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第十一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贵州20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2016定额章节说明一、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是贵州省极为重要的计价指标,用于规范建筑与装饰工程的计价与预算,提升工程价值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一、定额的作用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在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标准化定额:定额规定了建筑与装饰工程的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方法、材料消耗标准、人工定额等,为工程计价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方便工程师进行计量与预算。
2.经济性评估:定额通过规定每项工程的预算限额和材料人工成本,帮助工程师评估工程的经济性,有助于工程实施方制定合理的预算和招标政策,提高投资效益。
3.工程质量保障:定额规定了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施工要求和技术标准,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引导施工方和监理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有效避免了工程质量问题。
4.合理的竞争环境:定额有效限制了项目报价的低价竞争,防止低价工程恶性竞争导致工程质量下降,保障了建筑与装饰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定额的内容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内容丰富,涵盖了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各个方面,以下为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1.建筑工程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木工工程、水电工程等各项建筑工程的计价定额。
2.装饰工程定额:包括室内装饰、门窗工程、涂料工程、瓷砖工程、地板工程、吊顶工程等各项装饰工程的计价定额。
3.市政工程定额: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广场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等各项市政工程的计价定额。
4.机电工程定额: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等各项机电工程的计价定额。
5.综合工程定额:包括环保工程、消防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各项综合工程的计价定额。
三、定额的应用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在工程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应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预算编制:根据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工程师可以进行工程的预算编制,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为项目申请资金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20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
2016定额章节说明一、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016年新版预算定额变化对比解读
工程名称:
序号 I
名称 II
国内器材 算表(表四)甲
(乙供主要材料)表
建设单位名称:
规格程式 III
单位 IV
数量 V
单价(元) 除税价 VI
除税价 VII
表格编号:
合计(元) 增值税 VIII
含税价 IX
第页 备注
X
工程名称:
序号
名称
I
II
国内器材 算表(表四)甲
(乙供主要材料)表
建设单位名称:
规格程式
2008 年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建设项目新建和扩建工程的概 算、预算的编制;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
通信建设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通信铁塔安装工程时,应 按各地区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建工程、铁塔安装工程的相关标 准编制概算、预算。
8
2016年新版预算定额变化对比解读
2016版定额修编概述-编制规程修编内容
2016年新版预算定额变化对比解读
目录
一 2016版定额修编概述 二 2016版定额调整主要内容 三 2016版费用定额的变化对比 四 2016版各册预算定额变化
2
2016年新版预算定额变化对比解读
定额权威性
工信部通【2014】457号《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 理办法》
第三条 通信定额是编制通信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决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重要依据。
75定额
2008年,工信部规[2008]75号颁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 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和《通信建设工程 预算定额》(共五册)。
451定额
2016年,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颁布《信息通信建 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和《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4. 光(电)缆沟及接头坑回填分挖、松填和挖、夯填两种施工 方式。 5. 管道沟及人(手)孔坑抽水子目相关名词说明: ⑴弱水流:指抽水和用人工依次将渗水掏干后,当天不需再掏 水,可正常进行施工。 ⑵中水流:指抽水和用人工将水掏干后,在施工中仍需继续掏 水。 ⑶强水流:指必须用抽水机不断地抽水,才能保证施工。 6. 布放光(电)缆人(手)孔抽水:是指已建设完工的人(手) 孔存在积水,妨碍敷设光(电)缆施工时所采取的措施。定额 子目分为“积水(静态)”和“流水(动态)”两种施工环境。
5. 定额中“手推车倒运土方”指的是从施工现场至临时 堆放点的土方倒运。从临时堆放点至场外的土方(余土) 倒运,其费用不包括在本册定额中,发生时可参照《市 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6. 沟槽(坑)的土方开挖,在计算工程量时,应考虑不 同土质的放坡系数及施工所需的操作余度。 7. 开挖管道沟、人(手)孔、坑土方及挖掘路面面积, 可参照本册定额附录。 8. 铺设碎石底基根据沟底宽度和底基高度测算后执行碎 石底基子目。
7/2.6 ±0.45kg
7/3.0 ±0.60kg
5. 电杆根部加固及保护,本定额子目均为单杆定额,如 用于H杆时按相应定额的2倍计算。 6. 横木及H杆腰梁的型号由设计根据H杆的规格确定。 7. 架设吊线时,若不采用吊线担固定,应根据实际情况 酌减吊线担相关材料。
第四章 建筑物内及其他线缆承载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交底材料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一、编制概况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 额)主要包括:施工测量,通信管道,通信杆路,建筑物 内及其他线缆承载设施,敷设光(电)缆,埋式光缆保护 与防护,安装分光、分线、配线设备,光(电)缆接续与 测试,通信设备安装,共九章。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_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分册说明一、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25M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130t/h以下锅炉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0年)。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规范》GB50273-98。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92。
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8-81。
1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980年)。
13.《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4.《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1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
1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3-2000。
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说明。
四、本定额取定的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参照本定额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本定额取定的材料损耗材料损耗率表┏━┯━━━━━━━━┯━━━━━┯━┯━━━━━━━━━━━━━━━━┯━━━━━━┓┃序│材料名称│损耗率(%│序│材料名称│损耗率(%)┃┃号││)│号││┃┠─┼────────┼─────┼─┼────────────────┼──────┨┃1 │标准耐火砖│ 7 │27│高压碳钢管│ 4.5 ┃┠─┼────────┼─────┼─┼────────────────┼──────┨┃2 │异型耐火砖│ 4 │28│合金钢管│ 4.5 ┃┠─┼────────┼─────┼─┼────────────────┼──────┨┃3 │硅藻土砖│ 4 │29│高压螺栓、螺帽、垫圈│ 5.5 ┃┠─┼────────┼─────┼─┼────────────────┼──────┨┃4 │硅藻土板│ 6 │30│平板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6.2 ┃┠─┼────────┼─────┼─┼────────────────┼──────┨┃5 │水泥珍珠岩板│ 12 │31│平板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经测算│经测算后确定┃┃││││后确定│┃┠─┼────────┼─────┼─┼────────────────┼──────┨┃6 │水玻璃珍珠岩板│ 12 │32│管材\管件(包括无缝焊接钢管及电│ 3 ┃┃││││缆管)│┃┠─┼────────┼─────┼─┼────────────────┼──────┨┃7 │微孔硅酸钙板│ 10 │33│砂│ 8 ┃┠─┼────────┼─────┼─┼────────────────┼──────┨┃8 │水泥│ 4 │34│型钢│ 5 ┃┠─┼────────┼─────┼─┼────────────────┼──────┨┃9 │瓷板│ 6 │35│带帽螺栓│ 3 ┃┠─┼────────┼─────┼─┼────────────────┼──────┨┃10│耐火泥│ 4 │36│焦炭│ 5 ┃┠─┼────────┼─────┼─┼────────────────┼──────┨┃11│生料硅藻土粉│ 6 │37│锯条│ 5 ┃┠─┼────────┼─────┼─┼────────────────┼──────┨┃12│珍珠岩粉│ 6 │38│铅油│ 2.5 ┃┠─┼────────┼─────┼─┼────────────────┼──────┨┃13│石英粉│ 4 │39│机油│ 3 ┃┠─┼────────┼─────┼─┼────────────────┼──────┨┃14│菱苦粉│ 6 │40│油麻│ 5 ┃┠─┼────────┼─────┼─┼────────────────┼──────┨┃15│氯化粉│ 10 │41│青铅│ 8 ┃┠─┼────────┼─────┼─┼────────────────┼──────┨┃16│石棉粉│ 4 │42│木柴│ 5 ┃┠─┼────────┼─────┼─┼────────────────┼──────┨┃17│高硅氧纤维│ 4 │43│橡胶石棉板│ 15 ┃┠─┼────────┼─────┼─┼────────────────┼──────┨┃18│超细玻璃棉缝合毡│ 1 │44│线麻│ 5 ┃┠─┼────────┼─────┼─┼────────────────┼──────┨┃19│铸石板│ 8 │45│红砖│ 3 ┃┠─┼────────┼─────┼─┼────────────────┼──────┨┃20│石棉绕│ 4 │46│紧固件(包括螺栓、螺母、垫圈、弹│ 2 ┃┃││││簧垫圈)│┃┠─┼────────┼─────┼─┼────────────────┼──────┨┃21│硅质胶泥及环氧胶│ 5 │47│铜线│ 0.5 ┃┃│泥││││┃┠─┼────────┼─────┼─┼────────────────┼──────┨┃22│耐火混凝土│ 6 │48│砂浆│ 3 ┃┠─┼────────┼─────┼─┼────────────────┼──────┨┃23│耐火塑料│ 6 │49│塑料布│ 5 ┃┠─┼────────┼─────┼─┼────────────────┼──────┨┃24│保温混凝土│ 6 │50│塑料布│ 6.42 ┃┠─┼────────┼─────┼─┼────────────────┼──────┨┃25│炉墙抹料│ 6 │51│铁丝网│ 5 ┃┠─┼────────┼─────┼─┼────────────────┼──────┨┃26│密封涂料│ 5.1 │││┃┗━┷━━━━━━━━┷━━━━━┷━┷━━━━━━━━━━━━━━━━┷━━━━━━┛五、下列费用属直接工程费范围,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可按本定额规定标准计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自主选择或调整取费标准。
贵州20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
2016定额章节说明一、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 价。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 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消耗量定额。 4.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十、关于机械: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 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确定。 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 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取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 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3.凡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 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 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 十一、关于仪器仪表: 1.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 2.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维护费、校验费、动 力费和其他费。 3.凡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 定资产的仪器仪表,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 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 十二、企业管理费
册 说 明
一、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区域内(厂区、站 区、生活区等)以有线接入方式实现与通信核心网络相连的接入网以及用户交换系统、局域 网、综合布线系统等各类用户网的建设工程。当工程在区域外施工时,执行通信行业相应定 额。 二、本册内容涉及施工测量,通信管道,通信杆路,建筑物内及其他线缆承载设施,敷设 光(电)缆,埋式光缆保护与防护,安装分光、分线、配线设备,光(电)缆接续与测试,通 信设备安装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 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374-2006; 5.《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 6.《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 7.《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2015; 8.《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2010; 9.《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139-2005; 10.《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 5140-2005; 11.《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 5206-2014; 12.《宽带光纤接入工程验收规范》YD 5207-2014。 13.《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14.《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三、本册定额建筑物外的施工测量单列子目,建筑物内施工测量的工作量均包含在各施工 项目中,不单列子目。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发生时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 程》相关项目。 五、本册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取费费率按下表计取: 章名称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六、其他说明: 1.本册定额中凡未注明计量单位的尺寸数字均为毫米(mm)。 2.开挖路面、开挖与回填管道沟及人(手)孔坑、挖填光(电)缆沟及接头坑、砌筑人 (手)孔等执行建筑、市政定额相关项目。 未计价材料费 计算基数 费率(%) 0.5 0.5 0.3 0.3 0.3 0.3 0.3 0.3
录
六、建筑物内光 ( 电 ) 缆 ................................................... ( 60 ) 1.建筑物内光缆 ...................................................... ( 60 ) 2.建筑物内电缆 ...................................................... ( 62 ) 七、布放成端电缆 ................................ ......................... ( 64 )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 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 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检验试验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 税、印花税等) 、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 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 保险费等) 。 十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十四、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从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 100m 以内 的水平运输,以及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 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 300m 以内的水平运输,以及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 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十五、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 “××以外” 或 “××以上” 者, 则不包括××本身。 十六、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和附录。
第五章 埋式光缆保护与防护
说明...............................................................................................(69) 一、埋式光缆保护 ............................................................ ( 70 ) 1. 顶管 , 铺管、砖、水泥槽及盖板 ................................ ( 70 ) 2.砌坡、砌坎、堵塞、封石沟及安装宣传警牌………...........(72) 二、埋式光缆防护 ............................................................ ( 73 ) 1. 防雷、防蚀 ............................................................ ( 73 )
目
第一章 施工测量与通信管道
说明.................................................................................................(3) 工程量计算规则.............................................................................(4) 一、施工测量 ................................................................. ( 5 ) 二、铺设水泥管道 ........................................................... ( 6 ) 三、铺设塑料管道 (包括硬管、波纹管、栅格管、蜂窝管)...............................(9) 四、敷设硅芯管道........................................................................(10) 1.人工敷设硅芯管 .................................................. ( 10 ) 2.硅芯管试通 . ..... ................................................... ( 11 ) 五、铺设镀锌钢管管道 ................................................. ( 12 ) 六、地下定向钻孔敷管 ................................................ .( 13 ) 七、管道填充水泥沙浆、混凝土包封........................................(14)
《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 明
一、《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以下简称本 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 消防工程 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定额是在《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2-31-2015)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通用安装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GB50856-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安 装工程计价定额》 (2004 版) ,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 际情况编制。 三、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 建通用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 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 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五、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并参考行业、 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 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 织进行编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 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4.安装地点、 建筑物、 设备基础、 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5.水、电供应能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七、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 备) 、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八、关于人工: 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 辅助用工、 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 8 小时工作计算,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