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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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学校按照上级要求配置了保安警用器械,并制定了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所配备的警用器械包括警用钢叉、催泪剂、电警棍、防割手套等专用工具和武器,仅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二、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用器械,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时,应在其失去反抗能力后立即停止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带出,严禁嬉戏打闹和将警械交给他人玩耍。

警用器械不得用于师生员工身上,也不得用于其他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随身携带警械,严禁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应爱护警用器械,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需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

若责任人不明,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按时、按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人员要做好验收工作,确保警用器械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如发生警用器材损坏或丢失,使用人员需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阅后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九、如出现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学校安保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安保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保器材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安保器材的使用、维护、保管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保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权责划分第四条学校安保器材的管理和使用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条学校安保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安保器材的采购、验收、分发、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和个人在使用安保器材时,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学校安保器材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采购的器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新购置的安保器材,应由安保部门负责验收,确保器材齐全、完好。

第九条使用安保器材的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使用安保器材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器材的设置和使用方式。

第十一条使用安保器材时,应确保器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带病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安保器材后,应立即将器材归位,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四章维护保养第十三条学校安保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器材性能稳定。

第十四条维护保养工作由安保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维护保养人员应熟悉各类安保器材的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

第十六条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保养的时间、内容、结果等,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保管与报废第十七条学校安保器材的保管由安保部门负责,确保器材安全。

第十八条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安保器材,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十九条安保器材出现故障或无法维修时,应及时报废,报废程序如下:1. 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2. 安保部门进行审核;3. 学校领导批准;4. 安保部门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安保人员的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安保人员的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人员对器械的使用管理,确保器械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提高安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安保人员及其使用的各类安保器械。

第三条安保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安全、规范、高效。

第二章器械种类及管理第四条安保器械分为以下几类:1. 防护器械:包括警棍、盾牌、防暴头盔、防刺背心等;2. 控制器械:包括抓捕器、警绳、辣椒水喷雾器等;3. 消防器械: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4. 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5. 其他辅助器械:包括对讲机、手电筒、应急照明灯等。

第五条器械管理要求:1. 学校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安保器械,并确保其性能良好;2. 安保器械应存放在专门的储藏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3. 安保人员应熟悉所使用器械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定期参加培训;4. 器械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5. 器械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位,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六条使用防护器械:1. 在执行任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器械;2. 使用警棍时,不得随意挥舞,以免造成误伤;3. 使用盾牌时,应确保其稳定性,防止倾倒;4. 使用防暴头盔时,应确保佩戴正确,防止头部受伤。

第七条使用控制器械:1. 在控制人员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暴力,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2. 使用抓捕器时,应确保抓捕动作准确,避免误伤;3. 使用警绳时,应确保绳索牢固,防止逃脱;4. 使用辣椒水喷雾器时,应确保喷射方向准确,避免误伤他人。

第八条使用消防器械:1. 在发生火灾时,应迅速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械进行灭火;2. 使用消防水枪时,应确保水枪方向准确,喷射力度适中;3. 使用消防水带时,应确保连接紧密,防止漏水。

第九条使用监控设备:1. 安保人员应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2. 监控录像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删除或泄露。

学校安保防暴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安保防暴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保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安保部门及使用安保防暴器械的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保防暴器械包括警棍、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抓捕网、警犬等。

第二章器械管理第四条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学校安保防暴器械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回收、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安保防暴器械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采购,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六条安保防暴器械入库后,应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器械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说明等。

第七条安保防暴器械应存放在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条件。

第八条安保防暴器械的维护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使用安保防暴器械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器械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使用安保防暴器械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使用,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二)必要原则,仅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时使用;(三)最小限度原则,使用力度应与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相适应;(四)不得使用禁用器械或手段;(五)使用后应及时报告情况,妥善处理现场。

第十一条使用催泪喷射器等刺激性器械时,应确保周围人员安全,避免误伤。

第十二条使用警棍、抓捕网等器械时,应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受伤。

第十三条使用警犬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警犬安全和师生安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安保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保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保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公司安保器械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安保器械的使用与管理,
确保其正确、有效地服务于公司的安全保障工作。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保安人员,特别是涉及到安保器械操作、维护和管理的人员。

3. 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保器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发放、维护、监督检查等环节。

二、安保器械分类与采购
1. 安保器械按照用途和性质划分为防护装备、通信器材、监控设备、防暴器械等类别。

2. 公司应根据实际安全需求,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采购。

3. 采购过程需公开透明,严格把控质量关,并建立完善的验收程序。

三、使用与管理
1. 安保器械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使用。

2. 使用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3. 各类安保器械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建立器械领用和归还制度,明确责任人,记录使用情况。

5. 对于损坏或者功能不全的器械应及时报废或维修,防止流入使用环节。

四、监督与考核
1.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安保器械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直至纪律处分。

3. 鼓励员工对安保器械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工作效果。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结语:。

医院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提高医院安保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安保人员及使用安保装备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医院安保装备的合理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装备管理第四条医院安保装备分为以下类别:(一)防暴器材:警棍、催泪喷雾器、防刺服等;(二)监控设备:摄像机、录像机、报警器等;(三)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四)交通设施:警示灯、隔离栏、反光背心等;(五)其他设备:巡逻车、交通工具等。

第五条医院安保装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分发、报废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医院安保装备实行统一编号、分类管理,建立详细台账,确保账、物、卡相符。

第七条医院安保装备的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八条医院安保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安保装备。

第九条使用安保装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条防暴器材、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关键装备,需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不得随意调换或挪用。

第十一条使用监控设备时,应确保监控范围合法、合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十二条使用消防设备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三条使用交通设施时,应确保交通秩序,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或损坏。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医院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使用安保装备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对安保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安保装备。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在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使用安保装备有功的安保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安保装备、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安保装备使用管理使用制度

安保装备使用管理使用制度

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

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一、警械使用管理制度1、保安人员配备警械要登记造岫,由带队人同统一监督。

并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续,做到防盗、防丢失,便于使用。

2、各班配发的警械只供值勤时使用,非执勤或训练时不准个人携带。

3、严格交接班手续。

严禁将警械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换岗时只换人不换警械。

对私自将警械转借他人或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警械丢失及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养,严格保管和领用手续。

5、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

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班组交接时由当值领班监督检查,进行交接记录,确保警械完好。

二、对讲机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对讲机的各部门应将对讲机进行编号,指定对应岗位或人员使用。

2、对讲机只能在执行公务中使用,严禁用做其它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3、对讲机应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损坏视情节赔偿。

4、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分清责任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领班或主管并做好记录。

5、对讲机充电要记录好领用时间和取走时间,各岗位队员保管好对讲机并正确使用、严禁不正确使用或用于其它用途,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手电或照明灯的使用管理1、指定使用手电或照明灯的岗位,白天由固定岗位队员负责对手电电池进行充电。

2、保安员夜间巡查佩带手电或照明灯时,严禁敲打和撞击手电等行为或作为其他用途使用,如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应立即上报当值领班,由当值使用人负责赔偿。

3、夜间巡查时严禁将灯光近距离直接照射人体脸部、胸部和下体,造成人员眼睛伤害。

4、对讲机、巡更器材、手电或照明灯等保安员工作设备、器械是公司财产,公司应建立工作设备、器械台帐,填写《设备台帐》,掌握工作设备、器械的发放和分布情况。

巡逻安保器材管理制度

巡逻安保器材管理制度

巡逻安保器材管理制度一、总则巡逻安保器材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保管和管理,确保巡逻安保任务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巡逻安保任务的人员和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社会治安巡逻队等。

三、巡逻安保器材的种类1.防护装备:包括头盔、护肩、护膝、护肘、护腿等。

2.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手机等。

3.侦查设备:包括夜视仪、热成像仪、监控摄像头等。

4.交通工具: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警车等。

5.其他器材:包括手铐、警棍、防身喷雾剂等。

四、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规定1.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不得私自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2.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器材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停止使用。

4.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妥善使用器材,保障器材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五、巡逻安保器材的保管制度1.巡逻安保器材的保管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器材的数量和状态,做好器材的清点记录和台账管理。

2.巡逻安保器材的保管责任人应当保证器材的安全性,避免器材的遗失、被盗或损坏。

3.巡逻安保器材的保管责任人应当对器材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器材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4.巡逻安保器材的保管责任人应当严格禁止将器材私自外借或转让他人,确保器材的秘密性和安全性。

六、巡逻安保器材的管理流程1.巡逻安保器材的领用:使用人员应当凭有效证件和领用单向相关负责人领取器材,领用前应当对器材进行检查确认数量和状态。

2.巡逻安保器材的使用:使用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使用器材,并注意保护器材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巡逻安保器材的归还:使用人员在任务完成后应当将器材按时归还相关负责人,归还前应当进行清点和检查确认器材的完好性和数量。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保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安保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具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全校安保器械的统一管理,包括采购、验收、分配、维护、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安保器械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使用人员应熟悉所使用安保器械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采购与验收1. 采购安保器械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产品。

2. 采购部门应会同安保部门共同对采购的安保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要求。

3. 验收合格后,由安保部门负责将安保器械分配到各部门使用。

五、使用与维护1. 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保器械,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或损坏。

2.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安保器械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安保部门。

3. 安保部门应定期对安保器械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安保器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安全培训1. 安保部门应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使用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掌握安保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

七、奖惩1. 对在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安保器械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具体要求1. 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安保器械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

2. 安保器械应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3. 使用人员应爱护安保器械,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4. 安保部门应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安保器械的操作技能。

学校安保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安保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保器材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安保器材,包括但不限于警棍、盾牌、防刺服、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安保器材的采购、验收、分配、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2. 学校保卫处负责制定安保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对本部门、本班级使用的安保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使用规定1.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安保器材。

2. 使用安保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3. 使用警棍、盾牌等器械时,应避免直接伤害他人,应尽量采取控制、制服等方法。

4. 使用消防器材时,应按照消防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灭火效果。

5.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五、培训与考核1.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对安保器材的使用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学校保卫处负责对使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安保器材。

六、维护与保养1. 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安保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对安保器材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器材性能良好。

3.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归档备查。

七、报废与更新1. 安保器材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2. 报废的安保器材应经学校保卫处审批后,由安保部门负责处理。

3.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安保器材,提高安保水平。

八、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门卫安保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安保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门卫安保工作,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门卫安保人员及使用安保器材的相关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学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对校园出入口进行巡查、登记、监控,确保校园安全。

2. 门卫安保人员有权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3. 门卫安保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 门卫安保人员有权对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警告、制止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 使用安保器材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确保器材使用安全、规范。

四、安保器材的管理与使用1.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包括监控设备、报警设备、防护装备等。

2. 安保器材的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

3. 门卫安保人员应熟悉各类安保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器材性能良好。

4. 使用安保器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人身安全;(2)规范操作,避免误操作;(3)爱护器材,延长使用寿命;(4)节约使用,合理配置。

5. 使用监控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监控设备应安装在校园内的明显位置,便于师生观察;(2)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隐私;(3)监控设备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6. 使用报警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报警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报警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3)报警设备的使用不得造成误报。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学校定期对门卫安保人员进行安保器材使用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学校对安保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器材安全、规范使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4. 对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保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学校安保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保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安保防护装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安保防护装备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合理配置;(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四)规范使用、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保防护装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保防护装备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安保防护装备管理制度;(二)负责安保防护装备的采购、配置、维修和报废工作;(三)监督、检查安保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四)组织安保防护装备的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保防护装备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保部门职责:(一)制定安保防护装备的使用规范;(二)负责安保防护装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三)监督、指导安保人员正确使用安保防护装备;(四)对安保防护装备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装备采购与配置第八条安保防护装备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安保防护装备的配置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满足安保工作需要。

第十条安保防护装备的采购、配置流程:(一)安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申请;(二)领导小组审批采购申请;(三)采购部门按照审批意见进行采购;(四)安保部门验收、配置。

第四章装备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安保人员在使用安保防护装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装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保防护装备的维护和保养:(一)定期对安保防护装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保养工作;(二)对损坏、失效的安保防护装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对易损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装备的使用寿命。

第五章装备报废与更新第十三条安保防护装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的安保防护装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安保器械是保安人员进行工作必备的工具,它的合理管理和正确使用对于保障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安保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使用制度势在必行。

下面是一份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安保器械的分类和登记管理1.在安保部门设立安保器械库,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将器械分为防护器械、侦察器械、执法器械等。

2.各类器械的进库必须有明确的登记手续,包括产品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等。

3.每个安保器械都应配备专用箱或包装,标明器械名称、型号和序列号等信息。

凡有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器械,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离职人员必须交还所持有的安保器械,并承担完好归还责任。

二、安保器械的保管和保养1.安保器械必须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和专业知识。

2.安保器械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场所,避免接触腐蚀性物质。

3.每个器械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械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其中,辐射和电子器械必须定期校准。

4.对于不合格或者已经过期的器械,必须及时淘汰,并进行安全处置,绝不能再使用。

三、安保器械的使用权限和操作规范1.对于安保器械的使用权限,必须按照岗位需要和相关权威机构的规定制定,不得擅自使用。

2.操作安保器械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3.在使用器械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4.使用器械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四、安保器械的维修和维护1.安保器械的维修和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

2.维修人员必须在维修记录上注明维修时间、内容、维修人员和维修费用等信息,并将记录归档备查。

3.安保器械的故障或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五、安保器械的处置和报废1.对于不再使用的安保器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保装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安保工作效率,保障安全工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安保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保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保安公司、保安队伍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工作人员使用和管理安保装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保装备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设备的规范使用。

第二章安保装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熟悉装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能够正确使用装备。

第六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装备,不得私自改动或篡改装备设置,确保装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切勿擅自行动或冒险操作,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第八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时,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做好装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时,如发现装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报告,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时,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使用或转移安保装备。

第三章安保装备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明确安保装备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安排专人负责安保装备的采购、分配、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保装备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安保装备,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安全工作人员在使用安保装备时,如发现他人私自使用或挪用装备,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安保装备采购与维护第十四条各单位在采购安保装备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采购,选择合适的装备品牌和型号,确保装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使用前的准备1.针对每位安保人员,学校应该进行充分的设备操作培训,确保其了解器械的性能特点、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器械应该储存在专门的库房中,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械在使用前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安保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确保其具备胸围、肺活量、腕力等基本素质要求。

4.每位安保人员在使用安保器械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器械的完好程度,确保其无异常。

二、安全器械的使用1.安全器械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安保人员必须先采取非暴力手段,如劝说、执勤等。

2.安保人员在使用安全器械时,必须保证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滥用。

3.安保人员使用安全器械时,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的环境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事故。

4.安保人员使用安全器械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力度和姿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安保人员在使用安全器械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校内相关规定,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三、事故、损坏和丢失的处理1.安保人员在使用安全器械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害、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2.如果安全器械发生损坏,需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安保人员需要提前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并等待上级指示。

3.如果安全器械丢失,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并配合进行调查和追查,确保安全器械不被滥用。

四、违规处理1.对于安保人员的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警告、记过、暂停使用安全器械等处理措施。

2.如果安保人员的违规行为严重,涉及到刑事犯罪或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会报告给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3.对于滥用或违规使用安全器械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总结通过制定学校安保器械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学校安保人员的行为,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防卫装备保管使用制度

防卫装备保管使用制度

防卫装备保管使用制度1 目的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能够满足秩序维护员的正常使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秩序维护队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 职责3.1 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对对讲机、巡更器等器械申购的申报、选型。

3.2 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对讲机、巡更器等器械的发放和登记工作。

3.3 秩序维护班长负责对当班警用器械使用、保管的监督管理。

3.4 执勤秩序维护员负责正确使用警用器械。

4 作业规程4.1 对讲机的维护与管理4.1.1 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建立对讲机等通讯器材的台账。

4.1.2 对讲机仅供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和队员执勤时使用,不可挪作他用,特殊情况下须经秩序维护队同意方可。

4.1.3 应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对讲机,各级人员不可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不得擅自关机,违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对讲机电池充电时应关闭对讲机(带机充电时);新电池第一次充电时必须充电14—26小时,以达到最佳工作状态;一般情况下,电池应充电6—10小时才能使用;快速充电时,应按充电器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4.1.5 各岗位执勤人员在交接班时,要擦拭干净对讲机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做好对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1.6 对人为原因造成对讲机或部件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1.7 执勤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造成对讲机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安保部班长或主管,逾期3天不报者,安保部将进行责任追究。

4.2 巡更器的使用与管理4.2.1 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建立巡更器材的台账。

4.2.2 秩序维护队长负责设立巡逻路线及信息钮的分布。

4.2.3 巡更器的每次领用情况应进行记录。

4.2.4 巡更器使用完后,应及时进行保养和充电;若使用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报修。

4.2.5 秩序维护队长每周检查一次巡更器内的情况记录(特殊情况除外)。

4.2.6 巡更器的交接方式参照本规程4.1.5的内容。

公司安保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保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保器械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保器械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安保器械的使用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的原则,确保其性能和功能的充分发挥。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安保器械:1. 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录像机、硬盘录像机等;2. 报警设备:包括报警主机、报警按钮、报警喇叭等;3. 防盗设备:包括门禁系统、电子围栏、防盗门等;4. 防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等;5. 应急设备:包括应急照明、应急疏散指示牌、应急逃生通道等;6. 其他安保设备:如防暴器材、安检设备等。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五条使用权限1. 公司安保器械的使用权归公司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2. 公司安保器械的使用和管理由安保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需使用时,应向安保部门申请。

第六条使用程序1. 使用人员需接受安保部门的培训,了解相关安保器械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2. 使用前,应检查安保器械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上报;3.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4. 使用完毕后,应将安保器械归位,并做好清洁和保养工作。

第七条维护保养1. 安保部门应定期对安保器械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2. 使用人员应按照保养要求,对所使用的安保器械进行日常清洁和保养;3. 如发现安保器械存在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并配合安保部门进行维修。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八条责任1. 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安保器械,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2. 安保部门应加强安保器械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九条处罚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员工人身伤害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对故意损坏、盗窃安保器械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安保公司装备管理制度

安保公司装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公司装备管理,确保安保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安保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保人员及其装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保装备的采购、分发、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环节,确保装备性能良好,保障安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客户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装备采购第四条装备采购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装备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类产品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第六条装备采购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采购计划合理、资金使用规范。

第七条装备采购后,需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装备符合要求,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装备分发第八条新购或维修后的装备,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分发至各安保部门。

第九条分发装备时,应核对安保人员的岗位需求和装备清单,确保装备的合理分配。

第十条分发装备时应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装备型号、编号、数量、领用人等信息。

第四章装备使用第十一条安保人员应按照装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装备,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装备。

第十二条装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三条装备使用后,应进行清洁保养,延长装备使用寿命。

第五章装备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装备维护与保养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装备说明书和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保养日期、保养内容、责任人等信息。

第六章装备报废第十七条装备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报废。

第十八条报废装备应进行技术鉴定,确认无法修复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第十九条报废装备的残值处理,应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装备培训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装备使用培训,提高安保人员的装备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包括装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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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保安人员规范使用警用装备,确保警用装备完好无损,随时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警用装备使用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1、警用装备的发放要严格登记程序,对每位保安人员发放的每件装备均要登记其型号编码、发放时间、领用人姓名等信息,发放人和领用人均要签字。

2、对所有保安人员须先培训后配发,保证所有保安人员均会正确使用警用装备。

3、幼儿园对保安人员每人配发伸缩警棍一根、催泪喷射器一支、防割手套一双、警用钢叉一把。

4、保安人员领到警用装备后,要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如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更新。

5、保安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警用装备,经常维护检查,必须调试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排除或上报维修,确保警用装备随时能派上用场。

6、警用装备不用时要锁在指定的柜子里,无特殊情况不能动用。

7、所有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严禁警用装备有外接、随处乱放、玩耍、外带出园、丢失等非正常现象发生。

8、对警用装备如有故意损坏现象,应照价赔偿。

9、警用装备因非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保安人员依法担负责任。

10、如有保安人员更换,离岗的保安人员须及时上交警用装备,后来的保安人员继续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规范管理使用。

商南县幼儿园
商南县幼儿园安保装备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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