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

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
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

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度

集团各部门:

为了顺利实现企业二次转型,有效整合企业价值链系统,宣传企业文化,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深入了解员工的心理与思想动态,及时“调适”企业的管理方式与方法,特制订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度以及员工“三必谈”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关键岗位员工是指集团及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三必谈”是指:人事部门与管理人员谈话时间的选择与频次,即:(1)员工入职必谈话;

(2)员工遇事或人事异动必谈话;

(3)员工离职必谈话。

具体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如下:

(1)关键岗位员工的谈话与员工“三必谈”制度要相结合,关键岗位员工谈话一般应保证一个月一次,集团综合部门经理与分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的谈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的谈话由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其它类管理人员主要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安排和实施;

(2)具体谈话时机的选择:员工遇事的“事”指员工工作或生活变化以及心理压力过大所引起的思想波动、情绪失衡的时候;

“人事异动”是指员工转正、奖惩、任免降职、晋升、迁调、待岗、辞退等时候。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迅速了解信息、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确定谈话时机。

(3)人事部门应该创造一种宽松、平和、愉快、信任的谈话情境,以取得员工心理上的认同与信任,从而能真正了解员工的思想状态与心理活动;

(4)人事部门谈话人的选择应该是自身素质良好、亲和力较强、员工威信较高并且具备一定的心理学与行为学知识的人力资源管理者;

(5)人事部门与员工谈话后应该及时记录与综合分析并反馈,以确定相应解决办法。并应于一定时期内给予跟踪处理。(后附关键岗位员工谈话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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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员工谈话记录表

谈话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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