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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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设计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的住宅小区有着相当好的发展机遇,建筑电气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完全可以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以及方便、舒适的高生活品质的条件。

开闭所主要用于供电部门对某个区域进行高压配电(如住宅小区、商场、酒店、公寓、办公楼综合型的民用建筑等)。从上级110KV 或220KV变电站出来馈线,每条馈线的10KV出线的容量约为1.2万KVA (湖北省最大能提供1.4万KVA的供电容量)。

如果每个小区内的建筑无论建筑面积的大小以及装机容量的大小,均直接从上级110KV或220KV变电站直接引入的话,一则会造成供电线路的线路损耗过高。二则会提高用户的使用成本。如果将小区的用电进行一定规划,在容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则可以在小区建造一个开闭所,该小区的所有10KV电源均接自本开闭所,而开闭所的上端则为110KV或220KV变电站的某一条馈电线,从而方便了供电部门的配电管理,且节省了用户及供电部门的投资。另一种情况是,小区的面积很小,应采用从附近其他开闭所引来,则不需要设置开闭所。

开闭所的接线力求简化和规范,应按无人值班、遥测、遥信、遥控等要求设计,同时应满足防火、通风、防潮、防尘、防毒、防小动物和防噪声等各项要求。10kV公用开闭所及公用配电所的中压设备宜采用成套配电装置,开关选择要依据负荷性质而确定,一般进出线及1000kVA以上馈线选用真空开关,其它馈线选用负荷开关,有熔断器作保护,母线分段开关需设置备用电源互投装置。开闭所内部采用

单母分段接线。

小区的用电有2种用电,一用为居民用户用电,另一种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用电。一般采用2种不同的系统供电。指为居住区内终端用户直接服务,一户一表,由供电部门直接管理的变电所(含室内变、箱式变),所供负荷一般为住宅居民生活用电,简称公变。为居住区内公共用户服务,由产权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自行负责管理的变电所,所供负荷一般为电梯、消防、水泵、公用设施等,简称专变。其中公变和专变在低压处是严格分开的。

根据湖北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DB42/504-2008要求"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在60 m2及以下的用电,负荷宜不小于4kW;建筑面积在60 m2以上、120 m2及以下,负荷宜不小于8kW;建筑面积在120 m2以上、150 m2及以下,负荷宜不小于12kW;建筑面积150 m2以上,负荷宜不小于16kW"。"每套住宅用电容量在8kW及以下时,采用单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超过8kW时,宜采用三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

现在100m以内的高层建筑很多,原来的预分支电缆供电容量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供电用户的要求,逐渐在电气竖井内采用母线供电。电气母线以其安装方便、施工简单、方便后期维修、供电容量大、且占电气竖井的面积比同供电容量的预分支电缆要小很多。逐渐赢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青睐,为节省造价,产品一般采用四芯,母线的外壳达到能作为PE线的要求,并采用扁钢做重复接地。

"关于禁止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开闭所、配电室建于地下的

通知"营销电传【2011】55号,本文自2011年实施。考虑当时的小区地下室容易被水淹,公变设在地下室容易被水淹。结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4.2.1条配变电所位置选择的要求。公变的位置宜设置在地上一层,且公变的辐射半径不宜超过100m(或供电半径不大于200m)。且考虑到超高层的住宅的户数及高度,每栋超高层宜单独设公变。公变设在一层的室外,考虑到小区的居民关切的辐射问题,距住宅20m的间距就非常理想了。公变位置的设置需考虑后期的维护以及检修的要求,由于公变属于供电部门后期维护,在后期维修中,供电部门需要车能开到公变的门口。由于现在小区的居住率比较低,考虑到变压器的利用率的问题,供电部门要求按照栋数和偶数单元来配置变压器。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供电部门在公变之间的电气联结是采用环进环出的环形供电方式。现在开始使用双射式的放射式供电。这种供电方式对于现在一般分期开发为很多期的小区来说,显然后者更科学和合理,也便于后期的施工和安装。

现在来谈谈专变的设置,专变在考虑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4.2.1条配变电所位置选择的要求的条件下,还不能设置在居民的正下方。另要考虑湖北省的电价的调整,小区的物业办公,景观绿化,路灯,商店,餐饮等用电和其他用电的价格是不同的,宜在变电所的低压配低昂采用单独的配低柜供电,并表计。

其他还有新规范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中的1.0.3,

1.0.4,1.0.7条的要求,设计中需考虑多家业务经营者的平等接入。从市政到小区弱电机房需预埋足够的管供各业务经营者接入。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中增加了对住宅建筑户内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的要求以及在公共走道需设消防广播的要求。

笔者对于小区的建筑电气设计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也有一些困惑的地方。提出来,看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法。1、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提出了住宅户内火灾自动报警的做法,但哪些住宅建筑户内一定要做?多层居住建筑是否要做?这个可能要参考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2、消防巡检柜的安装有无必要?3、光纤入户的实际实施性。原来小区的弱电施工是各运营商负责,现在这部门由开发商来实施。这无形中会增加开发商的建设成本,对于房价高的地方实施起来相对容易,但对于房价很低的地方,实施起来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

结语:目前,我国的住宅小区有着相当好的发展机遇,建筑电气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完全可以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以及方便、舒适的高生活品质的条件。

【参考文献】

[1]王金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2]湖北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DB42/504-2008

[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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