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协议(保险公司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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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兼业代理协议

甲方: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按照甲、乙双方省级公司、省分行已经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立代理关系,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立代理关系

甲乙双方根据保监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务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权限:乙方在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2、代理地域范围: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所辖网点

3、代理方式:甲方根据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通过自身营业网点为甲方代理销售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产品。

4、代理险种、代理手续费率:

三、保险资金管理及帐务核对

1、甲方在乙方开立代理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资金结算户,归集乙方网

点代理保险业务所收取的保险费。

2、乙方代理保险业务采取首期现金收缴形式。期缴的续期保费、退保以及

保险金赔付等业务须经过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代收代付业务协议”后,乙方方可为甲方代理。

3、乙方代理网点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将当日保险费收入存入甲方在和平支行开立的代理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资金专户。

4、每月_25—日双方保费收入资金对帐工作由甲方与结算行进行。

5、操作实务按甲乙双方省分行和省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四、手续费结算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代理手续费,具体结算日期为每月的20日

2、代理手续费按甲方实际承保保费乘以约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计算,

以人民币支付。

3、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并按时于每月结算日转入

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帐号:10121042001156855000000001

收款单位: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为乙方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提供保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及时向乙方签发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的《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

2、在乙方开立保险费资金结算账户,用于乙方代理保险业务收取的保险费资

金结算。

3、负责提供委托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条款、实务流程、相应的业务单证、费率、宣传资料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 上述内容如有调整和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更换。

4、免费为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

5、及时与乙方进行有效单证、资料的交接登记。

6、每月按时与乙方结算当月保险费和代理业务的月度单证核对工作。

7、负责核保及出具保险单,承担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责任和理赔工作,并确保乙方代办的保险发生的保险事故理赔及时、服务优惠。

8、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

9、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代理的各项业务,均合法合规且已报经管理部门批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

2、按规定将保险兼业许可证及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放置于办公或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3、应妥善保管有关代理保险业务的单证, 按协议约定将收取的投保单等资料与甲方进行交接登记。

4、按时与甲方结算当月保险费和代理业务的月度单证核对工作,并将代收的保险费按时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中。

5、乙方指定中间业务部(或公司业务部)负责本协议的代理事项的管理与执行。

6、乙方不承担甲方与其他代理人、甲方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间的纠纷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与甲方结算手续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本协议的签订,不影响任何一方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类业务合作。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事项,可提交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议,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协商的意见执行。

八、协议的生效、期限、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限为壹年。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者补充应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

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公司辽宁分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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