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模板】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注意: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1.《暨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2. 中文成绩单复印件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所有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成绩单需加盖各阶段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文版本。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明(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硕博连读博士生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 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需提供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请勿提供整篇论文。
所有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均需校内导师签名确认。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
切勿提交论文、著作全文,提供论文、著作概述即可(每项成果简介最多不超过两页)。
5. 国外导师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如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A4纸,不超过3页。
6. 获奖证书复印件最近5年内所获最高级别奖项,最多不超过3项;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类别需提供外语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证明及相关外语成绩单(如托福、雅思、GRE等);联合培养博士类别需提供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学校优先考虑有托福、雅思、WSK成绩的申请者;不能提供外语成绩单、外语符合国外院校要求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报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4
申报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网上报名后打印);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后与材料1统一打印,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同时发至yzb@);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样表见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须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硕士生申请人须提交)
5.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的复印件(一般应使用拟留学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
6.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硕士学位且申请学费资助人员的材料5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详细费用相关信息,则须提交);
7.学习计划(外文,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8.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提供);
9.国外导师简历(一般由国外导师提供并签字,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10.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至申请时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硕士学位且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须提交);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按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15.XX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报表(见附表,单独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和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ar ticle/1042)。
附表
XX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报表
注:此表须正反双面打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申请者填写时,请勿更改表格样式。
表格内申报项目名称为简写,具体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如申报项目名称不在上述所列名称内,请勾选“其他”,并在后面备注项目名称及派出渠道。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者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须与纸质申请表信息及条形码编码完全一致。
有关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和细则,将另行通知。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PhD录取通知书。
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以及其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务必注明申请人外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一、应提交申请材料(附件7)二、申请材料说明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
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
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 《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有关高校(同去年)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附件6)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国内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提供参考样表)。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应提交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的说明
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的说明被推荐人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一式两份)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推荐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公派留学申请表下载)2.申请表主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2010年2月20日以后填报)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做信息修改(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表》(2010年2月20日以后填报申请表主表时套打出来,请按照附件七式样填写。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表明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研究生院填写,加盖学校公章。
4.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见附件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校内评审专家/专家组对被推荐人选的评审意见,由研究生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上述材料。
5.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校内外各一封)。
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上述材料。
6.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Ⅰ)
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Ⅰ)2019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适用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来源网址:https:///article/1411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6.学习计划(外文)7.国外导师简历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材料清单
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材料清单武汉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需要在2016年3月2日之前提交各自培养单位材料:1)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2)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3)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5)国内导师推荐信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7)收取学费明细表8)学习计划9)国外导师简历10)成绩单复印件11)两封专家推荐信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不用装订,只需用票尾夹夹住即可。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受理单位统一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备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是在学校公式名单之后,2016年3月20日网上申报开始之后提交,申请人在2016年3月2日之前的材料清单中暂时不包括这两项。
武汉大学201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1 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姓名出生年月日学号所在院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最高学历学校名称姓名及称谓父:母:2016国家年公派留学登记表性别出生地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毕业时间学校名称与专业学习时间职务受教育情况专业主要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学制学位学位或文凭联系电话备注:已办理护照的可以填写,没有办理护照的暂时不用填写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签发机关2 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武汉大学学生出国申报表姓名学院/系所前往国家性别出生日期学号出访期限填写拟出访日期年月出生地日专业/学科出境年月日天入境年月日数出访目的□访问考察□学术交流□学术会议□联合培养□进修培训□合作研究□攻读学位□其它邀请单位名称:邀请信中外方学校的名称国家公派□ 出访类型校际交流□ 自费留学□ 短期访问□ 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备案:负责国家公派项目的老师签字需要填写联系电话:需要填写导师意见:需要填写签字:日期:学院党委意见:需要填写及盖章签字:日期:研究生工作处意见:暂时不填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研究生院培养处意见暂时不填签字:日期:国际交流部意见:暂时不填签字:日期:学院意见:需要填写及盖章 3 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出访期限留学专业年月日出生地学院/系所前往国家留学目的□联合培养□攻读学位专业/学科月拟出访时间邀请单位名称:邀请中的外方学校名称是否属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是,名称□否是否属于“985工程”二期基地和平台□是,名称□否是否属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名称□否是否属于国家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是,名称□否导师推荐意见导师姓名:签字:日期:4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201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申请人姓名:填写博士所在年级及博士毕业时间:写清楚是博士几年级并说明毕业时间国内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专业和方向都需要填写拟留学专业/研究方向:和邀请信中的专业和方向一致拟留学国别、单位:邀请信中的国家及学校名称推选院校名称:写武汉大学校内主管部门:以下专家填写――――――――――――――――――――――― 专家姓名校内评审专家组信息专业技术职称审核项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学习及科研工作兴趣和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等和发展潜力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专业或者国家发展急需专业2.拟留学专业是否为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与国外导师专业的关联程度 3.拟留学单位在国际上的综合水平、在拟留学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能否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条件学术地位,是否属本学科前沿水平及学术活跃程度 4.国外导师科研实力,在研课题情况,相关科研工作经历国内外导师的学术联系及合作程度,如共同课题、研究项目的开展情况 5.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其他根据各校实际评审需要补充内容综合意见:1.请评审组长填写专家组综合意见: 2.结论:优先推荐□ 一般推荐□ 不推荐□专家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留学专业国内外发展水平的差异程度学习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非常熟悉□熟悉□不太熟□非常熟悉□熟悉□不太熟□非常熟悉□熟悉□不太熟□非常熟悉□熟悉□不太熟1为“差”,5为“优” (请在相应分值上打“√”)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所在院系从事专业对申请人学科专业的熟悉程度注:该表供校内评审参考,并作为后续专家评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材料清单
武汉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需要在2016年3月2日之前提交各自培养单位材料:1)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2)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3)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5)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7)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8)学习计划(外文)9)国外导师简历10)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不用装订,只需用票尾夹夹住即可。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备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是在学校公式名单之后,2016年3月20日网上申报开始之后提交,申请人在2016年3月2日之前的材料清单中暂时不包括这两项。
武汉大学201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1 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2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3 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4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201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人姓名:填写博士所在年级及博士毕业时间:写清楚是博士几年级并说明毕业时间国内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专业和方向都需要填写拟留学专业/研究方向:和邀请信中的专业和方向一致拟留学国别、单位:邀请信中的国家及学校名称推选院校名称:写武汉大学校内主管部门(盖章):以下由专家填写―――――――――――――――――――――――注:该表供校内评审参考,并作为后续专家评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7. 外方合作者简历8.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9.《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视实际情况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人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资金资助情况;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第一篇: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附件1: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2010年3月20日正式推荐时,需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店铺申请表》(学生类)(留基委网上报名后打印)2、《单位推荐意见表》(留基委网上报名后打印)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5、身份证复印件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起)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8、学籍证明(办理流程见:)9、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10、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12、获奖证书复印件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4、学习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交,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或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1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6、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17、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所有申请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第二篇: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2012年国家公派店铺申报常见问题解答1、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计划、选拔范围有哪些变化?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每年选派6000名研究生店铺。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500名。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其中包括试点吸纳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参与竞争选拔。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扩大到全部“211工程”建设高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2、具体申请条件有哪些?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开发需准备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应按照《实施方案》先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涉及签名的,可采用电子签名;涉及盖章的,在学校正式开学后盖章。
)1、《申请表》(1)《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业务”→“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一栏点击“国家公派留学”→点击“提交新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留学身份”,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外文))→点击“保存”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北京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材料清单【模板】
***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校内评审材料清单
1、《**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仅需填至学院意见栏)和《**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计划派出审批表》(见附件3)(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获批后出国前填写);
2、个人简历(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情况)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开始);
3、外方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者邀请函复印件,应明确说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1年6月,同时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免学费或获得全额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无需包含此项)、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等;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
4、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双方导师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外方导师签字);
5、国外导师学术水平简介(见附件4);
6、外语水平证明;
7、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8、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进行院内评审。
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模板】
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只需上交复印件,不退还)请按以下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经国内导师审核签字的中文翻译件。
1.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该表,导出打印签字盖章。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院系填写,模板见附件,A4纸单面打印,页数不超过一页)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所在院系,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模板见附件)。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最终将由学校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3.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模板见附件,单面打印,页数不超过一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应提交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无需提交。
4.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6.学习计划(外文)7.国外导师简历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单独提交《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其余材料装订成册,留存期限为三年),同时将电子版(所有材料除《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外,按照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以“留学身份—姓名—申请材料”命名;单位推荐意见表用word格式,以“留学身份-姓名-单位意见”命名,pdf和word 文件均发送至yjspy@和yangyifan@。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三: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1.《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或《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5.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学习计划(外文)
8.国外导师简历(国外导师签名)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备注:具体要求可查阅基金委网页:******/article/1715;
申请时请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无需装订。
上述材料需在2020年2月28日前准备好后交至所在学院。
如有需要,请于材料上交前对材料进行扫描,上交后概不退回。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
1.《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
2. 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所有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成绩单需加盖各阶段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文版本。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明(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硕博连读博士生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 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
需提供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请勿提供整篇论文。
所有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均需校内导师签名确认。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
切勿提交论文、著作全文,提供论文、著作概述即可(每项成果简介最多不超过两页)。
所有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
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专利需提供正式授权文件,科研项目需提供正式文件含参加者名单。
5. 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
如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最近5年内所获最高级别奖项,最多不超过5项;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项目通知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学校优先考虑有托福、雅思、WSK成绩的申请者。
不能提供外语成绩单,或外语符合国外院校要求证明的将不予推荐。
8. 攻读博士学位学习计划/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国外导师,则只需
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
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9.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3)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0年6月,同时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无需包含此项);
g.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入学通知/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执行。
10.免学费证明/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有关学习费用说明复印件
(1)对方免除学费人员,若入学录取通知/邀请信中已说明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则不需单独提供。
如无,可提供材料包括:
a.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b.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12.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应提交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无需提交。
备注:申请时请按材料清单顺序用燕尾夹夹好,无需装订。
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