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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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术语
家居配电箱 house elec-distributor 住宅套(户)内供电电源进线及终端配电的设备箱。
家居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接入总开关电器和终 端配电断路器。目前住宅户内的供电电源为AC 220/380V,将来直流家用电器普及后,直流电源也 可能成为住宅的供电电源。所以家居配电箱的定义 适用于现在的交流电源也适用于将来的直流电源。
【解释说明】 1.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2.正常情况下起居方便 3.见5.0.1条文说明
3 供配电系统-电能计量
【条文说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 面积标准严格执行控制在60m2左右。北京市“十一五” :廉租房一居 室40m2,两居室60m2。两限房套型建筑面积90%控制在90m2以下。平均套 型标准为80m2。表3.3.1中A套型数据适用于60m2左右一居室;B套型建 筑面积按两限房套型建筑面积数值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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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配电系统-电能计量
3.3.6 电能表的安装位置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 供电部门的规定:
1 电能表宜安装在住宅套外便于查表及维护 2 6层及以下宜集中安装在单元首层或地下一层 3 7层及以上宜集中安装在电气竖井内;少于4户的可2-4层集中 4 采用预付费磁卡表,居民不宜进入电气竖井内,电能表可就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总则 3.供配电系统 5.自备电源 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电气照明 11.信息设施系统 1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2.术语 4.配变电所 6.低压配电
10.防雷与接地 12.信息化应用系统
14.公共安全系统
15.机房工程
现行标准: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 建筑高度为或35层及以 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
上的住宅建筑
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客梯、
排污泵、生活水泵
一级
建筑高度为50~100m或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 2 19~34层的一类高层住 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
宅建筑
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
3
10~18层的二类高层住 宅建筑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 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 排污泵、生活水泵
二级
勘误2(第45页,3.2.1条文说明)
第3.2.1条第3款:“……,如果19~34层同时 建筑高度为100m及100m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按 2执行;如果建筑高度为50m及以上且层数为18 及以下或层数为19建筑高度低于50m的住宅建 筑,均应按本款执行。”改为“……,如果 19~34层同时建筑高度为100m及100m以上的住 宅建筑,应按表3.2.1序号1执行;如果建筑高 度为50m及以上且层数为18及以下或层数为19 建筑高度低于50m的住宅建筑,均应按表3.2.1 序号2执行。”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 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 污泵、生活水泵
一级
10层~18层的二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 类高层住宅建筑 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
二级
勘误1(第3页,表3.2.1)
序 建筑规模

主要用电负荷名称
负荷 等级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
3.3.2 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 m2时,超出的 建筑面积可按40-50W/m2计算用电负荷。
【解释说明】主要针对需求较高的人群,各地区用电习惯不一样,实际 用电指标以当地及开发商要求为准。
3 供配电系统-电能计量
3.3.3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应采用单相电源 进户,每套住宅应配置不少于一块单相电能表。 【条文说明】下列情况每套住宅配置一块电能表可能满足不 了使用要求: 1)当住宅户内有三相用电设备时; 2)当采用电采暖等收费标准不同时; 3)别墅、跃层式等面积大的住宅。 3.3.4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 户,电能表应能按相序计量。 【条文说明】 1 对用电量超过12kW且没有三相用电设备的住户,规范建议采 用三相电源供电, 2 对电能表的选用只做出了按相计量的规定,可选用一块按相 序计量的三相电能表,也可选用三块单相电能表。
12DX603《住宅小区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图集
出示例。
第2章 术语
家居配线箱 (HD)house teledistributor
住宅套(户)内数据、语音、图像等信 息传输线缆的接入及匹配的设备箱。 家居控制器(HC)house controller
住宅套(户)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 管理及通信的控制器。
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
3.2.2 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小区) 采用集中采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 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条文说明】
低层和多层住宅建筑一般用电负荷为 三级,严寒和寒冷地区为保障集中供暖系 统运行正常,对其系统的供电提出了要求。
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
3.2.3 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住 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 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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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适用范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包括单体 住宅建筑和住宅小区的电气设计。 设计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 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第1章 总则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分为强电、弱电(智能化) 两部分。强电设计包括:住宅建筑的供配电 系统、配变电所、自备电源、低压配电、配 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 控制、电气照明、防雷与接地;弱电(智能 化)设计包括:住宅建筑的信息设施系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 安全系统、机房工程。
有线传输的家居控制器一般为固定式安 装,无线传输的家居控制器为移动式放置。
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
建筑规模
主要用电负荷名称
负荷 等级
建筑高度为100m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
或35层及以上的 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电子信息
住宅建筑
设备机房、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
建筑高度为 50m ~ 100m 且 19 层~34层的一类 高层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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