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淮南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9.17•【字号】淮城执〔2018〕165号•【施行日期】2018.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17日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持续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淮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制定该工作方案,并在全市城管系统内,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全面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打好秋冬季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堆场)扬尘、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等污染防治,做好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全面提升大气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科学制定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措施,全力完成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和阶段性控制目标。
二、重新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我局重新调整了市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为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和《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精神,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继续强化“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以“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红线,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等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一)有效减少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X地区产业准入指导名录》,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耗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两倍削减替代。
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2.优化工业结构。
鼓励现有高耗煤、高排放企业转型升级,分步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坚决关闭。
(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分别牵头,各镇办落实)3.优化能源结构。
采用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等燃煤替代工程,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18万吨煤炭治理任务(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削减6万吨,城乡散煤削减12万吨)。
推广清洁能源,到2018年底,地热能、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7%以下。
(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4.实施散煤治理工程。
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解决全县散煤燃烧问题。
县城及建制镇禁止使用散煤,农村地区逐步推进散煤替代,力争农村替代率达到70%左右。
(县发改局牵头,县农林局、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5.优化煤炭供应结构。
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突出源头管控,构筑“强化污染主体防治责任、各部门和属地齐抓共管、开展集中整治”三条防线,坚决完成省下达的三季度约束指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持续推进滁城空气质量改善。
下面是带来的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季度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围绕“控尘、控车、控烟”三大重点,在滁城范围内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
突出源头管控,构筑“强化污染主体防治责任、各部门和属地齐抓共管、开展集中整治”三条防线,坚决完成省下达的三季度约束指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持续推进滁城空气质量改善。
二、行动时间2018年8月1日至11月上旬。
三、主要任务(一)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控尘)。
1.城市道路洒水保洁。
城区范围全面实施机械化清扫,在实施清扫过程中必须带水作业。
晴好天气情况下,城区主要道路洒水降尘每日不少于6次,并加大雾炮车喷洒水频次。
强化保洁企业考核奖惩,确保洒水次数不减,标准不降。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属地政府和管委会。
)2.建筑工地扬尘。
严把工程项目开工关,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予批准开工;严格全过程管控,实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强化在线智能监控,安装并正常运行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限期与规建部门联网;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
情节严重的,实行按日计罚、会同电力、供水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列入“黑名单”、清退出**市建筑市场。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委,责任单位:属地政府和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3.拆迁工地和老旧小区改造。
拆迁工地应当采取连续封闭围挡,实行“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湿法作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石政办函〔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8〕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4日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河北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发〔2017〕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石发〔2017〕15号)以及《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17〕5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2018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1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74微克/立方米。
(二)工作思路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针对问题,瞄准目标,精准施策,深入推进实施“1+19”方案,以农村散煤、燃煤锅炉、工业污染源、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治理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攻坚措施,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完善通报排名、考核奖惩、约谈问责机制,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的县(市、区)进位要求灵寿县、赵县、藁城区等在2017年全省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后20位的县(市、区),要制定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在市下达目标任务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力争尽快退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县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城管局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做好我局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责任部门:城管大队)(二)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部门:渣土大队)(三)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根据季节特征制定详细的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结合城北污水处理厂和集泰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
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及其护栏底部、两侧绿化带,每5天至少冲洗1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加强社区(小区)内道路扬尘防控,加大保洁频次。
(责任部门:环卫所、小区管理处)第 2 页共 6 页(四)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
(责任部门:环卫所、各区队、数字化城管中心)(五)餐饮行业油烟异味整治。
市场监督治理局XX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场监督治理局XX-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依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XX]x号)要求,全力推动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xx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扭转全市大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把高架源稳固达标排放、推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作为大体防线,把重点企业减排、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治理作为主攻方向,针对我市冬季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增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
通过度时段、有偏重地严管、严查、重办、严考等严格防控方法,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扭转Pm10不降反升的局面,尽力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气十条》收官考核指标。
依照自治区环保厅大气秋冬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要求,XX年10月1至12月31,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必需操纵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必需操纵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且同比不反弹。
三、实施时刻从XX年11月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终止,共151天。
四、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开展高污染燃料销售利用排查整治。
.严格监管散煤利用。
加大煤炭质量整治力度。
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户和用煤单位储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集中供热锅炉用煤强化煤质管控,通过专项检查、抽样查验,对销售不达标煤炭的单位严厉查处。
要对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城中村等散煤用户进行排查整治,严禁利用劣质煤炭。
2.增强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质管控。
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东到东岳山、南到二十里铺、西到物流园、北到长城西街)内生产、销售、利用高污染燃料(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柴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的单位和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成立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清单和利用单位清单,要求上述清单所列的单位和用户限期整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网点一概取消。
市场监督管理局xxx-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xxx-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xx市-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x号要求,全力推进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xx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扭转全市大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把高架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作为基本防线,把重点企业减排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治理作为主攻方向,针对我市冬季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
通过分时段有侧重地严管严查严惩严考等严格防控措施,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扭转P不降反升的局面,努力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气十条》收官考核指标。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大气秋冬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年月至月,全市细颗粒物P平均浓度必须控制在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均浓度必须控制在微克/立方米以下,且同比不反弹。
三实施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共天。
四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开展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排查整治。
.严格监管散煤使用。
加大煤炭质量整治力度。
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户和用煤单位储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集中供热锅炉用煤强化煤质管控,通过专项检查抽样检验,对销售不达标煤炭的单位严厉查处。
要对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城中村等散煤用户进行排查整治,严禁使用劣质煤炭。
.加强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质管控。
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东到东岳南到二十里铺西到物流园北到长城西街内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的单位和用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清单和使用单位清单,要求上述清单所列的单位和用户限期整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网点一律取消。
XX市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XX市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市环保局(2018年10月28日)为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我市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XX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两月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集中两个月时间,并视工作需要适当延顺,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通过两月攻坚行动,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现有水平上有明显改善,PM2.5平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以上。
对今年已经列入但未完成的治理项目必须严标准按期完成;已完成的要持续保证运行良好。
对未完成任务、造成影响的严肃进行处理、处罚,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铁的纪律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让空气更清新、百姓更舒心。
二、工作原则坚持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
坚持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将治本之策贯穿始终。
持续强化扬尘、工业和机动车等领域的治理水平,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谁辖区、谁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是两月攻坚行动责任主体。
市直单位是项目管理主体,同时也是工作责任主体。
(二)分工负责原则。
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格按照“环保优先,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并负责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限期办结原则。
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攻坚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制度。
(四)“四个一律”原则。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合建质安〔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建质安〔2018〕25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现将《2018年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4月12日2018年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切实加强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提升和改善城乡环境空气质量,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8〕610号)和《2018年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达办〔2018〕7号)为依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1.强化各类施工扬尘整治。
进一步落实《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工地规范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出入口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2018年6月30日前,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建设、环保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并严格考核。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县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74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下达控制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1.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整治。
工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物料堆场规范建设“三防”措施。
6月底前解决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顾桥电厂粉煤灰堆场、顾桥矿煤矸石堆
场、顾北矿煤矸石堆场的扬尘问题。
2.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
对关停的非煤矿山开展生态修复。
取缔非法采石场和其他矿山。
(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3.全面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将控制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
完成XX 县银月印刷有限公司、安徽翰泰鞋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有机污染物治理任务。
4.深入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
持续推进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
【环保方案】二道区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二道区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8〕3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秸秆焚烧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为100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浓度均值下降15%左右。
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有所下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4月30日前,编制完成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送审稿),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各自的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把煤炭减量替代作为通过节能评估的前提条件,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2018年,全市煤炭占总能耗的比例不高于78%,煤炭消耗量不高于1714万吨标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加快气源保障性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中石油天然气东北大干网建设,建设外环高压燃气管网20公里,改造市内燃气管网150公里,提高长春市气源保障能力。
积极推动双阳区10亿立方米调峰储气库和长春市天然气公司、燃气公司5000立方米、10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罐工程建设。
2018年,调峰储气设施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双阳区政府、绿园区政府、德惠市政府3.实施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业主下发《xx【xx】xx号》文件精神,依据《xx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xxxx办秘【xxxx】xx号)、《xxx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xx 办秘【xxxx】xx号)和《xxx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xx办秘【xxxx】xxx号),结合xxxxxxxxxxxxxxxxxxxxxx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路面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工程概况xxx市xxxxxxxxxxxxxxxxxxxxx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路面工程,是国道xxxxxxxxxxxxxxxxxxx特大桥及接线工程的一部分,路线始于xxxxxxxxxx与xxxxxxxxxxxxxxxxxx处,即起点桩号xxxxxxxxxxxx 沿线有xxxxxxxx向南,依次经过xxxxx、xxxxxxxxx和xxxxxxx;本标段起点里程xxxxxxxxxx,终点里程xxxxxxxxxxxxx,全长xxxxxxxxxxxxxxx。
双向xx车道路基宽度xxxxxxxxm,xxxxxx车道路基宽度xx,其中穿越城镇段兼备市政道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41m,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一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工作任务根据《xxxx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由项目部牵头负责承担国道xxxxxxxxxxxxxxxxx特大桥及接线工程路面xxxxxxxxxxx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路段必须配备施工降尘机械设备,对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料车拉料必须覆盖篷布,施工作业区和场站进出口每天必须有洒水车不间断洒水降尘,项目部做好定期巡检工作,并记录备案。
四、成立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xxxxx任组长,总工xxxxx、技术负责人xxxx、安全部xxxx任副组长,综合办、物资部、实验室、安全部、工程部、车队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各自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02
行动目标与计划
总体目标
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提升空气质量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分阶段目标与时间表
第一阶段(1-3月)
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 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4-6月)
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燃放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以及加强施工 扬尘和道路遗撒等监管。
第三阶段(7-9月)
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配 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大气污染危害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和气候变化产生深远影响。具体表现为空气污 染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对农作物生长和畜牧业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同时也加剧了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
城管局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
城管局的职责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 管局”)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门,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 职责。
第四阶段(10-12月)
总结评估成效,制定奖惩办法,形成 长效机制。
重点任务与措施
露天烧烤整治
加强巡查监管,取缔非法烧烤摊点,规范合 法经营行为。
垃圾焚烧监管
加强对垃圾焚烧行为的监管,推广垃圾分类和 资源回收利用,减少焚烧行为。
烟花爆竹禁放
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禁放规定,加强巡查监管, 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宣传渠道多样化
利用媒体、网络、社区活 动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确保信息能够覆盖到更多 的人群。
公众参与的方式与途径
公开征求意见
在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过程 中,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让公众参与到决策中来。
组织公众听证会
定期组织公众听证会,就 大气污染防治的热点问题 与公众进行沟通交流。
建立举报制度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 积极反映大气污染问题, 并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 。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宿州市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1. 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继续提升国、省、市控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效率;继续推动市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规范安装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保证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环保局, 除标明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外,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
将木业、板材加工企业,机械制造、化工、医药生产、汽车维修等行业的 VOCs 污染防治列入2017年工作重点, 上述企业要通过整治, 配套建成 VOCs 防控设施,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
(经信委、县商务局、县环保局)3. 持续推行清洁生产。
2016年监督性监测污染物排放超标、排放总量超指标、依据审核周期重新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要列入 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并在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4. 提升混凝土搅拌站、非煤矿山环境整治质量。
搅拌站(沥青) 治理。
取缔非法混凝土 (沥青) 搅拌站, 现有混凝土 (沥青) 搅拌站须达到《宿州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 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企业, 一律依法停业整顿、予以关闭。
道路施工单位自建混凝土(沥青)搅拌站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 具备防尘、抑尘措施方准予使用。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严厉打击一切非法盗采石料行为, 取缔非法盗采点、小石灰窑、石料加工点。
都江堰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都江堰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工作目标1 年度任务目标努力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7〕60号)下达我市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优良天数:298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落实《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办函〔2018〕73号)各项工作措施2018年12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2 全面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按时间节点市环保督察办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大气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3 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强化大气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按时间节点市委编办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4 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察问责市大气办负责《都江堰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方案》实施进度进行月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长期实施市大气办贯彻落实《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都江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目督办会同市环保督察办负责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乡镇(街道)要根据《方案》制定任务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职能职责等,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三、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 2 —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压减燃煤行动5 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在2018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26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用天然气的须同步实现低氮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2018年10月底前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集能燃气公司禁止新建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长期实施市场质量监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二)治污减排行动6 组织实施夏季臭氧防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专项防控,2018年5月底前制定《2018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2018年5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18年5月至8月,按照《都江堰市2018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使用固体粉末或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涂料除外)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措施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工期,在2018年5月至8月期间实施大中型装修工程喷涂工序(使用水性涂料除外)错峰施工按时间节点市建设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7 组织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2018年9月底前制定《都江堰市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农林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按省、成都市工作要求,组织相关行业执行季节性错峰生产,排放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纳入超低排放企业名单的除外)实施限产、停产;土石方作业(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及应急工程除外)、房屋拆除及大中型装修工装工程(使用水性涂料除外)实施停工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8 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在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
2018年执法局行政工作计划与2018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计划范文汇编.doc
2018年执法局行政工作计划与2018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计划范文汇编2018年执法局行政工作计划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
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
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
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
要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02•【字号】吕政办发〔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2018年5月14日省环保厅约谈会议要求,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日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对我市的约谈要求,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环境问题,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2018年度,吕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达到50u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以上;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四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年终全省排名退出后10位。
二、整改任务1.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设施建设改造,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吕梁市区以城中村、城边村及城乡结合部集中供暖全覆盖为目标,实现集中供暖沿川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2.划定“禁煤区”,城市规划区、县市建成区无煤化。
吕梁市区扩大“禁煤区”,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12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各种原煤散烧。
现有集中供热锅炉燃料煤硫份不大于1%、灰分不大于16%,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且达到标准要求。
3.县城规划区生活燃煤“清洁化”。
12个县(市)的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灰分高于10%以上的散煤;全市其它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以上的散煤。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宁政办〔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4日西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青海省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抑尘、减煤、禁燃、减排、治车、提标等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精准发力、联防联控,高效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2018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或优于上年年均浓度水平,降尘量年平均浓度较上年持续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O3、CO年均浓度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范围以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西北省会城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一)持续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1.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1)保障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资金投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督促、督导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渣土挖运扬尘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纳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具体承担防治工作。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序号类别目标及措施主要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1空气质量目标城区空气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PM2.5年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
区环保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2控制交通污染新车环保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实施机动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关键部件一致性检查方案。
区公安局区环保局3货运车及高排放车辆限行强化货运车闯禁、闯限执法工作,利用电子化开展常态化执法,及时处罚违章车辆;加强城区道路重型货运车辆限行执法管控。
区公安局区环保局4柴油车整治推进货运、客运及老旧柴油车改造或淘汰更新,减少高排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区交委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开展专项执法,严禁城区冒黑烟车辆行驶。
区公安局区环保局5道路抽检完成1000辆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重点抽检柴油车和货车。
区公安局区环保局6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法查处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等违法行为。
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7船舶污染防治1.督查码头完成岸基供电设施改造。
2.督促内河机动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
新建船舶禁止安装重油、渣油等专用设备。
3.鼓励机动船舶使用清洁能源。
区交委区环保局8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1.禁止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使用重油、渣油、地下黑油等劣质油品。
2.开展专项检查,禁止国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
区环保局区交委区城管局区工商局9油品质量管理督促全区油库、加油站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汽油、柴油,禁止销售国四标准及以下车用汽油、柴油。
区工商局区交委区质监局区商务局组织开展车用成品油质量专项抽检执法,禁止生产、调和、销售不合格车用成品油。
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10控制交通污染油气回收装置监管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禁止擅自停运或闲置油气回收装置。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扬城管〔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扬城管〔2018〕138号各县(市、区)城管局,开发区、景区综合执法局,江都区建设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现将《全市城管系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12月29日全市城管系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114号)精神,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城管系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领导、条块联动、属地管理、常态长效”的工作原则,以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要求,扎实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秋冬季城管系统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一)道路扬尘管控1、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环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制定环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推广使用方案。
2、根据天气情况落实每日“两扫两保六洒水一冲洗”(即每日机械化作业两次全面清扫、两次巡回保洁、六次洒水、冲洗一条主要道路)的工作要求。
3、对全市所有环卫道路作业机械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凡是不能喷水作业的扫路车一律不得上路作业,以防引起扬尘造成二次污染。
4、对全市所有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清洗,同时落实两天至少清洗一次的工作制度,确保车辆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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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做好我局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责任部门:城管大队)
(二)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部门:渣土大队)
(三)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根据季节特征制定详细的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结合城北污水处理厂和集泰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
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及其护栏底部、两侧绿化带,每5天至少冲洗1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加
强社区(小区)内道路扬尘防控,加大保洁频次。
(责任部门:环卫所、小区管理处)
(四)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
(责任部门:环卫所、各区队、数字化城管中心)(五)餐饮行业油烟异味整治。
强化餐饮行业源头管控,依法予以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月底前完成。
(责任部门:各区队)
(六)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
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以及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
(责任部门:环卫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全面做好今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及时处罚;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
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发现不在本部门执法范围内的违法现象,要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