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上诉状范文两篇

合集下载

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6篇

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6篇

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6篇第1篇示例:敬启者:我是XX的家属,在此向贵院提出关于XX故意杀人案件的刑事抗诉申请,希望得到贵院的公正审查和处理。

案件发生于XX年XX月XX日,被告人XX在XX地区的XX街道将我家的亲人XX残忍地杀害。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被告人XX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证据确凿。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XX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我们作为被害人家属,对法院的判决感到极度不满和愤慨。

我们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而且未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决定向贵院提出刑事抗诉,希望能够得到重新审理,以求得公正的判决。

我们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错误。

在原审过程中,法院未能充分考虑到我们提供的证据,忽视了案件的部分关键情况。

被告人XX的作案动机和手段未被充分揭露,而且在审理中出现了一些疑点未能得到合理解释。

我们认为原审对于事实认定的不足及错误,影响了对被告人XX的定罪与量刑,因此需要重新审理。

原判适用法律不当。

被告人XX的犯罪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原审未对此作出充分的判定和认定。

我们认为,法院在判决中对被告人的犯罪嫌疑心存疑虑,未能根据证据进行合理的推理和判断,导致了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当。

原判对于被告人的量刑亦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能充分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了被告人XX的刑罚过轻。

我们认为原审对法律的适用存在严重错误,需要重新审理。

原判未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作为被害人家属,我们在原审过程中未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也未能得到法院的合理关注和保护。

我们认为原判在程序和保障被害人权益方面存在严重不当,需要重新审理以求得我们的合法权益。

鉴此,我们在此向贵院提出刑事抗诉申请,希望得到重新审理和公正判决。

我们也希望贵院在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尊重事实和法律,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给予我们公正的司法审判。

希望贵院能够批准我们的抗诉请求,并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谨此申请。

愿贵院能够秉公办案,还我家人一个公道!谢谢贵院对我们申请的审查和关注!此致XX家属敬上第2篇示例:敬启者:兹因XXX故意杀人案,本人作为被害家属,在此向贵院申请刑事抗诉,希望能够重新审理此案,并对被告作出严格的惩罚和裁定。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范文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范文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范文引导语: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关于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范文一上诉人:秦xx,男,1967年10月13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山西省xx县xx镇xxx村。

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

上诉人因故意杀人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八年五月九日(2007)长刑初字第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定性不准,量刑不当,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并作出较轻的量刑。

2、原审判决附带民事赔偿标准适用错误,导致赔额不当,请求一并改判。

上诉理由一、关于刑事部分的上诉理由:1、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的地方表现在:1、上诉人在审庭中与之前的多次讯问中均一致供述受害人王xx落选后,心怀不满,拉帮结派,多次阻挠村委正常工作,夜间打电话恐吓有关村民。

并多次派人威胁自己,对此各被告人供述也相互印证。

原判认为仅是上诉人的“猜疑”不符合客观事实,如果没有这些事实的存在,选举已经结束,矛盾也随着缓解,如上诉人供述,“与王xx并没有什么仇恨”。

上诉人又为何还要“教训”和“吓唬”受害人王xx呢?这从一般常理也是说不通的。

2、上诉人供述:“2006年4、5月份的一天”和“一个月后”及“又过了一二十天”一共三次遭到受害人王xx派的人拦截吓唬,此后才使上诉人产生了“教训”王士平的想法,而原判却认定上诉人早在“同年3月份”就纠集其他被告人共同对王xx实施打击是错误的。

3、原判认定的“梁xx、秦xx和靳xx随后闯入,持木棍朝王xx乱打,王xx被打倒在地”不对。

上诉人是最后一个进去的,进去已见王xx侧面倒地,一只胳膊搭拉在办公椅子上,没有看见王xx的头部,即照王xx的胳膊部位打了一下,庭审以及此前的供述均是一致的。

因此受害人头部受伤与上诉人无关,上诉人不应对此承担罪责。

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精选范文

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精选范文

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精选范文范文一: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男, 1979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xx区xx乡。

被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xxx,男, 1966年3月19日出生,汉族, 住北京市xx区xx乡。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2008)x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2008)x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2、依法追究被上诉人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刑事责任。

3、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在刑事部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应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定罪处罚。

2008年2月2日上午,被上诉人之妻xxx在本市xx乡批发市场水果部自家经营的摊位前,因琐事与上诉人之妻发生争执,上诉人因妻子被殴打而找被上诉人询问情况,期间因言语不合而发生争执,被上诉人在人身安全未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拿起摊位上的水果刀,一手拿刀、一手死死拽着上诉人的腰带狠狠地朝上诉人的肚子捅去,期间,旁边有几个人想使劲掰被上诉人的手,被上诉人不但不松手,(在明知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后)还继续狠狠往里捅,致使刀子都折了。

致上诉人腹部开放性损伤,腹部积血,弥漫性腹膜炎,行剖腹探查术,经鉴定上诉人身体所受损伤属重伤。

从本案的上述事实、证据和几个证人的证言中可以完全认定被上诉人的行为完全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犯罪构成要件。

被上诉人犯罪证据充分、确凿,主观恶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以故意杀人未遂罪从重处罚。

因而应依法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而非故意伤害罪!二、一审中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应赔偿上诉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全额赔偿。

被上诉人的恶意犯罪与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上诉人的健康权,而且也给上诉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被上诉人作为到北京市打工的农民工,用自己的力气养家糊口。

故意杀人案刑事上诉状

故意杀人案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上诉人王军伟,又名王军卫,男,1982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军王村井沟井南组10号,现羁押于鲁山县看守所。

上诉人王军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平少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2012)平少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当中关于王军伟的刑事判决,改判为聚众斗殴罪,并依法对上诉人做出较轻的量刑判决。

2、贵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释法,据以界定该罪是聚众斗殴参加者全部转化还是直接致害者单独转化。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罪名错误。

上诉人承认自己犯罪,也当庭予以认罪,但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也不承认一审法院做出的故意伤害罪的有罪判决。

上诉人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符合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二、一审判决量刑过重,上诉人存在的诸多可减轻处罚情节都未予认定适用,或虽予以认定适用,但量刑减轻处罚的幅度过小。

1、本案系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犯罪行为,且被害人对激化矛盾引发犯罪负有责任,依法应予减轻处罚,但一审法院未予依法认定并作为减轻处罚的适用情节。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省高院量刑细则》)第四部分“关于十五种常见罪名的量刑”中第二项“故意伤害罪”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少2 0%以下的刑罚量:(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同时,《省高院量刑细则》第三部分“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17条第(1)项规定,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

2、上诉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系未成年,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且在本次犯罪中,系被其父王留安教唆犯罪,依法应适用从宽幅度的上限减轻处罚,但一审法院未予从量刑从宽幅度的上限减轻处罚。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范本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范本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范本故意伤人罪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结束,人民检察院就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通过法院审判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和判处刑罚进行辩论,人们可以注意到检察院在开庭前都会宣读一份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范本四川省xx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X检刑诉[xx]xx号被告人张xx,男,生于19xx年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0824xx0323xx,X族,中专文化,无业,四川省xx县人,住xx县xx镇 xx社区X组X号。

xx年6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经xx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xx县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xx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xx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xx县人民检察院于xx 年8月22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4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xx年 4月,被告人张xx与被害人陈xx认识,后二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xx年初张xx与陈xx共同出资以按揭方式购置了一台挖掘机共同经营。

xx年8月经陈xx要求,张波将挖掘机经营权全部移交给陈xx。

xx年3月陈xx要求与张波断绝关系,张波便要求陈xx归还二人自认识后所购物品、所花现金、挖掘机股份及按揭款等相关费用,遭到陈xx拒绝。

xx年6月8日下午,陈xx约见张波要求其归还所借用小车,并邀约两个朋友劝解张波与其断绝关系,被张波误以为是陈xx找人威胁自己。

当天下午张波在xx县城xx路一商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并于21时许躲藏到陈xx家五楼楼梯口处等候陈 xx,欲当着陈xx父母的面将二人的经济纠纷说清楚并要回挖掘机的股份。

当晚23时许,张xx将正回家开门的陈xx拖入房内,并将房门反锁,正在室内的陈母罗xx上前拉扯张波,陈xx顺手拿起客厅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被张xx抓住,张xx遂拿出其所购水果刀连续戳了罗xx两刀,同时将陈xx手中的刀夺下,持所夺的刀向陈xx全身乱戳。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人民检察院起诉状被告人:XXX性别:男年龄:XX住所地:XXX一、起诉罪名及事实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市XXXX地区,故意杀害被害人XXXX,犯罪事实如下:XXXX年XX月XX日,被告人XXX与被害人XXXX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情绪极度激动。

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XXX情绪失控,持刀朝被害人XXXX背部猛刺数刀,致其当场倒地。

随后,被告人XXX 持刀逃离犯罪现场。

二、证据为证明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归责,公诉机关依法收集了以下证据:1. 原被害人XXXX的尸体:经法医鉴定,死因为刺伤导致失血过多,致死时间与被告人XXX所犯罪行时间一致。

2. 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记录了犯罪现场的具体情况,包括血迹、刀具等物证的收集情况。

3. 目击证人证言:事发时有多名目击者证实,被告人XXX持刀刺伤被害人XXXX并逃离现场。

4. 调查取证笔录:调查人员对目击证人、家属等进行了调查取证,获得了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的相关证言和进一步证实目击证人的证据。

5. 笔记本和手机短信记录:经查,被告人XXX于犯罪前曾向朋友写下自己要"解决掉"被害人XXXX的字句,并在手机短信中与其交谈。

根据上述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

三、法律依据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四、起诉意见根据上述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刑罚。

为此,特向贵院提请审查起诉并依法判处。

公诉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7最新关于刑事案件上诉状模板

7最新关于刑事案件上诉状模板

20107最新关于刑事案件上诉状模板刑事案件上诉状【篇一】张××防卫过当故意杀人案张××(女),河北卢县人,在天津打工,经他人介绍与李××(男)相识后恋爱,于2000年5月非法同居。

同年7月中旬,李××与好友林×(男)共同吃晚饭,晚饭后林×提出去歌舞厅,被李××拒绝。

李××将此事告诉了张××,张××因前夫有外遇而与之离婚,故对此事深感疑虑,并怀疑李××有外遇,为此二人发生争吵。

争吵中李××提出此事可向林×了解情况。

7月22日上午,张××给林×打电话,要求当面核实此事,因李××外出,张××与林×商定待李××在家时再谈此事。

当日下午1时左右,李××去河北省卢县接张××的女儿。

下午2时许,林×来到李××家中,当得知李××外出未归时,遂对张××进行调戏并强行亲吻、搂抱欲行强奸。

张××表示反对。

林×仍继续纠缠。

张××借口喝水而脱身,去另一房间取出一把小宝剑(金属制工艺品),藏在身后回到原房间。

当林×再次调戏时,张××手持小宝剑朝林×的胸部猛捅。

在林×反抗过程中,张××又朝其腹部、背部等处连捅二十余下,林×因心脏被刺破当场死亡。

张××行凶后,委托李××之嫂报警,同日天津市××区公安分局将等候的张××抓获。

故意杀人(未遂)案起诉书

故意杀人(未遂)案起诉书

故意杀人(未遂)案起诉书案件名称:故意杀人(未遂)案案件编号:2021-XXX-XXX起诉单位:XX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X性别:男年龄:XX岁职业:无业住所:XX市XX区XX街XX号起诉书一、案情概述被告人XXX于XX年XX月XX日XX时许,在XX市XX区XX街XX号一居民楼内,故意使用凶器将被害人XXX刺伤,致其重伤。

经医院抢救,被害人脱离生命危险。

二、犯罪事实和证据1. 被害人证言被害人XXX经医院抢救后,恢复健康后向警方作证,详细描述了被告人XXX 持刀袭击的经过,并确认被告人为其亲自所认识。

2. 监控视频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记录了被告人XXX进出居民楼的过程,证实了其与案件有关。

3. 凶器鉴定报告公安机关对被告人XXX携带的凶器进行了鉴定,确认其为一把锋利的刀具,符合被害人身上的伤口特征。

4. 证人证言案发当时,有多名目击者证实了被告人XXX持刀袭击被害人的过程,并及时报警。

三、指控罪名与事实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其犯罪事实如下:1. 2021年XX月XX日XX时许,被告人XXX在XX市XX区XX街XX号一居民楼内,故意使用凶器将被害人XXX刺伤,致其重伤。

2. 被告人XXX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目的是要加害被害人XXX的生命安全。

3. 虽然被害人XXX经过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被告人XXX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四、法律依据被告人XXX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案件意义及社会影响故意杀人(未遂)案是一起涉及人身安全的严重犯罪案件,直接威胁到社会的公共秩序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本案中,被告人XXX以明显的敌意伤害他人,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案的审理将体现司法公正和法律的严肃性,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人身安全问题,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被告人:XXX性别:男年龄:XX岁住址:XXX被害人:XXX性别:男年龄:XX岁住址:XXX尊敬的审判长:本院于XXX年XX月XX日接到报案称,被告人XXX于XXX年XX月XX日在XXX地点,故意杀害了被害人XXX。

经本院审查,向您提出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起诉书如下:一、事实经过XXXX年XX月XX日晚,被害人XXX与其朋友在XXX街道聚餐。

当晚,被告人XXX与被害人XXX产生争执,双方情绪激动。

争执升级后,被告人XXX突然持刀向被害人XXX的胸部刺去,被害人XXX 当场倒地。

旁观者立即报警并将被告人XXX控制在现场,随后被害人XXX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验,被害人XXX死亡原因为刺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

二、证据列表1.报案材料:XXX民警报案登记表、现场勘查笔录等;2.笔录材料:现场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笔录等;3.医学鉴定书:被害人XXX尸检报告;4.法医学鉴定书:现场痕迹鉴定报告等。

三、法律依据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XXX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

四、起诉意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我院认为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现依法向贵庭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XXX 从重处罚。

五、附录1.程序提醒:被告人享有相应的辩护、申辩权利,请贵庭确保被告人充分发表意见;2.附件清单:本起诉书附有上述证据清单的复印件。

特此起诉。

人民检察院日期:XXX年XX月XX日。

抢劫杀人上诉状

抢劫杀人上诉状

抢劫杀人上诉状被告xxx原审法院xxx上诉人xxx一、案情概述被告xxx因抢劫、杀人罪在原审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在原审法院坚称自己无罪,但由于证据不足仍被判有罪。

现被告不服原判,特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案件事实1.2018年4月,被告在xx街道xx路上抢劫xx女士,随后打伤xx女士并逃离现场。

2.2018年5月,被告在xx小区xx号楼内再次作案,抢劫并杀害xx男士,随后逃离现场。

3.2018年5月,被告被警方抓获,其所持有的作案工具、抢劫所得、现场DNA等证据均证明其在上述案件中有重大嫌疑。

三、证据1.被告在案发现场被民警抓获。

2.现场发现抢劫所得、作案工具等物品,与被告有重大关联。

3.被害人xx女士在警方执法过程中发现了被告,且在现场确认其为抢劫者。

四、案件分析1.被告在原审法院的辩护词中声称自己无罪,但其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且其在两次作案前后都被目击到现场,故其辩解不可信。

2.被告作案时采用的手段极其残忍,杀人后还企图逃离现场。

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五、诉求1.上诉人请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判作出更严格的判决,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严肃。

2.上诉人希望法院认真审查相关证据,充分考虑被告的作案动机、手段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

六、裁判理由本案中,被告在抢劫杀人案件中有重大嫌疑,其辩解不可信,证据充分。

鉴于其残忍的作案手段和危害社会的行为,原判的刑期有些偏轻。

为了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高级人民法院应该对原判作出更严格的判决。

七、结论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被告在原审法院获刑十二年的判决过轻,请求高级人民法院对其重新审理,并判处更为严厉的刑罚。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

故意杀人罪刑事起诉书
敬启者:
受害人:某某某,男,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被告人:某某某,男,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经查,被告人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某地点,趁受害人某某某独自行走时,持刀将其刺伤致死。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死亡系被告人一气之下采取过激手段致使。

被告人某某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生命权,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及检察机关审查批准,特向贵院提起刑事诉讼。

一、案情摘要
某某某,男,XX岁,系XX市某某工厂普工。

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某某某在工作间与同事发生纠纷,因情绪失控,随即离开工厂,携带刀具返回宿舍,偶遇受害人某某某独自行走,遂持刀将其刺伤致死。

二、证据材料
1. 现场勘验报告
2. 受害人尸体解剖报告
3. 安保录像监控资料
4. 目击证人证言
5. 被告人供述及现场提取的作案工具
三、法律适用
被告人某某某的上述行为已涉嫌犯罪,属于故意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损失赔偿
受害人某某某的家属遭受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依法应当获得相应的损失赔偿。

故请贵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某某某判处有罪刑事责任,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

特此起诉。

公诉机关:XX市人民检察院
XXX年XX月XX日。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参考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参考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参考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被告人。

诉讼请求1、追究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2、依法判决上述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事实与理由:XXXX被告人王某经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文书的书写与应用可以说是法律人必备的技能之一,不同性质的案件在书写不同文书内容时所要求的文书格式也是有所区别的。

法律人对文书格式的严格要求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时代在不断地进步,国家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法律文书格式应用也越趋向于简便。

下面请随着来看看▲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如何书写。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原告人:XXX(系被害人XXX丈夫),男,回族,XXXX生,个体客运,家住河南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人:XXX,女,XX生,回族,家住XXXXXXX,个体户。

被告人:XXX,男,XXXXX生,汉族,住址同上,个体户。

▲诉讼请求:一、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杀人刑事责任;二、请求赔偿原告各种赔偿金共计372394.16元。

▲事实和理由:2007年4月13日早7点左右,在河南睢县睢州大道西段睢县客运总站北门,被告人XXX、XXX放着自己的11点半的班车点不跑,又来无故非法抢占我们早七点的班车点。

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夫妇俩已经连续一个多星期故意跟我们找茬,意图使我们的车跑不下去,但在此过程中,他们并没有跟我妻子产生直接的矛盾关系。

事发前一个多星期他们夫妇不知从哪弄来一俩即将报废的长途车来挤我们早七点的班车点,意图使我们的车跑不下去。

事发当天,他们又把车发了下去,我妻子XXX和她妹妹XXX想和他们交涉一下,因此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XXX递给XXX一个内装有俩把刀袋子,XXX先后用这俩把刀刺伤了XXX和XXX后逃之。

后我妻子送到医院不到十分种就因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我妻子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刺击致开放性胸腹部损伤(肺破裂、脾破裂、胃穿孔、肠系膜破裂等)引起大失血死亡。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故意杀人罪起诉状范例1被告人卜xx,男,1974年**月**日出生于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身份证号码5225291970********,汉族,文盲,从事保温设备安装,租住宜兴市**街道**号(户籍在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组)。

被告人卜xx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xxxx年2月3日被宜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7日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宜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卜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xxxx年4月10日向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该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卜xx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周某甲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于同年5月5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卜xx,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案因案情重大、复杂,于xxxx年6月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同年6月20日通过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该院于同年7月20日重新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本案因案情重大、复杂,于xxxx年8月21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同年9月4日通过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该院于同年10月4日重新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卜xx因借款购房未果与其姐姐卜某某、姐夫周某甲(男,殁年43岁)产生矛盾,遂起意报复。

xxxx年2月2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卜xx至宜兴市新庄街道新源城市花园17幢103室周某甲家中,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刺戳周某甲胸腹部、颈部数刀,后逃离现场。

周某甲被送至医院时已死亡。

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卜x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甲系颈部、左上胸部、上腹部遭受锐器损伤造成左颈动脉、左颈内静脉断裂、主动脉破裂、心脏破裂、肺破裂、肝破裂导致大出血而死亡。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2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2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2) 故意杀人上诉状优选范文二、原审判决附带民事赔偿标准适用错误,导致赔额不当。

按照法律规定,城镇居民可适用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20年,而被害人王xx是农村村民,还是前两任村委主任,并在村内办有一储煤厂,长期在农村工作、生活。

原判不顾这一基本事实,仅凭与事实不符的一纸证明就认定“其虽系农业家庭户口,但经常居住地位于xx市城区,故其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山西省200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8元,计算20年”。

试问被害人在市区既没有固定住所,工作生活也不在市区,如何认定为“经常居住地”?故这一认定是错误的,由此确定的赔偿金也是不当的。

如果双方自愿调解,上诉人及其亲属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

但作为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有意偏袒一方的判决是上诉人无法接受的。

综上所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定性不准,判决上诉人死刑严重不当,且附带民事赔偿适用标准错误,故特提出上诉,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此致xx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xx年xx月xx日范文二:上诉人:罗XX,男,1971年X月X日生于重庆市XX区,身份证号: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家住重庆市XXXX。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

上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2009年12月9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渝一中法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现不服该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一、请求依法撤销原判;二、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理由一、认定事实错误(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罗XX在与陈红兵发生口角、抓打中,持刀向陈胸腹部连续猛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上诉人认为,上述判决的认定与事实不符:1.未明确事件的起因。

本案系因死者陈XX的无理纠缠、主动挑衅和率先实施伤害行为而引起;2.“口角、抓打”表明了当事人纠纷的双向性,但事实是,陈XX下车后即辱骂罗纪忠,罗甚至并未回骂;陈主动追打罗纪忠,后者则边挡边退。

故意杀人民事上诉状

故意杀人民事上诉状

故意杀人民事上诉状故意杀人民事上诉状范文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人)XX,男,1995年10月3日出生,汉族,XX 省XX县人,身份证号XXXX,汉族,住XX县XX区XXXX。

2012年7月3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XX父,系上诉人之父。

被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男,岁,XX省XX人,住江XXXX区。

被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男,岁,XX省XX县人,住XXXXXX组。

上诉人XX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一案,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4月8日宣判的(2012)景刑二初字第0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景刑二初字第0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改判上诉人犯抢劫罪,并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五以下确定宣告刑;改判上诉人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144667.50元。

上诉理由:一、关于刑事部分(一)上诉人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应以抢劫罪一罪处罚,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二罪并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第一,上诉人在抢劫过程中用木棍将被害人打死,该行为已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法定刑升格条件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所包含,故不应再另定故意杀人罪。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指出,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本案中,上诉人是在被害人家中,用木棍打被害人即是防止其反抗,打击第二棍是因上诉人仍没有离开现场,怕被其抓获,该行为仍发生是抢劫行为的过程中,完全符合“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之情形。

第三,上诉人没有离开被害人家,见被害人XXXX起来,害怕被其抓获,才对其实施了第二棍打击,整个抢劫行为并没有终了,上诉人第二棍打击被害人,与第一棍打击被害人在场所上具有同一性、时间上具有紧密性,因此,仍然属于“抢劫过程中”,一审法院将一个完整的.抢劫行为割裂,将本应包含在抢劫中的“致人死亡”另定故意杀人罪,实行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故意杀人上诉状范文两篇
引导语:所谓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故意杀人上诉状范文两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范文一
上诉人:秦xx,男,1967年10月13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山西省xx县xx镇xxx村。

现羁押于xx 县看守所。

上诉人因故意杀人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八年五月九日(2007)长刑初字第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定性不准,量刑不当,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并作出较轻的量刑。

2、原审判决附带民事赔偿标准适用错误,导致赔额不当,请求一并改判。

上诉理由
一、关于刑事部分的上诉理由:
1、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的地方表现在:
1、上诉人在审庭中与之前的多次讯问中均一致供述受害人王xx落选后,心怀不满,拉帮结派,多次阻挠村委正常工作,夜间打电话恐吓有关村民。

并多次派人威胁自己,
对此各被告人供述也相互印证。

原判认为仅是上诉人的”猜疑”不符合客观事实,如果没有这些事实的存在,选举已经结束,矛盾也随着缓解,如上诉人供述,“与王xx并没有什么仇恨”。

上诉人又为何还要“教训”和“吓唬”受害人王xx呢?这从一般常理也是说不通的。

2、上诉人供述:“2006年4、5月份的一天”和“一个月后”及“又过了一二十天”一共三次遭到受害人王xx派的人拦截吓唬,此后才使上诉人产生了“教训”王士平的想法,而原判却认定上诉人早在“同年3月份”就纠集其他被告人共同对王xx实施打击是错误的。

3、原判认定的“梁xx、秦xx和靳xx随后闯入,持木棍朝王xx乱打,王xx被打倒在地”不对。

上诉人是最后一个进去的,进去已见王xx侧面倒地,一只胳膊搭拉在办公椅子上,没有看见王xx的头部,即照王xx的胳膊部位打了一下,庭审以及此前的供述均是一致的。

因此受害人头部受伤与上诉人无关,上诉人不应对此承担罪责。

4、在原判审理查明部分没有认定上诉人在案发当晚的“中止”行为,不仅上诉人事先多次强调是“教训”受害人,“不要打出事来”,案发当晚到了现场后,上诉人中途也阻止其他被告人说“感觉要出事,算了吧”,并说“从今天开始,谁也不要再提此事,这个事不敢干”,但在其它被告人坚持的情况下才又继续了下去。

5、原判认定“公安人员于当晚8时38分到达现场,找到王xx时王xx已停止呼吸,”是错误的。

上诉人等将王xx
拖离办公室后,欲离开时,王xx还在呼叫,说明王xx当时还活着,上诉人身患“股骨头坏死”疾病,腿脚不便,为使自己能够顺利离开现场,才用随身携带的铜线将王xx手脚予以简单的捆拦。

庭审中相关证据也能够证明王xx是“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上述案件事实要点,应进一步查清后正确认定。

2、原审对此案定性不准,上诉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上诉人等被告人共同对被害人的身体施加暴力,在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上诉人等被告人故意的内容不是故意杀人,准备阶段多次言明对被害人“教训”和“吓唬”等,这显然是要对其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而非要剥夺其生命,案件造成被害人在送医院途中死亡,是由于伤及被害人过重、救治不及时出现的后果,上诉人等对此是没有预见的,也没有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原判认定上诉人等被告人“持械入室多次打击被害人要害部位,被害人倒地后又转移、隐藏和捆绑被害人,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理由过于笼统或牵强。

上诉人事前交待和中途“中止”的行为说明上诉人等的主观故意是伤害,多次打击被害人要害部位的认定与案件事实不符,上诉人仅打被害人的胳膊一下,其他被告人也不都是打击其要害部位,且当时的情绪冲动和行为过激,但并不是要置被害人于死地的主观意图,“转移”和“捆绑”被害人的意图是为了上诉人便于离开现场,不是主观故意的转化。

因当时拖离办公室30米处是一条小路,故“隐藏”的说法不能成立。

如果上诉人等欲置被害人于死地,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举手之劳”,大可不必将被害人“手脚捆住”,因此,直到案件结束,上诉人等被告人伤害被害人的故意是一致的。

造成被害人的死亡是一种过失行为,故应当对案件的性质重新确定,确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以体现主客观相一致的刑事定罪原则。

3、原审判决上诉人死刑,严重不当。

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犯罪分子,对于应判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基本死刑政策。

上诉人认为,虽然上诉人在案件中起了主导作用,但本案是农村工作当中积聚的矛盾而引发,属事出有因,案发中途有过“中止”的行为,说明主观恶性不深,实施行为时没有打击被害人要害部位,打击行为轻缓。

不是原判说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本案致死被害人的行为人不是上诉人,致死伤的行为人也不明确,如何就判上诉人死刑?如此量刑,违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严重不当。

且上诉人认罪态度好,并愿对给被害人亲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实际在处理附带民事赔偿时,上诉人及其亲属是主动的、积极的。

未能达成协议是受害人不配合造成的。

尽管如此,上诉人真诚悔过,上诉人亲属仍然能够主动支付民事赔偿款250000元。

原判认为“被告人秦xx的亲属能够主动支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但不
足以减轻被告人秦xx的罪行”。

这是极其不公正的,也不符合“和谐社会”的司法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二(一)中规定:“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

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结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

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刑的做法是错误的”。

显然,原审法院的判决背离了该《纪要》规定的精神,不加区别的将上诉人处以极刑,没有体现“慎杀、少杀”的刑事政策,是极其错误的。

上诉人有罪,但罪不当死,死刑只适用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上诉人有悔罪表现,愿意赔偿,愿意认真改造,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给上诉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二、原审判决附带民事赔偿标准适用错误,导致赔额不当。

按照法律规定,城镇居民可适用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20年,而被害人王xx是农村村民,还是前两任村委主任,并在村内办有一储煤厂,长期在农村工作、生活。

原判不顾这一基本事实,仅凭与事实不符的一纸证明就认定“其虽系农业家庭户口,但经常居住地位于xx市城区,故其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山西省200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8元,计算20年”。

试问被害人在市区既没有固定住所,工作生活也不在市区,如何认定为“经常居住地”?故这一认定是错误的,由此确定的赔偿金也是不当的。

如果
双方自愿调解,上诉人及其亲属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

但作为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有意偏袒一方的判决是上诉人无法接受的。

综上所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定性不准,判决上诉人死刑严重不当,且附带民事赔偿适用标准错误,故特提出上诉,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