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托陷入兑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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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材料“漏洞百出” 中诚信托有意埋雷?

推介材料“漏洞百出” 中诚信托有意埋雷?

2.8%。 神秘的接盘人帮助中诚信托 闪过了灭顶之灾,维持了信托业界 刚性兑付的神话,同时将振富能源 煤矿 项目 这 颗雷埋 在 另 一 个 暂 时 不为人知的地方。 山西柳林县 的 某高 层 人 士近 日向 《 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为该 项目 兜 底 的是中 国 华融 资 产 管 理 股份有限公司。 12 日, 记者向华融 资 产发 函
100% 股 权本已 由 振富质押 给 中 诚 信 托 , 但 3.5 亿元 转让 款 被山西省政 府 、 柳林县 民营实体经济 组织 民 间 融 资 风 险化 解 领 导组 办公室划 走 绝 大 部分 ,信 托 专户收到的数额不 足 1 亿元。 振富 的 民 间借 贷危机 引 发并 加 重 了中 诚 信 托·诚 至金开 1 号 的 险情。 账 内与 账 外融 资 在 风 险 爆 发 时已不 再区分 。 从 2012 年年中 起即 参与 处 置 振富 能源融 资 风 险化 解 工 作的 吕梁市 某 金融 领域 负责 人在 私 下 谈话 中 告诉记 者, 虽 然 中 诚 信 托 在 最 后时 刻找 到 “ 贵 人”, 涉 险 过关 , 但 他 个 人并不 看好 中 诚 信 托危机 之 后的 “ 资 产 盘活 ” 进程 , 因 为 资 产 实 在太差。
中 诚 信 托未 予 重视 的 另 一 个 情
中诚信托 · 诚至金开 1 号兑付 危机 在 该计划 “ 最 后时 刻 ”—— — 2014 年除夕这天神奇 突 围, 其 结 果是在以实际运行状况兑付与 “ 刚 性 兑 付”之间 做 了 个 折 中, 但 基本 偏向于刚性兑付。同意工商银行付 款安排的投资者,只是损失了第三 年 部 分 利 息 —— —从 10% 降 为
100% 山西三兴 煤焦有限 公 司 120 万吨 ( 2011 年 6 月底 前复产) 100% 准格尔旗 杨家渠煤 炭有限责 任公司 60 万 吨 ( 内蒙古在 产矿井) 100% 山西吕梁 交城黄草 沟煤业有 限 公 司 90 万 吨 (技 改 矿 井) 100% 山西紫鑫 集团吕梁 交城神宇 煤业有限 公司 90 万吨 ( 技 改矿井) 资料来源:中诚 · 诚至金开推介材料 80% 柳林县振 富煤焦有 限 公 司 ( 2000 万 元)

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反应分析

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反应分析

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反应分析作者:蒋烨骏来源:《今日财富》2016年第18期中诚信托兑付危机最终落定为本金安全、利息损失的结局,此事对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长久以来形成的信托产品“刚性兑付”预期产生了重大冲击,也折射出中国信托产品乃至金融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从中诚信托的具体事件出发,首先回顾了事件发生的始末及相关产品特性等,深入分析刚性兑付产生的三大主因,并探讨了这一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对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方面的启示。

一、中诚信托事件概述(一)中诚信托产品介绍。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计划于2011年2月1日正式成立,为期36个月,到期日为2014年1月31日。

首期信托计划资金募集规模达到人民币11.117亿元。

按照合同约定,这一项目又在当月28日启动了第二期扩募,募集规模19.183亿元,总计为30.3亿元,托管银行为工行,预期收益率9.5%-11%。

银行收取发行费用4%。

信托资金将对振富集团增资用于煤炭整合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及资源价款等支出,增资后,信托计划持有振富集团49%股权,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父子持有的另外51%股权也质押给中诚信托。

该信托计划尽管表面上为股权投资,但实际为附带到期回购条款的类债权融资(明股实债),回购对价是优先级资金基础上溢价17%(年化),即为融资成本,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振富将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

而在信托运行期间,振富需按约定支付股权回购保证金及股权维持费,以确保到期股权回购顺利进行。

(二)中诚信托交易结构。

(三)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始末。

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山西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地公安机关认定的情形是,王平彦私下以4分到5分的月息吸收了31名债权人的4.3亿元资金。

“诚至金开1号”兑付风险开始浮现在公众面前。

2012年6月26日,中诚信托发布了《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一)》的情况说明:振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度新增3笔诉讼案件,经查均因账外民间融资所引发。

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论文

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论文

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论文【摘要】刚性兑付在短期内是符合中国信托业发展实际的,一时间难以打破。

发达市场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是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如果按照欧美成熟市场的发展模式来经营,很可能会引发不可想象的问题,甚至于一场灾难。

【关键词】兑付危机刚性兑付金融监管2014年中国信托违约第一案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兑付危机,历时40天终于落下帷幕,投资者最终选择保本损息规避风险。

其实,从2012年开始信托兑付问题就逐渐显露,兑付危机时有发生,但是每次都以“刚性兑付”收场。

此次,被寄予厚望的中诚信托依然遵守了游戏潜规则,刚性兑付似乎成了信托的“紧箍咒”。

所谓“刚性兑付”从字面就可理解,就是信托公司保证信托计划到期时分配给投资者本金及一定的收益,如发生兑付危机信托公司自行承担。

事实上,我国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必须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的一个不成文规定。

而现在,这个不成文规定已被判定为信托业发展的“毒瘤”。

刚性兑付该何去何从?我认为目前盛行的对刚性兑付的批判之词过于夸张,或者说并没有从我国信托业发展实际考虑这个问题。

1978年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之初,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信托一开始就不是按照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完善的模式施行,行业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早已埋下根源。

在我国信托业发展短短30年间,就已经经历了六次大整顿,从2007年开始才步入正轨。

面对金融业这样一个基础薄弱的成员,适当的成长期是必要的,否则只会将其扼杀在摇篮中。

在短期内,刚性兑付对于信托来说是必要的。

首先,信托行业发展。

我们已经提到,我国信托从发展之初就存在诸多问题,然而信托业发展之快令人咋舌。

如今信托业已经超越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产业支柱,这种井喷式发展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信托业的刚性兑付。

在30多年的发展中,信托公司面临的竞争环境也越来越激烈。

多种多样的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甚至于刚刚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以余额宝为代表),这些金融产品或多或少都有保证收益率的特点。

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

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

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熊月圆【摘要】“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发生兑付危机时,“刚性兑付”成为本案焦点问题,金融界主流观点是主张打破“刚性兑付”,让“买者自负”投资风险。

这一观点是否具备法理依据?我们应辩证地看待“刚性兑付”现象,对于不真正的“刚性兑付”应加以明示,对于真正的“刚性兑付”自然不存在打破问题。

在中诚信托兑付案中,中诚信托公司的兑付行为因其未尽受托人信义务须承担法定赔偿责任而产生,是真正的“刚性兑付”,不应打破。

【期刊名称】《河北金融》【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3页(P25-27)【关键词】信托产品;刚性兑付;法学;案例分析【作者】熊月圆【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82011年2月1日,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中诚信托)推出一款信托产品——“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下文简称“诚至金开1号”),截至2011年3月,该信托产品共募集30.3亿元资金。

“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者基本上是中国工商银行(下文简称为工商银行)的私人理财客户,信托计划为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推荐的煤炭整合项目,融资者是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为振富能源集团)。

“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持有振富能源集团的股权比例为49%,所募资金主要用途是对振富能源集团进行3年期股权投资,到期回购,振富能源集团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术改进投入、洗煤厂建设资金、资源采购价款以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

该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分为两部分:投资额在300-1000万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每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

2012年5月11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被山西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公安机关认定,王平彦私下以4-5分/月的利息吸收了31名债权人资金,金额高达4.3亿元。

信托风险频现,刚性兑付有变

信托风险频现,刚性兑付有变

信托风险频现,刚性兑付有变近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二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

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信托资产达到55382.2亿元,比上季度末增加2366.13亿元,增幅达4.46%,信托管理资产规模再创新高。

与此同时,信托业风险不断凸显,引发业界关注。

信托业风险是否真的到了不可控的地步,多米诺骨牌要倒下了么。

个别信托产品风险频现上半年,一度受到市场热捧的房地产信托、矿产资源信托及艺术品信托风险凸显,令业界充满担忧。

个别信托产品风险凸显:在房地产市场受到持续严厉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信托提前兑付,个别房地产信托则延期兑付;中诚信托30亿矿产信托陷高危迷局;雅盈堂事件暴露出艺术品信托在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高风险。

是房地产信托的集中兑付期,而房地产正面临史上最严厉的调控,市场风险不断显现并加剧,房地产信托面临集中兑付风险。

根据中金公司研究数据,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资金量将达到2500亿。

部分信托公司不看好房地产后市,为避免到期难以兑付的情况出现,上半年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清盘。

与此同时,个别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则延期兑付。

虽然在刚性兑付机制下,房地产信托不能兑付的情况不会大规模出现,但是个别信托产品仍面临兑付风险,而提前终止和延期兑付也都给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业界对房地产信托担忧加剧。

房地产信托收紧之后,矿业因成为难得能支撑信托融资高成本的行业受到信托公司欢迎。

然而矿产资源本身的属性,使得它在某些方面的风险或许比房地产还要高。

6月份,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因被曝融资方涉及账外民间借贷而使得矿产信托兑付风险被市场关注。

“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成立于2月1日,信托计划项下资金用于对山西振富集团增资,首期信托募集资金规模为11.17亿元;当月28日启动第二期募集资金19.183亿元,两期产品共募集资金30.3亿元。

这起事件因涉及金额巨大被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矿产资源信托的风险年初已有显现。

中诚信托30亿矿产兑付案

中诚信托30亿矿产兑付案

信托产品违约的各方责任
一、2013-14年信托产品刚性兑付
1.五矿信托无奈4亿兜底地产计划
争议的焦点在于,4亿元信托资金中,受让荣腾置业60%股权的2.5亿是否属于股权投资;以及合同违约主体归属。

2.新华信托三成产品募集延期
新华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大多是房地产信托。

新华信托信托资产投资于房地产的金额为287亿元,占整个信托资产的41.49%。

3.吉林信托承接金融掮客项目被骗1.5亿
自年初发行一款陵园信托产品后,市场上已连续数月鲜见吉林信托的集合信托产品发行。

吉林警方证实,吉林信托涉及一桩1.5亿元的骗贷案。

4.华业地产10亿房地产信托无法偿还
华业地产无法偿还10亿房地产信托到期无法偿还,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协议进行债务重组,与华融的债务重组只是一种新的资金获取方式。

5.华澳信托再遇兑付风险
华澳信托于2011年6月发行了长昊1号产品,募资8亿。

一年之后,长昊1号回笼资金仅有1亿多,如果光耀不能凑足3亿元,优先级A类将面临延期。

6.浙江广厦信托兑付压力大
无论从信托融资总规模,还是从信托规模占净资产比例等指标看小地产公司如浙江广厦、南国置业等,面临更大的到期风险。

二、中诚信托30亿元的基本情况
四.解决方案
2014年1月27日下午得到的通知是只兑付本金,第三年剩余部分利息不兑付,如果能在协议上签字,本金在31号前能够到账。

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三年存续期间,前两年利息已按照10%向投资者兑付,第三年只兑付2.8%的利息,还差投资者7.2%的一年期利率部分的利息。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该打破了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该打破了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该打破了韩柏60余家公司,管理着超过10万亿巨额资产,近三年行业年均增长率高达57%,并在2013年超越保险、仅次银行,一跃成为国内金融业老二,这就是我国的信托业近几年走过的路程。

然而,在这些炫目数字和骄人成绩光环照耀下,信托业在泛资管竞争和金融混业大潮的冲击下面临着日益艰难的抉择,向前是日渐消失的制度红利、向右是难以持续的传统业务,向左是尚难把握的资管业务。

在资产规模和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刚性兑付”已经成为一剂猛药,确保信托产品的高效募资和高速扩张。

随着信托项目规模的不断放大,为每一个出问题的项目埋单正在变得越来越困难。

中诚信托此次30亿矿产能源项目危机,最令业内担忧的就在于最终如何确保兑付,该项目一旦违约,冲击力不亚于次贷危机!据悉,2014年到期信托金额和2013年相比将超过50%,整个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都面临严峻考验。

一直保持刚性兑付,信托公司最终就可能不堪重负。

因此信托业应该早做准备,建立起风险缓释和化解机制,并在投资者中深入普及“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

一、信托违约风险谁承担?2014年1月31日,正是农历大年初一,喜迎新春的一个美好日子。

但是,对于中诚信托旗下规模高达30亿元的一个信托理财产品——“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的投资者来说,这个春节却很可能不很舒服。

按照计划,这个信托产品将在这一天到期兑付。

过去几周,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并由某银行代销的这个信托产品面临兑付危机。

信托产品的借方是一家民营煤矿企业(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宣布破产,留下59亿元的总债务,而其总资产不到5亿元。

1月31日,此次兑付危机最终以第三方接盘的方式收场,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并没有在马年第一天被打破。

涉及700多名投资者、资金规模达30.3亿元的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兑付危机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对于投资额为300万元的投资者,该信托计划分别按照9.5%、10%、10%的年化收益率分配三次信托利益。

刚性兑付是信托危机的毒药

刚性兑付是信托危机的毒药

刚性兑付是信托危机的毒药本刊记者谭保罗 2014年02月11日尽管还有投资者声称将继续索要利息,但中诚信托的本次兑付危机总算大体落定。

从信托法理来看,中诚信托和工行这两家“央企”都没有对30.3亿的信托计划进行“刚性兑付”的义务,而最终,投资者仍拿到了全部本金,以及不菲的年均收益。

危机得以化解,固然证明了“央企信托”强大的资源协调能力,但事件最重要的价值并不在于商业,而在于社会和政治层面。

不难发现,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断然没有央企高管愿意吃下债务违约的第一只“臭螃蟹”。

单。

这种显失公平的“成本转嫁”,总能大行其道。

更重要的是,收益率堪比麦道夫“庞氏骗局”的信托,由于“刚性兑付”的存在,竟可以零风险!在一向缺乏风险教育和风险意识的金融市场,人为地扭曲风险定价的原则,将可能为更大的危机埋下伏笔。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到,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刚性兑付”无疑是市场的失败。

央企信托一家信托界的“央企”,要摆平30.3亿的兑付危机并不是难事。

2012年5月,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的3年信托期限尚未过半,其投资企业振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某便因高利贷而被刑拘。

之后,兑付危机持续发酵。

在到期日2014年1月31日之前的几天,事件进入高潮,并迅速收尾:投资者可拿回本金,但最后一年的收益不保。

有投资者透露,算上前两年的受益,摊平下来,3年平均收益仍可达到7%。

目前,3年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不过4.25%,投资者说不上亏。

作为代销商和受托方,工行和中诚信托都声称并未“兜底”。

看起来,这是一个完美的多赢局面——当然,那家接盘这笔“亏本生意”的第三方隐蔽的“真正诉求”才是问题的关键。

不过,谁来接盘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诚至金开1号”下面的“冰山”有多大,“刚性兑付”能兑付到何时,这些才是未来要面对的问题。

“难道真的让振富能源破产清算吗?当地政府同意吗?下岗职工怎么安置?清算了,投资者就满意了吗?”用益信托工作室首席分析师李旸认为,第三方接盘的处理结果属于“预料之中”。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信托违约案例【篇一:信托违约案例】1、中信踩雷5亿古冶项目中信信托旗下中信古冶集团铸造产业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2号项目(以下简称中信古冶信托)已逾期两个月有余,信托公司并未向投资者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1号、2号共募集资金5亿元。

中信信托发布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3月8日,中信古冶信托计划1号受益权到期,古冶集团未如期偿还信托受益权信托本金及相应利息,已构成严重违约。

2、光大兴陇再临兑付危机有投资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报料称,于2013年5月购买的甘肃信托-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建筑装饰城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黄氏装饰城二期),到期日为2015年5月6日,但是截至5月21日时尚未兑付。

投资人反映,光大兴陇方面给出的解决方式为,延期半年兑付,收益在原有基础上提高0.5%,仍然按季付息。

据记者了解,光大兴陇在此次遭遇逾期的信托项目为黄氏装饰城二期。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13年5月,信托规模为3.29亿元,于2013年5月6日由甘肃信托成立并计息,期限为24个月。

3、渤海信托两项目遇险渤海信托公司两款信托产品同时面临着违约风险。

两款产品分别为:安徽大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安徽中杭股份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月25日,投资者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购买了140万元渤海信托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本该最迟至4月21日兑付第三期,但到当天都没有兑付,而信托公司只是回应表示融资方没钱了。

据渤海信托官网信息显示,2014年7月11日,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成立,该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90万元整。

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中杭股份贷款,用于后者补充流动资金。

信托期限为24个月,收益每满3个月分配。

4、古冶产业链信托暴雷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古冶产业链信托募集资金5亿元,向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古冶集团)发放贷款,信托计划期限为2+1年,其中,1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2.3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8日,2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2.7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31日。

对近期信托兑付危机的若干思考

对近期信托兑付危机的若干思考

处。从评级角度来看,无论是配置领域与产品结构设 计,还是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与后续管理,均会对信 托产品的风险产生重要影响。 “诚至金开 1 号”信托 计划的风险暴露在以上几方面均有所体现,因此对该 事件进行研究对于整个信托产品的风险分析具有较 强的参考意义。 (一)配置领域基本面变化对信托计划风险有重 要影响 不同信托产品的风险都与投资项目紧密相关, 包括宏观经济周期性、行业景气度、产业政策等基本 面的变化都会通过投资项目进而对信托产品风险产 生重要影响。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信托产品投向了房 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和矿产类领域,这些领域都易受
资金比率达到 100:1,使得产品的优先劣后设计难以 起到有效的风险缓冲作用。从股权质押来看,质押股 权部分受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极大,伴随着项目企业 振富能源公司的每况愈下,质押股权的实际价值也大 打折扣。 (三)信托公司是否尽职履责影响信托资金的保 值增值水平 资产管理机构的尽职水平是主动管理类产品风 险的重要影响因素。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信托财 产进行投资管理,其尽职调查、后续管理方面的表现 会对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水平和安全性起到重大作 用。不过,由于目前我国大多集合信托产品都属于银 信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相对弱势, 加之其自身并未任何兑付义务,因此大部分信托公司 在尽职调查和后续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从中诚信托来 看,其在产品发行时未能充分披露产品的潜在风险, 在后续管理方面也未能 对暴露出的风险进行有 效弥补,有关采矿权证 等关键性问题一直都未 得到有效解决,这在很 大程度上成为风险爆发 的诱因之一。
从法律层面探讨信托 行业违约事件
该事件曝出后,市 场上将其视为“金融违 约第一枪” ,屏息以观其 如何收场。众人如此翘 首旁观,与债券市场自 2011 年至今以山东海龙 为代表的数起债券市场

信托遇成长烦恼 兑付危机如何解

信托遇成长烦恼 兑付危机如何解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信托的本质。

信为核心。

然而信托兑付风波频出,使其既“失信”于投资者,又“失信”于监管层。

单凭销售的一张嘴,已使信托业难以为继。

信托兑付危机频仍信托危机事件扎推儿出现,将银信合作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潜在风险揭露出来。

年初,中诚信托再陷风波—投资者到期未收到2013年的收益。

4月初,厦门信托1.63亿银信项目违约,成都银行被迫“讨债”。

4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继3月24日后,再次被数十位吉林信托产品投资者围堵。

信托遇成长烦恼 兑付危机如何解文/本刊记者 陈希琳违约事件频仍,使监管层不得不加快脚力界定信托业的危险领域。

近日,《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以下简称执行细则)下发至相关部门及信托机构,对4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文”)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99号文”明确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明确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经开展的资金池业务,要摸清底数,并将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

信托从业人员和信托公司股东的责任被加大,特别明确通道业务中各主体责任。

此次执行细则的出台,有望使“99号文”加快落实。

在诸多人士看来,这次监管部门是“动真格儿”了,是监管层对影子业务的第一磅炸弹。

影子业务“尾大不掉”“目前政策部门根据风险进行严判,出台规范性的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这些措施还是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对《经济》记者说。

信托内部有望借此向良性发展。

“目前信托公司资金池业务的存量约2000多亿元,均是自主管理的产品。

本次规范将有利于向龙头企业靠拢。

”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魏涛认为。

然而,信托业内人士李德向《经济》记者表示,严格来说,“99号文”的合法性存疑。

“信托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该背着有限责任,可能银监会更多认为信托公司承担的是通道业务,要保证不违规,项目就应该是有风险的,如果真出什么事情,就让大股东来承担。

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影像

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影像

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影响近日,中融信托宣布全面停止兑付,这一消息立刻在整个信托行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中融信托的这一举动不仅对其自身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整个信托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

在回顾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的背景和原因时,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举动主要是由于中融信托旗下多只信托产品无法如期兑付造成的。

这意味着投资者将无法按预期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给投资者和相关利益方带来了巨大的不利影响。

与此中融信托的声誉和信用也遭受到了严重损害,对信托行业整体形象和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对于整个信托行业来说,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也意味着投资者对于信托产品的信心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投资者可能会更加谨慎地对待信托产品,甚至选择撤资或寻找其他投资渠道。

这将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发展和市场前景带来一定的挑战和压力。

另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还暴露了整个信托行业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的不足之处。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和风险管控,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信托公司自身也需要加强自律和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提升行业整体的风险抵御能力。

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也提醒了投资者和相关利益方要加强对信托产品的风险认识和尽职调查。

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需要审慎对待,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特征和兑付能力,避免陷入类似事件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思考。

我们需要认识到投资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在投资时,我们需要坚持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原则,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产品,做好资产配置和风险分散,以规避潜在的风险。

中融信托全面停止兑付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投资者和市场的关注,也提醒了监管部门和信托公司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需要加强。

“刚性兑付”要破,但不是现在

“刚性兑付”要破,但不是现在
当然,政府“刚性兑付”的承诺并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书面约定,只能算成一种心照不宣的惯例。但正因为它是隐性的,所以也无法给它们划出清晰的边界。这种模糊性导致“刚性兑付”的信念在金融市场中快速蔓延,很快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模糊性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无法将其精确量化到具体资产上,而只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个体风险与系统性风险就纠缠在一起,一个信用事件的爆发将会系统性地证伪“刚性兑付”,从而引发资金对整体资产的挤兑,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这正是处理“刚性兑付”问题投鼠忌器之处。
但相信,也有不少人会对“刚性兑付”怪圈未能就此打破而感到不满。他们的不满不无道理:这一“潜规则”的存在紊乱了金融价格体系,让价格不再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继而导致金融资源的错配。它同时也降低了投资者控制风险的动力,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程度。
不过,怎样评价“刚性兑付”是一回事,怎样处理它则是另一回事。“刚性兑付”的存在不是件好事,但是,在投资者对它的信念已普遍存在,且催生出大量依附于它的资产之后,简单武断地一刀斩断也绝非明智。要化解“刚性兑付”的问题,绝非放任一两个信用事件违约那么简单,而是需要通过正确方式、合理步骤、循序渐进地进行。
“刚性兑付”要破,但不是现在
中诚信托的“金开1号”,曾被认为是对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的一次大考。这一各方关注的问题终于在最后一刻得到解决。投资者将会全额收回本金,并获得差不多7%的年均收益率。收益虽然低于产品预期收益率,但确实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看起来,“刚性兑付”又经受住了一次考验。这并不让人感到惊讶。笔者此前就曾在《刚性兑付:走不出的困局》一文中预测,面对系统性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中国决策者不会放任金开1号违约。
若在财政承担起其应负责任之前,就贸然放任信用事件的爆发,首先会在短期内导致大量建立在“刚性兑付”信念之上的资产被投资者抛弃,引发严重的金融挤兑。金融市场会立即如雷曼倒闭之后那样,陷入对手风险弥漫、流动性紧缩的困境,进而爆发系统性危机。而在更远的未来,为了继续在市场中将资金引导至公益性项目,政府仍然会给相关资产提供隐性担保,反倒是民营企业不得不因此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和资金价格。

中诚信托的刚性兑付僵局

中诚信托的刚性兑付僵局

资本 CAPITAL48上海国资 capital shanghai 18 March 2014文‖上海国资记者 何楣中诚信托的刚性兑付僵局原本风险很高的信托业成了“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2月29日下午5时,是投资者和中诚信托签署授权委托转让协议的最后期限。

大部分投资者放弃了尚未兑付的第三次利息,选择了本金的落袋为安。

历时40天,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兑付危机从无法兑付的恐慌,最终落定为本金安全、利息损失的结局,一场备受国内外关注的金融事件也落下帷幕。

40天里,“无法兑付”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晃了又晃,终究没有落下,但此次事件的局内人经历了不同程度的煎熬。

中诚信托暴露的信托行业违约的风险,以及投资者后续追讨利息的风波等,都足以让市场反省。

从多家信托公司透露出来的信息看,风险防控将是信托公司2014年的主基调。

中国式信托危机“中诚信托事件是一例典型的中国式信托危机。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王小明如此评判。

在他看来,道德风险遍布信托市场。

他认为,目前的信托产品分布太过集中,主要分布在国企项目、资源类产业和房地产。

大部分机构相信只有这些领域有利可图。

对于单个的信托公司而言,这样的投资取向也许是对的,但是对于整个行业而言系统性风险就激增。

如果其中一个主要的信托领域发生了问题,多米诺骨牌效应就无法避免,导致投资人对整个信托行业失去信心,信托资金的来源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则不堪设想。

更普遍的是市场上盲目的“兜底”心理。

信托本身是一种信用托付的行为,也就是说投资人将本来需要自己决策的投资行为交付给了他信任的机构来进行。

信托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理由就是单个投资人无法甄别项目的好坏与风险的高低,因此需要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机构来进行。

但是在中国的信托市场上,信托公司基本上将此工作转交给了商业银行,悖论在于这些项目大部分又是银行推荐给信托公司,然后再推介给投资人。

从目前的解决之道来看,通常是商业银行出面兜底,因此商业银行一般会出面协调违约问题。

稳步破除“刚性兑付”,信息披露是当务之急

稳步破除“刚性兑付”,信息披露是当务之急

锁性后果 。
回 顾 次 贷 危 机 的 发 展 过 程 ,可 以 发 现 其 与 国 内 目前 的 “ 泛资 产管 理市
产 品的投 向分布 ,促进 资产 管理 业务
平稳 、健 康发 展 。
在 产 品 层 面 , 由 于 大 部 分 资 产 管
理 产 品的信 息披露 过 简 ,投资 者除 了
投 资 期 限 及 预 期 收 益 率 ,对 于 资 金 投 向 等 产 品 细 节 几 乎 一 无 所 知 , 难 以 判
国 内公 募 债 券 “ 零 违 约 ” 的 神 话 就 此
破 灭 。对此 ,证监 会 回应称 ,国 内债
券市 场过 去一直 存在 隐性 信用 背书 ,
随 着 政 府 与 市 场 边 界 的 厘 清 ,债 券 市
益风险相互匹配 , 从 而优 化资源配 置 ,
分散行业风险 。
场 出现局 部违 1 S p o t
稳步破 除“ 刚性兑付 ’ ’ , 信息披露是 当务之急
髓 降磊
3月 4 日 , S T 超 日公 告 称 , “ 1 1
超 日债 ” 将无 法全 额 兑 付第 二期 利 息 。
付 ” 的 行 业 惯 例 ,发 行 机 构 在 运 作 资
曲 和 资 源 的 错 配 ,阻 碍 了 市 场 自发 机 制对 于风 险的 有效 定价 。打破 “ 刚性 兑付 ” ,有 利 于 正 本 清 源 ,确 保 市 场 主 体 备 归 其 位 、市 场 机 制 有 效 运 行 、收
护多久 ?
着, 理财等 资产 管理业务必须投 向 “ 零
不 良率 ” 的 基 础 资 产 , 且 无 法 利 用 表 内贷款 常用 的展期 等风 险缓释 手段 进

国际金融机构点评中诚信托30亿元兑付危局

国际金融机构点评中诚信托30亿元兑付危局

国际金融机构点评中诚信托30亿元兑付危局中诚信托30亿元兑付危机,引来市场广泛关注。

美银美林、巴克莱、野村证券三家国际金融机构相继对此事件进行点评,梳理如下。

**美银美林:违约可能性高,将致回购利率上升**美银美林认为,考虑到欧美此前的经验,第一个潜在的信托违约将会至关重要。

如果此款信托产品最终违约,将是测试金融系统的首例违约事件。

市场参与者普遍认为,一旦发生第一例信托违约,将会引发回购利率上升。

美银美林将违约定义为合同到期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支付,并认为基于六方面考量,“诚至金开1号”很有可能在1月31日违约:1、政治或经济考量。

考虑到中国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强有力控制,最终的违约更可能是一个政治决定,而非经济决定。

从这个角度来看,“诚至金开1号”是一个很好的违约候选产品。

该产品最小的投资额为300万人民币。

如果政府希望通过一例违约警告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那么富人投资者是一个很好的目标群体。

2、时机考量。

由于牵涉到风险,永远没有一个最佳的去杠杆良机。

但当前的就业市场形势为政府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后盾,来抵御违约和接下来的信贷收缩可能带来的经济增速下降,整个系统有能力承担潜在的冲击。

3、财务能力考量。

尽管中诚信托的净资产超过100亿人民币,然而中诚的资产流动性并不足,净资产不是最好的指标。

根据2012年年报,中诚的净流动资产最多不过16.5亿元,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则已明确表态不会承担主要责任。

4、职业生涯考量。

报道称,该产品共涉及700名投资者。

30亿优先级信托中,每位投资者的平均投资为430万元。

法律公平起见,如果中诚信托或工商银行决定100%赎回,决策者必须保证他与700名投资者的任何一人都没有业务关联。

5、资产质量考量。

在过去许多接近违约但最终没有违约的案例中,大多数项目都有地产项目作抵押,而且由于地产在过去几年中不断增值,这使得第三方机构更容易介入,向所有投资者支付之后接管抵押品。

信托兑付大考

信托兑付大考

信托兑付大考作者:孙晓兵来源:《新财经》2014年第02期经历了规模的极速增长后,国内信托行业2014年将面临兑付重压,风险警报已经拉响。

兑付风波目前正在发生。

2014年1月8日,关于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新江湾城23—5地块涉及的新华信托项目无法兑现的传言铺天盖地,曾以15亿元身价位列胡润富豪榜第44位的上海高远置业实际控制人邹蕴玉跑路的消息也不断传出。

1月9日,作为该信托项目发起人之一的新华信托声明称:“将根据合同约定如期进行清算分配。

”与此同时,中诚信托总募资达30亿元的“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计划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刚性兑付危机。

1月16日,中诚信托向投资者提出警示,该产品信托财产在清算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

这只是信托业兑付危机的冰山一角。

事实上,2014年信托业将迎来一场兑付大考,据海通证券一份信托业报告显示,2014年到期信托总量对应2012年第二季度到2013年第一季度的发行量是5.3万亿元,比去年同期高出1.8万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业出现兑付危机的同时,也面临行业利润增速普遍下降的压力。

信托通道业务将走向末路?中诚信托30亿元兑付危机中诚信托的兑付风波,或许将揭开整个信托业兑付危机的冰山一角。

2014年1月16日下午,中诚信托在其网站发布《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013年第4季度管理报告》。

报告称,该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将于2014年1月31日届满,鉴于王于锁、王平彦、振富能源公司未按期足额向受托人支付股权维持费,王于锁、王平彦、振富能源公司亦未按照受托人向其发送的通知提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白家峁煤矿的整合方案尚未获得批复,因而信托财产在2014年1月31日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

一石击起千层浪,该消息短时内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成立于2011年2月1日,共募集资金30.3亿元,是由工行推介,由中诚信托发起的,后又通过工行私人银行部代销,筹集的资金被投资于山西振富能源公司。

谁该为中诚信托30亿买单

谁该为中诚信托30亿买单

谁该为中诚信托30亿买单谁该为中诚信托30亿买单最近一段时间,中诚信托旗下备受关注的“诚至金开1号”30亿信托计划最终以神秘第三方接盘收官。

外界对于接盘者的身份有诸多猜测,其中的一种说法便是:这个接盘者就是山西政府。

而信托计划违约的巨额账单最后理应由政府兜底吗?中诚信托死里逃生1月22日,离“诚至金开1号”30亿信托计划兑付日仅剩8天,中诚信托发布公告称,“诚至金开1号”在处置振富集团抵押物的问题上取得重要的进展并且正在“积极寻找潜在投资者”。

中诚信托表示,目前正在与有意向的若干投资者商谈,就具体投资细节加紧磋商。

但是中诚关于“信托财产在2014年1月31日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与工行“不负主要责任”的说法,仍然让刚性兑付高悬头顶。

据了解,“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

但是,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

此后,这一信托计划就陷入泥淖,中诚信托方面也不断警示该计划可能出现违约。

据中诚信托的调查发现,振富集团实际共欠民间债权人29亿元高利贷本金,加上中诚信托的30亿元,集团大约负债59亿多元。

而山西振富集团或已破产清算完毕,总资产的估值不到5亿元。

在“诚至金开1号”的“最后时刻”――2014年除夕这天,一名未公开身份的“第三方”出面兜底,使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基本得到保障。

山西柳林县的某高层人士透露,为该项目兜底的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也有人指出,这背后是害怕金融动荡的政府介入了事件。

不管神秘的接盘人是谁,但他的出现帮助中诚信托闪过了灭顶之灾,维持了信托业界刚性兑付的神话,同时将振富能源煤矿项目这颗雷埋在另一个暂时不为人知的地方。

刚兑危机风雨欲来有投资人表示,一旦中诚信托违约刚性兑付,很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类似“刚兑危机”的集中到来将引发大危机。

从中诚信托看待矿产信托风险 (1)

从中诚信托看待矿产信托风险 (1)

矿产信托风险
1.行业风险 行业风险是指在特定行业中与经营相关的风险。亲周期性是指金融部门与 实体经济之间动态的相互作用,信托公司往往根据市场热点一哄而上,因此产 品设计基本雷同,而且产品期限也呈现短期化趋势。2011年房地产信托被严密 监管后,信托公司铤而走险急于寻找可替代的高收益产品,将资金投向矿产行 业,即矿产信托是房地产信托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 对于矿产信托项目:找矿勘查具有高风险性:找到可赢利矿山的成功率不 高:上万个找矿勘查项目中可能只有一两个项目最终能带来利润,目前我国预查 矿产阶段成功概率小,有一定矿化显示的项目,成为经济可采矿床的概率为 0.1161—0.6135(帄均为0.2545)。即使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也会有部分矿产地 因矿床难以工业开发而被放弃。据B.W.麦肯齐对加拿大地盾地区的金属矿产勘 查资料的研究结果表明,发现经济矿床的概率仅为勘查项目的1.8%。 2.经营风险 广义的标准经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不当、资源不足、或者经济环境或竞争 环境发生变化而不能达到经营目标的风险,它包括: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操 作风险、法律(合规)风险、项目风险、信用风险、产品风险、流动性风险、 环境风险和声誉风险 。
事件导火索
整个事件的起因源于中诚信托旗下“诚至金开1号”信托 投资的山西振富集团,其实际控制人王帄彦因高利贷被警方 控制,其身后数十亿的债务黑洞将中诚信托置于高危的信用 风险之中。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振富集团2010年7月注册成立, 法定代表人王于锁,注册地为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昶宁 大厦,经营范围为对能源企业投资、管理和咨询;机电设备 及配件、煤矿机械及配件、钢材、水泥、建材、装潢材料的 销售。 对山西振富集团进行股权投资的正是中诚信托旗下“诚 至金开1号”,投入的资金用于该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 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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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陷入兑付危机
近日,中诚信托30 亿元信托产品面临兑现危机,这可能直接改变信托业的游戏规则,导致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被打破。

据称,近年来,信托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刚性兑付难以长期持续。

据悉,近日,中诚信托投资山西振富能源集团的30 亿元信托产品因融资方无力如期还款,陷入兑付危机。

我们在密切关注他们怎么处理,包括信托公司和地方政府,这30 亿元的兑付可能改变信托行业的游戏规则。

一位信托项目经理坦言。

2013 年12 月20 日,中诚信托旗下产品诚至金开1 号,突然向投资者发布公告,称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于2010 年推出2010 年中诚-诚至金开1 号集合信托计划,管理期限为36 个月,也就是2014 年1 月31 日到期。

经过先后两次募资,该产品募集总规模为30.3 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托管银行为工商银行。

30 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由工商银行向社会投资者发售,3000 万元(通常级信托受益权)由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认购。

但是在2012 年5 月11 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被刑拘。

此前有称,中诚诚至金开1 号项目将如期兑付,其中将会由担任该项目的资金托管和代销行的工行承担主要责任,中诚信托承担部分责任。

但有消息称工行方面曾明确表示,只代为推介信托计划,风险化解的主要责任在信托公司,工行不会出面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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