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学校(机构)代码数据

合集下载

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引言2012年,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展开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试点工作,随后在政府的主导下逐渐向全国推广。

近年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需求势头强劲。

即便在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中小学研学旅行业务在旅游业遭遇寒冬期间仍逆势上涨。

位于我国西南边陲的广西在中小学研学旅行中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发展背景(一)中央出台政策,制定规范2013年2月,《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要“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各地应“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并将活动纳入中小学生的日常教育范畴[1]。

2016年11月底,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第一次比较完善地构建了研学旅行的总体制度框架[2]。

同年,《研学旅行服务规范》颁布实施,对研学旅行的安全性问题、服务流程进行了有效地规范。

2017年9月,教育部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明确要求要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学分系统。

(二)地方政府推进,加强建设广西人民政府于2015年颁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提升研学旅行水平”,分别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等相应阶段的研学旅行体系,为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指引发展方向。

2019年4月,《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对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中小学研学旅行要纳入学校教育计划,提出要加强研学旅行体系的建设、完善研学经费的筹措机制和建立研学安全责任体系,极大地推进了广西研学实践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三)地方制定标准,打造载体2020年6月,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学会成立,成为广西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各方整合运营的重要服务载体。

2023年年初,广西创立的第一个研学旅行品牌“力行学堂”,推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和各类资源的有机整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教育法津法规)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教育法津法规)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教育法津法规)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2013.山东省属】把教育方针规定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文献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2014.辽宁营口】进城务工的张某夫妇超计划生育一女孩,今年已满6岁,由于没有准生证.他们临时住所附近一所小学及当地教育局拒绝接受该孩子入学,学校和教育局的行为违背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2014.广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不属于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

A.有优秀的教师√B.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C.有组织机构和章程D.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2015.河南新乡】学校教育与行政管理由( )负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以下简称国培、区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把握项目实施重点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十四五”教师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基础教育“五育工程”(育新秀、育骨干、育优师、育名师、育大家),分级分层分类分学科合理设计培训项目,以梯级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发展路径。

按照当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切实把握教师培训改革重点,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和边境地区开展高质量教师培训,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县,扎实推进国培、区培项目工作。

二、科学遴选项目承担单位(一)持续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

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和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与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培养培训教师的新机制。

(二)深化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方式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目标,现将我区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所列用书是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2)所列用书是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供普通高中学生使用。

选修课程暂由各地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实施要求,结合校本课程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三)壮语文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3)所列用书是我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学性课程资源),供开展壮语文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4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中的教科书,其他没有新编教科书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科书,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普通学校教科书内容进行教学。

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使用国家统编教科书,其他学科使用《2024年春季学期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中的教科书。

(最新)目录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和机构代码

(最新)目录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和机构代码

南政开办…2008‟3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和机构代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市修订和调整过的《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编码说明》、《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编码规则》、《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代码》及《主题分类类目表》、《题材分类类目表》、《服务分类类目表》(见附件1—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附件1: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编码说明主索引:例如:012150073/2008-00185主索引由电脑设定后自动生成。

副索引: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方便检索政府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

1、市政府办公厅、市属部门、单位、企业、人民团体副索引号由单位类别、单位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度、信息流水号五部分共计14位字母和数字组成。

编排规则如下:单位类别(1位,字母)十单位代码(3位,数字)十信息类别(2位,数字)十编制年份(4位,数字)十流水号(3位,数字)。

例如:2008年的文件“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其索引编制号为:A00l142008—XXX(后三位为流水号,如2008年已有5份此类文件,则流水号为005,索引号即为A001012008—005)。

2、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所属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号由县区政府代号、单位类别、单位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度、信息流水号六部分组成。

编排规则如下:县区政府代号(2—3位,字母)十单位类别(1位,字母)十单位代码(3位,数字)十信息类别(2位,数字)十编制年份(4位,数字)十流水号(3位,数字)。

附件2: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编码规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索、查找有关政府信息的工具。

《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学)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学)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学)(201 /201 学年初)制定机关:教育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80号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续续续续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一、指标解释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

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校园网:是指在校园内为教学、管理等实现宽带互联,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含通过城域网形成的逻辑校园网)。

二、填报说明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通电:是指学校可获得定期或随时可用的电力来源(例如电网/电源连接,风能,水,太阳能和燃料动力发电机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1.10•【字号】桂教规范〔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12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指导和规范今后一段时期我区中小学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我厅制定了《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运用能力《标准》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涵盖规划管理、应用能力、基础设施和设备、教学资源和应用、教育教学管理等五大内容,着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各地要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标准》的良好环境,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要求,提高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能力。

二、统筹建设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各地要按照《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和《广西教育信息化三年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部署和要求,将本地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统筹、紧密结合,理顺教育信息化管理的机制,积极筹措本级经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规范实施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在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组织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资源的采购、验收及培训等系列工作,并做好后续技术支持服务和应用指导。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督导检查办法,对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出现的问题,对先进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

博白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

博白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

博白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我县中小学校学籍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博白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如下:一、中小学学籍管理形式我县中小学学籍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形式:小学学籍由乡镇中心小学管理(博白镇一区、二区官田中心小学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报县教育局备案;初中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高中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报县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的学籍档案由教务处专人负责管理。

二、办理学籍,建立学生档案(一)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完善学生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籍名册、学籍卡、素质教育报告手册、学生学期成绩和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评定、奖惩等。

学校负责派出专人对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实行严格管理,按期检查和督促班主任按学期填好学籍卡、素质教育报告手册的操行、成绩、评语等。

做到一名学生一份完整的档案,不得存在无学籍档案的学生。

(二)中小学纸质学籍卡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编制,由学校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并统一发放到各中小学校。

义务教育学籍卡及素质教育报告手册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在学期结束时及时填写,纸质学籍卡及素质教育报告手册应用蓝、蓝黑或黑墨水填写,填写或涂改要加盖班主任印章。

义务教育学籍卡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留存,学生毕业或转学后存入学生档案保存;另一份由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换或转学时,应将班主任留用的学籍卡及时移交。

高中学籍卡一份,由学校学籍—1 —管理部门留存。

中小学学生毕业离校后将学籍卡存入学生档案保存。

小学学籍名册一式三份,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县教育局各存一份;初中学籍名册一式两份,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高中学籍名册一式三份,学校、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各存一份。

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名册要上交一份纸质名册和用电子表格发送一份到县教育局,实行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存档。

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已公布

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已公布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1年⼴西⽟林市⽟州区⼩学新⽣⼊学⼯作⽅案已公布,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确保2021年⽟州区中⼩学新⽣⼊学⼯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进⾏,特制定本⼯作⽅案。

指导思想 进⼀步规范新⽣⼊学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新⽣⼊学氛围和良好教育⽣态,切实保障适龄⼉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号)、《⾃治区教育厅关于进⼀步做好进城务⼯⼈员随迁⼦⼥⼊学⼯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33号)、《2021年⽟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案》(⽟市教函〔2021〕114号)要求,现就2021年⽟州区中⼩学新⽣⼊学⼯作提出如下⼯作⽅案。

保障机制 为保障⽟州区义务教育新⽣⼊学⼯作顺利进⾏,成⽴⽟州区中⼩学新⽣⼊学⼯作领导⼩组,制定《⽟州区中⼩学新⽣⼊学⼯作应急预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办、政府办、区教育局等部门相关⼈员组成,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组织和协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学⼯作。

⼯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学⼯作⾼效、有序实施。

(⼆)坚持免试就近⼊学。

按照“户籍地划⽚、相对就近、免试⼊学、均衡编班”的新⽣⼊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学对象,规范办理⼊学⼿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政策全覆盖。

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作机制,确保适龄⼉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

全⾯推⾏“阳光招⽣”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新⽣⼊学信息,主动接受各⽅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适龄⼉童少年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桂教规范〔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管理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编教材统一使用。

其他教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确保选出适合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优质教材。

第四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下开展。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的统筹管理,发布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领导和监督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在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中小学教材。

第五条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选用境外教材,确需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选用机构第六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单位原则上为设区市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区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一)凡在广西境内中小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工读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文件要求,全区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2024年全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岗位名额由各设区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在核定的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确定使用数量(见附件1),对推荐人数不做限制。

未完成2023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聘用程序的单位不得申报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桂教基教〔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践基地评选程序(一)评选对象广西区内可以承接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各行业劳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

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具有相关资质并独立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已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附件1),《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数量各市按《各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数量名额分配表》(附件3)中的名额择优推荐,并报送《参评基地初评意见汇总表》(附件4)。

(四)评选程序1.基地自评。

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高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可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桂教规范〔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推进全区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我厅制定了《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9月20日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推进全区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概念。

数字校园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对校园的基础设施、教学资源和教育活动进行数字化改造而构建的信息化环境。

数字校园具有资源丰富、多种应用系统集成、相关业务高度整合等特征。

(二)建设目标。

以“云—网—端”为基本架构,依托广西智慧教育平台(简称“桂教通”平台),加快推进中小学建设数字校园,全面提升中小学师生数字素养,提升中小学教学和管理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模式变革创新,以数字化支撑全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所有中小学数字校园达到普及水平,培育300所左右中小学数字校园达到示范水平。

(三)建设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应用为王。

充分发挥数字校园对学校发展改革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聚焦教育改革发展、学校发展和师生发展的重难点问题,通过深化和创新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促进作用,构建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的校园数字化新形态。

本科专业教育学之教育学类介绍

本科专业教育学之教育学类介绍

本科专业教育学之教育学类介绍全国本科专业基本专业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类。

教育学(专业代码04)分为教育学类(专业代码0401)和体育学类(专业代码0402)。

本期介绍教育学类。

一、教育学类(专业代码0401)教育学类,下设有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1)、科学教育(专业代码040102)、人文教育(专业代码040103)、教育技术学(专业代码040104)、艺术教育(专业代码040105)、学前教育(专业代码040106)、小学教育(专业代码040107)、特殊教育(专业代码040108)、华文教育(专业代码040109T)、教育康复学(专业代码040110TK)、卫生教育(专业代码040111T)、认知科学与技术(专业代040112T)、融合教育(专业代码040113T)。

华文教育、卫生教育、认知科学与技术、融合教育为特设专业,教育康复学同时为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一)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1)1.开设教育学专业的部分高校2.2021年软科中国大学教育学专业排名前十高校3.教育学专业就业方向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类学校、社区、咨询组织、文化组织、司法系统、教育部门、相关企业等工作。

(二)科学教育(专业代码040102)1.开设科学教育专业的部分高校2.2021年软科中国大学科学教育专业排名前五高校3.科学教育专业就业方向科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从事教学研究或在各类学校任教。

(三)人文教育(专业代码040103)1.开设人文教育专业的部分高校院校杭州师范大学2.2021年软科中国大学人文教育专业排名前五高校3.人文教育专业就业方向人文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在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教育、研究等工作。

(四)教育技术学(专业代码040104)1.开设教育技术学专业的部分高校2.2021年软科中国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排名前十高校8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9首都师范大学北京3.教育技术学专业就业方向教育技术学专业毕业生可在教育企业、网络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机构等工作。

2023年广西中小学14市放暑假时间(详细)

2023年广西中小学14市放暑假时间(详细)

2023年广西中小学14市放暑假时间(详细)2023年广西中小学14市放暑假时间1.南宁市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公布的2023-2023学年中小学校历,南宁市小学暑假时间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8月27日共56天。

开学时间需要根据2023-2024学年中小学校历执行,2023年8月28日开学上课。

2.柳州市:从2023年7月2日开始放,到2023年8月26日结束假期,放假时长达到了56天。

3.桂林市义务教育、幼儿园及中职学校2023 年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放暑假,普通高中2023年7月9日学期结束,7月10日放暑假。

4.梧州市梧州中小学暑假时间:从2023年7月4日开始放,到2023年8月28日结束假期,放假时间长达56天。

5.北海市从2023年7月4日开始放,到2023年8月28日结束假期6.防城港市从2023年7月4日开始放,到2023年8月28日结束假期7.钦州市从2023年7月4日开始放,到2023年8月28日结束假期8.贵港市暑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56天(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6日普通高中共49天(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26日9.玉林市7月5日至8月31日10.百色市2023年7月4日至8月28日共56天。

11.贺州市7月4日至8月28日12.河池市根据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度春季学期校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共56天(2023年7月1日至8月25曰);普通高中共49天(2023年7月8日至8月25日)。

13.来宾市中小学暑假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小学和初中)和7月1日至9月10日(高中)14.崇左市2023年7月3日至8月27日共56天注:具体放假时间请以教育局、学校的官方实施安排为准!暑假个人计划语文:1、每天预习三年级上册语文课文一课,能流畅的有感情的朗读下来,找多音字并组词,课后生字做两个词写到预习本上。

2、每天临摹一页《把书法老师请回家》字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坪村民委古大教学点 大佃村民委盘龙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思劳路村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石鼓小学古音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古平小学古楼教学点 象州县中平镇多福小学都金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岩村小学上坪教学点 象州县中平镇大架小学上坪教学点 寺村镇齐心小学 象州县妙皇乡新造小学竹园教学点 象州县妙皇乡山定小学那宜教学点 象州县寺村镇秀和小学花逢教学点 象州县寺村镇白崖小学麻塘教学点 象州县寺村镇秀和小学马力教学点 寺村镇王院小学 岩口小学龙头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岩村小学太阳教学点 象州县水晶乡迷塘小学古沙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中心校山坳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中心校长塘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思劳小学腊村教学点 龙兴村民委大曹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石鼓小学友庆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石鼓小学料田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新运小学联运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新运小学下打古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都莲小学京寺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都莲小学保应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中心校芽村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中心校铜盆教学点 象州县寺村镇花池小学热水教学点 象州县中平良山小学良山村教学点 象州县妙皇乡新造小学界首教学点 妙皇乡龙头小学王峡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三里屯抱教学点 中团小学交址教学点 象州县妙皇乡山深教学点 象州县中平中学 象州县象州镇初级中学 象州县民族中学 象州县初级中学 象州县石龙中学 象州县马坪中学 象州县妙皇中学 象州县罗秀中学 象州县大乐中学 象州县寺村镇中学 象州县运江中学 象州县中学 象州县第二中学 象州县特殊教育学校
落沙小学 寺村镇横桥小学 寺村镇谭村小学 象州县运江中心校 象州县水晶乡雷安小学 大乐镇岭南小学 象州县罗秀中心校 象州县罗秀镇潘村小学 广西象州县罗秀镇礼教小学 大乐镇丁贡小学 大乐镇龙屯小学 象州县罗秀镇凤阳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新运小学 象州县水晶乡甫上小学 象州县罗秀镇土办小学 象州镇石里小学 寺村镇林塘小学 寺村镇崇山小学 寺村镇中团小学 象州镇古才小学 妙皇乡桥头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都莲小学 象州县罗秀镇六峨小学 象州县水晶乡龙团小学 象州县水晶乡竹山小学 象州县罗秀镇敖村小学 大乐镇新杯小学 象州县罗秀镇麦棉小学 象州县水晶乡迷塘小学 象州县水晶乡水晶中心校 象州县罗秀镇军田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那敖小学 象州县马坪中心校 大乐镇六回小学 石龙迷赖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石鼓小学 石龙大塘小学 象州县城东小学 象州县妙皇大梭小学 石龙中心校本部 象州县妙皇乡塘头小学 谢官小学 象州县妙皇乡龙头小学 梧桐小学 良山小学 石龙青凌小学 象州镇沙兰小学 寺村镇白崖小学 大架小学 象州镇沐恩小学
象州县象州中心校 象州县妙皇乡花候小学 象州县妙皇乡思高小学 象州县寺村中心校 寺村镇大井小学 寺村镇花池小学 寺村镇士篢小学 大乐镇同庚小学 大乐中心校本部 象州县罗秀镇永利小学 寺村镇岩口小学 象州县妙皇乡山定小学 象州县妙皇乡路村小学 寺村镇秀和小学 多福小学 象州县中平中心校 象州县妙皇乡新造小学 象州县妙皇乡盘古小学 象州县妙皇中心校 象州县运江镇岩村小学 象州县水晶乡马旦小学 象州镇王铎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思劳小学 马坪乡龙岩小学 架村小学 马坪乡新庆小学 马坪乡古路小学 石龙中塘小学 马坪乡大佃小学 石龙花山小学 象州县实验小学 古磨小学 马坪乡丰收小学 马坪乡龙兴小学 象州县运江水寨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三里小学 马坪乡古德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古平小学 大蒙小学 大乐镇那芙小学 百丈中心校 马坪乡其塘小学 马坪乡东岸小学 象州县玉柴希望小学 石龙马列小学 象州县运江镇大曼小学 象州镇培森小学 象州镇鸡沙小学 象州镇龙富小学 象州镇龙门小学 马坪村民委中团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水寨小学马路教学点 龙岩村民委二厘教学点 象州县运江镇三里小学古琶教学点
2145007727 2145008908 2145009309 2145009295 2145009290 2145009282 2145009394 2145009278 2145002434 2145008876 2145008892 2145009259 2145009229 2145009255 2145004570 2145009184 2145009395 2145009405 2145009388 2145009353 2145009397 2145008825 2145009332 2145009341 2145009381 2145009373 2145009360 2145009369 2145009350 2145009385 2145009249 2145009274 2145008866 2145008856 2145009324 2145009180 2145009168 3145000471 3145000582 3145000492 3145000445 3145000583 3145000450 3145000454 3145000484 3145000489 3145000469 3145000490 3445000099 3445000100 5145000033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145004536 2145002582 2145002270 2145004749 2145004736 2145004727 2145004586 2145005113 2145005790 2145004892 2145004576 2145002194 2145002596 2145004729 2145004793 2145004769 2145002144 2145002118 2145002184 2145005483 2145005883 2145004493 2145005503 2145001237 2145004799 2145001848 2145001136 2145001982 2145001867 2145001973 2145000472 2145004797 2145001865 2145001846 2145005802 2145006022 2145001929 2145005212 2145002032 2145005163 2145005094 2145001804 2145001161 2145001800 2145002019 2145005355 2145002751 2145002778 2145002769 2145002775 2145007725 2145009307 2145007729 2145009316
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
标识码
地址代码
2145004788 2145005092 2145004675 2145005508 2145007711 2145005147 2145004931 2145004905 2145005991 2145005961 2145005035 2145004955 2145005466 2145009419 2145004919 2145004508 2145004629 2145004617 2145002499 2145004517 2145002262 2145005420 2145004942 2145009417 2145006019 2145004872 2145005088 2145004972 2145005530 2145007715 2145004882 2145005494 2145001213 2145005156 2145001994 2145005947 2145002054 2145000471 2145002107 2145002089 2145002239 2145004775 2145002526 2145004756 2145004759 2145002067 2145002779 2145004648 2145004779 2145004496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451322100003 451322201208 451322201211 451322103001 451322103214 451322103212 451322103205 451322106204 451322106001 451322105203 451322103204 451322201207 451322201204 451322103213 451322104205 451322104001 451322201202 451322201202 451322201206 451322102211 451322203205 451322100205 451322102216 451322200203 451322104207 451322200207 451322200200 451322101201 451322200210 451322101200 451322100004 451322104206 451322200209 451322200206 451322102201 451322102204 451322200208 451322102206 451322101204 451322106208 451322202202 451322200205 451322200201 451322200204 451322101203 451322102212 451322100202 451322100203 451322100201 451322100202 451322200202 451322102201 451322200203 45132210220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