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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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学生党员发展标准(试行)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精神,在学生党建实践中,应从基本标准、历史标准和具体标准等三个层面全方位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的操作体系,特制订本标准。

(一)基本标准。所谓基本标准,就是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资格、党员的基本条

件和党员的义务权利等三方面内容。结合大学生实际,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北大百年校庆

上对青年大学生提出的四点希望和要求,即要“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

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

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二)历史标准。所谓历史标准,就是对党建对象和党员同志政审。政审的内容应

包括:本人的日常言行特别是涉及对党政方针的评述,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的表现(如

考察在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中的表现),有无历史问题;考察对象直系亲属的政治面貌,

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的表现(如考察在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中的表现),有无历史问题

和社会中的作风等。历史标准应实事求是,动态考察,客观全面,存档记录。

(三)具体标准。所谓具体标准,就是在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对党员和党建对象考

察、考核的操作指标。大学生要成为党组织成员,要经历“申请――考察――发展――

考核”等四个环节,因此,大学生党员标准的具体操作体系应包含培养、考察(发展)

和考核等三个环节。

一是培养的标准。主要着眼于那类同学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而提出的标准;并以此

为据,选拔党建对象培养、教育,并在具体工作学习生活中考察。主要指标是:①年满

十八周岁,向学生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②政治立场坚

定,是非观念明确,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特别是能结合党政时政向组织坦诚自己的真

实想法,对照自己的言行如实开展自我批评,并对自己存在的缺点有改正的愿望和实际

行动;③注重理论学习,能自愿、主动、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在思想认识和理论修

养上有进一步提高,工作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党章顺利结业后,有主动争取参加党委党

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提高的实际行动和表现;在学习班学习中能顺利结

业;④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自觉主动,进步明显;⑤遵章守纪,尊师爱友,诚实

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⑥积极参加党团学活动;在集体活动中愿意承

担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是考察的标准。主要是党员发展的考核指标。根据青年大学生的特点,结合工作

实践,大学生加入党组织的考察标准,要根据该同学的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

力以及其群众基础状况综合评价,来认定其是否具备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要确立政治思想标准为考察的首要标准。①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

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②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能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两课”考试成绩一般应在70分以上;③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一次;④考察期自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之日算起,至少应满1年。

要确立学习成绩标准为考察的中心标准。①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各门课考试综合成绩居中游以上(大二学生综合测评应在年级50%内,大三学生综合测评应在年级70%内);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②能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③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限(第五学期前)通过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及计算机一级考试(计算机专业学生不作计算机等级要求,英语等级考试参照执行)。

要确立工作能力标准为考察的重要标准。①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主要学生干部(学院部长级以上干部、系正部长级以上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要联系他所在的年级、班、团支部的学习、工作、纪律等情况;如果所在的单位各方面表现情况都比较差,就暂不予考虑;对其他干部也要联系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全面衡量,考虑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②学生干部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的,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在学生干部考核中等级为“优秀”,或至少有一次曾被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院级优秀团干(或其它同等级别荣誉称号);③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作贡献的具体事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④普通同学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的,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获得院级以上的称号。

要确立群众基础标准为考察的关键标准。①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②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有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的具体事实;在群众座谈会中,同学的态度和意见应基本一致赞同发展;参加座谈会的群众应包括同宿舍成员、异性同学、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具有代表性的同学参加;③教师肯定。要征求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④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⑤无原则性问题。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考察对象应能够正视而且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经过其努力应能够改正。

要确立日常表现标准为考察的基础标准。①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②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③在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中,表现积极;有履行如参加无偿献血义务等公益活动的记录,或有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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