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广告传播策划服务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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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居广告传播策划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XX市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广州X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镇X路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X广场

电话:XX-2X8,2X3 电话:0XX3X5 3X6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进行广告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甲方托付乙方为其属下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传播推广全程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推广策略、创意、设计、调研监控等代理事宜。

二、工作内容:

乙方依照甲方在附件1的范围内提出的广告任务工作单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具体行销传播服务(详见附件1):

1)项目及品牌识不系统的建立;

2)各类包装、平面设计及辅助类广告物料设计;

3)关于项目营销推广的所有文案、软文的撰写;

4)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

创意和执行;

5)区域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报告(营销宏观环境分析、竞争对手动

态调研/分析、消费市场研究及总结报告),按季度提交;

6)其他因应甲方要求的市场调研报告。

2、项目整合推广策略思路及操作方案:

1)项目营销推广主题:项目卖点提炼、主题概念建议。

2)整合传播执行打算:提交项目整合推广策略报告(全程),按季

度提交整合推广方案,按月提交推广执行方案以及费用预算。

3)时期性传播策略:时期性传播主题,推广策略,媒介组合。

4)各种整合行销传播活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活动等)的策

划、创意和执行。

3、项目代理其他服务:

1)实行周例会制(具体时刻待定),并于会前24小时提交会议议程,

会后24小时内提交会议纪录。

2)实行专案组制,乙方因应甲方要求成立专案组,项目组成员须

经甲方确信后方可参与项目组工作,乙方因任何缘故调整项目组成员须经甲方同意。

3)因应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效果评估分析报告。

三、服务期限:

1.自2007年 9 月 1 日起至2008年 8 月 31 日止(12个自

然月)。

2.本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广告运作原则

1、甲方以书面方式托付乙方代理属下开发的项目(XX居、X名筑)的广告。

2、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差不多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批阅

正稿制作广告公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时期,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托付后14 个工作日须提供项目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经甲方确信后(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项目整合推广策略,严格贯彻落实到项目各时期营销推广工作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打算分步实施。

考虑到市场动态需要,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乙方对项目整合推广策略进行调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甲方指定的时刻内提交重新调整的项目整合推广策略报告,并及时对推广执行打算进行修正、执行。

3、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差不多流程进行。

五、确认和执行

1、乙方为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设计初稿不得少于 2 种创作思

路或方案,最后定稿(包括文案、样稿、图片讲明、影视广告文字建议等)应得到甲方的确认。

2、甲方确认分为提出细部修改调整意见的初步确认和准予使用

的正式确认。

3、甲方做出初步确认的同时将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调整意

见。

4、甲方收到乙方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提供之文件

做出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

5、乙方依本合同附件一系列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成果,如因甲

方自身批阅时刻延迟等缘故得不到及时确认的,甲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但乙方有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及督促的义务。

6、甲乙双方互送文件均应签署送达回执,传真文件能够传真机

发出后的底单或电信部门的记录为送达回证。

7、甲乙双方行政事务往来文件、信函及沟通文件,如为传真件

需加盖各方公章方为有效。

六、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 在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如下:1、依照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

整(¥ 400000.00 元)。

2、费用中包括相关的所有税费,且由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作

必要查验后依照合同规定结算;本合同签订后,上述服务费用金额不受政府税费变化阻碍。

(二).服务费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2 个月的月服务费,共计

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 66000.00 元),其中叁万叁仟元整(¥ 33000.00 元)作为第一个月的月服务费,另外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 元)作为订金,抵付合作结束前最后一个月该月的月服务费。乙方在收款前或收款时提供该应收款项等额的相关广告发票。

2)余款从 2007 年 10 月至2008年7月分十期支付,甲方每

个月的 8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 元)的90%,剩余每月10%的款项及总额不足部分于合同结束后半个月内付清。乙方在收到90%的当月服务费之前或收款时,须提供实际收到的月服务费等额的发票。

3)法定假期可顺延付款。

4)其它当月发生的另计费用依照双方确认单或合同于支付当月服

务费时一并支付。

(三). 第三方费用

第三方费用具体指乙方无法独立完成,经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资源完成后发生的成本费用,第三方费用包括:

①导演、摄影师、项目形象代言人、广告模特、除中文以外的

任何语言翻译的费用以及酬劳;

②菲林打样费、印刷费;

③制作费:展厅、展位设计制作、导视系统制作、VI系统的制

作、平面广告制作、电视广告制作;

④购买物料费;

⑤广告制作费;

⑥电台广告录制、投放费;

⑦项目宣传所需的景观及人物正片拍摄费;

⑧反转片及专业数码的拍摄:须当时提供单项拍摄打算及费用

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⑨因项目实际需要发生涉及第三方的其他费用。

所有发生的经甲方同意后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四). 媒体投放费用支付

1.甲方与媒体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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