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许可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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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高安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一、权限内民办学校(园)
咨询:
申办者经所
在辖区内主
管部门同意
后将申报材料(登陆高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高安市民办学校(园)申报筹设审批表”)电子档发送邮箱:市行政中心
综合窗口受
理审查申报
材料并作出
处理意见
高安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申请筹设
作出不受理决定
的,出具《不予
受理通知书》
■>
作出受理决
定的,当场出
具《受理通知
书》
市行政中心教体
局窗口进行现场
勘查核实申报材
料的相关情况并
形成初步核查意

市教体局领导
审批,并签发
《同意筹设审
批书》
申办者到市行
政中心综合窗
口领取筹设批
准书
(或邮寄领
取)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
形式的,现场
出具《补齐补
正通知书》
二、权限内民办学校(园)申请设立
---
申办者取得筹设批准书后(登陆高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高安市民办学校(园)中报设立审批表”)将正式设立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邮箱:。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受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由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或30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及时告知理由。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决定与告知
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经正式批准设立或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筹设批准书。
评议
由教育局审批领导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审查
教育局成职教股负责人一个月内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举办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流程图

举办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流程图

举办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三个月,承诺办结时限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行政审批处会同基教处、职成高教处、计财处、体卫艺处、人事处、办公室、党办等处室审查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并组织专家评审(限个工作日)组织专家评审(限个工作日)主办处:行政审批处(限个工作日)协办处:基教处、职成高教处、计财处、体卫艺处、人事处、办公室、党办等处室(限个工作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限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限个工作日内分送)办公室核稿(限个工作日)分管局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限个工作日)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限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限个工作日)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行政审批处会同基教处、职成高教处、电教技装中心等处室审查申报材料、现场踏勘(限个工作日)主办处:行政审批处 (限个工作日)协办处:基教处、职成高教处、电教技装中心等处室 (限个工作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限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 (限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限个工作日内分送)办公室核稿(限个工作日)分管局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限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限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限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 (限个工作日)特殊教育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现场办结)申请人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行政审批处审查盖章(现场办结)主办处:行政审批处(现场办结)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现场办结)处领导审核盖章(现场办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设立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

设立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

设立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办理部门:职社处 办理地点:市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申请人申请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或补充。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审核:职社处对决定受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审核、组织现场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决定:自收到申请材料及考察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不批准决定,并说明理由。

申诉:对不予发证或在办理过程中有意见可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报告;、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核外部流程图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行政审批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职社处 办理地点:新浦区苍梧路号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受理 检查申报材料材料不全补办(一次性告知)审核作出是否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决定将同意上报决定和审核后的材料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同意上报或未获批准的,告知举办者原因获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颁发办学许可证举办者提出申请初审审查是否符合申办要求连云港市教育局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部门:职社处、基教处、政治处等 办理地点:市教育局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行政奖励外部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奖励法定期限: 办理部门:政治处 办理地点:新浦区苍梧路号室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立 案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查表,并按程序报批调查取证 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拟定处罚建议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拟处罚建议作出处理意见一般违法案件由行政部门领导审签,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部门领导或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撤消立案 、情况较轻微且已改正;、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移送处理、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涉嫌犯罪的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重大处罚申请召开听证会当事人陈述理由成立,行政机关应变更原行政处罚意见依法制作处罚决定送达重大处法制工作机构审查一般程序执法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填写预备格式的法律文书当场送达依法执行备案归档简易程序案件来源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外部流程图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办理部门:政治处 办理地点:新浦区苍梧路号室 服务电话:申请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90 个工作日(学历) ,30 个工作日(其他) 服务电话: 4818632 办理地点:职社教科 项目编号:016 承诺时限:同前 监构的申请报告,内 容包括: 举办者、 培养目标、 办学规模、 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 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设立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 3.举办者(社会组织或个人)的 自然状况及其资格证明材料 (单位或团 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 公民个人举办的 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的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 4.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
受理、初审材料
相关科室查核材料
实地察看
局相关科室会办
计划与教学大纲; 5.办学出资证明; 6.校长(负责人) 、教师、会计等
职社教科审核材料
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7.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 情况; 8.教育机构章程;
领导审查
9.办学场所有设施、设备证明文 件材料; 10.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 格的单位申请办学的需有本地法人资 格的办学担保; 11.教学用房的消防安检证明。
办理办学许可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2024鲜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2024鲜版
审批结果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示。
时限要求
自作出审批决策之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024/3/28
21
异议处理机制
异议提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批 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异议处理
2024/3/2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异议内 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
关注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确 保及时掌握相关法规变化。
2024/3/28
8
确定办学类型与规模
2024/3/28
01
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优势,确定拟举办的职业培训类型, 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02
结合办学类型,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
根据办学条件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包括招生人数、
申请表格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包括学校 名称、地址、办学类型、培养目 标等基本信息。
证明材料
包括学校章程、教学计划、教师 资格证明、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 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 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财务报 表、安全评估报告等。
2024/3/28
13
材料审核流程与标准
材料接收
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和分类。
主管部门复查
主管部门在收到整改报告后,将 组织复查工作,对申请方的整改 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如整改符 合要求,将进入下一审批环节; 如整改不符合要求,将视情况决 定是否终止审批程序。
2024/3/28
18
05 审批决策及公示
2024/3/2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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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民办学校许可证申办流程图
申请筹设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2、举办者姓名、住址及有效身份证明;3、资金来 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2)审批机关实地考察,学校的设立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的。

申请正式设立(所需材料) 1、 申报报告; 2、 民办学校审批表; 3、 可行性报告; 4、 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学校章程,学校董事会、 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人员 名单; 6、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 件; 7、 校长、教师、理通知书 □补证材料通知书

办理时限: 审批机关应 在受理申办 者申请一个 月内

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并在受理申 报材料三个月内组织专家组队申办者的 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形成考 察报告,提出专家组评估意见,做出书 面决定通知申办者。
审批权限: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由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审批;普通初中及初中以下学校由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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