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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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09•【字号】宜府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9日宜昌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宜昌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区内高端制造业集聚,促进完善区外配套产业链,加快形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实现区内区外联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外贸业务扶持。

根据企业当年实际进出口额(取海关统计数据,不含二线进出区,下同),对增量部分、存量部分分别按照0.05元(指人民币,下同)/美元、0.02元/美元标准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扶持不超过300万元。

综保区内注册企业未经综保区实际流转的进出口额,按我市现行政策进行扶持。

对综保区内跨境电商企业的扶持参照《宜昌自贸片区跨境电商扶持办法》(宜自贸管发〔2019〕2号)执行。

第二条生产经营用房及员工住房租金扶持。

企业租用综保区厂房、仓库的,在建设培育期内给予租金总额100%的扶持。

加工制造类企业建设培育期为12个月,其他企业建设培育期为6个月。

企业进驻达到20天按1个月计算。

建设培育期满次月起,按每1000美元进出口货值给予1平方米租金全额扶持(指建筑面积,下同。

物流货代企业按其代理的进出口货值计算,同一批货物不重复计算货值),扶持总面积不超过其实际租用面积。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一、引导方向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繁荣,制定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新的一年里,政府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投资为重点,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二、优惠政策1. 贷款优惠: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将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贷款期限,助力企业发展。

2.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降低税收负担。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投资热情。

3. 土地优惠:推出土地供应政策,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通过挖掘土地资源,提供稳定和合理的土地供应,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土地支持,降低企业初始投资成本。

4. 人才优惠:设立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

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奖励等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加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 奖励政策: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奖励优秀企业。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中,创造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 产业链扶持:对于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产业链扶持。

通过配套政策、产业联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帮助,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三、招商引资方向1. 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优秀的国内外创意企业和项目。

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2. 绿色科技产业:推动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引进核心技术和高端人才。

促进绿色科技产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结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

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利用的清洁和可持续发展。

4. 数字经济产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企业和项目。

综保区优惠政策及业务模式

综保区优惠政策及业务模式

综保区优惠政策及业务模式综保区优惠政策及业务模式;综保区优惠政策;(一)保税加工政策;1、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2、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3、退税:从国内保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4、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进出;(二)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1、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可在不改变;-1-;2、综保区优惠政策及业务模式综保区优惠政策(一)保税加工政策1、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2、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3、退税:从国内保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4、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进出,除国家另有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二)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1、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配送;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消费税。

- 1 -2、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

3、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

4、加工贸易企业将采购的国产中间产品出口到综合保税区(国内货物进区可视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办理进口手续,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

5、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国产出口设备等货物可进入区内保税维修并复运出境。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印发)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印发)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领国家级兰州新区发展建设,促进兰州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开放重要战略设想的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兰州新区综保区”)内注册登记的投资建设主体和项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会同甘肃省和兰州市有关部门实施。

第三条凡国家出台的有关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以及甘肃省、兰州市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兰州新区优惠政策均适用于兰州新区综保区。

第二章关税及税收政策第四条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第三章企业经营政策第五条进入兰州新区综保区的企业,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允许增加或扩大经营范围。

第六条兰州新区综保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

第四章加工贸易政策第七条为引导甘肃省、兰州市及兰州新区内出口加工企业向兰州新区综保区集中,兰州新区综保区内的企业用地供应可享受“出城入园”企业净地出让的优惠政策,代征用地不再收取征地成本费用。

第八条入驻兰州新区综保区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出口加工类企业,新区产业基金给予优先扶持。

第五章金融政策第九条经金融业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批准,允许境内外的金融、保险机构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第十条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组建综合服务团队开展外汇业务,扩大业务授权,增设业务品种,更好的满足保税区开发开放新需求。

积极参与兰州新区综保区内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招商引资外汇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核定上,向兰州新区综保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帮助企业灵活配置和运用外汇资金,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招商引资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吸引国内外各类投资者投资、经营、合作或合资,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产业的布局和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一般需要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方案。

下面是一个3000字的招商引资优惠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政策支持(一)税收优惠政策1. 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招商引资项目在投产初期,前三年内实现销售收入达到一定金额(待确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 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招商引资项目在五年内实现销售收入超过一定金额(待确定),可以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 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招商引资项目所用土地,五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4. 免征印花税: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协议、证书等文件免征印花税;5. 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原材料、成品、机械设备等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资金支持政策1. 提供低息贷款: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帮助项目建设和运营;2. 提供奖励资金:对招商引资项目,按一定比例奖励实际投资额;3. 提供风险补偿金:对招商引资项目,按一定比例提供风险补偿金,以降低投资风险;4. 提供科研资金:对招商引资项目中的科研项目,提供一定的科研资金支持;5. 提供土地出让金减免:对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土地出让金;(三)人才支持政策1. 提供优秀人才引进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中引进的优秀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2. 提供人才培训补贴:对招商引资项目中的员工进行培训,提供一定的培训补贴;3. 提供高校合作支持:与当地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人才支持;二、园区建设(一)基础设施建设1. 提供土地: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另外,对于大型项目,可提供专门的用地;2. 提供交通配套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建设;3. 提供水、电、气等公用设施:保证招商引资项目在用水、用电和用气等方面的需求;(二)规划建设1. 定制化规划: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定制化规划园区布局;2. 提供场地布局建议: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合理的场地布局建议;3. 提供硬件设备建议: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合理的硬件设备选型建议;(三)配套服务1. 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包括项目审批、注册登记、申请手续等;2. 提供人员支持: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支持,包括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3.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项目在法律上合规运营;三、市场开拓(一)政策扶持1. 提供市场准入支持: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市场准入的支持,帮助项目进入市场;2. 提供市场调研支持: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市场调研支持,帮助项目了解市场需求;3. 提供销售推广支持: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销售推广支持,帮助项目扩大市场份额;(二)市场宣传1. 提供品牌推广支持:对于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品牌宣传的支持;2. 提供展会参展支持: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参展支持,帮助项目扩大影响力;3. 提供媒体合作支持:与媒体进行合作,提供媒体宣传支持;(三)市场需求分析1. 提供市场需求分析报告: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市场需求分析报告,帮助项目找准市场定位;2. 提供竞争分析报告: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竞争分析报告,帮助项目制定竞争策略;3. 提供市场前景分析报告: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市场前景分析报告,帮助项目了解市场发展趋势;以上仅为示例,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配套区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配套区享受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主要安置与网内监管区关联度高的配套企业、利用保税原材料就近加工的企业、先进制造业、贸易物流企业、商务生活服务企业等;以及引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项目。

综保区业务模式1、保税加工业务。

指企业将进口原料在保税区加工后销往国外的经营活动。

具体政策:①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加工产品的增值部分享受免税政策,企业可以节约加工部分的。

②下游企业在保税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获得提前退税。

目前,加工贸易企业的国内原材料进项税不抵扣。

但如果该下游企业设在保税区,上游企业就可以按照享受出口退税,而下游企业也可以享受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③原材料和产品“两头在外”的加工企业,其进口和出口都享受免关税和政策,最适合落户保税区。

2、一日游业务(出口复进口)。

出口复进口俗称“一日游”,是指企业将报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后,销往境外的经营活动。

举例:过去,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将棉纱销往中国香港获得退税;下游纺织企业从香港进口棉纱,享受免税政策,然后再加工成纺织品销往境外,实现加工贸易。

现在,魏桥将棉纱等产品可以直接在保税区办理“一日游”业务,进出口环节均在保税区完成办理,无需再通过进出,大大节省时间和物流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3、国外设备进口业务。

就是从国外购买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等,通常情况企业在设备进口前须提前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由于证件办理审批过程比较长,会造成设备因证件问题无法及时通关,使企业承担高额的滞报金和箱使费,增加企业负担。

通过保税区,企业可将设备转关至保税仓储,待证件办理完毕后再从保税区进口,避免因证件办理延时而交纳的滞报金、箱使费等费用,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4、大原材料进口业务。

就是企业在保税区仓储进口大原材料,规避配额和价格风险。

举例:过去,企业从国外采购原材料由于受到国家配额,无法大量进口,且有些原材料属于期货交易商品,价格波动较大,难以规避价格风险。

盐城综合保税区投资促进政策

盐城综合保税区投资促进政策

盐城综合保税区投资促进政策盐城综合保税区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内,一期规划面积1.18平方公里,重点鼓励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太阳能光伏、动力机械、环保机械、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仓储物流等项目进区发展。

为进一步加大加工、保税物流等项目招引力度,入区企业除享受综合保税区外盐城经济开发区制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奖励措施外,还可享受如下国家和地方的投资促进政策:一、落实国家关于综合保税区方面的相关政策1、国家对综合保税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2、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部件,予以免税。

3、综合保税区内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入境的基础物资,予以免税;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4、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饰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5、综合保税区与综合保税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6、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入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7、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发往区外进行加工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3个月内返回园区的实行全额保税。

8、从境内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用于园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基建物资等视同出口,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

二、实行便捷的通关、国检、外汇服务9、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制度。

10、综合保税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一般不实行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11、综合保税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12、实现货物在综合保税区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备案、报关、查验、放行、核销手续一律在区内办理;国检部门在口岸和综合保税区之间实行一次性检疫、检验。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为吸引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流入一个地区、企业或行业而制定的政策。

其作用在于鼓励、扶持、引导和保护投资者和企业,提高招商引资的效果和质量。

以下是一个招商引资优惠方案的模板,供参考。

一、引资背景近年来,我市经济不断发展,市场潜力巨大,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了许多国内外的企业和投资者前来投资。

现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特殊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提高我市企业的竞争力,特制定以下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二、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1)企业所得税:对于新入驻我市的企业,从首年实际经营利润开始计算,前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对于保税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按照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从事环保、节能、高新技术等行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首年1-2年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个人所得税:对新进入我市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人才类型和层次的不同而定。

2、土地优惠在特定条件下,提供土地成本上的优惠政策。

例如在临港工业区落户的企业,可以享受土地租金的减免; 在老工业基地更新改造中的企业,可以优先拥有土地。

3、融资优惠(1)贷款利率:对于从银行批准了贷款和获得认定资格的企业,可以享受贷款利率的优惠。

优惠范围为0.6%—1%不等,根据企业类型和其借款金额的不同享受不同的优惠范围。

(2)风险补偿:对于在市政府或招商引资部门认定的领域或项目中从事投资的企业,在风险资本管理中遭受损失时,可以申请风险补偿。

具体资助金额根据企业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实际风险损失状况而定。

4、人力资本优惠(1)人才引进补贴:对于关键领域缺乏人才、产业导向趋势等的企业进行人才招聘时,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企业招聘人员的数量、类型、层次等条件而定。

(2)家属来访移民证办理:对于留学归国人员及其家属、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从事重点领域、特色产业投资的外国人及其家属,为他们入境方便,政府提供家属来访移民证办理的全权代理服务。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6•【字号】绵府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6日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绵阳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企业及自然人到综保区投资兴业,充分发挥综保区外向型经济集聚的优势,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重点投资领域。

(一)加工制造:以集成电路、光电显示、网络能源、新型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二)研发设计: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新型材料,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的研发、设计、检测。

(三)销售服务: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物流分拨中心,物流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和商贸服务为代表的销售服务。

第三条入驻项目可通过租用标准厂房方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本政策仅适用于在综保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除本政策外,凡是国家、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的优惠政策涉及本区域的,均可适用。

第二章厂房政策第五条新入驻工业和仓储物流企业,租期超过3年且单位面积年产值(或服务收入)达到1万元/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厂房租金补贴,补贴资金额度等于企业实际厂房租金的100%,补贴上限为5年。

第六条新入驻研发设计机构,租期超过3年且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厂房租金补贴,补贴资金额度等于企业实际厂房租金的100%,补贴上限为5年;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更多外资,我们制定了以下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一、税收优惠1. 全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2023年,对全年实现利润的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市场并促进企业发展。

对于现有企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并扩大适用范围。

2. 增值税减免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免征增值税。

对于投资额不满5000万元的外资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

3. 社会保险费减免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三年,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4. 减免住房公积金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减免员工住房公积金一定比例,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二、土地使用优惠1. 减免租金对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根据其投资额和就业人数,适当减免土地租金,并提供租金分期支付的机制。

2. 土地扩大使用权对于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外资企业,提供土地扩大使用权,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融资支持1. 创业基金支持设立专项创业基金,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2. 优惠贷款利率设立优惠贷款政策,降低外资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3. 债券发行支持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政府承诺购买一定比例债券的支持。

四、人才引进1. 免费人才住房对于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才,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住房条件。

2. 子女教育补贴为外籍员工的子女提供教育补贴和优质教育资源。

3. 人才签证便利简化外籍高管和重要技术人员的签证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签证审批速度。

五、政策服务1. 政策咨询服务设立招商引资咨询中心,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

2. 办事指南编制详尽的办事指南,对外资企业投资和设立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简化办事流程。

3. 公共服务支持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包括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以提升外资企业的发展环境。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为更好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吸引国内外企业入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结合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第一条重点发展航空偏好型产业。

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精密仪器、新材料、航空培训、航空维修、飞行器租赁、航空器材销售等项目,视企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财政专项扶持。

第二条支持外贸发展。

对符合综保区产业导向的加工贸易企业和一般贸易企业,根据其进口实绩,按照其进口货物分别给予3分人民币/美元、1.5分人民币/美元的物流运费奖励,并重点支持出口。

第三条加大跨境电子商务扶持力度。

对年进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入驻,视企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补贴;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对年配送量在100万单及以上的物流快递企业给予0.15元/单的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鼓励引进现代服务业及相关新型业态项目。

对期货保税交割、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文化贸易和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融资租赁、信用担保、服务外包、研发设计等项目,视企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财政专项扶持。

第五条鼓励进出口商品交易展示销售。

对入驻保税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商铺,自投产后第一年进出口总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及后续年度年进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签订入驻协议并缴纳押金的,自租赁之日起前三年租金全免。

第六条加强用地和厂房保障。

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亩均投资强度超过50万美元的入驻项目,原则上优先供地,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供地时按不低于国家政策允许的最低价格作为土地出让起始价并按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财政建设补贴;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入驻项目,原则上租赁仓库或标准厂房。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内外资本进入本地,促进经济增长而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通过招商引资,可以引进外来投资、技术、人才和市场等要素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财税优惠政策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

通常会在企业创业初期实施税收优惠,逐渐递减,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2.优惠税率政策: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3.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减免或退还增值税,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用地优惠政策1.用地补贴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补贴形式可以是现金补贴或者租金减免。

2.用地招商优先权: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供应,保证企业用地需求。

三、资金支持政策1.贷款贴息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2.风险补偿基金:为鼓励招商引资,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

3.资金补贴政策: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或扩大产能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降低企业创业和发展的成本。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1.人才补贴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技术技能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吸引人才来本地发展。

2.子女就学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为其子女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教育资源,提高人才留住率。

五、市场准入优惠政策1.简化办事程序: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企业投资的便利化程度。

2.优先采购政策:对于本地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优先采购政策,提高企业产品的销路。

3.准入门槛降低: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降低相关的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更多的项目入驻。

总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来本地投资的重要手段。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建设步伐,鼓励国内外企业、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到综保区投资兴业,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结合综保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综保区企业建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综保区企业建设运营发展。

第三条鼓励投资的领域:㈠国际贸易、物流;㈡仓储展示交易(油气、矿产品、粮油、木材、整车进口、电子商务平台等);㈢加工制造(农副产品、油气、建材、机电等);㈣金融服务(期货交割、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㈤生产性服务(研发、检测、维修、服务外包等);㈥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及其它新兴业态。

第四条除本规定外,凡是国家、自治区、新疆边境地区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涉及本区域的,在综保区均适用。

第二章土地方面第五条新办鼓励类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1—3亿元(含3亿元)、3亿元以上,依照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50%、80%、100%的比例,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第六条新办鼓励类仓储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8000万元(含8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依照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50%、80%、100%的比例,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兑付程序:企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将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投资合同》提交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由投资促进局会同财政、国土部门进行审核,报综保区管委会批准,7个工作日内兑付企业。

第三章财税方面第七条新办鼓励类企业租赁综保区内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期超过3年且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3000—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含1亿美元)及1亿美元以上的,从租赁之日起前2年分别以缴纳年租金额度20%、30%、40%、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企年补助资金最高限额80万元。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长府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长府发〔20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迅速启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建设,促进重点项目落位,着重引进以出口为主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轨道交通装备零部件制造、电子产品加工制造等项目,繁荣长春及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开放型经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征地建厂优惠政策(一)凡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加工类企业,投资强度符合相关要求,在土地摘牌后,给予相当于购地价款一半的补贴。

(二)凡年进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的加工类企业,投资强度符合相关要求,在土地摘牌后,给予相当于购地价款全额补贴。

二、厂房租赁优惠政策(三)凡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加工类企业,租赁综保区厂房的项目,凡是租期超过5年以上的,从租赁之日起给予相当于两年租金额度的补助,两年后租金实行优惠。

(四)凡年进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的加工类企业,租赁综保区厂房的项目,凡租期超过10年以上的,从租赁之日起给予相当于5年租金额度的补助,5年后租金实行优惠。

三、财税扶持政策(五)对综保区封关运营两年内进入的加工类企业,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奖励,第1-2年奖励额度相当于企业缴纳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第3-5年奖励额度相当于企业缴纳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的一半。

年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加工类企业,5年内给予相当于其缴纳所得税全额的奖励。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一、引言在全球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以吸引外国企业来投资,并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作为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国家,中国一直致力于吸引外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外资的长期投资和发展,制定了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二、政策背景我国的招商引资工作一直以来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投资者青睐,需要持续优化我国的招商引资环境,提供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政策和制度支持。

因此,制定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三、政策主要内容1. 税收优惠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将继续实行一揽子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地方各项税费、提供土地租金优惠等。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资项目,可享受特殊税收政策,如优惠税率等。

2. 高质量人才支持为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的困难,我们将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才支持力度。

在办理外籍人员工作签证和居留证件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并开展培训计划和人才交流活动,为外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提供支持。

3. 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我们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程一对一的服务,为其解决各类问题,助力项目顺利推进。

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外商投资企业创新的重要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信心。

5. 优化投资环境优化投资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关键。

我们将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通讯、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6.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鼓励外商投资的同时,我们也要保障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采取市场化的审批方式,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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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建设步伐,鼓励国内外企业、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到综保区投资兴业,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结合综保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综保区企业建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企业专项扶
持资金),用于扶持综保区企业建设运营发展。

第三条鼓励投资的领域:
㈠国际贸易、物流;
㈡仓储展示交易(油气、矿产品、粮油、木材、整车进口、电子商务
平台等);
㈢加工制造(农副产品、油气、建材、机电等);
㈣金融服务(期货交割、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
㈤生产性服务(研发、检测、维修、服务外包等);
㈥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及其它新兴业态。

第四条除本规定外,凡是国家、自治区、新疆边境地区和西部大开发
的优惠政策涉及本区域的,在综保区均适用。

第二章土地方面
第五条新办鼓励类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一1亿元(含1亿元)、1 —3亿元(含3亿元)、3亿元以上,依照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50%、80%、100%的比例,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第六条新办鼓励类仓储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8000万元(含8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依照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50%、80%、100%的比例,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兑付程序:企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将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及《项目投资合同》提交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由投资促进局会同财政、国土部门进行审核,报综保区管委会批准,7个工作日内兑付企业。

第三章财税方面
第七条新办鼓励类企业租赁综保区内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期超过3年且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3000—5000万美兀(含5000万美兀)、5000万美兀一1亿美兀(含1 亿美元)及1亿美元以上的,从租赁之日起前2年分别以缴纳年租金额度20%、30%、40%、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企年补助资金最高限额80万元。

兑付程序:企业租赁厂房或仓库满1年后,将企业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及
《租赁合同》、相关票据提交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由投资促进局会同财
政部门进行审核,报综保区管委会批准,7个工作日内兑付企业。

第八条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留成地
方财政税收总额在40—80万元(含80万元)、80—150万元(含150 万元)、
150—3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前5年内分别参照地方留成总额25%、35%、40%、45%的比例,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第九条新办鼓励类企业,进出口额达到3000—5000万美元(含5000 万美兀)、5000万美兀一1亿美兀(含1亿美兀)、1亿美兀以上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参照前
3年、4年、5年全额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兑付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完税终了10日内,持书面申请报告并附完税凭证提交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由投资促进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审核,报综保区管委会批准,15个工作日内兑付企业。

第十条鼓励银行、期货、信托、金融租赁、信用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
在综保区内设立机构,对新落户的金融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

第十一条新办鼓励类企业,不动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项目不动产投资比例的2%—次性计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单企最高扶持资金200万元。

兑付程序: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将项目竣工投产报告及《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提交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由投资促进局会同财政、发改、
建设部门对项目不动产投资进行核定,报管委会批准,
7个工作日内兑付企业。

第四章产业配套方面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新办鼓励类企业,租用综保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公寓的,给予第1 —3 年100%、4—5年50%缴纳租金额度的减免。

企业租用办公场所补贴面积限100平方米内,公寓租住人员限企业高管。

第五章权益保障方面
第十三条投资者申请办理行政事项的,综保区管委会各部门必须在收
到投资方有效文件和相关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批复或给予明确答复。

第十四条新办企业在本区域职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由综保
区投资促进局全程代办;在本区域职权范围外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由
综保区投资促进局协助办理。

第十五条实行综保区重点企业挂牌服务和企业检查准入制度。

第十六条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热、通信等设施,相关部门应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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