货物质量
货物质量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一个重要的风险点。
在合同签署之前,应该仔细核实货物的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以确保货物符合预期要求。
5.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例如货
物丢失或损坏。
为了降低风险,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是必要的,能
够在发生意外时得到赔偿。
6.妥善解决争议
在国际贸易中,争议是难免的。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
方式和程序,例如选择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途径,可以更
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非常重要。
通过详细了解合同条款、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使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仔细核实货物质量、
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和妥善解决争议,能够有效降低风险并保障交
易的顺利进行。
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货物买卖越来越繁荣,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进行着贸易上的往来。
而国际货物买卖越繁荣也意味着其中会暴露出更多的问题,而风险转移无疑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典型问题。
风险转移与买卖双方的利益切身相关,对于不同的交付方式,其风险转移的时间也不同。
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阐述不同的风险转移情形,并对我国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维护好自身的利益,规避国际货物风险转移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 CISG公约第一章风险转移概述1.1风险转移的原则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的原则主要有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原则、过失划分原则以及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原则主要是指在不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风险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买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卖方时转移。
此种原则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适用的情况较少,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距离通常较远,需要通过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将合同标的物运送到目的地。
过失划分原则主要指国际交易中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若出现遗失或损坏情况,除损失或损坏是完全由买方行为、不行为引起的意外,其余情况下导致的损失,买方仍然需要承担价款支付义务。
国际惯例优先原则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同意采用的任何商业习惯,并且此商业习惯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不同情况下的风险转移2.1 风险转移时间风险转移时间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的时间节点。
由于各国的文化背景和法律观念不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风险转移的时间标准也有所不同,主要有所有权主义、合同成立主义以及交付主义。
1979年《英国货物买卖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了,财产转移给买方时,货物的风险才转移到买方,即所有权主义。
《法国民法典》第1583 条和 1138 条确立了风险从合同订立时起转移给买方的观点,即合同成立主义。
《法国民法典》第1624 条更是作出了直接规定。
从表面上看风险是从合同成立时发生转移,但实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主义的模式。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合同形式之一,涉及到买卖双方在货物交付、付款、风险转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通常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的。
合同中应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约定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
此外,合同中还需要约定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价格和支付条件等重要条款。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等影响履行合同的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1. 货物交付货物交付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影响。
一般情况下,交货地点可以是卖方的地址、买方的地址或者第三方指定的仓库等。
合同中还需明确货物交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2.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另一个关键环节。
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信用证、托收、电汇等。
买方在付款时应注意履行相关的付款手续和条件,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3. 风险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在交付时会转移给买方。
因此,在货物交付前发生的任何损失或缺陷,通常由卖方承担。
而在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任何损失和风险,则由买方承担。
因此,货物交付及时和货物质量的检验非常重要,可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1. 合同履行监督为了确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例如,卖方可以提供货物的样品、合格证书等来证明货物质量,买方也可以派员到卖方进行实地检查。
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采用第三方的检验机构来进行中立的质量检查,以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争议解决方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
为了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风险及纠纷知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风险及纠纷知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风险及纠纷知识 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可能是低于合同规定的规格,也可能是⾼于合同规定的规格。
卖⽅交货规格低于合同的要求是明显的违约⾏为,在某些情况下交货规格⾼于合同的要求也同样构成违约⾏为。
下⾯是⼩编为⼤家分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风险及纠纷知识,欢迎⼤家阅读浏览。
(⼀)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引起的争议 数量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之⼀,卖⽅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数量条款履⾏交货义务。
但在实践中,卖⽅不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的情形时有发⽣,有可能交付的货物数量⼤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也有可能交付的货物数量⼩于合同规定的数量。
如果是少交货物,买⽅可以要求卖⽅补齐不⾜部分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是多交货物,买⽅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的货物。
另外,买⽅⼀般要按照买卖合同的条款开⽴信⽤证,⽽承运⼈要按照货物的实际交运数量开具有关单据,如果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导致了单证不符,卖⽅还会遭到银⾏的拒付,引起与银⾏的纠纷。
此外,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还会给货物顺利通关过境引致不必要的⿇烦,也容易引起当事⼈之间发⽣争议。
(⼆)包装不符合同要求引起的争议 由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复杂性及特有的风险性,当事⼈必须⼗分重视包装条款的订⽴及包装的质量要求,否则就容易造成纠纷或者货物损失。
最常见的情况是: 1、卖⽅违反合同的规定,提供的包装不⾜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安全,造成货物损坏,引起买⽅索赔⽽发⽣纠纷。
2、包装不符合同的.规定⽽且违反了进⼝国的法律规定或者包装含有贬损进⼝国某些民族风俗习惯的图案或⽂字,也会引起当事⼈的争议。
3、还有⼀种情况是包装标志不符合同的规定,达不到买⽅的要求,影响了买⽅销售货物,买⽅索赔引起纠纷。
(三)货物规格不符合同引起的纠纷 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可能是低于合同规定的规格,也可能是⾼于合同规定的规格。
卖⽅交货规格低于合同的要求是明显的违约⾏为,在某些情况下交货规格⾼于合同的要求也同样构成违约⾏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分析:某家国际贸易公司与一家位于德国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贸易商品、价格、数量、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意外损坏,导致一部分货物无法交付给买方。
双方在此次交易中存在如下问题:1. 货物损坏:由于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坏,买方无法收到完好的货物,并怀疑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交付时间:由于货物损坏,部分货物无法按时交付给买方,导致买方无法按计划进行生产。
3. 质量争议:买方认为货物损坏是由于卖方在包装或运输上存在疏忽,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4.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货物损坏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因此在处理这起纠纷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法律分析:根据国际货物买卖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此案进行法律分析如下:1. 货物损坏:货物损坏属于合同违约事件,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前,货物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2. 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当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根据《公约》的规定,延迟交付一方应承担延迟交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质量争议:如果买方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质量证明,并保留权利进行技术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买方可请求对方进行赔偿或替换货物。
4. 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时的不确定性。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建议:在解决此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建议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调整相关条款并达成补偿协议,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2. 仲裁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以较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
浅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
另一个案例是,如果甲乙两公司约定使用FOB价格术语进行交易,并在合同中 明确指定了交货地点。在货物交付前,由于卖方甲公司的疏忽导致货物损坏。 此时,根据合同法和国际贸易惯例,卖方甲公司需要承担货物的损失,因为风 险在交货完成前就已经转移给买方乙公司。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从以上案例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经验和教训:首先,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时,双方应当对风险转移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便在未来发生争议时有所依据。 其次,买卖双方应当了解并遵守国际贸易术语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最后, 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谨慎履行合同义务,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五、风险转移的前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便利化,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也将 会发生变化。未来可能出现以下趋势:
1、智能物流系统的应用将提高货物运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运输风险。
2、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使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和安全,减少风 险的发生。
3、国际贸易协调和合作将进一步加强,促进各国在风险转移问题上达成更多 共识。
参考内容
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这个过程中,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关键性的议题。本次演 示将深入探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制度,旨在为建立更加公正、合理、 高效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文献综述
当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制度主要由各国立法和国际公约进行规定。 不同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而当前国际公约对风险转移制度 的统一规定也尚不完善。因此,各国在风险转移制度的实践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结论
本次演示从制度角度探讨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问题,认为现行的风险 转移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针对这些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了相应的 解决方案,包括取消歧视性规定、完善国际公约对风险转移制度的统一规定以 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等。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篇1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
在外贸合同中,风险规避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外贸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订立的一种合同。
在签订外贸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可控因素,尤其是风险的规避。
只有在合同中设定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一、风险的种类在外贸合同中,可能涉及的风险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信用风险:即买方或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货物的风险。
2. 汇率风险:由于外汇市场的波动,可能导致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汇率发生变化,对双方造成不利影响。
3. 市场风险: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利影响。
4. 政治风险:外商投资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不稳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 运输风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影响合同的履行。
以上是外贸合同中常见的几种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考虑这些风险,设定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二、风险规避的方法在外贸合同中,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规避风险:1. 选择合作伙伴: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对对方的信用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尽量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合作伙伴,降低信用风险。
2. 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如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避免合同漏洞,确保双方的权益。
3. 保险:货运保险、信用保险等可以有效规避运输风险、信用风险等,确保合同的履行。
4. 多元化市场:在多个市场开展贸易,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避免市场风险。
5. 合理安排货款支付期限或采用保函、押金等方式来确保付款。
6. 设立风险管理团队,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
以上是规避风险的一些方法,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来规避风险。
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外贸活动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风险及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与贸易有关的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的不一致,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动,称为国际贸易的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可分为国家事故、市场事故及欺诈事故三种。
相应地,国际贸易风险可以分为下面三种:国家性风险市场性风险欺诈性风险。
(一)国际贸易国家性风险国际贸易国家性风险是指因国家事故所造成的国际贸易风险。
(1)政治因素,如本国或外国发生政府更迭,政局动荡不安、爆发战争等。
(2)社会因素,如发生种族冲突及宗教冲突等。
(3)贸易制度因素,如外汇管制、贸易管制、国际贸易政策的差异、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习惯、歧视性的贸易政策等。
(4)国际性危机因素,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等。
(5)反倾销政策。
(二)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是指由市场事故引起的国际贸易风险。
市场事故可分为以下三方面,(1)汇率风险;(2)利率风险;(3)价格风险。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进口商或出口商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以外币计价的,但外汇汇率又处于变动之中,为此买卖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汇率跌落的风险。
还有,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以后,货物的价格或原材料都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买卖的一方就必须承担因价格升降而引起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欺诈性风险国际贸易欺诈风险是指由人为欺诈所导致的国际贸易风险。
欺诈通常指由于国际贸易主体的欺诈行为而导致始料未及的风险。
欺诈性风险分为:(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欺诈。
(2)国际货物运输(一般指海洋运输)欺诈。
(3)国际贸易结算欺诈.欺诈行为主体可能是参与贸易的单方、多方或双方,或由贸易商与船东共谋,或船东自谋等.欺诈的目标可能是定金、预付贷款、贷款、货物、保险金等等。
一、完善合同条款规避出口风险合同对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风险等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具有法律效应。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7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7篇第1篇示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在实际的交易中,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性,可能会出现根本违约的情况。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影响合同交易的基本目的的行为。
一、造成根本违约的原因1. 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变化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因素,导致货物无法交付或交付延迟。
2.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中关于货物品质、数量、交付时间等条款不清晰或存在歧义,造成买卖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 质量问题: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无法符合买方的需求或标准,造成无法交付或交付后无法使用的情况。
4. 付款问题:买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或逾期付款,导致卖方无法继续交付货物。
5. 违约行为:合同一方故意违约或恶意拖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二、根本违约的后果1. 合同解除:一方因根本违约而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赔偿损失:由于根本违约导致的损失可以是直接的货款损失、间接的市场损失,买卖双方需要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3. 法律责任:根本违约可能涉及到法律诉讼,违约一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避免根本违约的方法1. 仔细审核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条款明确详细,可以有效避免歧义。
2.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因误解而导致的根本违约。
3. 合理规划风险:合同中可以加入不可抗力条款或质量保证条款,合理规划风险,确保在出现问题时可以有效应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法律文书,双方需要遵守合同约定,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对于根本违约的情况,双方需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保障自身权益,并在必要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篇一:国际商法论文——浅谈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问题科目:国际商法题目:浅谈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问题姓名:学号:专业:完成日期: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摘要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日益增多。
在实际业务中,明确货物风险转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问题涉及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买卖合同中尤其重要的一个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货物风险的转移甚至比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更重要。
因为当事人破产的情况较少,而货物在买卖过程中受到这样那样的风险而损毁甚至灭失则是经常发生的。
风险何时转移,对买卖双方至关重要。
买卖合同中应当就风险转移作出尽可能详细的约定,但约定总是有限的,不可能预见到未来的一切情况。
有些因素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关于风险转移的约定失效。
这些因素有哪些,它们对风险转移有什么影响。
这都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风险;风险转移;cIF/cFR;Fob目录序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风险和风险转移................................................. .. (1)(一)风险特征及含义................................................. ...................................................1(二)风险转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 (1)二、风险转移原.....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摘要:国际货物贸易在促进国际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贸易摩擦与纠纷层出不穷。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的划分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对于风险损失的承担。
文章旨在通过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贸易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国际货物贸易;风险转移;交付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交付和接收货物可能要跨越数个国家,使用陆运、海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对货物的损害或者遭遇一些自然灾害,货物损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成为买卖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厘清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对交易双方意义重大。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概论风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
风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性:(1)阶段性,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主要发生于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2)或然性,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是否发生,于何时何地发生,以怎样的情形发生,都是不确定的;(3)意外性,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的发生并不是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的,是由不能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客观原因导致的;(4)损害性,货物的毁损、灭失会给合同双方造成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风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一方面是自然原因,例如火灾、水灾、风暴等,另一方面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战争,骚乱等;(2)意外事件,即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事故,比如碰撞、搁浅等;(3)货物本身的特殊性质,如货物变质等。
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时间的两种理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实际上是指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哪一方最终承担。
在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货物的风险最早是由卖方承担着的,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商品的风险改由买方承担,这就是风险转移。
纵观各国立法,关于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论:1.风险于货物所有权转移时转移该理论认为,在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例外规定的情况下,风险于买卖合同标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时由卖方承受转移至买方承受。
国际货物买卖及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及注意事项一、引言国际货物买卖交易在全球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促进各国经济发展与合作提供了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与风险。
因此,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交易时,需对相关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签署1.合同形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进行,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应注意合同使用的语言需与交易国家的语言一致。
2.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商品描述、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和期限等关键条款。
此外,还应考虑到货物质量检验、装运方式和责任分担等特殊事项,以确保买卖双方权益明确。
三、支付方式1.信用证支付信用证是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买方通过向银行开设信用证,确保卖方在交货后能够获得支付。
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应明确信用证的开设与执行条件,避免因金融问题引起的纠纷。
2.电汇支付电汇支付是直接将货款从买方账户转至卖方账户的方式,常用于小额交易。
在选择电汇支付时,双方需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资金流失或延误。
四、货物检验在货物装运前,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质量和数量检验。
为确保公正和客观性,买卖双方应约定第三方检验机构或国际认可的检验标准。
此外,为防止货物运输途中出现损坏或丢失,买卖双方还应确定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方式,并购买适当的保险。
五、海关手续与运输保障1.海关规定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需了解目标国家的海关规定,包括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据、进口许可证等要求。
在货物装运前,应妥善准备和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因海关问题导致的交易延迟或失败。
2.物流运输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和方式是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的关键环节。
买卖双方应根据货物性质、运输时效和成本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海运、空运或陆运方式,并确保货物在交货地点按时安全送达。
六、合规与风险控制1.法律合规国际货物买卖交易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买卖双方应遵守各自国家相关法律,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国际上买卖双方为引进和销售货物而达成的合同,这种合同不仅涉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对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都具有重大影响。
首先,所有权及其转移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所有权即指货物的拥有权,包括货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权益,必须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规则。
通常情况下,所有权的转移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立即转移;二是约定所有权在货物交付时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通常都是在货物交付时转移所有权。
这是因为货物交付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合同履行义务之一,只有货物交付了,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货物交付时,所有权的转移可以通过交付实际控制权或者交付交叉凭证的方式进行。
其次,风险的转移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另一个重要问题。
货物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风险的侵害,如损坏、灭失等。
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在风险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规定风险的转移规则。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是分开处理的。
具体来说,货物的损坏或灭失风险在货物交付时转移给买方,无论是货物的实际交付还是交叉凭证的交付。
而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前,卖方对货物的保管和保险责任仍然存在。
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进行特别约定。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在特定的交付条件下,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
这种特别约定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总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规则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规定。
合同中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的明确规定,可以帮助双方准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的有效履行提供保障。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4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4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描述:小明是一家电器贸易公司的销售经理,公司主要经营国际贸易业务,与各国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最近,小明与一家来自德国的家电零售商签订了一份合同,内容为小明公司向对方销售1000台空调,并约定在合同生效后2周内发货。
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周,由于国际运输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船运公司暂停了货运船只的航班,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发货。
小明立即联系了对方客户并说明情况,但德国客户却坚持要求按时交货,否则将取消订单并索赔。
在考虑了各方利益及合同内容后,小明向公司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建议对方客户延期发货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保留双方关系并尽力履行合同责任。
二、合同分析:1.合同有效性:根据国际贸易法规定,双方当事人签署的书面合同是有效的,其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小明与德国客户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2.不可抗力:根据国际贸易法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可免除合同责任。
在本案中,疫情导致的运输中断符合不可抗力的标准,小明公司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合同责任。
3.违约责任:虽然小明公司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责任,但可以考虑向对方提出延期发货的请求,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维护双方的商业关系。
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调整发货时间或责任分配,以达成共识并避免进一步冲突。
三、解决方案:在经过公司律师的专业建议后,小明决定向德国客户提出延期发货的请求,并愿意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表达诚意。
通过双方的协商和沟通,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双方同意延期发货至疫情结束后,具体发货时间另行商议确定。
2.小明公司愿意支付违约金作为延期发货的补偿,具体数额为订单总金额的10%。
3.双方保留对合同的解除权,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通过以上协议,小明公司成功解决了与德国客户的纠纷,保留了合作关系并减少了风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合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合集)引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法律、语言、文化、货物运输等方面的差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并提供一些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这些风险。
1. 语言和文化差异1.1 语言障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往往涉及跨国交易,卖方和买方之间可能存在语言障碍。
这种语言障碍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偏差,增加纠纷发生的风险。
1.2 文化差异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商业文化和习俗,这可能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误解或冲突。
例如,对于交货期限和支付条件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买方和卖方对于如何解决争议的方式也可能存在分歧。
2.法律风险2.1 合同法律适用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在确定合同的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困难。
如果双方未能就适用的法律达成一致,那么在发生争议时,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这增加了合同风险。
2.2 货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问题货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另一个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交货规定和所有权转移条件,双方对于这些规定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3. 货物运输风险3.1 运输方式选择在国际贸易中,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至关重要。
不同的运输方式具有不同的风险和费用。
例如,海运可能面临天气影响和海盗袭击的风险,而航空运输则可能面临飞机延误和货物损坏的风险。
3.2 运输保险为了减少货物运输风险,卖方和买方可以购买运输保险。
运输保险可以在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时提供赔偿。
在购买运输保险时,双方应该清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条件,并确保保险的金额足以覆盖货物的价值。
4. 支付风险4.1 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通常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来支付货款。
不可撤销信用证确保卖方在交付货物后能够获得付款。
然而,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信用证的条款可能存在漏洞或不清晰,导致付款延迟或拒绝付款。
CIF风险规避
二、 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三、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办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卖方应对买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四、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 CFR 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而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以提单的托运人的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的收货人。这样一来,卖方虽控制着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然而货物却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卖方向法院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被法院以无权起诉为由予以驳回。由此可见,在FOB合同下,以卖方还是买方作为托运人并非无足轻重的事情。按照《汉堡规则》的解释,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签定海上运输合同的人,另一种是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根据上述解释,FOB合同下,买方或卖方均符合作为托运人的条件。如果买方资信好,又有转售在途货物的要求,以买方作为托运人未尝不可。但如果不是这样,从安全起见,还是以卖方作为托运人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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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制度
0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便是风险转移, 其核心关注点就是基于何种方式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对此各国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各 国立法所确立的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规定主要有三种:
一 是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如瑞士;
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然而实际上通过不少案例分析该原则却引起了争议,确立 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买方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由于合同的 成立并不同等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也不等于所有权的转移,当 合同成立时并不能代表货物也已经由卖方交付至买方,此种情 况下占有和控制货物的有时仍是卖方。若岀现卖方过错而未尽 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风险责仼却由买方承担是明显违背合同 的公平原则的,因此随着贸易发展的日渐成熟这一原则的适用 已减少。
我们用一个假设的买卖10000吨优质 供人类食用的大米的案例,来分析影响 风险转移的各种因素。
2 影响风险转移的因素
(2)全损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上述买卖大米的案例中,如果该船在海上 遇难沉没,所装运的10万吨大米全部损失, 则本合同项下10000吨大米的损失应当由
买方承担。因为虽然本合同的1万吨大米 没有从这批10万吨的大米中特定化,但是 这1万吨大米包含在这10万吨中却是已经 确定的。因此在全部损失的情况下,可以
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2、风险于所有权转移时转移
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风险转移时间,最早是来源于罗马法的一句谚语“天灾归所有人 负担”,该原则将所有权同风险转移联系到一起,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就由何人负担标的物毁 损、灭失的风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主承担风险原则。风险于所有权转移时转移的原则体 现了法律的公平合理性,因为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而风险可以说是具有从属性的,由对该 物具有完整物权的当事方负担风险是完全可行的;这也能进一步强化所有权人的责任心对其 享有之物妥善保管,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买卖运输合同中存在风险及防范
买卖运输合同中存在风险及防范1. 引言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买卖运输合同已成为商业交易中一种最常见的合同形式,尤其是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买卖运输合同越来越多地使用网上签署,并且跨境贸易交易也不断增多。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买卖运输合同中存在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买家或卖家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将从合同风险的来源和防范措施等方面介绍买卖运输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2. 买卖运输合同的风险来源2.1 货物损坏或丢失风险由于买卖双方的物品需要从一个地方运往另一个地方,因此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发生损坏或丢失。
这些风险来源可能包括不当的包装、交通事故、天气恶劣、突发事件或盗窃等。
2.2 运输文件丢失风险买卖运输合同中的文件非常重要,包括运输单据、装运单据、发票等,如果这些文件遗失或损坏,将对货物的运输和贸易结算带来影响。
2.3 运输时间风险由于运输时间的延迟可能会导致额外的费用或其他损失,因此时间风险是买卖运输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来源。
3. 买卖运输合同中的防范措施3.1 规定货物包装要求为了减少货物损坏或丢失的风险,应规定货物包装要求,确保货物得到妥善保护,避免受到不良天气和交通事故的影响。
另外,在运输前应进行货物检查,以确保在包装和质量方面符合合同规定。
3.2 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为了避免运输文件丢失的风险,买卖双方应该采取安全措施。
例如,正式文档应该以注册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传送,而电子文档应该使用安全加密的电子传输方式。
3.3 规定运输时间为了避免运输时间风险,买卖双方应根据运输距离和交货要求,合理制定运输时间,并规定相应的罚款或赔偿方式,以促进合同棕榈履行。
4. 风险应对措施尽管双方的最大愿望是避免到任何风险和损失,但在一些情况下,无法避免风险的发生。
因此,在买卖运输合同中,应规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防止由风险带来的损失的扩大和加剧。
例如,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一、引言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日益突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为贸易活动的核心。
本文将探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以帮助企业了解和应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挑战。
二、合同的主体特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之一是合同的主体多元。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常常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其法律制度、文化习俗以及经济环境有所不同。
这使得国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涉及到跨国法律和跨文化的问题。
因此,双方应加强沟通,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发生纠纷。
三、风险与责任的分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另一个特征是风险与责任的分担。
在合同中,买卖双方需要明确规定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归属。
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规则(INCOTERMS)可以为双方提供一种标准化的风险与责任分配基准,如FOB、CIF等。
四、国际交付的方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之一是多种交付方式的选择。
由于国际贸易所涉及的跨国交付涉及到不同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买卖双方可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的可行性选择适当的交付方式。
这要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付方式,并对交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责任进行合理分担。
五、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另一个特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的重要性。
在国际贸易中,涉及到的货物种类繁多,其中包括许多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产品。
为保护自己的技术和品牌,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违约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机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之一是涉及跨国纠纷。
当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仲裁机构和司法管辖制度的约束,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谨慎选择,以免影响合同的履行和企业的声誉。
七、结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挑战。
为了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企业需要了解和应对这些特征,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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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基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视角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货物买卖日益成长不断的繁荣,其中涉及的法律纠纷更是纷繁复杂,尤其是在金融风暴的阴影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和防范问题越来越重要。
因此,亟须从法律上对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和防范作更深入的探究。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The Risk in InternationalGoods Business Contract and ItsPreven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vention on Contractfor the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AbstractUnder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rend,the international goods business prospers day by day. The legaldisput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numerous and complicated, particularly under the shadow of financial turmoil. Trade protectionism diversity and complexity make the prevention of the risks in internationalgoods sales isbecoming importan.t Therefore, a deep exploration is needed forunder taking and guarding against the risk in fullfilling the international goods business contract from the legal pointofview.Key words: international goods business contract risk目录一、引言 (1)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的风险承担 (2)(一)卖方义务要求下的风险承担 (2)1. 货物的交付 (2)2. 移交单据 (3)3. 货物相符的检验 (3)(二)买方义务要求下的风险承担 (4)1. 支付价款 (4)2. 收取货物 (4)三、外贸公司的风险承担 (5)四、规范风险承担,确保贸易顺利进行 (6)参考文献 (8)一、引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大背景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壮大,在世界中的地位的不断增长和实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各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使我国经济能够:我国的进出口贸易获得了大幅度的增长,占对外贸易最大比例的货物买卖更是空前发展。
“2012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3866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出口比上一年增长7.9%,进口比上一年增长4.9%。
中国连续三年进出口增速保持在7%左右,进出口总额从世界第二位跃居第一位。
超过德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的贸易出口国。
”由此可见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大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由于2008年全球经济因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动荡波及全球,到目前任然处在经济复苏的缓慢期。
此次金融危机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损伤,我国的货物出口也遇到的前所未有的困难,据国家商务部研究院的保守估算,中国企业被拖欠的海外商帐早已经超过1 000亿美元,并且每年以150亿美元左右的速度增加,而次贷危机的发源地美国成为了海外商帐的重灾区,中国浙江近千家企业遭到美国企业的拖欠,大量拖欠国际货款也成为美国企业在次贷危机下转嫁损失的一种办法。
货物出口遇到的损失和困难,既有客观国际经济环境的因素,也有法律适用和其他方面的因素。
客观存在的因素我们很难改变,但如果我们在进行货物出口,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能充分考虑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我们就能规避其中的风险,把货物贸易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我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原始缔约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统一法公约。
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
可以预计,公约在未来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因此,研究公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文章拟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履行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规则,结合我国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规定,分析当前我国国际贸易合同风险承担及防范措施。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的风险承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活动的历史源远流长,然而由于各国在货物买卖方面存在着分歧,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从而为国际货物买卖活动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制约了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自19世纪至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通过,几部国际贸易统一法,如《海牙第一公约》与《海牙第二公约》等都未能真正起到统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作用。
自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是一部调整国际贸易活动的统一实体法规范。
它的生效实施为国际货物买卖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目前国际货物贸易大都遵循着此公约规定进行活动,因此《公约》中规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是我们应首先探讨的。
(一)卖方义务要求下的风险承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物的协议。
货物风险的承担即货物的风险何时由卖方移转到买方,是货物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其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公约》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从规定中我们可明确看出卖方的义务主要有以下方面:交付货物、移交单据、转移货物所有权三方面。
1.货物的交付货物的交付是履行合同中的首要环节,风险承担在这一过程中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当合同要求或授权卖方承运人发运货物时,如果合同未规定卖方在特定目的地交付货物,卖方将货物适当地交付给承运人后,风险即转移给买方,即使卖方保留了权利;但是如果合同规定卖方在特定目的地交付货物,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仍由承运人占有期间作出适当的提示交付,则只要卖方作出此种适当的提示交付,使买方能够取得交付,损失风险即于此时转移给买方。
(2)当货物由货物保管人掌握即由已存放在受托人处,不需要移动即交付时,损失风险在下列情况下转移至买方:买方收到代表货物的流通所有权凭证或货物保管人确认买方拥有占有货物的权利;或买方拥有不可流通所有权凭证或其他交货指示书。
(3)除了前述两种情形,如果卖方是商人,则风险在买方收到货物后转移至买方;否则,风险在提示交付时转移至买方。
2.移交单据货物已运输到或运输途中时,买卖双方还要就有关单据进行移交,它是卖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也是买方收取货物的凭证。
据《公约》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
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先例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单据的移交是买方收取货物的前提,意味着买方对货物的占有具备法律上的依据,而风险的承担也更明显地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但是,如果卖方不按合同约定移交单据或移交不符合同约定,则可能导致买方拒收货物,则风险承担方仍为卖方。
3.货物相符的检验买方在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后,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单据对货物进行检验以决定是否收取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要有三种检验条款:(1)以离岸品质数量为准。
装运港实际交货(如FAS)采用此种条款。
(2)以到岸品质数量为准。
目的港交货(如DES、DEQ条件)采用此种条款。
(3)以装运港检验证书作为议付凭证,买方保留目的港的复检权。
象征性交货(如FOB、CIF、CER条件)采用此种条款。
一般而言,在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相符的情况下,对于买方收到的与合同不符的货物的损失,属于买方的风险责任。
而在履行合同的实务中,很多法律纠纷就是买方以货物与合同不符为由拒收而引起的。
因此在5公约6中第三十五条特别规定了交付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有三种:(1)货物在运输途中没有产生意外损失,则买方收到的货物损失的原因是卖方交付之时货物就已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如货物数量的不符。
(2)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卖方交货不符,即货物本身的瑕疵导致的货物损失,则买方收到的货物损失包括卖方交货不符及货物自身瑕疵引致的损失,如违反合同包装规定包装的。
(3)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事由遭受损失,从而使买方收到的货物的损失程度远甚于卖方最初交货不符的损失。
在这三种情形下,倘若卖方交货不符使买方有权且合理地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则货物意外损失的风险视为自始没有转移,即由买方承担又变为卖方承担。
这就是买卖合同风险承担的例外,称为风险回转。
(二)买方义务要求下的风险承担《公约》第五十三条规定:“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1.支付价款交付价款是买方收取货物取得货物所有权的实际行动表示。
至此,货物风险承担转移至买方。
但是这时的风险在某种意义上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而在现实中却并非如此。
在某些情况下,卖方也同样在承担着风险。
这跟国际货物买卖的结算实际操作有关。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常用的结算方式有三种:即买方直接付款,如电汇(T/T);银行托收,如承兑单(D/A)、付款交单(D/P);银行信托(L/C)。
从上可看出,T/T方式对买方最为有利,它能保证买方在收取并检验货物是否相符后才付出款项;而D/P方式则相对双方公平,与俗称的“一手交钱一物交货”相符;当然L/C下买方则承担最大的风险,因为卖方根据合同与交货托运后即可凭单至银行兑现,而货物是否能通过买方检验与合同相符则是后话。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电汇对卖方的风险最大,其次是D/A,它们都可能导致卖方货款两空; D/P方式下在买方拒绝提货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保护卖方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信用证则对卖方的收汇最有保障。
因此采取何种结算方式成为双方的兵家必争,谁都希望能争取到最大限度保障己方利益的方式。
而买方是支付货款的义务方,应特别注意此事项。
2.收取货物收取货物是买方的义务也是权利,行使不当将使买方财货两空。
正常情况下,买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是买方决定是否接收货物的权利,若货物不符可拒收,则风险由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