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史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及展望-2019年文档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及展望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诞生于英国以来, 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 而且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断完善, 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也迅速增加, 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确立了主体税种的地位, 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我国, 个人所得税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步很晚, 较早涉及到所得税的法律文件是1909 年清政府草拟的《所得税章程》。
近代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基本上陷于停滞。
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 我国个人所得税才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50年1月,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 一直没有开征。
1978年,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 税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我国相继开征了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国内居民征收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0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起征点确定为800 元。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 年10月, 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 规定不分内、外, 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 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008 年10月9日起, 为配合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需要,该税暂免征收)。
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税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贡税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必须向国家缴纳物品、劳务或货币等形式的税款来维持公共事务和国家政权的运转。
税收的历史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形式和目的的税收。
税收的历史可以从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开始讲起。
在这些文明中,国家通过收取农产品的一部分作为税款来维持国家的运作。
在古代希腊和罗马,税收的性质逐渐多样化,包括土地税、贸易税、奴隶税等。
古罗马帝国时期的税收制度较为复杂,有时甚至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和政权的崩溃。
中世纪的欧洲是封建社会的时代,国王和贵族统治着各自的领地,通过收取土地租金和公共领地的收入维持政权。
此外,教会也有权力征收教会税。
然而,在这个时期,征税的形式并不公平,通常是由贫穷人负担大部分税收,而富裕人可以借助特权免税。
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税收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到了17世纪,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支持来维持国家军队、行政机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因此,各国开始实行普遍的税收制度,如英国的窖税、酒税和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主要是为了提供国防和国家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
18世纪,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学中的"税赋应当通过能够缴税的人民所能接受并公平地分摊负担"这一观点,形成了现代税收理论的基础。
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税收制度进一步发展为通过收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等直接税来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20世纪后期,随着福利国家的兴起,更多的税收用于社会保障、医疗保健和教育等领域。
现代社会的税收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维持政府的运作,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实现而存在。
近年来,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税收制度带来了挑战。
跨国公司和个人往往通过避税和逃税手段来减少税负,这导致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和税收不公平的问题。
因此,各国纷纷采取行动加强税收监管和国际税收合作,以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和有效性。
浅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及趋势
改革。 本文在梳理个人 所得税 改革历程的基础上, 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趋 势 进 行 了分 析 , 并具 体 探 讨 了 以家 庭 为 单位 征 收 个 税 的 影 响 。 关键词: 个人 所得 税 改 革 发展 趋 势
务输 出地“ 人财两空 ” 的结局。不利于地 区问 、 城乡闻的平衡发展 。 首先 , 就 劳务输 出地来讲 , 不发达地 区尽 管输 出了劳力 。 但是社会 管理成本并未下降。 户籍所在地遗 留的房产等不 动产 、 配偶 、 小孩 、 父母
税务筹划
浅论我 国个 人所 得税 的改革历程及趋势
烟 台理 工 学校 杨再春
摘 要: 个人所得税是 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 来源。随着我 国经济
的 不 断发 展 , 人 们 生活 水 平 不 断提 高 , 我 国 个人 所 得税 制 度 经 历 了 系列
三、 家庭 为 单位 征 收 个 税 的 影 响 长期以来, 中部 或 西 部 省 份长 期 扮 演 了劳 动 力输 出地 的 角 色 。 而 个 人 所 得 税 作 为地 方 税 种 。 主 要 是 以地 方 征 收 为 主 。 这 无 形 中 就 造成 了劳
夫妻 , 其父母并无退休金 、 养老金等保 障, 就更显不公平 了。 以家庭为单 位 则 可 以 缓减 这种 压 力 。
二 是 开 辟 了农 村 地 区的 税 源 。 增加 了农 村 地 区 的财 政 收 入 。 长 期 以 来, 因农 村 居 民收 人远 远 低 于 城 市 居 民 , 所 以个 人 所得 税 基 本 未在 农 村 地 区实 施 。 特 别 是 在 中西 部 省 份 农 村 更是 闻所 未 闻 。 个 人 所 得 税 如 以家
税 税 率 与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以 及 社会 消 费 品价 格 联 动增 长 的 机制 。 而个 人 所 得 税 向 家 庭 所 得 税 的转 变 。应 该 成 为 下 一 步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度 改革 的 重点方 向。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
稳 定 增 长状 态 。
针 对 自然人 所 征 收 的 税 收 。 其 作 用 为调 节 收 入 分 配 差 异 、 促 进 社会 和 谐 稳 定 的发 展 , 而在 发 达 国 家 个人 所得 税 称 为 主 体税 种 。 现 今 我 国个 人 所
得税 的总体以及增长趋势来看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比重也在 不断的上 升. 但是在 比重不断上升的同时也存 在着许 多问题 , 制度 的问题是 整个
社 会 都 认 同 的 。那 么我 们 从 怎 样 完 善 我 国个 人 所 得 税 税 刺 模 式 入 手 , 在
此基 础 上 分析 历 史 上 的 个人 所得 税 以及 跟 国际 上 发 迭 国 家 的 比较 进 行 研究。 探 讨 出 更 适 合我 国现 状 的税 制 以 及 需要 的环 境 。
在环顾 四周 ,全球来看个人所得税最早在 1 7 9 9年在英国开征 , 经 过2 0 o多年的发展 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个重要税种 。发达国家一般个 人所得税 占总税 比重在 3 O %左右 ,在我 国现在 的情况来看当然远远不 够, 就拿 0 6年我 国年度征收个人所得税 2 4 5 2亿元 , 但 是由于我 国基数 大的原 因, 仅仅 占了 6 . 5 2 %这是远远不够 的。前面说到现在我 国的税制 比较 隐蔽 。 但是在 国外个人所得税法不是这么 隐蔽 的 , 在 国外 立法程序 民主参 与性强 。 立草的法案一般 经过一定 的途径 向公 民公布 出来 , 因此 必须要经过公 民的意见 。当然任何 的公 民以及 团体都 可以约见议员或 以书 面形式发表对法案的意见 。 并向政府反映后进入辩论 阶段 , 因此得 到的法案都是得到大多数公民的认可的 。在 国外 , 例 如美 国、 英国等发 达国家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方法主要有课源法 、 申报法 、 测定法和估计法 四种 。世界各 国在具体征收实践中 , 都综合运用这 四种方 法 。 但各有侧 重, 各显风格 。英 国在采用从源课征法时实行 累计扣缴法 , 北 美国家则 实行非 累计扣缴法 。 在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改革和调整时 。 以美 国为代 表 的发达 国家 , 为 了实现公平与效率为 目标 。 在综合所得 税基 一累进税 率制框架里进行 。 朝着拓宽税基 、 降低税率 、 减少档次 、 简化税 制的基本
个人所得税法的历史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法的历史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法的历史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起,我国开始有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称的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
当时,此制度其实主要是针对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当时,普通老百姓的工资才三四十元,按照规定,到中国来工作的外籍专家,工资不能低于800元。
2、198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这样,就形成了对内、对外两套个人所得税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次修正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定额扣除800元;对其他所得采取定额扣除800元或定率20%扣除费用的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新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
当时个人所得税除了有800元的免征额,还有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这个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自行制定,例如:在1999年,北京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是200元,广州是426元,珠海是600元,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更高达900元,这个到了2003年,北京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调整到400元。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美国个税史的简介
美国个税史的简介个税作为美国税制固定下来距今刚好100年。
在那之前,美国只在南北战争期间和19世纪末短暂地开征过,其间几度废除,直到1913年,各方才终于达成共识,征收个税的宪法修正案获得通过,下面是由店铺为你提供的美国个税史的简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美国个税史的简介英国殖民者施加的沉重税负,是美国独立运动的肇因之一。
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之初对征税相当谨慎,并没有设立个人所得税。
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1819年曾说:“征税之权力即摧毁之力量。
”在美国建国最初的70年间,联邦政府的主要收入来自关税、国内消费税和死亡税(即遗产税)。
1812年,美英再次在战场交手,史称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
为了筹措战争资金,联邦政府考虑效仿英国征收个税。
英国曾在1799年和1803年为对付拿破仑两次开征个税。
不过,美国人还没有制定出法案,战争就结束了。
1817年,国会甚至废除所有的国内税,政府的运转主要依靠关税来维持。
1861年,美国爆发内战,为弥补巨额战争费用开支,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都开始征收个税。
联邦国会当年通过个税法案,次年进行修订,并开始实施。
按照最初的规定:年收入超过600美元低于1万美元者,需纳税3%;超过1万美元者,缴纳5%。
从1864年开始,年收入在600-5000美元之间的纳税5%,超过5000美元的纳税10%。
从当时美国人的收入水平看,600美元的起征点已经算相当高了,只有1.3%的人需要向联邦政府缴纳个税。
但就是这项战时措施,为维护美国的统一做出了很大贡献。
在1862-1864年间,联邦政府的年收入增加550万美元。
在当时,纳税也被视为最高尚的爱国举动。
当年收入400万美元的商界巨子斯图尔特向国库纳税40万美元时,“整个美国都为他感到骄傲”。
内战结束后,个税制度并没有立即取消,而是到1872年才被废除。
大约过了20年,美国再次出现要求征收个税的呼声。
这次不是为了打仗,而是希望通过累进所得税制度,让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或不缴税,从而调节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改革
浅析个人所得税改革摘要:本文叙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史,指出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减轻税负;建议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公民(个人)取得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根据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无住所以及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其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个人所得税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已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成为一些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
1980年9月10日,我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
该法于1993年10月、1999年8月和2005年8月被三次修订。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即起征点)为400元。
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准并没有改变,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产生。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1986年和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规定,同1980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共计11项征税范围,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中国税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地演变和完善。
从古代到现代,中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许多变迁,其中包括了税种的多元化、税率的调整、税收征管的改革等方面的变化。
本文将对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进行分析,探讨中国税制的发展轨迹和其中的变革与进步。
古代的中国税制主要以赋税和商业税为主,这些税收多用于国家的军事、政治和文化建设。
在商业税方面,主要有关市、商、关、税等税种,对商业活动进行收税,以满足国家财政需求。
而赋税则是向农民征收的土地税和捐税,用于满足国家的军事需求。
这些税收制度在古代中国长期存在,对国家的财政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征收不公、负担过重等问题。
到了清朝时期,中国的税制经历了一些变革和调整。
在乾隆年间,实行了以田赋为主的赋税制度,对农民进行一定比例的税收征收。
清朝也建立起了一些新的税种,如盐铁税、酒税、烟草税等,以丰富国家的税收来源。
这些税种的建立,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在征收和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如官吏私渡盐铁,滋生了贪污和腐败等。
清朝末期至民国时期,中国税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与改革。
在清朝末期,光绪年间实行了两税合并制度,将田赋和其他杂税合并为一体,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推动了农业生产。
随后,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对税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颁布了《清政府民物支领章程》,实行了一些新的税种和税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税等,以适应新的政治和经济形势。
这些改革使得中国的税制变得更加完善多元化,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了更多的来源。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的税制进行了更为深刻的改革与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对土地和农业税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逐步取消了对农民的赋税。
新中国也实行了一系列的财税制度改革,如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建立了现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对税收征收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为国家财政建立起了更为健全的税收体系。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一、夏、商、周时期夏朝是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我国历史上的税法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贡产生于夏朝,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征收的农产物。
贡因其带有强制性,所以是具有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
助产生于商代,是指借助农户的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一种力役之征。
彻产生于周代,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要将一定数量的土地收获缴纳给王室。
即由力役形式改为实物形式。
贡、助、彻这三者都是王室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获的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从税收起源角度看,由于王室又是国家代表,因此,贡,助,彻也具有一些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是我国税收产生的起源。
二、春秋战国时期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宣布对私田按亩征税。
税这个名称始于“初税亩”,是指对耕种土地征收的农产物。
“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是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三、隋唐时期隋及唐前期的赋税制度均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用调制。
“租庸调”是指以人丁为基本依据和计量单位,田有租,户有调,身有庸。
唐朝中期税法最大的改革是实行“两税法”。
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故名两税。
两税的内容为地税与户税的合并,也就是以户税、地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发展而为一种新的税收。
四、明清时代明朝赋税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实行著名的“一条鞭法”,将地税与徭役合一,按田亩征纳,“计亩征银”,将繁复的赋役项目编为一条,均平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由历代对人征税转为对物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代的实行的主要税法改革是实行摊丁入亩制度。
即“摊丁入地”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地丁合一,使得土地的开垦和人口的增加达到了历史空前水平,对社会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2011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情况2011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实现各项收入685亿元。
其中:税收收入506.5亿元,首次突破500亿元,同比增收113.9亿元,增长29%,税收形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29.1亿元,同比增收97.6亿元,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的66%;社会保险费收入168.7亿元,同比增收39.6亿元,增长30.7%;工会经费收入6.6亿元,同比增收1.2亿元,增长22.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10.3%;其他代收费及基金收入1.1亿元。
个人所得税背景资料[整理]
一、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及一般性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发展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最初的目的是解决战争经费的来源,当时政府规定,按照个人的收入状况,每人要向政府缴收入税,富有的人缴纳的税款高一些,贫穷的人缴纳的税款少一些。
后来人们发现向个人征收所得税,不但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还可以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水平,缩小国民间个人收入的差距,某种意义上可以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为“稳定器”。
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税基广、弹性大及调节个人收入等特点,继英国之后逐步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推广和发展,成为许多国家税制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税种,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都在45%左右,边际税率一般在40%左右,但发达国家低档税率一般都比中国高,如一些欧洲发达国家的最低一档税率大概都在20%以上,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起着重要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简介。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最早于1950年提出,原名称叫“薪酬所得税”,但由于当时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长期实行低工资制,该税未曾出台就被搁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随着党中央决定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我国的税收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1980年,针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个人取得所得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法》。
由于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对外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外籍个人来华工作、提供劳务并取得收入的情况不断增多,我国对外籍个人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来华转让技术专利以及租赁财产等取得的六项所得征税。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为800元,按月计征;其它五项所得都实行20%的税率,按次计征。
对外籍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我国充分行使税收管辖权,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处理国家间的税收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种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当时的税收体系主要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几个税种构成。
这些税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逐渐得到了完善和调整。
198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逐步引入了增值税制度,这一税种在后来的发展中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此外,中国还逐步推出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新的税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1994年,中国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将企业所得税从原来的两级税制调整为统一的25%税率。
此后,中国还陆续对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效率。
2000年代以后,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制度的改革力度。
2008年,中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并调整了税率结构。
此外,中国还逐步开展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以及对资源税、环境税等税种的改革和调整。
2018年,中国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调整了税率结构。
同时,中国还开始试点推进社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协调和统一。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种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少数几个税种到多元化的发展过程。
税收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不断推进,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追求税收制度的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及产生的影响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及产生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是税收法规中的重要一环,其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以及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沿革、税种变化、税收政策变化等方面出发,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及产生的影响。
首先,我国的个税法历史可以追溯到1957年,当时的个税只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税和经营所得税。
此后,个税法在多次修改中逐渐完善,并于2018年经历了一次重大改革。
新个税法的出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增加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新个税法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作为基本原则。
实现了对分类个人所得税减除、扣除和税率的不同确定,同时在综合所得税部分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变化是将计征周期变为年度,而非之前单纯依据工资所得每月计算。
二,提高了起征点。
新个税法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之前的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
这个举措可以有效降低低收入群众的个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三,增加了专项扣除和减除费用。
补充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扣除,并取消了之前的代扣代缴,个人可以在预约的时间内自主选择进行专项扣除操作,更加便捷。
四,调整了税率和税级。
新个税法共设7级税率制,分别为3%、10%、20%、25%、30%、35%、45%。
这与之前的7级税率相比,提高了税率上限,实际涉及层级还是7级,个人税率可以相应进行选择。
新个税法的实行对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及分配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新个税法对提高低收入人群的财务状况造成了积极的影响。
从提高的起征点来看,预计会有83%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无需额外缴纳所得税,这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具有显著的意义。
其次,新个税政策还有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以前经营所得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逃避,现在通过税制的优化,可以促使一部分个人产业税纳税增加,同时也促进了个人消费的升级和人才的引进。
再者,新个税法可以有效地避免个人所得税收入的重复征税。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一、夏、商、周时期夏朝是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我国历史上的税法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贡产生于夏朝,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征收的农产物。
贡因其带有强制性,所以是具有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
助产生于商代,是指借助农户的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一种力役之征。
彻产生于周代,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要将一定数量的土地收获缴纳给王室。
即由力役形式改为实物形式。
贡、助、彻这三者都是王室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获的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从税收起源角度看,由于王室又是国家代表,因此,贡,助,彻也具有一些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是我国税收产生的起源。
二、春秋战国时期鲁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 594 年 ) 实行了“初税亩”,宣布对私田按亩征税。
税这个名称始于“初税亩”,是指对耕种土地征收的农产物。
“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是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三、隋唐时期隋及唐前期的赋税制度均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用调制。
“租庸调”是指以人丁为基本依据和计量单位,田有租,户有调,身有庸。
唐朝中期税法最大的改革是实行“两税法”。
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故名两税。
两税的内容为地税与户税的合并,也就是以户税、地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发展而为一种新的税收。
四、明清时代明朝赋税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实行著名的“一条鞭法” ,将地税与徭役合一,按田亩征纳,“计亩征银” ,将繁复的赋役项目编为一条,均平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由历代对人征税转为对物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代的实行的主要税法改革是实行摊丁入亩制度。
即“摊丁入地” 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地丁合一,使得土地的开垦和人口的增加达到了历史空前水平,对社会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2011 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情况2011 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实现各项收入685 亿元。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的早期个人所得税。
在这个阶段,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由一些欧洲国家引入的。
最早的个人所得税出现在英国,用于应对拿破仑战争的开支。
个人所得税最初的征收方法是采用渐进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这个阶段的个人所得税规模较小,只针对较高收
入阶层。
第三阶段是20世纪后半叶至21世纪的个人所得税。
随着全球化和经
济发展的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成为了各国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阶段,
一些国家开始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大规模的,目的是提高税制的公平性和
效率性。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改善税收的进步性,即收入越高的人群应
缴纳更高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另一个变化是减少税制的复杂性,简化税率
结构和税收申报程序。
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减税措施来刺激经济增长。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是不断变化的,它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动态
和税收政策的调整。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经历了从早期的征收高收入群体到
现在普遍征收的过程,税率也逐渐提高,税制也逐渐完善。
目前,个人所
得税已经成为全球多数国家的重要税种之一,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了重要
支持。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可能会
继续发生调整和。
原题目:个人所得税税率变动历史回顾
原题目:个人所得税税率变动历史回顾介绍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自建国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经历了多次变动,下面将对其历史回顾进行概述。
1950年代至1978年在1950年代至1978年期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较为简单,只设有少数几个等级,并且税率较低。
这一时期的个人所得税主要用于调节收入分配。
1979年至2006年自1979年开始,我国逐步推出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一时期的税制调整主要集中在税率和税基的调整上。
1980年代,我国开始采取分段累进税率制度,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对应不同的税率。
这种税制改革主要目的是提高税制的进步性,增加税基,促进经济发展。
199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即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综合税制征税,而非工资以外的各项收入按照分类税制征税。
这一改革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了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再次进行了改革,进一步提高了税制的进步性。
根据这一改革,我国实行了更加细化的税率表,并对不同层级的收入采取不同的税率。
2007年至今自2007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继续进行调整和改革。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订,并对税率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的税法,个人所得税实行7个不同等级的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此外,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引入了一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扣除和减免。
这些改革进一步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和灵活性。
结论个人所得税税率在我国历经了多次变动和调整,从简单的税制发展到如今较为细化的税率表。
这些税制改革旨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变化,并提高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个人所得税税率变动历史的回顾,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美英日个人所得税发展历史1
英美日个人所得税发展历史1、个人所得税综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它与每个公民的直接经济利益紧密相连,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此税种.自从1799年在英国诞生以来,个人所得税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变革,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一般占税收收入的30%—50%左右,有学者称其为经济的“自动稳定器”。
日本以及其它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作为基干税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仅承担筹集财政资金的职能,同时又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
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任务在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如何发挥和激活个人所得税的上述双重功能,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只有当个人所得税的筹集财政资金的规模达到相当程度,使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充分发挥,进而实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
本文将就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进行综述并对三个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现状进行总结,最后探讨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借鉴意义。
2、美国个人所得税发展2.1、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发展1861年,美国爆发南北战争,军费需求大增。
为了缓解财政收入压力,国会通过了《1861年收入法案》,该法案开始对个人所得征税.所得税规定,对年总所得超过800美元部按照3%的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标志着以消费税和关税为主体的联邦税收体系的新发展.但是,随着内战的结束,为了顺应民众的减税要求,一方面减免了战时消费税,许多商品也不再征收消费税。
1868年,联邦税收主要依赖于酒税和土豆税。
另一方面,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并于1872年完全废止。
1913年10月,国会通过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规适用于年所得在5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最低税率为1%,最高税率为7%。
在当时,美国仅有不到1%的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筹集收人功能十分有限。
所得税的历史演变与未来走向
所得税的历史演变与未来走向引言:所得税是一种政府征收个人或企业所得的税收制度。
它既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整财富分配的工具之一。
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本文将以历史的角度来探讨所得税的演变过程,并对未来的走向进行预测。
一、所得税的起源所得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较小,甚至存在共享资源的现象,因此并未出现所得税这一概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分配的不均衡逐渐凸显,才需要建立一种税收机制来调节。
在古希腊,政府开始征收一种与个人财富直接相关的税收,这可以视为所得税的雏形。
二、所得税的发展1. 古代至近代在中世纪的欧洲,国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税收制度。
其中一项重要的税收是按财产来征收的,但并没有直接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
直到18世纪末,英国政府在应对财政危机时,才首次引入了个人所得税。
此举在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逐渐完善,成为英国财政的重要来源。
2. 现代至今20世纪初,随着工业化的加速,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工具,逐渐被更多国家采用。
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税收法规和机构,为个人所得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手段。
三、所得税的未来走向1. 税收公平与合理化未来所得税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税收公平与合理化。
在现代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衡问题愈发严重,所得税作为调节工具,应更好地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2. 税收数字化与智能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税收的管理和征收方式也将发生改变。
未来所得税的征收将更加数字化和智能化,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更高效、精准的税收征收。
3. 国际合作与税收竞争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也日益激烈。
未来所得税的发展需要更加强调国际合作,避免税收漏洞和避税行为。
国际间的税收规则和标准的统一,对于维护全球税收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赵芳
财务管理09233249
指导老师:刘芳
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又是税收中重要的税种。
国家可以也应该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国民收入,缩小国民贫富差距,这就需要一个公平的且能起调节作用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虽然经过不断调整,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度;税率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征收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
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由此,我国制定了本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确定为800元。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该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确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将个税起征标准提高至1600元。
2007年8月15日国务院决定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2008年3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从起由1600元上调至2000元。
,10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1 年三月的“两会”上,温家宝明确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将会成为国务院讨论的重要问题。
此后学界对于将起征点调整到 5000 元进行力推,经过全
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2011 年 6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 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 1 级由 5%降低到 3%。
这一决定已在2011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由以上的个税发展及改革历程来看,个税改革的主要特征为个税起征点的不断提高。
而促使我国个税起征点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对“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分配观的不断贯彻。
同时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缩小国民收入差距。
从改革的效果看,在一定时期内,个税改革也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个人所得税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