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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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一、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是: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违约金计算方式(即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方式):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若未约定贷款利率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30%-50%。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

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欠款利息,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必须有合同约定,而主张欠款利息,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关于违约金的规定2011-11-29 9:20:58有关违约金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五、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合同违约责任未约定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未约定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未约定怎么办出现合同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合同违约后,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按法定⽅式承担。

产⽣争议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未约定怎么办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合同违约责任未约定怎么办1、当事⼈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出现合同违约后,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1)按法定⽅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可以要求违约⽅继续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2)如果当事⼈就违约责任承担产⽣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般是多少(1)违约⾦由双⽅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般是根据双⽅预测的因⼀⽅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来确定的。

(2)发⽣⼀⽅违约后、守约⽅要求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低于”实际发⽣的损失,守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如果约定的违约⾦“过分”⾼于实际损失,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

(3)违约⾦⼀般都是根据双⽅预测的因⼀⽅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来确定的。

另外,在实践中,发⽣⼀⽅违约情形后,守约⽅要求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低于”实际发⽣的损失,守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如果约定的违约⾦“过分”⾼于实际损失,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出现合同违约的,可以按法定的⽅式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适用意见二(2篇)

法律适用意见二(2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的住宅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工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但工期延误,至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仍未完成工程。

开发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3. 开发商主张的其他权利是否成立。

三、法律适用1. 关于建筑公司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建筑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已构成违约。

2. 关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因此应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3. 关于开发商主张的其他权利是否成立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得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

”本案中,开发商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同时主张其他权利,是否成立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四、法律适用意见1. 关于建筑公司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建筑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已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应认定建筑公司违约。

2. 关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本案中,开发商可提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如施工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延期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违约金及延付利息、迟延履行金的计算问题

违约金及延付利息、迟延履行金的计算问题

违约金及延付利息、迟延履行金的计算问题实践中,我们写起诉状,在有金钱给付义务的非借款合同纠纷中,常常涉及到违约金及延付利息的计算问题。

如果只是含糊的写上要求支付延付利息,法官会说你的诉讼请求数字不明确。

因此,需要具体确定。

一、违约金通常,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违约金的计算就按照约定执行,时间为违约之日起至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

而义务人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权利人都认可的,应不能称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不能计算违约金。

至于履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也非违约责任,也不应计算违约金。

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确定的履行期间,是给予义务人一定时间的履行宽限期,但这只限于时间上的宽限,并不能被理解为利益上的宽限。

权利人因义务人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资金利息和预期利益的损失,理应由义务人予以赔偿。

由于银行逾期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比率,又略高于正常贷款利率,以此计算义务人在判决书履行期间内应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二、延付利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未约定违约金,合同逾期付款的违约标准如何确定(1).1999年6月10日~2004年1月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

因此,此阶段审理案件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其计算标准均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2)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作了修改。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其中第三条将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修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来源:时间:2012-08-17浏览:1863次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

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经济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经济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万元预付款,剩余70万元货款在货物交付后30日内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支付了30万元预付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乙公司多次催促甲公司交付货物,但甲公司始终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3. 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三、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

2. 甲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即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方式交付货物。

(2)赔偿损失,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因甲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预付款的利息损失、因未能及时获得货物而造成的经营损失等。

(3)支付违约金,即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因此,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 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纠纷案件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规定

合同纠纷案件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规定

关于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利息的相关规定关于各类合同中出现的一方违约逾期付款问题,有的合同中有明确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而更多的合同中没有相关的约定,本文将从这两种情形下,逾期付款利息的相关规定,开展探讨。

一、合同有逾期付款利息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年利率不得超过4倍的一年期LPR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对于各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有明确的逾期付款利息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逾期付款利息实质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针对的是逾期付款,守约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民法典中对于违约责任的数额是有相关规定的,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而作为收款一方其损失是该款项相应的利息,而一般情形下利息应当不得超过4倍的一年期LPR,可从应当付款之日起的第二日开始起算。

二、合同无逾期付款利息的约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合同无逾期付款利息约定,但有违约条款的约定。

可参照履行,但年利率不得超过4倍的一年期LPR。

同样的,在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以参考适用该规定,因为逾期付款也是违约行为之一,从公平原则及意思自治原则出发,可以类比适用合同中的其他违约条款。

而作为违约条款也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制约。

同样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即逾期付款的年利率不得超过4倍的一年期LPR,可从应当付款之日起的第二日开始起算。

2.合同中无逾期付款利息约定,也没有违约条款约定。

可主张逾期利息,但年利率一般不超过一年期LPR。

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如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要根据合同的类型,确定其法律规定。

如果属于典型合同中的借款合同纠纷,没有任何逾期利息,但是有借款期间利息的,可以参考借款利息计算逾期利息;但如果没有约定任何利息,则会被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但为了维护守约方利益,往往对于各类合同中的付款利息,可以参考一年期LPR确定利息损失,并从有证据证明的付款主张之日起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曾经主张过欠款,一般以起诉之日起开始起算。

装修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如何处理?

装修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如何处理?

No kind of education can match adversit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装修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如何处理?导读:装修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装修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如何处理?装修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只要约定了完工时间,装修公司超期未完成装修就说明他们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装修公司仍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减少装修费、赔偿因延期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2、装修合同之材料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3、装修合同之工期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

民事法律案件二审(3篇)

民事法律案件二审(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是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法律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一套房产出售给张某,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约定,张某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房款,李某应在收到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在张某支付了100万元房款后,李某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导致张某无法入住该房产。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李某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赔偿损失。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张某已支付的100万元房款,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二、上诉理由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如下:1.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李某认为,其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非故意违约,而是由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工作原因导致。

李某已向张某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2. 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李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本案中,张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存在故意违约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李某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3.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显失公平。

李某认为,张某在支付100万元房款后,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赔偿损失,不符合公平原则。

三、二审法院审理结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

1. 关于房屋过户手续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李某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当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最高院案例启示,未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主张不仅是lpr标准

最高院案例启示,未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主张不仅是lpr标准

最⾼院案例启⽰,未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可主张不仅是lpr标准发⽣违约,守约⽅⾛到诉讼时,⼀定会主张延期付款的违约⾦或利息或资⾦占⽤费⽤。

很多当事⼈、包括法院认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就按照lpr的标准,事实上除了lpr,还可以主张额外30%-50%的违约⾦。

以后遇上类似的事情,可以拿着本⽂和对⽅,法官主张lpr额外的违约⾦。

毕竟,让违约⽅仅承担lpr的违约⾦实在有点杯⽔车薪。

⼀、裁判规则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款、《中国⼈民银⾏关于⼈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款之规定,确定按照中国⼈民银⾏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30%计付资⾦占⽤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争议焦点合同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标准的,如何计算逾期违约⾦?三、相关规定《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或者该违约⾦的计算⽅法,出卖⼈以买受⼈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民法院可以中国⼈民银⾏同期同类⼈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中国⼈民银⾏关于⼈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款,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未按合同约定⽇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按⽇万分之⼆点⼀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平上加收30%-50%;借款⼈未按合同约定⽤途使⽤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平上加收50%-100%。

四、案例索引中船重⼯物资贸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5)民⼆终字第151号五、判决节选⼀审法院认为: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或者该违约⾦的计算⽅法,出卖⼈以买受⼈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民法院可以中国⼈民银⾏同期同类⼈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案例分析_法律_法理学(3篇)

案例分析_法律_法理学(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原材料,乙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乙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三、法理学分析(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合同。

2.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公平地分担风险和损失。

4. 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1. 违约行为: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属于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付违约金。

2. 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有效。

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金1. 合同中是否约定违约金: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

2. 法院如何处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违约金。

本案中,由于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损害赔偿1. 损害赔偿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损害赔偿的计算: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

书面劳动合同未签定,违约金事项仅有口头约定,是否可以主张?

书面劳动合同未签定,违约金事项仅有口头约定,是否可以主张?

书面劳动合同未签定,违约金事项仅有口头约定,是否可以主张?文档简介: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是日后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能涉嫌违法,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北京A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每年都有数个解决应届毕业生的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指标。

2005年3月,A公司新上了一个项目,急需人手,于是决定招录一批应届毕业生。

经过数轮的考试、审核,最终决定录用张某等人,双方口头约定了张某等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解决户口等事宜,并且特别约定如果张某等人在3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话,需交付违约金3万元。

但是由(3.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于时间较紧,A公司与张某等人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半年之后,A公司为张某等人申办了北京市常住户口,户口办理完毕,张某即向A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A公司要求张某按照当时的口头约定支付3万元违约金,张某拒绝支付。

随后,A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书面合同约定、并且A公司又不能提供有力的能够证明当时的口头约定内容的证据为由驳回了A公司的的仲裁请求。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情况做出具体约定,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也是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享受(4.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u/2749102171)权利、履行义务的主要依据。

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一项法定义务,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定的罚款。

法律诉讼败诉案例分析(3篇)

法律诉讼败诉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房产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交付房屋的过程中,李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张某拒绝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件经过1. 诉讼请求张某请求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定金10万元,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李某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承担房屋质量问题责任,赔偿其损失50万元,并要求张某返还定金10万元。

2. 争议焦点(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三、法院判决1. 房屋质量问题法院经调查发现,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体裂缝、地板翘起等。

因此,法院认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张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判决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本案中,双方未约定违约金,但李某主张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法院认为,李某的实际损失为房屋修复费用50万元,因此判决张某支付李某房屋修复费用50万元。

4. 定金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定金应当返还。

本案中,张某违约,法院判决张某返还李某定金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案例启示本案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明确违约责任,避免因违约导致损失。

(3)保留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2. 案例点评本案中,张某因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违约责任,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合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损失,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3. 案例争议本案中,部分人对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李某房屋修复费用50万元存在争议。

法务对案件的法律意见(3篇)

法务对案件的法律意见(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件涉及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甲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乙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产品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销售一批产品,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原告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产品交付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产品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截至2021年6月30日,被告仍未支付货款,且未提供合理的延期支付理由。

原告因此向本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法律专家寻求法律意见。

二、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情况:原告与被告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2. 产品交付情况: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产品交付给被告。

3. 货款支付情况:被告在收到产品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至今未支付。

4. 争议焦点:被告未按期支付货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且有效。

2. 货款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按期支付货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四、法律意见1. 关于合同效力:本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成立且有效。

买卖合同中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买⽅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和卖是相对的⾏为,只要是发⽣了买卖的⾏为,双⽅都应该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实施好,⽐如买⽅在规定的时间⾥⾯进⾏⽀付,不得违约。

那么,买卖合同中买⽅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店铺⼩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中买⽅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逾期违约责任《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或者该违约⾦的计算⽅法,出卖⼈以买受⼈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民法院可以中国⼈民银⾏同期同类⼈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原则是“没约定,就法定”。

如果双⽅当事⼈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或者没约定违约⾦的计算⽅法,则出卖⼈可以中国⼈民银⾏同期同类⼈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要求买受⼈⽀付逾期付款利息。

(⼆)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的具体数额,应按约定数额给付违约⾦;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的计算⽅法,应按约定⽅法计算违约⾦;如果合同主体只约定了违约⾦,但没有约定具体数额,也没有约定计算⽅法,则视同⽆约定,并按照未约定情形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违约⾦不能仅局限于"违约⾦"三个字眼,如果有“滞纳⾦”、“赔偿⾦”,甚⾄是“罚款”等约定时,且从合同全⽂分析符合合同法中对违约⾦的规定,就应遵从当事⼈的真实意愿,按照违约⾦进⾏处理。

关于违约金补偿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约金补偿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约金补偿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司法解释对违约金补偿的认定、标准、计算方法以及衡量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当守约方主张违约金的赔偿时,违约金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为准。

合同中如未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过低,守约方可以主张实际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而对于违约方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条款是否具有合理性等问题,并无明确的规定。

除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司法解释还对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了界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有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可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但应当考虑当事人违约程度、违约后守约方受到损失、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金额等因素。

这一规定意味着,违约金的额度应当与违约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超过了实际受损失的金额,违约人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应当合理考虑实际情况,并避免过度索赔。

此外,司法解释对于守约方请求违约金的时效性也作出了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守约方请求违约金的权利,自违约责任发生之日起,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这表示,守约方请求违约金时应当注意时效,不可以因为时间过长而失去请求的权利。

总之,我国司法解释对于违约金补偿的认定、标准、计算方法以及衡量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理约定违约金条款,并遵守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合同司法第114条(3篇)

合同司法第114条(3篇)

第1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条文内容】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条文释义】一、违约金与损害赔偿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的设立旨在惩罚违约行为,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补偿作用。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目的是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二、违约金的约定1.约定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成立后另行约定。

2.约定内容(1)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个固定的数额,也可以约定一个计算方法。

(2)违约金支付的时间:当事人可以约定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立即支付,也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

三、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调整1.低于实际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增加的违约金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2.高于实际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减少的违约金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四、迟延履行与违约金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违约金与迟延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五、法律适用1.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如何适用?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如何适用?

People are always the subject of contradictions. They are often caught in the confusion of hesitation and longing, caught in the secular one-way street, and can't go far or go back.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如何适用?在订立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一般是可以主张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合并适用的,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时,是不可以并用的,还有就是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就不存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否并用的问题。

一、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如何适用?(一)无约定违约金时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

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

对此,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不同情况:1、约定违约金稍微高于造成的损失时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可以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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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
约金赔偿
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诉讼中主张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现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合作投资的机会越来越多,而在合作时需要双方进行约定,这个就涉及合同方面的问题,因为对合同法的不了解很多人都在签定合同时忽略了约定违约金的事项,那下面小编就关于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等相关问题做详细的介绍。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
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

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签定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和如果签定合同后一方逾期付款带来的损失计算标准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如果您身边发生这样事件可以在参考文章之余联系的律师进行咨询,这样可以得到更加专业的解答。

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要赔偿吗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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