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监理实则一、路基工程环境保护要点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及冲刷边坡,取土场、弃土场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产生的振动、噪声、扬尘应减小到最低限度 1、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环保要点开挖施工中表层土保护是一个重点环境保护问题,表层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平衡失调,如植被丢失、景观破坏等地表清理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潜在环境影响表序号活动内容潜在影响1 消除草丛、树木等植被 1、生态破坏;2、沙土流失2 清淤3 结构物拆除4 场地内积水处理5 废弃物处理水土流失1、扬尘;2、噪声;3、损害景观1、水污染;2、传播病媒 1、废弃物流失;2、传播病媒(1)在清除表层淤泥、杂草前,应明确清理对象和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对于古树名木等有保存价值的植物,应事先联系当地秫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树根挖除深度以正好挖出为宜清除物中的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可作为肥料外,应尽的弃渣场,不得随意丢弃对于挖出的表土,应在施工区域附近选择地形平坦的地点集中堆置,可用于将来沿线绿化和地表恢复,堆置期间应有防雨设施覆盖以防止雨水冲刷和水土流失,并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可直接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的拆除,若周围3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在拆除时,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并且在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湿润并对正常排水作出妥善安排拆除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以防造成二次污染 2、路基开挖环保要点路基开挖潜在环境影响表序号活动内容潜在影响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3、噪声;4、扬尘;5、损害景观1 土石方开挖2 挖掘机、装载机等1、噪声;2、漏洞;3、扬尘;4、有害作业 3 土石方运输 4 运输车辆气体1、沿路撒落;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路基开挖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将造成水久性的破坏;此外,土壤的剥离,开挖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1)土石方开挖①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应该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和土壤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②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超挖若发现实际与设计汁勘探的地质资料不符时,特别是土质较松散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保证坡面稳定施工过程中如修建平台后边坡仍然不能稳定或大雨后立即坍塌时,应考虑修建石砌护坡,在边坡上植草皮或做挡土墙在雨水充沛地区,应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产生边坡崩塌、滑坡剥离表层土予以保护和利用,若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转运至町供耕作的地块加以平整和利用;如果需用于本地生态恢复的,应在施工区域附近集中堆置,并设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③对于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对于公路两侧取土,要做好规划,需有利于荒地改造南方地区可与修建养鱼、虾池有计划地结合起来,并与路基保持一定的距离,杜绝随意取土,禁止在河渠、沟堤取土④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如不能避开雨季施工,应尽量减少施工面坡度,并做到填料的随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雨水冲刷侵蚀⑤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⑥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开挖路基时.或在临时土堆周旧.以及其他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设置沉淀池,作用是雨水流经时减慢流速使泥沙F沉,防止水土流失泥土沉淀池沿路线长度视需要确定,沉淀池可用挖掘机在路基旁开挖出~1m深、20~30m2的凹地,并在沉淀池的出水一侧设置士工布围栏,使泥沙再次受到拦截当路基建成、排水涵管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2)弃方的处理①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等相关安排弃十堆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他任何设施产生干扰和破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②开挖中挖出的未被利用的剩余材料、清理场地的杂物和废料,以及不适合作路堤填料的材料,不得任意废弃,都应运送至图纸所示的地点(弃渣场)堆放沿溪及沿山坡和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必须严格在指定的弃方场弃方.③弃方运输过程中应有覆盖,并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将田运输造成的沿线土壤和植被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运输路线经过住宅区、学校等敏感地区时,注意调整作业时间,避免交通噪声十扰人民生活④改河、改渠、改道开挖出的土石方除可利用外,应按弃方妥善处珲 (3)石方爆破①凡不能采用机械或人T直接开挖的石方,才可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爆破作业应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确定爆破作业的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的入口或附近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在风景名胜等受保护区域附近进行爆破作业时,应预先作爆破效果分析,包括飞三、地振波的影响范围,采取减振等保护措施,以免破坏保护对象如采用减弱松动爆破都无法保证安全时,可采用人工开凿、化学爆破或控制爆破②石方开挖,应充分重视挖方边坡稳定在地形、地质、开挖断面适合时,应采取预裂、光面爆破技术开挖边坡,减少对山体的扰动,保持边坡稳定石方爆破作业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减小爆破振动影响路堑开挖前先挖截水沟,挖至设计高程后及时砌筑护坡、排水沟、急流槽等设施,并保证工稗质量,防止坡成崩塌造成的小必要的水土流失③需要爆破时,如附近有村庄尽可能以挖掘代替爆破,以多点少药代替大剂量炸药爆破,采用延时爆破技术等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夜间禁止进行爆破敏感点及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禁止开山放炮,确需放炮作业的,应先检查被保护建筑是否属于危房,适当加固,并加以阻挡和防护,防止飞石,并减小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④在山地或森林等野生动物分布较集中的区域,爆破前宜采用人工手段对爆破区内可能存在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避免其因爆破造成意外死亡⑤开山施工应特别注意避免对特殊地貌景观的破坏以及避免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边坡修整①边坡开挖后出露的块石及植物根系应尽量予以保留,以减少开挖面土壤的散落,开挖面的坡度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置,以免造成坍塌或加剧水土流失②合理安排各工序的施工时间和程序,分段施工,尽量减少工作面在土方工程完成后,立即开始护坡、挡土墙、路基边坡植草、铺砌排水沟等工程完成一段后再开始下一段工段③及时开始边坡的护坡工程和绿化植草,土木工程和生物工程相结合这种综合治理的成功办法,可以有效地防止路堑边坡滑塌造成的水土流失,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好坡度④拟设挡士墙的路堑为及时防护,可采取纵向分段挖掘法.以便同时分段修筑挡土墙⑤拟设防护工程的边坡,当防护工程不能紧跟开挖施工时,应暂时留下一定厚度的保护层或放缓坡度,待防护工程施工时再刷坡挖足⑥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产生边坡崩塌、滑坡 (5)噪声控制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3、路堤填筑环保要点路堤填筑潜在环境影响表序号活动内容潜在影响1、噪声;2、漏洞;3、扬尘;4、有害气体1 借方作业2 土石方运输3 运输车辆1、沿路撒落;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4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1、噪声;2、漏洞;3、有害气体5 履带式设备行驶 6对道路场地破坏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1、机油洒弃;2、零配件丢弃;3、包保养装物丢弃边料丢弃7 土工格栅等铺设路堤填筑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边坡冲刷,确保路基稳定施工机械引起的振动、噪声、扬尘,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学校、疗养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应停止作业,若确需连续作业,应报环保部¨批准,并公告居民(1)路基施工中,应保持通行道路湿度,避免过往车辆卷起扬尘,污染周边空气环境应严防施工机械跑、滴、漏油,以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运料车辆应加盖篷布,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在已建成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应保持原有道路整洁畅通(2)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在雨季来临之前安排将开挖回填土方的边坡的排水设施处理好,并防止路基施工中发生污染农田事件如不能避开雨季施工,应尽量减少施工面坡度,并做到施工用料的随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雨水冲刷侵蚀(3)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路堤填土后应立即平整顶面并压密实,保证适当的排水横坡,边坡铺砌前挖设临时急流槽并用塑料布铺底,雨季时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防止护坡面的水土流失(4)山区公路路基施工要先做初步挡护再进行开挖或填土,防止土、石进入河流或谷地影响水质和泄洪,路基工程工序结束后再重新按设计要求修建挡墙(5)借方上料场使用前,应将表土剥离并集中堆置,配以防雨排水设施(同挖方的表土处置)(6)填筑路基时,应分层碾压并分层检查压实度,并要求填土层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能允许填筑上一层填土只有分层控制填土的压实度,才能保证控制水土流失量对填石路段,采用冲击式压实机械,还应防止强烈振动对周边结构物产生的危害(7)粉煤灰路堤施工中,粉煤灰的运输和堆放应呈潮湿状态,运输车辆周边密闭,顶面加盖.以防粉煤灰沿路散落飞扬而污染环境同时在施工路堤两侧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和防雨水冲刷的措施,以防粉煤灰污染附近水源和农田等半填半挖交界处,或采用加筋捎墙的地段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边角料应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8)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临时坡面应做集中排水槽;暴露面及时压实、及时洒水,注重水土保持工作,并控制扬尘污染(9)运输路线经过住宅区、学校等敏感地区时,注意调整作业时间,避免交通噪声干扰人民生活(1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4、特殊路基处理 (1)软土、沼泽地区路基软土、沼泽地区路基施工,应注意解决可能出现的路基盆形沉降、失稳和路桥沉降差等问题路堤填筑前,应排除地表水,保持基底干燥淹水部位填土应由路中心向两侧填筑,高出水面后,按要求分层填筑并压实软土、沼泽地基应根据软土、淤泥的物理力学性质、埋层深度、路堤高度、材料条件、公路等级等因素分别采取置换士、抛石挤淤、超载预压、反压护道、渗水及灰土垫层、土工织物、塑料排水板、碎石桩、轻质路堤、深层加固等措施为加强效果,各项措施可配合使用软土、沼泽地区下层路堤,应采用渗水材料填筑;路堤沉陷到软土泥沼中部分,不得采用不渗水材料填筑,其中用于砂砾垫层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cm,含泥量不大于5% (2)滑坡地段路基滑坡是指在一定的地形地质条件下,由于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影响,山坡的不稳定土(岩)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软弱面或带作整体的、缓慢的、间歇性的滑动变形现象滑坡是山区公路的主要病害之一,对山区公路建设和交通设施危害很大,勘察工作繁重,防治工作艰巨对大型滑坡应尽量绕避,当路线绕避困难,或经济上显著不合理而又必须通过滑坡时,应根据滑坡规模的大小,进行具体方案选择,采取综合治理,并力求根治软基处理的环境影响表序号活动内容潜在影响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边料丢弃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 1、生态破坏;2、噪声;3、边料丢弃1、生态破坏;2、噪声; 1、扬尘;2、噪声; 1、噪声;边料丢弃;1 砂砾垫层2 软土浅层处治3 轻质路堤及加筋路堤4 反压护道5 预压超载预压和等载预压真空预压 6 竖向提水体砂井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7 粒料桩 8 加固土桩 9 强夯法 10 薄壁混凝土管桩1、扬尘;2、噪声; 1、扬尘;2、噪声;噪声1、噪声、漏油①滑坡体未处治之前,禁止在滑坡体上施加荷载(如停放机械、堆放材料、弃土等)②滑坡直接影响到公路路基稳定时,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处理,都必须做好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处理③对于滑坡顶面的地表水,应采取截水沟等措施处理,不让地表水流入滑动面内必须在滑动面以外修筑l~2条环形截水沟;对于滑坡体F部的地下水源应截断或排出④对于挖方路基上边坡发生的滑坡,应修筑一条或数条环形水沟,但最近一条必须离滑动裂缝面最少5m以外,以截断流向滑动面的水流滑坡上面出现裂缝须填土进行夯实,避免地表水继续渗人,或结合地形,修建树枝形及相互平行的渗水沟与支撑渗沟,将地表水及渗水迅速排走⑤当挖方路基上边坡发生的滑坡不大时,可采用刷方(台阶)减重、打桩或修建挡土墙等方法进行处理以达到路基边坡稳定,同时,宜修筑排水沟、暗沟(或渗沟)排出地下水滑坡较大时,可采用修建挡土墙、钢筋混凝土锚固桩或预拉应力锚索等方法处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处理,其基础都必须置于滑动面以下的硬岩层上或达到设计要求的深度同时宜修筑深渗沟、排水涵洞(管)或集水井等排除地下水或修建地下截水墙截断地下水⑥对于填方路堤发生的滑坡,可采用反压土方或修建挡土墙等方法处理当滑坡较大时,或采用反压土方或修建挡土墙、钢筋混凝土锚固桩、预拉应力锚索等方法处理,修建构造物的基础必须置于滑动面以下的硬岩层上或达到设计要求的深度⑦对于沿河路基发生的滑坡,可采用修建河流调治构造物(如堤坝、丁坝、稳定河床等)、挡土墙等方法处理,其构造物的基础必须置于河流冲刷线以下设计要求的深度或硬岩上⑧滑坡表面处治可采用整平夯实山坡、填筑积水坑、堵塞裂隙或进行山坡绿化方法固定表土 3、崩坍与岩堆地段路基崩坍一般是指岩崩与坍塌的总称在陡峻山岭地区修筑公路,由于地质历史与地质背景的不同,以及受当地地形、气候、岩性、地层构造的特点、地震作用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斜坡卜常遇到不同程度的崩坍现象,崩坍对路基稳定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在公路勘察中应对崩坍作出预测和稳定评价,以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岩堆则是指陡峻山坡上,岩体崩坍物质经重力搬运,在山坡坡脚或平缓山坡上堆积的松散堆积体在岩堆地段修筑路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以求稳定(1)路基通过岩石容易崩坍地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处治,都必须排除崩坍地段对路基造成损坏的潜在威胁或隐患同时,必须采取预防岩石坍落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施工中的安全(2)岩堆上部的挖方地段,如有塌落危险的危岩,用一般防护工程不能防止塌落时,应采用清除的办法处理(清除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施工)或采用修筑防止落石工程如岩石加固(或锚固)工程,落石防护棚、防护栅等进行防护(3)设置封面或护面墙以阻止岩石表面风化发展,防治零星碎落 (4)清除山坡或边坡坡面崩落的岩块,并敞缓边坡(5)在基岩破碎严重,落石经常发生的路段,采用拦石墙与落石槽等拦截构造物(6)对在边坡上局部悬空的岩石,可视地形和岩层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立柱或水泥砂浆片石支顶(7)当边坡为软、硬岩层相间的地层,软岩部分风化严莺形成凹壁时,可采用内部干砌片石,表面水泥砂浆砌片石嵌补(8)对有软弱结构面向易引起崩坍的高边坡,可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护坡,防止软弱结构面的张开和扩大(9)当崩坍量大,发生频繁而设拦截构造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明洞、棚洞等遮挡构造物(10)岩堆地段的路基处理宜在早季施工,并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岩堆地段的施工,应先做好临时排水系统对于地表水应予拦截引离,防止渗透;对于地下水应采取渗沟、盲洞及平孔等排水措施禁止在岩堆处盲目加载或减载,影响或破坏岩堆的稳定性二、桥工程1、桥工程环境保护要点桥梁施工应充分了解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根据当地气候及周边环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桥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表序号活动内容潜在影响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1 基坑开挖1、噪声;2、漏油;3、钻孔作业时排2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放污水;4、桩基对河床的破坏;5、泥浆外泄对河道水质的污染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油泄漏和粉尘撒落1、水泥浆日如同输送噪声;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3、振捣机振捣4水泥混凝土拌和与浇噪声;4、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噪声;筑5、振捣机维修滴油、配件丢弃;6、浇筑时混凝土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1、装卸搬运噪声;2、锈蚀产生锈水;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4、焊接5 钢筋作业产生电火花、电弧光;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6、零星废钢筋等废弃6 钢模板7 钻孔平台搭设1、搬运、搭拆噪声;2、打磨噪声;3、脱模剂污染;4、腐蚀产生锈水使用后的处置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2、进出场运输时机38 机械设备作业与维修 1、漏油污染;2、废配件丢弃 9 各类运输车辆 10 钢管支架作业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脱落;2、搬运噪声;3、支模架搭拆噪声;4、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1、船舶生活废物;2、抛、起锚的噪声;11 工程船舶作业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4、油料泄漏污染水源⑪明挖基础明挖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核对地质水文资料,若得知基础地基下有涌泉、流沙、溶洞等地质情况时,施工单位应考虑有关准备措施①围堰围堰施工应考虑流速增大河床集中冲刷、通航及导流的影响,并应清除围堰的材料a明确围堰用的土袋、板桩或套箱的数量,对围堰材料进行编号,保证施工前后数虽一致,避免遗留在水体中,阻碍行洪或航运 b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废弃的包装材料应每日清理收集 c施工结束后,废弃的材料应及时运送至弃渣场②基坑开挖a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沉井法施工,减少作业面和影响面b保护地表水体,开挖的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应暂时堆放在距离水体较远的地带,防止冲刷或塌落进入水体; c基坑开挖出的土壤、泥炭、岩石等,应集中后运送至弃土场,其中对于湿度较大的泥炭或底泥,应先运至低畦地进行自然吹干,待吹干后再行运输;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底泥和泥炭等,经自然吹干后也可运至需要的单位进行土壤育肥d旱桥桥墩基础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周边用临时设施拦阻,待桥墩基础浇筑完成后回填,剩余部分町用于附近低洼地的整平,多余土石方一律运弃士(渣)场e早桥施工中只允许砍伐墩、台永久施工部分的植被,桥跨范围的植被不得砍伐、清除,尽可能保留桥跨部分的原生植被,减少桥梁墩、台施工对地表原牛植被的破坏⑫钻孔灌注桩基础①泥浆制作准备a在现场选择或开挖一低畦地作泥浆沉淀池,用于储存将来使用后废弃的泥浆泥浆池应选在不宜外溢的地段b当现场没有可以利用的低畦地时,应白行挖掘或砌筑泥浆池 c泥浆池周围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破坏当地环境②钻孔施工a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人河水或河道中,经沉淀后上清水排放,减小悬浮固体的排放量大型桥梁通常利用钢护筒作泥浆浆贮备用转,并采用泥浆过滤设备,清除残渣 b废弃的钻孔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应运至事先准备的沉淀池临时贮存,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淤塞河道c在水上钻孔时,一般应采取平台施工采取围堰或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生环境,影响行洪 e应对施工机械及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f挖孔桩施工时,应选择台适的孔壁支护类型,挖孔时,成注意施工安全.挖孔工人必须有安全装备,提取土渣的机具要经常检查,井口围护应离地面20一30cm,防止土、石、杂物落人孔内伤人,如孔内二氧化碳等含量超过0 3%,或孔深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③混凝土浇灌施工灌注混凝土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事先准备的适当地点处理,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⑬沉入桩沉入桩一般用于特大桥梁的水中部分,沉桩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船只和打桩机械的油料泄漏、废油处理以及噪声影响应严格进行机械保养、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⑭沉井基础沉井施工前,应对沉井要通过的地面及沉井底面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对河流的洪汛、凌汛、河床冲刷、通航、漂流物等进行调查制定施工方案,对于不被水淹没的岸滩或位于浅水区的岸濉,可就地整平夯实,作沉井或水中填土筑岛制作沉井,筑岛材料应用透水性好、易丁压实的砂土或碎石,并在临水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使岛体坡面、坡脚不被冲刷浮式沉井应随时观测由于沉井下沉的阻水和压缩流水断面引起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冲刷沉井正常_F沉除土,应由船船运走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卸至井。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一、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和职责1.目标:(1)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进行环保工程施工。
(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与环境的衔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职责:(1)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提出改进建议。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
(4)检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5)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操作流程和方法1.制定监理计划:(1)了解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2)制定监理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重点。
(3)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环境保护监理能力和知识水平。
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保施工单位有合规的环保设施和保护措施。
(2)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其知晓环境保护要求并对其进行培训。
(3)拍摄现场照片并做好记录,作为后续监督的依据。
3.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1)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监测。
(3)查看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和管理记录。
(4)对施工单位的抽查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完成后的验收评估:(1)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3)编写监理报告,汇总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环境保护监理的挑战和应对方法1.环境保护监理面临的挑战:(1)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
(2)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限。
(3)环保设施和监测设备的投资和维护成本较高。
(4)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于实际需求。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机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理机构,明确其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确定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及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环保监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监理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环保工作。
二、监测计划与方案制定详细的环保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内容、频率和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的选择、监测设备的配置等。
监测计划和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对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数据采集与记录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采用适当的记录方式,如纸质或电子文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
数据采集和记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对数据进行定期整理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数据管理与分析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规范管理和安全存储。
采用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和方法,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结果评价与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环保监理工作进行评价,明确工作成效和不足。
编制详细的环保监理报告,全面反映环保工作的过程和成果。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问题诊断、改进建议和未来计划等。
报告应定期提交给相关领导和部门,以便了解环保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六、设施与设备维护对环保监测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建立设施和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护和保养的详细情况。
对损坏或老化的设施和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加强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以上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环保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保护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共同推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引言概述: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本文将深入探讨环境保护监理细则,包括其背景、定义和目标。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监理的五个主要方面,并分别讨论每个方面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一、环境保护监理的法律要求环境保护监理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包括《环境保护法》、《环评法》等相关法规。
具体法律要求包括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范围和责任等。
1.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通过相关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不断更新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
2.监理范围和责任监理的范围通常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个阶段。
监理人员的责任是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监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帮助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风险,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1.有效监管和预防通过环境保护监理,可以对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监理可以加强企业和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促使其形成环境友好的行为习惯,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流程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项目评估、监理计划编制、现场检查和监督、监理报告编写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作流程中的五个主要步骤。
1.项目评估在环境保护监理项目开始前,需对被监理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制定监理计划提供依据。
2.监理计划编制根据项目评估结果,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资源配置等。
监理计划应与被监理项目的环境特点相适应,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有效。
3.现场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应经常赴被监理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符合规定。
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及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及细则一、环境保护监理规划1.监测目标及标准:明确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对环境因素的监测和评估,以及相关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等。
2.监测范围和对象:明确监测的范围,包括地理范围、监测点位的选择和排放源等,以及监测的对象,如空气、水体、土壤等。
3.监测方法和技术:确定监测方法和技术,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等,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4.监测周期和频次:确定监测的周期和频次,包括定期监测和不定期监测等,确保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5.数据质量控制: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控制样品的采集和分析、质量评价标准的确定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6.监测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定监测报告和信息发布的要求,包括报告的编制、审查和发布渠道等,确保监测结果的传播和使用。
二、环境保护监理细则1.监理机构设置和职责:明确监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包括人员编制、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等,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监测计划和方案,包括监测点位的选择、监测任务和目标等,确保监测工作的全面和准确。
3.数据采集和记录:规定数据采集和记录的方式和要求,包括现场采集和实验室记录等,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4.数据管理和分析:制定数据管理和分析的标准和方法,包括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监测结果评价和报告:确定监测结果评价和报告的要求,包括数据分析和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核等,确保监测结果的可信度和科学性。
6.监测设备和仪器维护:规定监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定期检修和校准等,确保监测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
7.监测人员的培训和评估:制定监测人员的培训和评估机制,包括培训课程、考核和资格认证等,确保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总之,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及细则的制定,能够为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提供科学和规范的指导,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当然,制定规划和细则仅仅是一个开始,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理人员的执法意识和专业技能,确保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高效性。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监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就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达到更加严格、高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二、监理机构设立1. 依法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拥有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
三、监理范围与内容1.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 监理内容应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
四、监理方法与要求1. 监理机构应采用科学、公正的方法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果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2. 监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监理机构应保持与被监督单位的独立性,不受任何不正当干扰。
4. 监理机构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保护项目制定具体的监理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监理报告和评估1. 监理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过程和结果。
2. 监理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包括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绩效进行科学评价。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理机构应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监督证据。
3. 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1. 监理机构应独立行使监理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约束。
2. 监理机构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合作配合监理工作。
3. 监理机构有权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测、抽样和实地考察,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八、监理机构的监管与评估1. 监理机构应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时提交监理报告,配合进行监管检查和评估。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的定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
二、监理责任1.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明确工作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3.监理人员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评审、质量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出可能影响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监理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应具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监理设备。
2.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监理水平。
3.制定监理规范和操作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频次和内容、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等。
5.建立监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监理报告和资料的归档,为以后的评估和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四、监理评估和考核1.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价其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奖惩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3.定期组织监理人员交流研讨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促进监理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4.建立监理信用评估机制,追踪和记录监理人员的工作记录和信用情况,为以后的项目合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责任,提高监理水平,为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实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环境污染的有效控制。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保障监理结果的客观准确。
第五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维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维过程进行监控;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步骤第八条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确定监理任务和目标;制定监理方案;组织实施监理工作;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监督整改和评估。
第九条确定监理任务和目标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项目的特点、需要和风险,确保监理的重点和目的明确。
第十条监理方案应细化监理任务和目标,明确具体的监理内容和方法,并制定监理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一条组织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方案和计划进行,监理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监理活动,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
第十二条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应及时准确,包括监理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并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监督整改和评估是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1. 引言环境保护监理是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法规和政策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范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细则,以保障环境保护的目标得以落实和达成。
2. 监理范围环境保护监理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和生产运营项目,涉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大气污染源控制•水体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噪声和振动控制•固体废物管理•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3. 监理职责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项目前期评估阶段•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和审批•检查项目设计是否满足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要求•参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要求3.2 施工阶段•监督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监测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环保要求3.3 运营阶段•监督运营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确保运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法规要求•监测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环境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响应4. 监理程序环境保护监理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4.1 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监理目标和职责•编制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分配监理人员和资源4.2 实施监理•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监理工作•进行现场勘察和取样分析•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4.3 监理报告与总结•撰写监理报告,包括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的描述、问题的整理和整改建议•提交监理报告并进行总结分析5. 监理要求5.1 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2 严格监督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5.3 保密义务监理人员应对项目环境数据和相关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5.4 综合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doc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doc第一篇范本:【模板】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1. 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被制定出来。
1.2 目的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项目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工程建设在过程中能够做到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
2. 职责和义务:2.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2.1.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法规定执行,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2.1.2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保验收规定,完成环保验收工作;2.1.3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记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
2.2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2.2.1 具体负责监督环境保护工作;2.2.2 负责审核环保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2.2.3 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2.2.4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和培训。
3. 环境保护措施:3.1 建设前3.1.1 编制完善的环境保护方案,包括建设期环境保护和后期环境保护的措施;3.1.2 按照环保要求选取环境友好型的建筑材料;3.1.3 制定建设施工方案,降低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3.2 建设期间3.2.1 严格执行环保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管理;3.2.2 监控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3 建设后3.3.1 完成工程的环保验收;3.3.2 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工程运营和维护;3.3.3 监测工程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4. 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正文内容。
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法规条款。
5.2 环装验收规定:环装验收规定是指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编制:批准:目录1、环境监理目标 (4)2、环境监理的依据 (4)3、环境监理的范围 (4)4、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5)4.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5)4.2监理职责 (6)5、环境监理控制的方法和内容 (7)5.1事前控制 (7)5.2过程控制措施 (8)5.3监理指令 (9)5.4检查频率 (10)6、绿色施工监理要点 (10)6.1管理要点 (10)6.2技术要点 (12)1、环境监理目标(1)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作中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
(2)提高监理人员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3)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绿色施工标准,满足标准化施工要求。
2、环境监理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第22号)(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7)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办质{2002}17号)(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标准(10)《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3、环境监理的范围(1)本项目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的环境控制、自身对环境的影响。
(2)负责监理人员的劳动防护安全和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
(3)严格按要求完成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4、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4.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4.2监理职责4.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4.2.1.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全面负责;4.2.1.2确定环境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4.2.1.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环境监理内容,审批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4.2.1.4审核并签发有关环境监理的《监理通知》和环境监理专题报告;4.2.1.5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2.1.6检查环境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法律责任、监督程序和监管职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监督主体为环境保护部门,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法律责任第五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环境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
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罚和整改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自己所监督的对象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对于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监督程序第九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方法和时限,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进行监测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对超标排放单位进行联合惩罚,加大监督力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注重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监督,监测施工过程及关键设备,确保环境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管职责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级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进行评估,对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管理和监督能力。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环境保护监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为保证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资格及责任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
2.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专业培训,保证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三、监理工作内容1.环境保护监理应覆盖环境保护工程每个阶段,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环节。
2.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4.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环境问题。
5.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运行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6.环境保护监理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对整个项目的环境保护成果进行全面评估。
四、监理报告和意见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期限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理期间出现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评估建议等。
2.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应认真对待并及时采纳。
五、违规处理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2.环保主管部门在接到环境保护监理机构报告后,应对建设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督促检查1.环保主管部门应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新版)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本合同段文件有关精神,为圆满完成监理任务,依据合同文件及监理计划特别制订本细则。
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报告书》(4)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行动计划》(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承包服务合同(7)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YJ5监理合同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1、应该遵循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准则,确定环境监理是“第三方” 的原则,同时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
并为什业主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服务,为本合同段各个环保领域服务。
2、在总监办领导下,下设环保专监1名,各管段监理员为成员的环保监理机构。
1)环保体系示意图2)环保工作流程示意图3、职责(1)总监办环保专监职责1)总监办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分管所属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对所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事宜,从事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分管的监理工作。
3)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本管理办法和相应的环保监测理论。
4) 对各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并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理日志,对有害于环境保护的施工和操作要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适当处理,对重大环保事故要及时上报。
5)收集本工程中与环保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为监理工程的正确决策提供帮助和依据。
6)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7)随时注意检查督促环保监理员的环保工作情况。
8)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环保监理员的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和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图纸,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和归档要求,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全程监理工作。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具体实施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二)具有一定的环保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具备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能力;(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五)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评估能力。
二、监理过程中的基本任务:(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二)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评估施工单位的环保绩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监理单位的权力和义务:(一)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二)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评估和指导;(三)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情况;(四)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五)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进行环保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一)熟悉环保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了解环保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了解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四)具备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技术能力;(五)具备环保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估的技术能力。
五、监理单位应完成的工作内容:(一)审核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资料;(二)审核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设备和工艺;(三)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境监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五)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绩效进行评估和指导;(六)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验收进行监督和评估;(七)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职业操守:(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保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态度;(三)对施工单位和监理项目保密;(四)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不敷衍和违规;(五)及时解决与环保工程项目相关的问题。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篇一: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XX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XX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XX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监理工作,明确环境监理责任,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环境监理,是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环境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四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发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四)建立健全环境监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五)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建议;(三)及时发现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四)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环境监理相关的投诉、举报等事项;(五)建立健全环境监理工作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现场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和人员等。
第八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环境监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收到环境监理机构报告后,应当依法采取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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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产业集聚区消防队配套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细则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节总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主体工程承包人的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营地、施工道路、附属设施等,以及在上述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可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环境保护专项设施区域。
2 、编制依据2.1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等;2.3施工区、生活区、移民迁出和安置区等区域环境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中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土流失、生态影响等的基本资料和经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2.5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2.6施工设备、材料等的出厂技术资料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和资料。
3、监理目标3.1以适当的环境保护投资充分发挥本工程潜在的效益。
3.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确认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或消除。
3.3落实招标文件中环境保护条款及与环境有关的合同条款。
3.4保护人群健康,避免施工区内传染病暴发和流行。
3.5实现工程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二节监理职责1、监理人职责1.1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措施计划和专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1.2参与工程监理机构组织的开工准备情况检查和开工申请审批等工作,检查开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1.3审核承包人编报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
1.4审核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培训计划,并监督承包人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1.5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1.6监督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7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情况,制止环境破坏行为。
1.8根据现场检查和环境监测单位提供的环境监测报告,对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必要时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
1.9主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协调施工活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参与工程建设中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与处理。
1.10进行环境保护监理的文件档案管理。
2、总监职责2.1主持编制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制定环境保护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内部文件。
2.2确定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环境保护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2.3指导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2.4审核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专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2.5主持环境保护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主持环境保护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
2.6签发环境保护监理文件,对存在的重要环境问题的处理,商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后,签发指示(有些项目称《环境行动通知》)。
2.7主持重要环境问题的处理。
2.8主持或参与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工作。
2.9检查环境保护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环境保护监理月报、环境保护监理专题报告、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环境保护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3、监理工程师职责3.1参与编制环境保护监理规划,编制或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2预审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专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3.3检查负责范围内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4检查负责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情况,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有权要求提出处理措施。
3.5协助环境保护的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施工活动安排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发生的现场环境问题,商工程监理工程师后签发环境问题通知。
3.6收集、汇总、整理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环境保护监理月报,填写环境保护监理日志。
3.7现场发生重大环境问题或遇到突发性环境影响事件时,及时向环境保护的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3.8指导、检查环境保护监理员的工作。
必要时可向环境保护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环境保护监理员。
4、监理员职责4.1检查负责范围内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4.2检查负责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
4.3对发现的现场环境问题,及时向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报告。
4.4核实承包人环境保护相关原始记录。
第三节监理内容与措施1、水污染防治1.1生活饮用水安全(1)承包人的生活饮用水必须执行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2)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地面水,则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准排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地下水,除防止地下水源污染外,水井口应高出周围地面30~50cm,并设置井台井盖以防雨污水等进入。
(4)水源地(包括水厂)附近应设置明显的卫生防护带,防护带内严禁堆放垃圾、粪便、废渣,不得修建渗水坑、渗水厕所,不得铺设污水管道,不准居住工人。
(5)定期监测有代表性的供水龙头的游离余氯和粪大肠菌群。
(6)检查供水单位对用氯量、余氯量以及加氯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
(7)为保障生活供水系统的卫生,承包人必须按照卫生标准对生活供水系统进行净化。
(8)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水处理落实情况。
1.2生活污水处理(1)生活污水要先经过化粪池发酵杀菌后,由地下管网输送到无危害水域。
化粪池的有效容积应能满足生活污水停留一天的要求。
同时,化粪池要定期清理,以保证它的有效容积。
(2)要求承包人对排污口排出的生活污水进行内部监测。
1.3生产废水处理(1)承包人排出的生产废水不得超过国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生产废水处理措施为沉淀池、油水分离器等。
(2)混凝土拌和废水、混凝土浇筑、基坑等废水含有大量的悬浮物,要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出。
(3)施工车辆多,洗车台废水含油量大,要求含油废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或隔油池处理以后方可排出。
(4)防渗工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泥浆,则必须挖沉浆池且严格监督及时清池,确保沉淀后清水排放;另外应确保沉浆池、储浆池质量,以防漏浆现象。
1.4水体防治(1)严禁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及其他有毒废液和清洗装储过油类或其他有毒污染物的容器。
(2)严禁向水体倾倒生产废渣、生活垃圾及其他废物。
(3)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任何放射性强度超标的废水、废渣。
(4)燃料库、化学药品库等应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污染水体。
(5)为防止地下水污染,严禁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排放、倾倒废水。
(6)防渗工程施工中加入的化学物质不得污染地下水。
(7)水质保护区内不得设医疗点、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且严禁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设置污水沟或污水管道。
(8)应预防暴雨、洪水等造成污染物质、垃圾、污水处理池的冲刷、漫渍。
(9)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蓄水前的库区清理,防止水库水质污染。
2、大气污染防治2.1施工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
为防治运输扬尘污染,要求承包人在装运水泥、石灰、垃圾、土石料等一切易扬尘的车辆时,必须覆盖封闭。
2.2砂石料加工及拌和工序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2.3对道路产生的扬尘,要求承包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
2.4大型燃油机械设备应装置消烟除尘设备。
2.5严禁在施工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2.6焚烧处理清除物严禁使用石油类和其他化学助燃剂。
2.7 涵闸除锈施工面积大于100m2的应设隔尘幕帘。
2.8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随时洒水抑制扬尘。
3、噪声控制3.1应明确工程施工期所采用的噪声标准。
3.2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设备,应选用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
3.3对接触移动噪声源如钻机、振动碾、风钻等的人员,必须发放和要求佩戴耳塞等隔音器具。
3.4对学校、医院、机关等噪声敏感区应在施工场界或噪声接受点设置隔声设施,并明确隔声设施的建设用材、高度和长度。
3.5要求承包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广播宣传或音响设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得影响公众办公、学习和休息,减少和避免噪声扰民。
3.6工程爆破应采用低噪声爆破工艺,并避免夜间施工扰民。
3.7应避免其他噪声和电锯、电钻等扰民。
3.8必须考虑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粉尘、噪声、爆破等的影响。
3.9进入营地和施工区的车辆严禁使用高音或怪音喇叭。
3.10 在交通干线两侧、营地、生活区周围应结合绿化种植隔音林带,减轻噪声危害。
3.11加强工人文明施工教育,在营地、村镇不得喧哗、吵闹。
4、固体废弃物处理4.1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要运送到指定或设计的场所进行处理。
4.2承包人要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人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
4.3储存弃渣、固体废弃物的场所,必须采取工程防范措施,避免边坡失稳和弃渣流失。
4.4应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临时垃圾储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并定期将垃圾清走并进行覆土掩埋。
4.5医院或其他医疗单位的含菌垃圾应送焚烧炉焚烧。
4.6严禁将含有重金属和病原体等有害有毒成分的废渣随意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
4.7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严禁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4.8当主体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拆除和清理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保持移交工程及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
5、土地利用5.1严格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利用土地,严禁占用合同以外的土地。
5.2妥善保存作业面表层的土壤以便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时使用。
5.3施工中机械、人员踏压的农田,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翻耕,恢复其疏松能耕状态。
5.4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清场和施工场地的平整。
6、生态保护6.1要求承包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
6.2督促检查承包人野生动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3要求施工中尽量减轻损坏现有生态。
6.4严禁乱砍乱伐和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
6.5若发现或疑为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地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健康与安全7.1要求承包人对其雇员进行进场前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内。
对进场雇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
7.2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要求持证上岗。
7.3工地食堂应卫生、整洁,定期消毒;食品、刀具等应生熟分开。
7.4承包人应按操作要求提供有益于工人身心健康和有安全保障的生产条件。
7.5生活饮用水必须执行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7.6承包人在工地人员中设有一名或多名专门负责有关安全和防止事故的人员。
7.7承包人在整个合同的执行期间在营地住房区和工地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必要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8要求承包人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在现场所雇用的职员和工人免受昆虫、老鼠及其它害虫的侵害,以免影响健康和患寄生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