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轨道及道岔选型铺设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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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精心整理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铺设标准1.1井下运输大巷铺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 及以上的轨道。

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

1.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50m 弦量不超过30mm ,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 (30kg/m 轨道)、220mm (22kg/m 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 ;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

1.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 ,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1.8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1.9井下轨道轨距为600m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一般运输线路轨道]。

距为1.14轨道路基必须无严重塌坡、地鼓、沉降现象。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道碴厚度不小于100mm,个别底板突出处不小于50mm,道碴应埋没轨枕2/3,轨枕必须露出1/3,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一般运输线路轨道道碴不超过枕面,不低于枕面1/3。

轨道道碴的粒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必须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1.15轨道严禁用气割进行截割,如需截割的必须使用切轨机,运输大巷轨道不允许进行截割分段(较短距离修整除外)。

轨道截割头平面应与轨面垂直,锯切面不得歪斜。

轨道截割头进行重新加工道夹板螺栓孔时,必须用钻床进行加工,严禁使用气割割眼。

螺栓孔直径为24mm,孔水平中心线离轨面距离:30kg/m型号轨道为51.9mm,22kg/m型号轨道为59.7mm。

矿井轨道与道岔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与道岔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和道岔铺设标准矿井轨道分为一般线路轨道和窄轨轨道两种。

铺设一般线路轨道时,要做到道砟分布均匀,埋没轨枕厚度达到规定要求;轨枕间距合理,误差不超限;轨道直顺或圆顺,轨距满足设计要求。

道接头采用悬接方式;曲线段为错接方式。

具体执行标准可参阅《一般线路轨道铺设标准》。

铺设一般线路道岔时,要求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无跳动;螺丝、道钉、扣件、垫板齐全,位置正确;转辙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具体执行标准可参阅《一般线路道岔铺设标准》。

井下铺设窄轨轨道及道岔时,除要满足轨道和道岔铺设的一般要求外,还需满足窄轨安装的特殊规定,如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托绳轮数量齐全,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轨枕及扣件,滑床板应与轨底面贴合等。

具体执行标准可参阅《窄轨轨道铺设标准》和《窄轨道岔铺设标准》《一般线路轨道铺设标准(以5m 24kg/m轨道为例)》钢轨:长度≥5m,轨缝≤5 mm。

轨距:600±5-2mm。

弯路加宽后不大于5mm,不小于2mm。

钢轨水平差≤10 mm。

道砟埋没轨枕厚度 1/4~1/3。

轨枕间距要求正常枕间距:670±50mm。

过渡枕间距:585±50mm接头枕间距:480±50mm鱼尾螺栓、鱼尾板:与钢轨型号配套。

轨面高低差和内侧左右错差≤2mm。

道接头悬接错距:≤50 mm《一般线路道岔铺设标准》轨距要求: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辙岔前后轨距偏差 +3mm,-0mm;两股钢轨水平偏差≤5mm。

尖轨与基本轨间隙≤2mm,高低差≤2mm;尖轨损伤长度≤100mm。

开程 80~110mm尖轨根部轨缝≤8mm,其它轨缝与线路部分的轨缝要求相同。

轨枕间距误差≤50mm《窄轨轨道铺设标准》1、单轨中心线偏差:设计值±50 mm2、双轨中心线间距设计值+20 mm≥双轨中心线间距≥设计值双轨中心位置偏移≤50 mm3、坡度与标高执行标准标高偏差≤±50mm;坡度误差≤1‰4、道碴厚度标准井下部分≥100mm地面部分≥150mm5、轨枕间距标准:轨枕间距为设计值±50mm。

煤矿道轨及道岔安装标准

煤矿道轨及道岔安装标准

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乌海市海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辅设标准1.1 矿井井下运输大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1.2 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并用 4 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1.3 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4 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 弦量不超过10mm(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 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 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 以下不超过3mm。

1.5 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 弦量不超过10mm(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 弦量不超过50mm)。

1.6 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 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 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 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g/m 轨道)、220mm(22kg/m 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1.7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1.8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 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矿井轨道和道岔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和道岔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和道岔铺设标准矿井轨道分为一般线路轨道和窄轨轨道两种。

铺设一般线路轨道时,要做到道砟分布均匀,埋没轨枕厚度达到规定要求;轨枕间距合理,误差不超限;轨道直顺或圆顺,轨距满足设计要求。

道接头采用悬接方式;曲线段为错接方式。

具体执行标准可参阅《一般线路轨道铺设标准》。

铺设一般线路道岔时,要求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无跳动;螺丝、道钉、扣件、垫板齐全,位置正确;转辙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具体执行标准可参阅《一般线路道岔铺设标准》。

井下铺设窄轨轨道及道岔时,除要满足轨道和道岔铺设的一般要求外,还需满足窄轨安装的特殊规定,如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托绳轮数量齐全,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轨枕及扣件,滑床板应与轨底面贴合等。

具体执行标准可参阅《窄轨轨道铺设标准》和《窄轨道岔铺设标准》《一般线路轨道铺设标准(以5m 24kg/m轨道为例)》钢轨:长度≥5m,轨缝≤5 mm。

轨距:600±5-2mm。

弯路加宽后不大于5mm,不小于2mm。

钢轨水平差≤10 mm。

道砟埋没轨枕厚度 1/4~1/3。

轨枕间距要求正常枕间距:670±50mm。

过渡枕间距:585±50mm接头枕间距:480±50mm鱼尾螺栓、鱼尾板:与钢轨型号配套。

轨面高低差和内侧左右错差≤2mm。

道接头悬接错距:≤50 mm《一般线路道岔铺设标准》轨距要求: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辙岔前后轨距偏差 +3mm,-0mm;两股钢轨水平偏差≤5mm。

尖轨与基本轨间隙≤2mm,高低差≤2mm;尖轨损伤长度≤100mm。

开程 80~110mm尖轨根部轨缝≤8mm,其它轨缝与线路部分的轨缝要求相同。

轨枕间距误差≤50mm《窄轨轨道铺设标准》1、单轨中心线偏差:设计值±50 mm2、双轨中心线间距设计值+20 mm≥双轨中心线间距≥设计值双轨中心位置偏移≤50 mm3、坡度与标高执行标准标高偏差≤±50mm;坡度误差≤1‰4、道碴厚度标准井下部分≥100mm地面部分≥150mm5、轨枕间距标准:轨枕间距为设计值±50mm。

煤矿轨道管理办法及轨道铺设标准

煤矿轨道管理办法及轨道铺设标准

轨道管理办法及轨道铺设标准为实现我公司质量标准化创建目标,规范我公司轨道管理,提高我公司矿井轨道铺设质量,使我公司的轨道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化矿井要求。

特制订《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轨道管理办法及轨道铺设标准》,望各单位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第一部分矿井轨道管理办法1、本轨道铺设标准适用于永久轨道和临时轨道的铺设。

2、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及永兴公司下属单位在铺设轨道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轨道标准进行施工,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

3、铺轨结束后2天内及时通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依据轨道标准对轨道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对于新铺设的轨道,在检查验收后3天内将验收时查处的问题处理完毕。

否则,将根据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轨道进行检查维护,是本单位的轨道质量始终达到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机电科及相关科室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轨道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每处50-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6、对轨道铺设质量达不到轨道铺设标准的,先是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有相关单位按照整改通知单时间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每处50-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7、本轨道管理办法及铺设标准解释权归机电科。

8、本轨道管理办法及铺设标准自下发之日期执行。

第二部分矿井轨道铺设标准一、道轨1、根据公司统一要求,井下生产用的轨道全部采用22Kg/m,逐步取消18kg/m和 15kg/m永久轨道。

2、铺设轨道所需的道钉、螺栓、平垫、弹垫和轨道夹板板等部件必须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3、同一水平段使用同一长度规格的钢轨,接头方式为悬接,保证两条钢轨的道缝对正对齐;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2毫米,轨道接头高低及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毫米。

4、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毫米。

5、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毫米,下偏差为-2毫米。

轨道安装标准

轨道安装标准

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辅设标准1.1 矿井井下运输大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1.2 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并用4 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1.3 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4 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 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 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 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 以下不超过3mm。

1.5 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 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 弦量不超过50mm)。

1.6 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 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 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 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 (30kg/m 轨道)、220mm(22kg/m 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1.7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1.8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 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矿井轨道及道岔选型铺设使用标准

矿井轨道及道岔选型铺设使用标准

矿井轨道及道岔选型铺设使用标准第一章通用要求第一条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运输石门、主要斜巷绞车道、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和无极绳绞车运行轨道等轨道质量必须达优良等级,其他轨道质量达合格等级,不得有杂拌道;道岔质量达合格等级,消灭非标道岔。

第二条为保证矿井轨道质量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各煤矿(井)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做到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应有巡回检查制、岗位责任制、事故记录、维修记录以及技术履历薄等。

所有记录应填写及时、清晰、准确,并有专人保管。

第三条每月对轨道、轨枕及道岔各部螺栓滴油一次。

道床、道岔应经常清理,确保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第二章轨道选型铺设使用标准第四条主要运输线路应采用24kg/m及以上钢轨;新建或改扩建矿井,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主要运输线路,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所选轨型不得低于18kg/m。

第五条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第六条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第七条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 以上不超过2mm,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第八条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倾斜绞车道不超过15mm(设计变坡点不在此限);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第九条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值且不得大于设计值20 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大于50mm。

井下轨道及道岔选型安装使用标准

井下轨道及道岔选型安装使用标准

井下轨道及道岔选型安装使用标准一、总则1、井下铺设轨道及道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2、井下铺设轨道必须经相关科室批准或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进行铺设或更换。

3、已铺设好的轨道及道岔必须派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轨道及道岔正常使用。

4、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H标准化标准》《矿井轨道质虽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二、术语1、主要运输巷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2、运输大巷(阶段大巷、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为整个开采水平或阶段运输服务的水平巷道。

开凿在岩层中的称岩石运输大巷;为几个煤层服务的称集中运输大巷。

3、阻车器装在轨道侧旁或轨道中间、罐笼、翻车机内使车辆停车、定位的装置。

4、防跑车装置斜井提升时,为防止坠车事故,安设在矿车上的叉形止车装置和抓钩,或装在线路上的阻车器和挡车栏。

5、杂拌道在同一条线路50米以内使用两种以上轨型的钢轨或同一线路上两股不同轨型者,称杂拌道。

三、轨道选型安装使用标准1、井下运输大巷铺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不小于22kg/m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所选轨型不得低于22kg/m;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

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3、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斜巷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 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一般运输线路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硕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虽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虽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上不超过2mm 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2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150轨道大巷轨道铺设标准为了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我矿新购进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为电机车早日投入使用,需对-150轨道大巷轨道进行重新铺设,为了保证轨道铺设质量,特制定如下轨道铺设标准:一、轨道铺设负责人轨道铺设由采煤队李国亮、段华负责。

二、轨道铺设标准1、轨型选用22Kg/m的轨道,轨距:600mm,允许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

2、轨道接头平整度: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轨道接头处必须铺设枕木间距为500mm。

3、轨面水平:两股道应水平,误差不大于5mm。

4、轨型:使用统一型号轨道,严禁混用。

5、轨枕质量:不得使用腐朽的枕木。

6、轨枕间距:间距1000mm(中~中),误差为±50mm。

7、轨道铺设:轨道进行重新铺设,轨枕分别采用木轨枕和工字钢轨枕,木轨枕和工字钢轨枕依次相间交错铺设。

8、扣件:道夹板、螺栓、弹簧垫齐全并与轨型一致,每一道夹板必须安装四条螺栓,每条螺栓均须配上弹簧垫,螺栓必须有一正一反使用,并达到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9、道钉:每根枕木与轨道连接道钉不得少于4个,道钉必须砸紧,使枕木与轨道接合紧密,道钉浮离不大于2mm。

10、道岔: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道高差不得大于2mm。

11、道床:道床保持整洁,道渣捣固坚实,脚踩道轨或道木不得有松动现象,道木应埋入巷道底板,道木上面与巷道底板面水平。

12、道岔必须使用标准道岔,规格不得低于基本轨规格(22Kg/m)。

13、轨道铺设过去要保证巷道底板平整,不得有渣块与杂物堆积。

三、轨道铺设完成后组织人员按标准统一验收。

井下轨道铺设标准

井下轨道铺设标准

井下轨道及道岔选型安装使用标准一、总则1、井下铺设轨道及道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2、井下铺设轨道必须经相关科室批准或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进行铺设或更换。

3、已铺设好的轨道及道岔必须派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轨道及道岔正常使用。

4、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二、轨道选型安装使用标准1、井下运输大巷铺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不小于30kg/m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所选轨型不得低于24kg/m;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

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3、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斜巷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一般运输线路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

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上不超过2mm,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6、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值且不得大于设计值的20 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8、井下轨道轨距为900m 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辅设标准1.1矿井井下运输大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1.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1.3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1.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

1.6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 (30kg/m轨道)、220mm(22kg/m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1.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1.8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1.9井下轨道轨距为600m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2017年整理】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2017年整理】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2017年整理】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辅设标准1.1.矿井井下运输大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1.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1.3.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1.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

1.6.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g/m轨道)、220mm(22kg/m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1.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1.8.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一、道轨1、矿统一要求,除大巷外井下生产用的轨道全部采用22Kg/m轨道。

2、铺设轨道所需的道钉、螺栓、平垫、弹垫和轨道夹板板等部件必须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3、同一水平段使用同一长度规格的钢轨,接头方式为悬接,直线段保证两条钢轨的道缝对正对齐;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2毫米,轨道接头高低及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毫米,曲线段接头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4、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毫米。

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主要运输线路为不大于设计5mm、不小于设计3mm;一般运输线路为不大于设计6mm、不小于设计4mm。

5、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毫米,下偏差为-2毫米。

6、轨道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直径不小于25mm,间距在1.5-3m,曲线中间点必须设置一根。

7、道钉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浮离度不大于2毫米;道钉的长度(80-100mm)与钉盖的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不能出现圆形钉盖。

8、轨底与轨枕间隙不大于2毫米。

9、道床符合设计要求,无凸起,沉降现象。

10、道渣铺设厚度不小于100毫米,个别底板突出处不小于50毫米,道渣不得埋没轨枕面,无积水,淤泥。

11、排水沟畅通,盖板稳固齐全,巷道内铺设通车场时,中间、或一侧留出800mm的人行通道。

车辆与巷帮间要有200mm以上的安全间距。

设备安装、物料存放距轨道间距必须达到700mm以上。

12、在有钢丝绳运行的道床段,应安装托绳辊,间距15-20米、转动灵活,固定可靠,托绳辊坑内无淤煤等杂物。

二、轨枕1、轨枕(含水泥轨枕和油枕)外形尺寸、两端订道钉木楔位置及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2、轨枕间距中对中最大不超过800mm;道接头两端轨枕间距500mm。

轨枕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

3、同一地点统一使用同一规格的轨枕(水泥枕或油枕),禁止交叉使用,有车场地段主道与辅道的轨枕应在同一条直线上。

最新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最新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最新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煤矿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辅设标准1.1.矿井井下运输大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1.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1.3.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1.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

1.6.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g/m轨道)、220mm(22kg/m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1.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1.8.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

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铺设标准井下运输大巷铺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

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煤业子公司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

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g/m轨道)、220mm(22kg/m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 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井下轨道轨距为600m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轨道运输线路铺设使用标准

轨道运输线路铺设使用标准

轨道运输线路铺设使用标准为加强井下运输轨道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运输事故发生,提高轨道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轨道运输线路安装使用标准。

一、总则(一)井下辅设轨道及道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二)井下辅设轨道必须经相关科室批准后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进行铺设或更换。

(三)已铺设好的轨道及道岔必须派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轨道及道岔正常使用。

二、轨道及道岔安装使用标准(一)轨道的辅设标准1.井下运输大巷和主要斜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22kg/m的轨道。

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不得小于18kg/m,并按主运输大巷标准铺设。

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

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3.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6.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

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8.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高差不超过50mm;误差不超过1/10009.井下轨道轨距为600m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

矿井轨道铺设标准(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矿井轨道铺设标准1、轨道中心线符合要求,偏差不得大于±50mm。

双轨中心线距离上偏差不大于20mm,下偏差不得大于0mm。

2、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轨枕间距偏差不大于±50mm。

3、轨枕无失效、无空板,轨枕埋入深度40-60mm,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4、直线轨距标准为600mm,上偏差不得大于+5mm,下偏差不得大于-2mm,弯道要求平滑无硬弯。

铺设窄轨曲线需将轨距加宽、外轨抬高。

加宽量10mm,递减率1%,外轨抬高20mm,顺轨率1%。

5、扣件必须统一、齐全、紧固有效且与轨型相符。

接头平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夹板不得反装,螺栓一正一反交互安装。

6、道钉数量齐全,钉顶锤痕呈豆形,无浮、离、扭、弯、仰、俯、磨八害现象。

7、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

8、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不得大于5mm。

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偏差为±50mm,50m内高差不超过±50mm。

9、尖轨根部轨缝不得大于8mm,其余轨缝不得大于5mm,左右、高低偏差不得大于2mm;尖轨尖端同基本轨间隙不大于2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同基本轨到底差不的大于2mm;尖轨尖端开程80~110mm。

10、扳道器位置及方向安装正确,动作部分灵活可靠;各连接部位销子、平垫、开口销等齐全稳固;扳道器轨枕与扳道器中心线、基本轨垂直。

11、滑床板不得反装,同轨底面间隙不得大于2mm。

12、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13、路基无严重蹋坡、底鼓、沉降现象。

14、道床整洁、道渣不埋轨枕面,应无积水、无淤泥、无浮煤。

井下轨道铺设标准

井下轨道铺设标准

井下轨道铺设标准一、安装规定1、轨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钢轨应不变形、无硬弯、无断裂现象。

2、钢轨、轨枕、道岔、附件的型号、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数量齐备。

3、木轨枕应按设计要求,经防腐处理后方可铺设,钢筋混凝土轨枕应无断裂和露筋。

4、道碴粒径宜为20—60mm,粒度大小应均匀一致,材质是坚硬的碎石或卵石,不应混有软岩、泥土或杂物。

5、枕轨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枕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mm,对中间枕距为600—700mm,过渡枕为500—600mm,接头枕距为400—500mm。

中间过渡接头(2)轨枕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宜一致,其偏差不应超过±30mm。

6、道床应铺平砸实,无浮枕;轨枕埋入道渣深度应为轨枕厚度的2/3,轨枕底面下的道碴厚度不应小于100mm。

7、轨道安装完应进行下列内容检查:(1)应按铺轨、轨枕铺设,道床和道岔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2)对弯道道岔,甩车道等主要部位应逐一进行检查,铺轨全部检查合格后,进行重车运行,轨道不应有冲击情况,钢轨及尖轨不应产生下沉和压出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轨道铺设标准1、轨道中心线与设计中心线偏差不应超过±50mm,双线路轨道中心距离偏差不应超过mm。

0+202、直线段轨距偏差不应超过-2+5mm,两轨面的相对高差不应大于5mm。

3、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局部偏差每50mm不应超过±1%,井下机车运输线路坡度一般为3—5‰。

4、轨道的接头应平整,其轨面及内侧错位均不应大于2mm,螺栓、夹片必须齐全。

直线段两侧钢轨的接头应对齐,在弯疲乏上两侧钢轨接头须错开,错开长度宜为轨长1/3—1/4。

说明:错距不宜小于3m,使用的短轨最小长度不得小于2m。

5、钢轨接头的间隙,直线段不应大于5mm,曲线段不应大于8mm,当采用焊接时,焊缝不应有裂纹。

轨道接头必须采用对妆悬接,接头不应落在轨枕上。

6、轨道按中腰线铺设平、直,单轨铺设时轨中偏巷中200mm(人行道对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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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川矿矿井轨道及道岔选型铺设使用标准
第一章通用要求
第一条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运输石门、主要斜巷绞车道、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和无极绳绞车运行轨道等轨道质量必须达优良等级,其他轨道质量达合格等级,不得有杂拌道;道岔质量达合格等级,消灭非标道岔。

第二条为保证矿井轨道质量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各煤矿(井)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做到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应有巡回检查制、岗位责任制、事故记录、维修记录以及技术履历薄等。

所有记录应填写及时、清晰、准确,并有专人保管。

第三条每月对轨道、轨枕及道岔各部螺栓滴油一次。

道床、道岔应经常清理,确保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第二章轨道选型铺设使用标准
第四条井下铺设轨道及道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第五条井下铺设轨道必须经相关科室批准或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进行铺设或更换。

第六条已铺设好的轨道及道岔必须派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轨道及道岔正常使用。

第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

第八条主要运输线路消灭24kg/m以下钢轨,推广应用30kg/m 及以上钢轨;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主要运输线路,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所选轨型不得低于24kg/m。

第九条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第十条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第十一条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上不超过2mm,半径50m 以下不超过3mm。

第十二条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倾斜绞车道不超过15mm (设计变坡点不在此限);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第十三条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值且不得大于设计值的20 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大于50mm。

第十四条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
±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即50m内高差不超过50mm。

第十五条轨道直线段轨距允许偏差+5mm,-2mm;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允许偏差+5mm,-2mm。

第十六条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所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同一线路应无杂拌道。

第十七条轨道直线段两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误差不大于5mm;曲线段加高后误差不大于5mm,消灭阴阳道。

第十八条井下主要运输线路,推广应用高强度水泥轨枕(其强度检验结果不低于60MPa),采用螺栓扣件固定钢轨。

第十九条轨道轨枕质量合格,铺设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处轨枕无失效,其他无三根以上轨枕连续失效(腐朽、损坏、断裂、悬浮、不起作用者为失效),轨枕与轨道垂直,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枕间距为700mm,偏差不超过50mm;一般运输线路轨道轨枕间距为800mm,偏差不超过50mm。

第二十条轨道道钉规格应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混凝土轨枕螺栓、压板紧固齐全、浮离不大于2mm。

第二十一条斜巷轨道地辊要齐全、灵活可靠,地辊架要具有防脱闭锁功能,地辊之间一般间距为15m,最大距离不超过25m,以轨枕、道木无明显磨痕为准,巷道内变坡点处应增加地辊,地辊坑内应清洁无杂物积水。

第二十二条轨道路基必须无严重塌坡、地鼓、沉降现象。

主要运输线路道碴厚度不小于100mm(个别底板突出处不小于50mm),地面
不小于150mm,道碴应埋没轨枕2/3,轨枕必须露出1/3,道碴材质和粒度应符合标准要求,粒度为10~40mm,不得掺有碎末,必须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第二十三条为便于轨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井下主要轨道运输线路,不宜硬化道床(道床以外的路面不受此限)。

确系井下地质条件好,矿井轨道工程质量受动压影响较小,轨道铺设一年后,轨道质量仍能达到优良等级的,也可以硬化道床。

第二十四条轨道严禁用气割进行切割,如需切割的必须使用切轨机,运输大巷轨道不允许进行切割分段(较短距离修整除外)。

轨道切割头平面应与轨面垂直,锯切面不得歪斜。

轨道切割头进行重新加工道夹板螺栓孔时,必须用钻床或专用工具进行加工,严禁使用气割割眼。

螺栓孔直径为24mm,孔水平中心线离轨面距离22kg/m型号轨道为59.73mm,30kg/m型号轨道为51.99mm。

第一个螺栓孔中心距切割面距离22kg/m型号轨道为63.5mm,30kg/m型号轨道为60.5mm。

第二个螺栓孔中心距第一个螺栓孔中心距离为127mm。

第三章道岔选型铺设使用标准
第二十五条选用道岔时,根据所采用的轨道类型、轨距、曲线半径、机车类型、行车速度、行车密度、车辆运行方向、车辆集中控制程度及方式的要求进行合理选型。

选用道岔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与基本轨的轨距相适应。

(2)与基本轨的轨型相适应,有时也可选用比基本轨轨型高一级的型号,但不能选低一级的型号。

(3)与行驶车辆的类别相适应,多数标准道岔都能行驶电机车和矿车,少数标准道岔由于曲线半径过小(等于或小于9 m)或辙叉角过大(等于或大于18°55'30"),就只能允许行驶矿车。

(4)与车辆的行驶速度相适应,曲线半径越小,辙叉角越大,允许车辆行驶的速度就越小。

(5)根据所采用的轨道类型、轨距、曲线半径、电机车类型、行车速度、行车密度、车辆运行方向、车辆集中控制程度及方式的要求,可选择气动、电动、弹簧或手动的各种型号道岔。

第二十六条道岔轨距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辙岔前后的轨距偏差+3mm,0mm。

第二十七条尖轨前端、直曲连接轨中部和道岔后部的两股钢轨的水平偏差不大于5mm。

第二十八条道岔水平方向直线目视平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目视圆顺,用1m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2mm,用2m 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3mm。

第二十九条轨面前后高低目视平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

第三十条道岔接头处两轨面高低和内侧左右错差不大于2mm。

第三十一条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

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

第三十二条尖轨开程为80~110mm。

第三十三条尖轨根部轨缝不大于8mm,其他轨缝与线路部分的轨缝要求相同。

第三十四条 600mm轨距轨道,心轨至护轨工作边间距为572mm,偏差为+2mm,0mm;900mm轨距轨道,心轨至护轨工作边间距为872mm,偏差为+2mm,0mm。

第三十五条护轨零件齐全,安装牢固,无松动、失效现象。

心轨尖端与护轨工作边中心垂直相对偏差为±50mm。

第三十六条心轨在顶面宽35mm处和翼轨喉部的垂直磨耗不超过7mm,铆钉无松动,焊缝无裂纹。

第三十七条滑床板应与轨底面贴合,其间隙不超过2mm。

第三十八条基本轨与连接轨垂直磨损不大于7mm。

第三十九条轨撑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1mm,数量齐全,无松动现象。

第四十条扳道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活可靠;铺设道岔处必须使用通枕木。

第四十一条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消灭非标准道岔和手动道岔,推广应用简易风动道岔,风动司控道岔和电动司控道岔,使道岔控制全部实现自动化。

第四十二条斜巷串车提升的运输线路,曲线半径不得小于15m,使用的单开道岔不得小于4号。

第四十三条同一运输线路使用不同轨型道岔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可以采用较线路轨型高一级的道岔,不允许采用低一级的道岔;
(2)采用不同轨型道岔时,道岔前后端应各铺设5m与道岔轨型相同的钢轨,然后用异型鱼尾板与线路钢轨连接。

(3)与行驶车辆的类别相适应,多数标准道岔都能行驶电机车和矿车,少数标准道岔由于曲线半径过小(等于或小于9 m)或辙叉角过大(等于或大于18°55'30"),就只能允许行驶矿车。

(4)与车辆的行驶速度相适应,曲线半径越小,辙叉角越大,允许车辆行驶的速度就越小。

(5)根据所采用的轨道类型、轨距、曲线半径、电机车类型、行车速度、行车密度、车辆运行方向、车辆集中控制程度及方式的要求,可选择气动、电动、弹簧或手动的各种型号道岔。

附道岔的类别及单线表示图:
ZDK--单开道岔
ZDC--对称道岔
ZDX—渡线道岔道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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