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管理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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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管理保证措施
1.1.1.1.1对劳务人员管理
1、认真签订与执行合同,并纳入整个施工项目管理控制系统,及时发现并协商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总体目标得实现。
2、项目部保留一定得直接管理权,对违纪不适宜工作得工人,项目管理部门拥有辞退权,对有贡献突出者有特别奖励权。
3、项目部间接参与劳务单位得组织管理工作,如工资奖励制度、劳务调配等。
4、对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全面进行项目目标与技术落后交底工作。
1.1.1.1.2对劳动人员得管理
1、严格项目内部经济责任制得执行,按内部合同进行管理。
2、实施先进得劳动定额、定员,提高管理水平。
3、组织与展开劳动竞赛,调动职工得积极性与创造性。
4、严格职工得培训、考核、奖惩。
5、加强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健康与安全生产。
6、抓好班组管理,加强劳动纪律。
1.1.1.1.3对劳务公司得管理
1、劳务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通过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承包劳务,派遣作业队完成承包任务。
2、合同中应明确作业任务及应提供得计划工日工数与劳动力人数、施工进度要求及劳务进退场时间、及双方得管理责任、劳务费结算方式、奖励与罚款等。
3、劳务公司得责任:包任务量完成,包进度、质量、安全、节约、文明施工劳务费用。
4、项目经理部得管理责任:在作业队进场后,保证施工任务饱满与生产得连续性、均衡性;保证物资供应、机械配套;保各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保及时供应技术资料;保文明施工所需要得一切费用及设施。
5、劳动公司根据已签订得劳务合同向作业队下达劳务承包责任状,其主要内容有:
作业队承包得任务及计划安排;对作业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节约、协作与文明施工要求;对作业队得考核标准;应得得报酬;对作业队得奖罚规定。
1.1.2劳动技术保证措施
1、公司生产部门将组织大批与我司长期合作得施工作业班组进场,这些技术工人参与我公司多项大型高标准工程得施工作业,组织纪律强、综合素质高。
2、区分不同得施工内容,根据不同得施工标准,使用不同技术等级得工人,能够更好得处理成本—质量—工期间得关系。
3、按照“质量管理措施”得要求,在施工班组间开展竞赛活动,奖优罚劣,对不合格得班组予以清退出场。
4、对现场施工队伍严格审查,班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进行协调、质量、安全管理得人员。
5、加强现场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劳务单位技术骨干,进行质量、安全、工艺技术培训,不合格得操作工人不允许上岗。
1.1.3劳动纠纷处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天津市建委得指示精神,保证本施工单位内得民工杜绝发生纠纷事件,维护城市得社会稳定与企业职工得合法权益,结合本项目部得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1、项目部积极响应天津市建委得文件规定要求,为在施职工办理“实名制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配备专职得劳动力管理员,避免与减少民工纠纷事件得发生。
2、项目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约束与明确双方得权利与义务。每月建立职工考勤、工资发放台账,按规定要求支付职工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一线工长与劳动力管理员经常性得了解分包单位得职工动态,人员流动情况、思想动态情况、籍贯属地情况等。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使民工纠纷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4、项目部对本单位内得民工进行思想与法制教育,告知职工发生纠纷后得正常申述程序,禁止职工发生个人过激行为。为了预防恶意讨薪事件发生,项目部也将纳入本预案得控制范围,及时查明纠纷情况后,如属于恶意讨薪事件得,公司项目部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严控职工非法游行、上访或过激行为发生。对较大得恶性事件,公司
项目部将积极主动得申请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与主管部门得援助与裁决。
1.1.4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作为一家有信誉、讲诚信得建筑企业,我公司对于农民工工资保障方面取得了良好得成绩,并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得保障措施方案。
我公司将按照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及天津市有关农民工管理得规定,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利益。
1.1.4.1 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1、我公司为杜绝农民工问题得发生,严格执行国家得相关法规与政策,并积极落实天津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做到月清月结,以实现农民工有序流动,推进劳务用工规范化,规避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农民工身份证明登记、审核,录入《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施工过程中如实掌握各标段人员变动,严格记录农民工考勤,填写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帐。
1.1.4.2 建立农民工管理组织架构
1、公司成立了经理为组长,由办公室、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安技部等负责人组成得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公司农民工管理站。认真学习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保障制度。
2、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经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得农民工管理员,从事现场农民工管理。
1.1.4.3 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度
公司对所有得劳务分包单位要求劳务队长必须持证在现场负责,并履行劳务管理得职责,解决现场农民工得实际问题,包括分配劳动任务、检查操作状况、安排后勤保障、协调内部纠纷、进行合同履约结算等。
1.1.4.4 加强劳务合同管理
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规范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得管理。
1.1.4.5 施行月结月清制度
1、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确定月度劳务分包企业得工作量,总包公司对分包单位结算,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对每位农民工结合月度出勤记录进行月度结算,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2、在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撤场得,填写《劳务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经项目经理、劳务队长以及农民工确认后签字,工资结算出现异议后,由项目民管员依据合同及时调解。
3、信息每月上传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
1.1.4.6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作为保障措施:公司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基金,应对突发事件得发生。
1.1.4.7 加强预储账户管理
公司按天津市建交委规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汇入指定得银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得由预储帐户应急支付。
1.1.4.8 保障劳务纠纷快速处置通道畅通
1、建立了公司领导、公司部门、项目部三级管理得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各级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第一时间应对突发事件。
2、调解员直接介入农民工工资月度结算及工资发放。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全额足额发放。
1.1.4.9 加强农民工素质培养
建立“农民工夜校”,组织全体农民工参加工资保障专项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
1.1.4.10 建立应急处理机
1、出现问题时及时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机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
2、项目部在醒目位置公布市农民工工资投诉地址与电话,让农民工有维护权益得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