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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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XX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和《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10-2015年)》要求,结合《2010年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我市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活动要求,为推动今年我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成立我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领导小组和行动办公室。

(二)确保我区在2010年底前开展保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启动仪式,完成启动工作。

(三)全年至少开展2次“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以下简称“健康一二一”)行动内容的健康干预现场活动。

(四)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的创建活动。

于9月15日前至少申报一个“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或“示范食堂”(“示范餐厅”)。

(五)2010年底前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工作的统筹管理。

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实施工作。

三、职责分工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负责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具体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开展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开展宣传工作,并负责各项资料的总结、汇总。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干预活动
1.8-9月开展预防慢性病“低盐少油健康多”为主题的大型干预活动,以引导群众合理膳食;
2.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前后借助南开有线向市民作“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预防慢性病”的知识内容的科普讲座1-2期;
3.于10月份结合市政府“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病”的号召,开展全区性的以“保健康快步走—追求健康别停步”为主题的大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

同月开展4次“科学
运动预防运动骨伤”为主题的专家讲座,对社区群众进行科学运动的指导。

(二)全面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要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动员多部门参与,积极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启动仪式。

向群众发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议书,阐明不良生活方式与多种慢病发生的密切关系,向群众发出“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倡导。

2.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关知识,为群众提供合理膳食与身体活动系列支持工具和方法。

(三)实施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干预
1.2010年度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主题为“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可结合“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病”、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高血压和糖尿病日等健康日主题或天津市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手册(2010年度)内容开展健康干预现场活动,全年至少开展2次(不包括启动仪式),通过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活动内容和形式自行设计,但须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并报上级行动办备案;
2.活动期间需突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徽标(见附图)和“健康一二一”主题;
3.活动结束后,需及时总结,通过各类媒体做好二次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并将总结报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4.根据自身条件积极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四)开展“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创建活动
要参照《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方案》、《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餐厅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见附件1、2、3、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于9月15日前至少申报一个“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或“示范食堂”(“示范餐厅”)。

(五)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负责对辖区从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六)考核评估
1.要加强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活动质量;随时收集相关资料并与年终总结一并上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2.要积极配合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做好全市工作的过程及效果评估;
五、时间进度
1.2010年8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一二一”动员培训工作;
2.2010年8—12月,开展启动活动;
3.2010年8月-9月15日,创建申报工作;
4.2010年8-12月,开展健康干预现场活动,全年2次以上;对本辖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5.2010年11月,配合市行动办开展全市效果评估工作;
6.2010年12月,接受市行动办的考核;收集相关材料与年度工作总结一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附件: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徽标
2.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3.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4.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餐厅创建工作方案
5.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餐厅创建工作方案
6.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考核表
附件1: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徽标
附件2:
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一、目的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
(一)提高居民对合理膳食、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
(二)居民采用合理膳食工具及主动参加锻炼的比例有所提高;
(三)不同程度上降低社区人群主要危险因素水平:人群平均血压水平降低,吸烟率与平均吸烟量,盐、脂肪、乙醇平均摄入量有所下降;蔬菜水果平均摄入量增加;血胆固醇异常率、超重肥胖率得到控制或下降;参加体育锻炼率明显增加;与全市人群平均危险因素水平比较,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步骤
(一)入选标准
1.社区街道政府支持、人口数在2-5万、人口基本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有参加社区慢性病防治示范工作的积极性、卫生专业人员素质较好并受到社区人群的信任和支持;
2.环境整洁;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二)建立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组织管理体系;
(三)结合示范社区工作进度和需要对有关领导和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四)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和评价计划;
(五)工作实施;
(六)每年进行年度评估、总结。

修改、完善或继续执行“方案”,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
(七)总结评价,报告,推广可行有效的工作经验。

四、工作内容
(一)专业技术培训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示范社区所在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的相关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生活行为指导理论和实践技能的系统培训,培养社区实施创建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关领导和社区志愿者。

1.培训内容
(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知识及技能;
(3)创建工作方案。

2.培训方式
(1)培训班;
(2)进修班;
(3)发放培训资料,组织学习和讨论。

3.培训效果评估
(1)过程评估:培训班次、人数、人员构成和覆盖比例。

(2)效果指标:考试合格率、优秀率、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政策支持
将创建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区域卫生规划、医疗保障制度等卫生体制相结合,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机构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健康教育、控烟、合理膳食、全民健康等相关政策的出台。

(三)行为指导
根据社区诊断的结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内容和不同形式的社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活动。

1.对象
社区内老年人群、孕妇、乳母、家庭主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群、普通人群。

2.指导内容包括: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制体重、戒烟、限酒、缓解精神压力等。

3.指导形式
(1)群体指导
①利用健康教育画廊、专栏或橱窗、板报、广播、播发录像、张贴和定期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如:图画、折页、手册、宣传单、光盘等)等渠道开展广泛的社区宣传;利用固定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健康一二一”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②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4次/年)、培训、发放食物标准衡量容器、发放食物模型估重图谱、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合理膳食厨艺大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有奖知识问答等。

③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④创建健康促进场所,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

如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并设有供人们能体育锻炼的设施,开展各种健身活动(如:跳舞、太极拳、健美操等);有健康教育室,并能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2)个人指导
利用社区门诊、家庭访视等途径,进行个体健康状况评估,根据个体情况开具针对性的个体健康处方。

(四)行为危险因素监测
1.了解指导人群主要行为危险因素(吸烟、酗酒、不健康饮食,缺乏体育活动,高血压等)知识、态度和行为的改变情况。

2.人文环境监测。

了解指导期间社区环境的变化,如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及执行情况;大众媒介支持强度;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医院卫生服务与管理(健康教育专栏,医生对病人开展健康促进咨询,首诊病人量血压等)。

3.健康生活方式相关慢性病发病、死亡率的监测。

4.监测的原则。

(1)尽量利用和完善现有的监测系统;
(2)社区监测应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和条件而定;
(3)应保证监测能够持续发展;
(4)确定统一内容、指标和标准,使资料有可比性和科学性。

五、创建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的评价
(一)过程评价
随时了解工作进程和控制工作质量,评价内容包括:
1.创建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机构的建设及组织落实情况;
2.政策的调研、制定、出台和实施情况;
3.健康教育及技术培训覆盖面;
4.材料制作的数量、覆盖面及材料的质量、接受健康教育情况和满意情况;
5.人群参与程度、满意程度。

(二)效果评价
在实施创建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后,要进行阶段性的效果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人群知识、态度、行为的改变情况;
2.危险行为因素的变化;
3.卫生服务和相关措施的建立和健全;
4.健康指导投入、产出效果评价;
5.死亡、患病及发病率的变化。

(三)评价的实施
1.过程评价的实施
(1)通过检查工作记录、报表或现场抽样调查,对照预先制定的创建人群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计划或方案检查执行制度;
(2)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情况;
(3)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不同人群此项工作参与的满意情况;
(4)了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满意程度。

2.效果评价的实施
(1)根据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制定效果评价计划,确定评价指标,设计相应的调查表;
(2)通过抽样问卷调查了解社区人群对健康生活方式知识的知晓情况及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的改变情况;
(3)通过疾病监测系统掌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生、死亡的变化。

六、督导与考核
(一)督导、考核的频率与要求
1.市级督导、考核每年进行1次。

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督导组,于每年年底对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情况实施督导与考核。

由督导组向市卫生局提交督导、考核报告。

2.区、县级督导、考核每年进行2次。

各区县要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对辖区内的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考核2次并将督导、考核报告报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纳入年度常规考核,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做抽样考核。

4.市、区级督导、考核后,要将督导、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到接受督导、考核单位,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二)督导与考核工作内容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部的工作制度、运行流程和质量控制程序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2.人员配备情况;
3.组织机构的运转情况;
4.各类报表、总结、资料图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文件的收集、保管情况;
5.建档情况;
6.相关医务人员对指导对象传授知识技能的情况;
7.培训工作情况;
8.督导和考核报告的上报、反馈、改进情况。

(三)总结与表彰
年度工作结束后,将根据20万人群示范社区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考核结果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优秀者给予表彰。

七、各部门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卫生系统内部预防、医疗、健康教育等各种卫生机构在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中的工作及卫生资源配置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等。

并负责与本地区财政、教育、公安、宣传、体育、老龄委、妇联、劳保等部门的协调,争取当地政府给与相关政策支持。

制定或调整相关策略,协调解决方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健康教育等部门
指定负责开展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专业科室,组建相应的专业队伍,分别制定机构内部的工作制度、运行流程和质量控制程序等规章制度,扩大社会职能,充分发挥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积极协作,共同完成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任务。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制订本市创建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对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市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的实施,并进行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本市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2)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区(县)的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全市计划安排,制定本区(县)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为社区提供适宜的方法和技术;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生活方式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的沟通,对辖区内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评估;收集、整理和分析本区(县)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相关部门。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要求参加相关技术培训。

开展社区人群健康指导,为社区人群提供认识、采取、坚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和技能;建立相关工作档案和信息库。

(4)健康教育机构:为开展人群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理论、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探索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并研究、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的材料;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为社区人群提供如何认识、采取、坚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和技能的指导。

八、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15日前申报备选社区;
(二)2010年9月25日-10月25日专家组现场审查;
(三)2010年10月15日-30日开展相关创建落实工作;
(四)2010年12月创建的示范社区验收及相关工作总结。

附件3:
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一、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充分调动单位职工的积极性,营造单位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导,培养单位职工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健康水平。

二、组织结构职责
(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制定示范单位厅创建工作指导方案;
2.组织安排该工作的开展;
3.对该创建工作开展过程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
4.进行质量控制及督导工作;
5.负责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二)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实施相关工作的开展;
2.负责示范单位的入选工作;
3.经常性与示范单位保持联络或亲地视察,了解创建情况;
4.进行质量控制及评估工作;
5.对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项目范围
在天津市范围内选取满足条件的单位团体。

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求
(一)制度保证
1.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
3.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二)环境设施建设
1.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张贴、发放“健康一二一”宣传材料,展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开展
1.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
4.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五、质量控制
(一)组织结构
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成立项目质量控制小组,对项目实行市、区两级质量控制。

(二)质控内容
由质控小组对示范单位的制度保障、环境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等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技术指导和监督,除此之外该单位管理人员应有计划地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情况的自查和评估,并不断改进和提高,逐步达到示范单位要求。

六、督导
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督导组每半年对项目实施、工作的规范性等情况进行督导。

七、评估
(一)过程评估
1.示范单位制度的建设:
(1)制定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
(2)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2.环境设施建设:示范单位设置促进职工开展健身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有专项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张贴、发放“健康一二一”宣传材料,展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

3.活动开展:示范单位按照创建要求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活动。

(二)效果评估
1.示范单位职工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水平提高;
2.示范单位职工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的改善和提高。

八、工作进度
(一)2010年9月15日前申报备选单位;
(二)2010年9月25日-10月25日专家组现场审查;
(三)2010年10月15日-30日开展相关创建落实工作;(四)2010年12月创建的示范单位验收及相关工作总结。

附件4:
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方案
一、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食堂”,充分调动食堂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普及健康相关知识,营造食堂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向食堂从业人员及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导,为促进其养成合理膳食生活方式创造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制定示范食堂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组织安排工作开展;对创建工作开展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负责对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开展质量控制、督导工作及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二)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辖区相关工作具体实施;负责示范食堂的入选工作;组织对食堂人员进行营养知识培训并督促食堂人员积极主动学习营养知识;经常性与食堂保持联络或亲地视察,了解创建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及评估工作;对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项目范围
在天津市范围内选取满足条件的食堂。

四、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五、示范食堂创建工作要求
(一)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2.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3.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职工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二)食堂环境
1.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职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2.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三)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职工选择。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六、质量控制
(一)组织结构
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成立项目质量控制小组,对项目实行市、区两级质量控制。

(二)质控内容
1.示范食堂人员的培训:对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及人数、次数、环境条件等进行质量控制;
2.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市、区两级质控小组定期对示范食堂的创建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同时,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堂创建情况的自查和评估。

七、督导
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督导组,每半年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工作的规范性等情况进行督导。

八、评估或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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