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任职程序

合集下载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7月16日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11.26•【文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公务员调任规定(2008年2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职级公务员应当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务员调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以及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调任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公务员任职规定

公务员任职规定

公务员任职规定公务员是指担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机构、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行政、技术、教育、卫生、科研等专业性岗位的人员。

公务员职位在我国的招录和任职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一、招录条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招录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3. 遵守宪法和法律;4.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 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6. 具备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知识、技能等;7. 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技术条件的;8. 符合其他国家机关招录规定的条件。

二、招录方式公务员的招录方式主要有公开招录和内部选拔两种形式。

公开招录是依照招录计划,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人员;内部选拔是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选择人员担任新的职务。

三、招录程序1. 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开招录一般分为招考计划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其中,对于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以免去笔试环节。

2. 内部选拔内部选拔一般分为选拔计划的发布、干部自荐、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四、职位竞争公务员的竞争十分激烈,每年的招录计划都会吸引大量的考生报名参加竞争,考生需要通过各种环节的筛选和考试,才有机会进入到下一轮的选拔。

五、任职制度公务员的任职制度采取的是事业单位制,即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合同。

公务员聘任合同主要包括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六、稳定就业和晋升公务员的稳定就业和晋升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的稳定就业和晋升具有一定的年限要求和绩效评定的要求。

总结而言,公务员的任职规定包括了招录条件、招录方式、招录程序、职位竞争、任职制度、稳定就业和晋升等方面。

公务员职位的招录和任职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也要经过激烈的竞争。

公务员聘任后享受相对稳定的就业和晋升机会。

公务员任职规定

公务员任职规定

公务员任职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务员的地位日益重要,成为许多人理想的职业选择。

然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并不容易,因为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任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务员任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

一、报名条件1.国籍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大部分职位规定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下不得报考,年满35周岁以上不得报考,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人可以作为招聘范围。

3.学历要求: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4.政治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社会公德。

5.身体条件:考生必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身体健康,满足工作需求。

二、招考程序1.报名:公务员招考一般每年进行,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机构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2.资格初审:招录机关对报考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核实个人信息、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确保报考者满足基本条件。

3.笔试:笔试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环节,包括言语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实际问题分析能力等。

4.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

5.考察、体检和聘用:通过面试的考生将接受相关背景调查和体检,体检合格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三、职业要求1.政治要求:公务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原则,既履行本职工作,又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维护党和人民利益。

2.廉洁要求:公务员要恪守廉洁奉公的原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利益。

3.业务能力要求:公务员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属岗位的职责,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4.保密要求:公务员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公务员的任职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和能力,确保公务员能够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

对于有意成为公务员的人来说,了解并遵守任职规定是首要条件。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有哪些程序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有哪些程序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有哪些程序第四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解读晋升程序是公务员职务晋升规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职务晋升公开、公正的根本措施。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主要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

按照这一程序晋升是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方式。

(一)民主推荐。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领导班子换届或个别提拔任职时,要按下列步骤进行推荐:⑴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⑵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⑶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⑷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之一,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必须依据干部选拔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⑴组织考察组;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⑶发布干部考察预告;⑷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⑸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⑹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对拟晋升人选,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要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协调,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三)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第一篇: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公务员的任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它包括经过考试录用、已取得公务员资格的公务员的任用,也包括在职公务员在部门内或跨部门的升任、降任和平级转任等。

我国公务员任职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国家公务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员的人员。

因而公务员的任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认真履行各种手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效力。

(二)因事择人原则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的要求来选择任职人员。

它以职缺为依据,根据该职位工作的特点、难易程度、责任大小,选择具有一定资格、能力和水平的人担任一定的职务,以保证任职工作的科学性与正确性。

(三)量才适用原则对于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他们的工作在各部门具有普遍性,工作范围虽广,工作项目虽多,但处理工作所需的学识、经验以及方法上都大致相同,因此在任职的范围上可以适当放宽。

对于一般专业人员,由于他们的工作分工已趋明确,对公务员的学识、经验以及工作方法方面已有专门化的要求,因此在对这些人员任职时,就要注重他们个人的专长是否和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对口,尽量做到人与事的结合。

对于特殊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则因他们工作的高度专业化,且这些人员的来源也往往具有特定的途径,因此在任职的范围上宜严格限制。

(四)注重整体效能原则任用公务员时,一个部门成员的群体结构非常重要,只有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智能结构、气质结构、性格结构、性别结构等方面合理搭配,才能充分发挥整体的效能。

我国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2.从其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3.转换职位任职的;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在我国,任用公务员时,一般遵循下列程序:(一)提名通过行政领导提名,党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

公务员编制的流程与程序

公务员编制的流程与程序

公务员编制的流程与程序公务员编制是指国家为了完成国家职能所需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工作机构,旨在保障政府机关的有效运行和公共服务的高效提供。

公务员编制涉及到一系列的流程和程序,可以分为招考、选拔、培训、聘任等几个阶段。

1. 招考阶段招考是公务员编制的第一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引人才。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定期发布公务员招考的通知,包括招聘岗位、职位要求、考试科目等信息。

有兴趣的人士需要根据招考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

2. 选拔阶段选拔阶段是公务员编制的核心环节,主要通过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首先是笔试环节,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才能。

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

选拔过程中,还可能包括政治审查和体检等程序,以确保选派的公务员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

3. 培训阶段通过选拔的考生将进入培训阶段,接受为期一定时间的公务员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共事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养。

培训旨在提升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其今后的工作做好准备。

4. 聘任阶段经过培训的公务员将进入聘任阶段,即正式成为公务员编制并受聘为公务员。

聘任一般分为试用期和正式任职两个阶段。

试用期一般为一年,期间公务员需要按照制定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将正式获得公务员编制,成为国家机关的一员。

公务员编制的流程与程序是公开、公正、公平的,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的人才为国家服务。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公务员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政府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

公务员编制的流程与程序不仅是为了保证公务员的选拔和培养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更是为了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促进政府机关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国家决策时的能力和效率。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完整版)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完整版)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进行整理归档。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员的任职,提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条件,具体如下: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的兼职,必须对拟兼职人员的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工作量,及本人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经审核确定能够胜任,并按法定程序由任免机关批准,方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但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沈阳人事考试网沈阳人事考试网为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龄梯度结构,国家拟规定担任不同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最高任职年龄。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最高任职年龄时,任免机关应免去其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任命非领导职务或交流到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沈阳人事考试网第三篇:公务员任职原则公务员任职原则公务员的任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它包括经过考试录用、已取得公务员资格的公务员的任用,也包括在职公务员在部门内或跨部门的升任、降任和平级转任等。

我国公务员任职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原则国家公务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员的人员。

因而公务员的任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认真履行各种手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效力。

因事择人原则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的要求来选择任职人员。

它以职缺为依据,根据该职位工作的特点、难易程度、责任大小,选择具有一定资格、能力和水平的人担任一定的职务,以保证任职工作的科学性与正确性。

量才适用原则对于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他们的工作在各部门具有普遍性,工作范围虽广,工作项目虽多,但处理工作所需的学识、经验以及方法上都大致相同,因此在任职的范围上可以适当放宽。

对于一般专业人员,由于他们的工作分工已趋明确,对公务员的学识、经验以及工作方法方面已有专门化的要求,因此在对这些人员任职时,就要注重他们个人的专长是否和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对口,尽量做到人与事的结合。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点击查看更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2*〕20号)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管理(3篇)

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务员是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统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公务员的权益保障、职业发展以及国家治理效能。

为了规范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公务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任职的公务员。

三、任职定级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位公务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依法依规原则:公务员任职定级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能力优先原则: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以公务员的实际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为依据,注重选拔和任用优秀人才。

4.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公务员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四、任职定级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资历和任职资格。

五、任职定级程序1. 申报:公务员根据任职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任职定级申请。

2. 审查:所在单位对公务员的任职定级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 报批:所在单位将审查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公示:审批通过后,对公务员的任职定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 发证:公示无异议后,为公务员颁发任职定级证书。

六、任职定级标准1. 初任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知识和能力等因素,确定初任公务员的职务层次和级别。

2. 任职晋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根据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条件,按照职务层次和级别晋升标准,进行任职晋升。

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人发〔1997〕23号【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3.28【实施日期】1997.03.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规范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及时予以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第三条予以任职定级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任命、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应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范围、职数限额和各职务对应的级别内进行。

第五条对录用时已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报考职位和德才表现任命职务,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确定级别。

对录用时未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一般按以下规定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一)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人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

(二)新录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本人德才表现、学历、工作经历和原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六章公务员的任免制度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任免的情形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和规范。

职务任免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对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及时进行任免,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其发挥国家公务员才能,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各职其人,人职相宜,结构合理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一、概念(一)、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就是有关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任免权限、办理任免手续的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和规范。

(二)、公务员的任职:是指依法享有任用权的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法定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三)、公务员的免职:是指依法享有免职权的机关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免除公务员担任的一定的职务。

(四)、“任用”与“任免”的区别“作用”是指选拔和使用。

即通过对工作人员的任职对其加以使用。

它通常所需回答的是如何确定任职人员,即以什么标准和条件来选拔工作人员和如何使用工作人员的问题,“录用、升降、调任、转任”等属于任用的范畴。

“任免”是指任职与免职的办理,它通常要回答的是由什么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如何办理任免手续的问题。

任免实际上是一种职务管理。

二、意义1、职务任免是组织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2、实行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3、职务任免是履行好管理职能的重要保障4、有利于将优秀人才吸引到公务员队伍中来5、合理使用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组织保证三、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任免手续对公务员任职的规定:对公务员的任职,公务员制度规定在五种情况下必须办理任职手续:1、新录用人员试用合格的2、从其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3、转换职位任职的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这几种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1、录用2、调任二类:(职务发生变化的)1、转换职位任职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对公务员的免职,规定:1、转换职位任职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5、退休的6、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动的这几种可以归纳为二类一类(程序性免职:是在任用公务员担任新的职务之前或同时必须办理的手续,免除原有的职务,目的是为了任用其担任新的职务)[1、2、6]另一类:(单纯性免职:公务员本人实际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再履行职务时)[3、4、5]不需要免职的五种情形: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五种情形的,其职务即自行免除,又称“职务自然撤销”,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1、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被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可开除处分的3、辞职和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四、关于兼职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

公务员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

公务员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一、引言公务员职务的任免是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决定了公务员的职位与权力范围。

本章将详细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的程序、条件和影响。

二、公务员职务任免程序1. 提名阶段:在公务员职务任免开始之前,相关部门需进行提名,提名的程序包括:- 提名建议:上级机关或人事部门向任免机关提出职务提名建议;- 资格审查:任免机关对提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提名审查:任免机关对提名人员的提名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通过提名。

2. 审批阶段:- 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免机关对提名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审批;- 权限审批:由不同级别的任免机关进行审批,包括上级机关、人事部门等;- 职位匹配:根据候选人的资格和职位需求,任免机关将其安排至相应的职位。

3. 公示阶段:- 公示程序:任免决定通过后,将公示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和监督;- 公示时限: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确保公众足够时间了解和提出异议;- 异议处理:对于公众提出的合理异议,任免机关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合理处理。

4. 正式任免:- 任免文件:经过审批和公示后,任免机关将签发正式的任免文件;- 上岗培训:被任免的公务员需参加相关的上岗培训,了解职务职责、工作要求等;- 公示发布:公务员职责任免信息应在权威媒体上进行发布,让公众全面了解。

三、公务员职务任免条件公务员职务任免需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任职资格:候选人需满足相应职位的条件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等;2. 职位需要:候选人需符合该职位的需求,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3. 职业道德: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4. 其他特殊要求:某些职位可能会有特殊的任职要求,如政治面貌、专业背景等。

四、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影响1. 职务晋升:公务员职务任免是公务员晋升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使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内不断进步发展。

2. 人事安排:公务员职务任免会涉及到公务员的调动和职务调整,对组织内人事安排产生影响。

公务员工作流程解析

公务员工作流程解析

公务员工作流程解析作为国家公务员,其工作流程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的。

了解公务员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对于考生或正在努力准备公务员考试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解析公务员工作的主要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

一、招录与考核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公务员的招录和考核流程。

公务员招录一般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识、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而面试则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录用与培训经过考试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获得公务员的录用资格。

录用工作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录取公务员的条件是依据国家规定的招考标准。

录用后,公务员将接受为期一年的基本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

三、分配和任职公务员培训完成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由人事部门进行分配。

分配的原则通常是按照招录岗位的需求情况,结合考生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合理安排。

公务员在分配后将正式进入相关部门、职能机构或地方政府工作。

四、工作职责与流程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公务员将负责研究和分析相关政策文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专业建议。

2. 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公务员将负责组织和协调部门工作,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公共事务处理与服务:公务员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处理和解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 档案管理与信息通报:公务员将负责处理和管理相关档案和信息,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及时向上级通报工作进展。

公务员的工作流程大体如下:1. 领导任务下达:公务员将接收到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并准确把握任务的内容和要求。

2. 信息搜集与研究:公务员将广泛搜集相关信息,深入研究和分析,为解决问题和制定决策提供支持。

3. 决策与方案制定:公务员将根据研究结果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决策方案,并在领导批准后予以执行。

公务员流程

公务员流程

公务员流程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构从事有特定功能的一类职业。

公务员的任职要求有许多细致复杂的程序,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介绍公务员从申请到任职所经历的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

在公务员招考发布之初,政府会公布报考条件和招生范围,报考者需熟悉公告内容,了解报考的相关要求,确定自己的招考范围,然后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同时还需附上学历证明、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以便被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

接下来就是面试阶段了。

在申请者符合报考条件并经过完整的文件审核后,政府机构将邀请报考者参加考试,一般情况下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考试是审查公务员资格的重要环节,这需要报考者具备合格的政治理论素养、职业道德素质,以及较强的知识能力。

考试成绩将直接影响公务员的任职,因此报考人员需要在此阶段努力复习,以便取得更高的成绩。

之后是面试。

如果报考者在面试中表现出色,那么就有机会被入围面试。

面试通常由政府机构选派的专家进行,其主要任务是评估报考者的职业素养、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候选人对相关工作细节的理解情况。

面试有助于政府机构更准确地进行招聘,考试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自身水平,拿出最佳的表现,以向雇主推荐靠谱的公务员人选。

最后是实施中的阶段。

经过以上程序,录取的公务员人选将被发放正式的聘书,然后将被派遣到具体的岗位上任职,他们需要按照政府派遣的具体岗位要求,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做出贡献。

同时,他们也要接受职业素质的建设培训,以适应新的工作。

实施中的阶段也是他们融入新的工作环境,熟悉具体岗位职责的重要环节,如果能够通过从熟悉任务到准确完成任务的过程,公务员就可以胜任职务,全心全意履行义务,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公务员任职程序繁杂,报考者在每个环节都要仔细认真对待,由此可见,公务员是一个有宝贵功绩和历史影响力的职业,但又是一个需要充分准备和扎实工作的职业,只有在经过全面检验,才能取得更高的成绩,发挥公务员的工作价值。

政府公务员工作流程规范

政府公务员工作流程规范

政府公务员工作流程规范政府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专业人员,具有重要的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

为了确保政府公务员的工作高效、规范,制定并遵循一套明确的工作流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招录与选拔、入职培训、工作分配和绩效评估等方面,详细阐述政府公务员工作流程的规范。

一、招录与选拔政府公务员的招录与选拔是确保其职业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步骤。

招录与选拔程序应当经过严格的组织和严密的选拔考试,以确保选拔出合适的人选。

其中,招录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披露职位信息、工作要求和申请材料,确保公开透明;考试内容应围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全面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选拔机构应当建立公正、公平的考评体系,采取科学的评分方法,确保选拔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入职培训政府公务员的入职培训是为了帮助新任职员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了解相关法规和制度,并提升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入职培训应包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政务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内容。

培训计划应当制定针对性强、系统完整的课程,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面授、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以增强培训效果。

同时,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和团队合作,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分配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分配应当按照其专业背景、能力和个人志愿进行合理安排。

工作分配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发生。

政府公务员应当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主动申报并接受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工作分配同时应考虑公务员的个人发展需求,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以激励公务员进行长期稳定的工作。

四、绩效评估政府公务员的绩效评估是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绩效评估应当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并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价。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政府公务员应当积极参与绩效评估,接受评估结果的监督和监管。

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公务员本人,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员的任职,提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条件,具体如下:
(一)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的兼职,必须对拟兼职人员的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工作量,及本人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经审核确定能够胜任,并按法定程序由任免机关批准,方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但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二)考察
人事部门对被提名的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和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测验或考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还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三)呈送
人事部门对拟任职公务员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整理出客观、公正、全面、详实的考核材料,并填定《国家公务员职务任用审批表》一并报送任免机关。
(四)审批
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管理权限和上报材料,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按规定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还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命
由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要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六)公务员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公务员的下列程序:
(一)提名
通过行政领导提名,党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为了充分体现量才适用,举贤荐能的原则,搞好任职的提名工作,主管人事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应当特别注意在平时的工作中全面地考察每一位公务员,对他们的工作成绩、能力以及素质等做到心中有数,并且掌握各级公务员的后备力量、储备状况,做到有计划地提升。
(二)为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龄梯度结构,国家拟规定担任不同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最高任职年龄。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最高任职年龄时,任免机关应免去其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任命非领导职务或交流到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