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规定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pdf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pdf一、基本规定(一)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1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
2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下列基坑:1)土土质基坑;2)极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3)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
3开挖深度小于5m但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二)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等做出规定。
(三)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方、设计方等认可,必要时还应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四)监测工作步骤宜符合下列规定:1现场踏勘,收集资料;2制定监测方案;3基准点、工作基点、监测点布设与验收,仪器设备校验和元器件标定;4实施现场监测;5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6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7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五)监测方案编制前,委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基坑支护设计文件;3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4周边环境各监测对象的相关资料;5其他所需资料。
(六)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1了解建设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的要求;2收集并分析岩土工程勘察、水文气象、周边环境、设计、施工等资料;3了解相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情况;4通过现场踏勘,复核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七)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监测目的;4编制依据;5监测范围、对象及项目;6基准点、工作基点、监测点的布设要求及测点布置图;7监测方法和精度等级;8监测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9监测期和监测频率;10监测数据处理、分析与信息反馈;11监测预警、异常及危险情况下的监测措施;12质量管理、监测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规定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规定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本店铺为大家解答。
1、现场监测是指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岩土性状、支护结构变位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行各种观测及分析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及时反馈,以指导设计与施工。
2、支护结构设计图纸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对现场监测的要求,包括观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精度、观测频度和临界状态报警值等。
3、在基坑开挖前制定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测点布置、观测方法、监测项目报警值、监测结果处理要求和监测结果反馈制度等。
4、严格实施现场监测方案,及时处理监测结果,监测工作应由有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监理、设计和施工人员作信息反馈。
必要时,应根据现场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5、基坑工程现场监测除应符合有关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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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范本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是指在基坑开挖、支护及回填过程中,对基坑工程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的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基坑监测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遵循安全、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基坑监测施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五条基坑监测施工的各项工作应与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相衔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基坑监测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确保施工期间安全可控。
第三章施工过程第十条基坑开挖前,应对基坑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进行勘测,确定影响和受影响的范围,并编制《基坑周边建筑物保护措施方案》。
第十一条基坑开挖施工前,应按照基坑设计要求确定开挖顺序和施工方法,在开挖过程中进行监测和控制。
第十二条基坑边坡、支护结构等施工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
第十三条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土壤变形、地下水位变化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基坑回填前,应进行沉降观测和水平位移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第十五条基坑回填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回填土的质量和稳定性,并进行沉降观测和水平位移监测。
第十六条基坑监测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整理监测数据,并编制监测报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基坑监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测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确保监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应测
宜测
形
水平位移
宜测
可测
可测
裂缝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地下管线变形
应测
应测
应测
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执行。
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
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 视 检 查
7. 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4 监测项目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 支护结构; 2 相关的自然环境; 3 施工工况; 4 地下水状况; 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 6 周围建(构)筑物; 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 8 周围重要的道路; 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 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 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 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 3 个。监测点宜设置 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 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 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 3 个。监测点宜 设置在冠梁上。 5.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 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 1 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 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5.2.4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 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 1 处监测点。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 测点间距宜为 3~5m。 5.2.5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 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 3 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 1/3 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 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 1/3 部位; 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5.2.6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 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 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于 20%, 且不应少于 5 根。 5.2.7 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 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 1~3%,并不 应少于 3 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 近位置。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得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得方法.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得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地下水状况.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得道路。
7其她应监测得对象。
4、1、3基坑工程得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得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得、完整得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得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她对位移有特殊要求得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4、3 巡视检查4、3、1基坑工程施工与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得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就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就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就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得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得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得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得其她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建筑基坑监测规范
建筑基坑监测规范建筑基坑监测规范一、目的和依据基坑监测是为了保证建筑基坑施工的安全可靠,有效预防和控制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和灾害。
本规范的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
二、基坑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建筑基坑监测主要包括土壤位移、地下水位、基坑周边建筑物变位等指标的监测。
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观测法、无线传感网络监测法、遥感监测法等。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部负责人,供其做出相应的措施。
三、基坑监测的要求1.基坑监测应在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和开挖结束后进行,全程覆盖基坑施工的各个阶段。
2.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监测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其准确可靠地获取监测数据。
4.监测过程中,应注意数据的及时采集、实时传输和清晰显示,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5.监测结果应及时整理、分析和评估,形成监测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反馈,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基坑监测的安全措施1.监测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测设备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保护,防止损坏和人身伤害的发生。
3.监测过程中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
4.监测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和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相配合,避免相互干扰和危险。
五、基坑监测的记录和报告监测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和操作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监测报告应清晰、详细地记录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估结果,并附上相关的监测数据和图片。
监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并留存备查。
六、基坑监测的质量控制基坑监测应根据建筑施工的安全要求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设备和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应经过严格的验证和检测。
监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监测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七、基坑监测的责任分工基坑监测工作由项目部负责人牵头,具体监测工作由监测人员负责。
2023年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2023年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一、前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成为了确保建筑安全、减少施工风险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坑监测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基坑监测施工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基坑监测施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预警基坑变形、沉降情况,以及各种施工危险,保障施工安全。
2. 原则:基坑监测施工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基坑监测方案的编制1. 基坑监测方案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专家编制,包括基坑监测的主要内容、监测点的布设、监测仪器的选择和放置等。
2. 基坑监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基坑监测仪器和设备的选择1. 基坑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具备相应的质量认证和监测准确性,并且能够满足监测方案的要求。
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并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定期校准和检验。
五、基坑监测点的布设1. 基坑监测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方案确定,并且能够全面反映基坑的变形和沉降情况。
2. 监测点应设置在基坑边缘、坑底、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等关键部位,且每两个监测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20米。
六、基坑监测的内容和频率1. 基坑监测的内容应包括基坑变形、沉降、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物变化等方面的监测。
2. 基坑监测的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为每日一次,并要求取得的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监测中心。
七、基坑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 基坑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监测中心,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分析。
2. 基坑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结果应及时向相关方面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八、基坑监测报告的编制和提交1. 基坑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基坑变形和沉降的趋势、地下水位变化等内容。
2. 基坑监测报告应由监测专家编制,并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九、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1. 基坑监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基坑监测规范要求
基坑监测规范要求
一、监测人员要求:
1.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基坑施工和相关监测技术。
2.监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执行相关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监测数据。
3.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二、监测设备要求:
1.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能够准确测量和监测基坑的变形和变化。
2.监测设备应经过检测和校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监测设备应符合现场施工环境的要求,能够适应不同地质条件和基坑结构形式的需求。
三、监测范围和周期要求:
1.基坑监测应包括基坑周边的地面沉降、地面变形、基坑支护结构的变形等内容。
监测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覆盖全面。
2.监测的周期应根据工程的要求和基坑的变化情况而定,一般为每日监测和定期监测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存,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单位和施
工方,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监测报告和处理要求:
1.监测报告应包括测量数据、监测结果和分析、问题发现和处理等内容,以及建议的改进措施和预测基坑未来变化的可能性。
2.对于存在的问题,监测人员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和施工方报告,并提
出相应的处理建议,确保采取措施处理问题,避免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3.监测人员应与施工方和设计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协助解决
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工程的地质概况、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和危害识别,监测对象的选择,包括地基处理的测定方法、监测内容及精度控制,同时设置了监测方案的依据,提出了基坑工程监测的层次和程序,并规定了基坑运行过程中的相关的因素,为了确保基坑工程的稳定性,以及减少基坑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技术方案。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工程的地质勘测、地质灾害预防、日常检测和监测、地裂缝控制和隔离技术,以及基坑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控制基坑施工及其运行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并以此确保基坑工程的地质稳定性。
2术语与定义2.1建筑基坑工程(Building Foundation Excavation Engineering)指利用开挖、支护、稳固等技术,以及地质条件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使施工区域具有相应承载力而进行除建筑物、地基处理以外的工程实施的过程。
2.2监测(Monitoring)指对建筑基坑工程的状态、性质、有害成分的实时观测、测定和记录,以获得基坑工程的管理信息并作为基坑特性和变化的依据。
3地质勘察地质勘察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施工地点地质条件;明确工程施工技术和设计要求;确定土体和岩石以及泥沙土的施工特性;识别和评价地质灾害和危害;确定施工工程量和结构材料消耗量;测定节枢、地基承载力和建筑施工安全防护限度等内容。
按照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选择正确的地质勘察方法,具体包括:地质情况调查;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地球物理探测、化学取样分析;岩心取样和野外钻探;用测斜试验、水位仪和建筑垫设测量等仪器设备进行地质勘测;研究施工地点水系、山体地貌等特殊情况;考察或研究地质历史记录;采用地下水和岩性分析等方法。
4监测对象4.1地基的测定基坑施工区通常需要测定地基的节枢位置、坡脚深度、平面位置、承压力水平等内容,借助计量仪器设备,结合相关的测量绘图,比较其处理前后的变化情况。
基坑监测规定
基坑监测规定基坑监测规定第一条基坑监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土体塌方、变形、滑移等事故的发生,保护沿线建筑物及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基坑监测应由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监测工作。
第三条监测机构应当派遣合格的监测人员进行基坑监测,监测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四条基坑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土体变形、土体压力、地下水位、地下管网、附近建筑物变形及其他相关因素。
监测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基坑监测设备应选择准确、可靠的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
监测数据应实时上传至监测中心,并储存备查。
第六条基坑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包括清理、加固、松土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监测工作也应从此时开始。
第七条基坑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土体塌方、变形等事故的发生。
如发生危险情况,应立即停工,并通知监测机构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监测点位,并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监测点位应便于监测人员观察和测量。
第九条监测报告应及时制定,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监测机构应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根据需要提出建议性意见。
第十一条基坑施工完工后,监测工作应继续进行一段时间,以确保施工后的土体及建筑物的稳定。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监测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监测机构应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造假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基坑监测规定,为确保基坑工程施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及建筑物的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建筑施工单位和监测机构应严格遵守规定,落实监测工作,确保基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1 、下列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1)、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工程;2)、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3)、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
2、基坑工程实施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需经建设单位、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调一致后方可实施。
3、基坑工程监测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测和第三方专业单位监测。
专业单位监测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施工企业现场监测的监测对象和技术要求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
4、基坑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5、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的道路及其他应监测的对象;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6、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
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7、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8、基坑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损坏监测设施。
9、基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 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 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 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 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 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范文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保护环境和周边建筑,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
第三条基坑监测施工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
第四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且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第五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应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进行设计,并编制相应的监测方案。
第二章监测方案第六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的内容、监测的范围和监测的方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方案应根据工程性质和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的布设方案,并包括监测设备的设置方案和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计划。
第八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施工前应向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备。
第九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方案的设计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说明书。
第十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方案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第三章监测设备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设备应具备相应的监测功能和技术性能,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监测过程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测过程第十五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应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应及时整理和汇总,并编制监测报告。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报告应明确监测数据的意义和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措施。
第五章监测结果第十九条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存档。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2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24建筑基坑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施工中,为了进行地下部分的施工或深基坑的开挖而对地面进行挖掘的工程。
基坑工程监测是指在基坑施工或周边工作过程中,对基坑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预警,以保证工程安全进行的一种技术手段。
1.基本要求:这一部分包括了该标准适用范围、监测对象、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周期等基本要求。
2.监测设备:该标准对基坑工程监测设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主挂设备、附属设备和通讯设备等。
3.监测方案:该部分规定了基坑工程监测的方案编制要求,包括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数据采集方案、数据处理方案等。
4.数据分析与处理:该标准规定了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包括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等。
5.监测报告:该部分要求编制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工程施工的评价和建议等。
6.监测结果与评价:该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的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对监测数据的判断和监测结果的评价等。
通过对建筑基坑工程进行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基坑周围土体和地下水变化情况,避免因基坑变形引发的工程事故,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1. 监测范围:基坑监测施工应包括基坑的开挖、支护、地下水的排除、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等。
2.监测点的设置:根据基坑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设置足够数量的监测点,以覆盖整个基坑的监测区域。
3.监测参数:监测参数通常包括基坑变形、支护结构的变形、地下水位、地下水压力等。
监测设备应能准确测量这些参数,并能记录数据。
4.监测频率:基坑监测应在不同施工阶段进行,监测频率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变形情况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初次开挖时监测频率较高,后续阶段可以适度减少。
5.监测记录和分析: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和保存,并进行分析。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监测报告:监测施工结束后,应编制监测报告,详细记录监测结果和分析,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7.施工安全:在进行基坑监测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并非固定不变的,具体的监测要求和规定可能会随着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此外,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建筑法规和规范,确保基坑监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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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三篇)
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以及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监测方案制定规定1.监测方案应根据基坑的深度、周围环境、土层特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基坑的稳定性。
2.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的目标和要求、监测设备和方法、监测频次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3.监测方案的制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负责,需要明确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4.监测方案还应与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相配合,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二、基坑监测设备规定1.基坑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和精度。
2.监测设备应经过校准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测量。
3.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能够满足监测的要求。
4.监测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基坑监测方法规定1.基坑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进行选择,可以采用物理测量、遥感监测、激光测距、地面变形观测等方法。
2.监测方法的选择应经过专业评估和确定,确保其适用性和可靠性。
3.监测方法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四、基坑监测频次规定1.基坑监测的频次应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进行确定。
2.在基坑开挖施工开始前,应进行一次基础测点的基础测量,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进行连续监测。
3.基坑监测的频次一般为每天或每周1次,可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基坑监测报告规定1.基坑监测报告应及时编制和提交,报告内容应清晰明确,数据准确可靠。
2.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结果的数据、分析和评估,以及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3.监测报告应经过相关专业人员的审阅和签字确认,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安全措施规定1.基坑监测施工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措施进行,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人员误入施工区域。
2023年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2023年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基坑的施工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基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风险和环境问题,需要通过监测手段进行控制和管理。
因此,制定一套基坑监测施工的一般规定成为必要,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
一、基坑监测施工目标基坑监测施工的目标是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预警各类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后果。
二、基坑监测施工的主要内容1.监测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监测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基坑施工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设备。
针对不同的监测参数,如沉降、倾斜、振动等,选择相应的传感器。
在选择设备时,还要考虑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精度,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布设和固定,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监测方案的制定在基坑施工前,应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频次。
监测方案的制定应考虑建筑工程的特点,包括建筑的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土质特性等因素,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监测技术,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监测方案还应包括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以及相关的监测数据报告的编制要求。
3.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基坑监测施工中,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监测数据应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采集,并记录监测时间、地点、仪器型号、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
采集的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筛查、修正和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监测报告的编制基坑施工监测结束后,应及时编制监测报告,总结监测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和措施。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编制。
监测报告还应以图表和文字的形式,直观地反映监测结果和施工现场的情况。
三、基坑监测施工的相关安全措施1.基坑周边的安全围护在基坑施工期间,应设置相应的安全围护措施,包括围墙、栏杆、安全标识等,防止人员和物体跌落基坑或从基坑中升出。
不同规范关于基坑监测频率的规定
不同规范关于基坑监测频率的规定《国家规范》规定的基坑监测频率对于基坑变形监测频率,《国家规范》规定: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支护类型、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而确定。
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
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可按下表确定。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注:有支撑的支护机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1次/d;2.基坑工程施工至开挖前的监测频率视其体情况确定;3.当基坑类別为三级时,监测频率可视具体情况适当降低;4.宜测、可测项目的仪器监测频率视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山东规范》规定的基坑监测频率在监测频率的规定上,《山东规范》和《国家规范》基本上一致,对于应测项R,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可按下表确定。
注: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时,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可以适当延长。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监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值;(2)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摄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出现超深开挖、超长开挖、未及时加撑等不按设计工况施工的情况;(4)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5)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6)支护结构出现开裂;(7)邻近的建(构)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t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开裂;(8)基坑底部、坡体或围护结构出现管涌、流砂现象。
《上海规范》规定的基坑监测频率《上海规范》规定:监测频率的确定应以准确反映围护结构、周边环境动态变化为前提,采用定时监测,必要时进行跟踪监测。
各监测项0的监测频率宜根据其重要程度、施工工况按下确定,当监测项目的日变化量较大时,应适当加密。
相关规范规定的基坑监测频率对比分析从《国家规范》和《山东规范》对比来看,两者对于监测频率的规定比较类似,都是按照“基坑类别”“基坑设计深度”等的不同来分别确定不同的监测频率的。
基坑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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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的一般规定
基坑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的一般规定
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等级、精度要求、设计要求、场
地条件、地区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
应合理易行。
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
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个基坑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 工作基点应选在稳定的位置。
在通视条件良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设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
变形监测点;
3 施工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正常使用;
4 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2 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 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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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操作规定1、总则1.1 为了统一基坑监测技术规格、监测方法、监测参数,以确保基坑监测资料的成果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基坑的监测工作,亦可作为此类基坑监测技术操作方案制定、现场监测质量监督及成果检查验收的依据。
1.3 基坑监测工作应以基坑监测方案为依据,监测人员应按方案指定的方法和设备完成测试工作。
1.4 基坑监测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基坑监测操作流程2.1 基坑监测前期工作指监测人员在接到任务书及监测方案至进场监测这一阶段的工作。
包括现场踏勘、对拟投入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及选用符合技术要求的仪器、设备、监测材料等。
2.2 现场监测工作指在现场监测中所进行的一切工作。
包括:监测元件的埋设安装、测试、仪器的检查、数据的采集和整理等工作。
3、土压力量测3.1 一般规定土压力量测主要是指量测作用在挡土墙即围护墙体上的侧向土应力。
3.2 设备和仪器土压力量测主要的元件为土压力盒,采集数据的设备为数字式频率仪。
3.3 埋设与安装土压力量测前,应选择合适的土压力盒。
土压力盒的传感器的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范围要求,其上限可取最大设计力的1.2倍;分辨率不大于0.2%(F.S),精度为±0.5%(F.S);稳定性强、坚固耐用、防水性能好,并具有抗震和抗冲击性能;匹配误差较小。
在现场量测中,接受多采用袖珍式数字频率接收仪,使用携带方便,量测简便快捷。
3.3.1 土压力量测点布置监测点的布置首先应该考虑监测目的和要求。
把测点布设在有代表性的结构断面和土层上。
3.3.2 土压力盒的现场埋设和安装土压力盒埋设于压力变化的部位即压力曲线变化处,用于监测界面土压力。
土压力盒水平埋设间距原则上为盒体间距的3倍以上(≥0.6m),垂直间距于水平间距相同,土压力盒的受压面须面对量测的土体;埋设时,承受土压力盒的土面须严格整平,回填的土料应与周围的土料相同(去除石料)用人工分层夯实,土压力盒及其电缆上压实的填土超过1m以上,方可用重型碾压机施工。
3.3.3 数据采集(1) 在施加土压力盒预应力前,把土压力盒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并进行土压力盒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并记录在案。
(2) 施加在土压力盒预应力达设计标准后即可开始正常测量。
(3) 变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本次土压力测量与上次同点号的土压力的变化量,与同点号初始土压力值之差为本次变化量。
使用数字式频率仪对土压力盒进行数据采集,填入监测日报表中,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土压力变化曲线。
4、支护结构内力的量测4.1 一般规定支护结构内力的量测是指深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桩)、支锚结构、围檩及防渗帷幕等支护结构的内力(应力、应变、轴力与弯矩等)。
4.2 仪器和设备支护结构内力的量测的所选用的元件对于不同的测试对象分别为钢筋测力计、反力计(又称轴力计)、表面应变计等,数据采集设备为数字式频率仪。
4.3 埋设与安装支护结构内力的量测前,根据不同的测试对象选择相应的应力元件(钢筋测力计、反力计(又称轴力计)、表面应变计等)。
应力元件的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范围要求,因大于设计力的1.2倍;分辨率不大于0.2%(F.S),精度为±0.5%(F.S)。
在现场量测中,接受多采用袖珍式数字频率接收仪,使用携带方便,量测简便快捷。
4.3.1 支护结构内力量测点布置监测点的布置首先应该考虑监测目的和要求。
根据不同的监测对象选用相应的应力元件(钢筋测力计、反力计(又称轴力计)、表面应变计等)。
4.3.2 钢筋测力计4.3.2.1钢筋测力计的现场埋设和安装钢筋测力计安装有:碰焊法和绑焊法两种;碰焊法:可用连接杆与钢筋先碰接,然后与钢筋测力计连接,连接后再制钢筋笼;绑焊法:准备与钢筋主筋直径相同的的钢筋若干,长度一般为:25~35cm,用两根25~35cm的钢筋等距离夹在连接杆与主筋接头处两旁,单面满焊即可。
如用单根25~35cm的钢筋应双面满焊,然后连接钢筋计后再制钢筋笼;绑焊接时为了避免温度过高而损坏仪器,焊接时仪器要包上湿棉纱并不断地浇冷水,直到焊接完毕后钢筋冷却到一定温度为止;一般直径小于25mm的仪器才能适用对焊机对焊,直径大于25mm 的仪器不宜采用对焊焊接。
4.3.2.2钢筋测力计数据采集(1) 在施加钢筋测力计预应力前,把钢筋测力计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并进行钢筋测力计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并记录在案。
(2) 施加在钢筋测力计预应力达设计标准后即可开始正常测量。
(3) 测试值宜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4)变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本次支撑内力测量与上次同点号的支撑内力的变化量,与同点号初始支撑内力值之差为本次变化量。
使用数字式频率仪对钢筋测力计进行数据采集,填入监测日报表中,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支撑内力变化曲线。
4.3.3 反力计(又称轴力计)4.3.3.1 反力计(又称轴力计)的现场埋设和安装反力计(又称轴力计)的使用场合比较多,仪器的工作及施工条件不完全一样,下面主要针对支撑反力测量的安装情况进行叙述。
(1) 由厂家配套提供的反力计安装架,安装架圆形钢筒上没有开槽的一端面与支撑的牛腿(活络头)上的钢板电焊焊接牢固,电焊时必须与钢支撑中心轴线与安装中心点对齐。
(2) 等待冷却后,把反力计推入焊好的安装架圆形钢筒内并用圆形钢筒上的4个M10螺丝把反力计牢固的固定在安装架内,使支撑吊装时,不会把反力计滑落下来(3) 把反力计电缆妥善地绑在安装架的两翅膀内侧,使钢支撑在吊装过程中不会损伤电缆。
把反力计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
(4) 钢支撑吊装到位后,即安装架的另一端(空缺的那一端)与围护墙体上的钢板对上,反力计与墙体钢板间最好再增加一块钢板250mm*250mm*25mm,防止钢支撑受力后反力计陷入墙体内,造成测值不准等情况发生。
安装示意图4.3.2.2数据采集(1) 在施加钢支撑预应力前,把反力计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并进行反力计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并记录在案。
(2) 施加钢支撑预应力达设计标准后即可开始正常测量。
(3) 测试值宜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4) 变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本次支撑轴力测量与上次同点号的支撑轴力的变化量,与同点号初始支撑轴力值之差为本次变化量。
使用数字式频率仪对反力计进行数据采集,填入监测日报表中,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支撑轴力变化曲线。
4.3.4 表面应变器4.3.4.1表面应变器的现场埋设和安装(1) 先将模件固定在两个支座上,支座底面一定要水平;(2) 然后将支座焊接到监测点上,方向一定要与钢支撑受力方向平行,然后把支座焊接在钢支撑上;(3) 待支座冷却后方可将表面应变器元件安装在支座上,安装时务必使表面应变器的初始值在一定范围内。
4.3.2.2数据采集(1) 在施加表面应变器预应力前,把表面应变器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并进行表面应变器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并记录在案。
(2) 施加表面应变器预应力达设计标准后即可开始正常测量。
(3) 测试值宜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4) 变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本次支撑内力测量与上次同点号的支撑内力的变化量,与同点号初始支撑内力值之差为本次变化量。
使用数字式频率仪对表面应变器进行数据采集,填入监测日报表中,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支撑内力变化曲线。
5、孔隙水压力与地下水位的量测5.1 一般规定在深基坑施工中,往往需要进行降水,降水则可能对领近建筑物或管线产生不均匀沉降或开裂的危害,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所以需了解孔隙水压力或地下水位的变化。
5.2 仪器与设备了解孔隙水压力或地下水位的变化,需要用孔隙水压力计或水位计来进行测定。
5.2.1 测量孔隙水压力主要使用的设备为孔隙水压力计与数字式频率仪。
孔隙水压力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范围要求,其上限可取静水压力与超孔隙水压力之和的1.2倍;(2)分辨率不大于0.2%(F.S),精度为±0.5%(F.S)(3)稳定性强、坚固耐用、防水性能好,并具有抗震和抗冲击性能。
5.2.2 测量地下水位的主要设备为水位管和水位计。
5.3 埋设与安装5.3.1 孔隙水压力孔隙水压力计的使用场合很多,埋设安装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进行考虑。
我们主要是用于测量土壤的空隙水压力。
5.3.1.1 孔隙水压力计应在基坑降水前1周埋设,埋设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孔隙水压力计应浸泡饱和,排除透水石中的气泡;(2)检查核对孔隙水压力计的出厂率定数据,整理压力——频率(或压力——电阻)曲线,并用回归方法计算各空隙水压力计的标定系数,提供不同压力的标定曲线。
5.3.1.2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直径宜为100~130mm,并且保持钻孔圆直、干净;(2)观测段内应回填透水填料,并用膨润土球或注浆封孔;(3)当一孔内埋设多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其间隔不应小于1m,并采取措施确保各个元件间的封闭隔离。
5.3.1.3数据采集(1) 在测试孔隙水压力计前,把孔隙水压力计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并进行孔隙水压力计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并记录在案。
(2) 变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本次孔隙水压力测量与上次同点号的孔隙水压力的变化量,与同点号初始孔隙水压力值之差为本次变化量。
使用数字式频率仪对孔隙水压力计进行数据采集,填入监测日报表中,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孔隙水压力变化曲线。
5.3.2 地下水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采用钻孔内设置水位管的方法测试。
5.3.2.1 潜水水位管应在基坑降水之前设置,钻孔孔径不应小于110m,水位管直径为50mm~70mm。
水位管上段以上应用膨润土球封至空口,水位管管口应加盖保护。
5.3.2.2 承压水水位管直径为50mm~70mm,滤管长度应满足监测要求,与钻孔孔壁间应灌砂填实,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间应采取有效隔水措施,含水层以上部应用膨润土球封至空口,水位管管口应加盖保护。
5.3.2.3数据采集水位管埋设后,应采用水位计逐日连续观测水位,取至少3d稳定值与初始值之差,监测值精度为±1cm,填入监测日报表中,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水位变化曲线。
6、位移测量6.1 一般规定土体位移是控制工程成败的关键,位移变形只要包括:深层水平位移、坑底隆起。
6.2 仪器与设备6.2.1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的主要设备为测斜仪和测斜管。
测斜仪的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m,精度为±0.1mm。
测斜管采用PVC工程塑料或铝合金材料制成,直径在45~90mm,管内应有两组互相垂直的纵向导槽。
6.2.2坑底隆起主要采用的仪器为沉降管、沉降环、数字式频率仪。
6.3 埋设与安装6.3.1 深层水平位移6.3.1.1深层水平位移埋设与安装测斜管埋设可采用钻孔法,在地下连续墙、钻孔灌注桩排桩、SMW工法桩等围护结构中采用绑扎法、钢抱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