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菜子沟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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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菜子沟煤矿
地
测
防
治
水
制
度
2014年8月25日
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
三:机电科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系统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四: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实责任如下:地测防治水科对探放水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掘进(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巷道联锁加固、支护、铺底、挡水蓖子、挡水墙、水槽铺设、水沟管理、避灾路线负责;通防科、通防队对防治水工程的通风、通讯、瓦斯和有害气体监测负责;机电科对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负责;调度室对防治水工程的水仓、调度组织管理负责;安质科负责防治水措施的监督落实。
第二章技术管理
五:矿井所有防治水工程由地测防治水科编制施工设计,通防队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审批后,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在施工前三天发放到有关单位。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按计划正常施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六:地测防治水科根据年度、月份生产接替计划,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和进行水害评价。
七:地测防治水科要严格按《地质测量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逐步完善防治水信息数据库。
八:地测防治水科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图纸:
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5000
2、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5000
3、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2000
4、矿井涌水量与各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5、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
6、《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
7、《井上下对照图》1:2000
九:地测防治水科要定期限对地下水位进行观测,并建立观测记录和台帐。
十:地测防治水科要定期搜集和调查矿井周边300米范围内
小煤矿的分布及生产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范围、采掘动态、空区积水量等。
十一:边界煤柱及井田内落差较大的断层煤柱严禁开采。
十二: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
第三章现场管理
十三:钻探及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钻场施工:由生产科平衡力量,安排施工队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场。钻场施工完成后由地测防治水科、生产科、通防科、调度室、安质科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钻场验收不合格由生产科安排施工队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探放水施工要求;验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十四:钻探及注浆要求
1、通防队在接到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后,要积极组织学习,筹备探放水所需物资、材料。否则对探放水每影响一班罚抽探队100元。
2、施工队按地测防治水科派工单要求施工钻场,钻场完工
后,施工队提出验收申请,由地测防治水科组织生产科、通防科、安质科、调度室对钻场、沿途水沟、有关排水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钻作业。否则对钻场施工队罚款100元。
3、根据探放水设计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现场标定各钻孔方位,通防队负责钻孔倾角的标定。
4、施工队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孔口管下好后,由地测防治水科根据需要组织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防科、安质科等部门按措施进行探水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各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工,以后每个孔孔口管下好后由当班安检员对照施工措施进行验收并签字。通防队不经验收擅自开工,每次罚款100元,凡因验收不合格影响施工工期,每推后一班,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负责人20元。
5、孔口管试压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开钻钻进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对当班班长(负责人)罚款50元。
6、钻探记录要按要求填写认真、及时,否则每次对当班责任人罚款20元;凡发现记录不实或编造记录的,每次对队长和责任人分别罚款50元、1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7、当钻探出水后,地测防治水科应及时组织人员观测水量,按排水能力有控制地进行放水。若钻孔堵塞,要及时捅孔。
瓦斯检查员应现场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8、根据钻探及放水情况,经地测防治水科分析,由总工程师同意结束探放水工程。
9、因违反注浆工艺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造成钻孔报废时,不予结算进尺,并技术员分别罚款50元、1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十五:钻探及注浆管理
1、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对施工工序进行监督,对钻探施工的劳动组织和进度进行管理;
2、根据施工情况,报请总工程师同意后,地测防治水科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十六:每项防治水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向地测防治水科报送书面总结,经地测防治水科分析复核后,按规定向施工单位下达允许掘进(回采)通知书。
第四章奖惩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50至100元奖励:
1、水害预报及评价准确,防治水措施得力,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费用的。
3、敢于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斗争,坚持原则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的。
4、在抢险救灾中,情况判断准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
十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因监督落实不力或施工不负责任,采取措施后仍发生水害责任事故的。
2、违反防治水管理规定,造成水害事故隐患或事故的。十九:由地测防治水科负责,不定期对抽探队施工人员进行钻探和注浆培训;矿按
二十:本制度由地测防治水科、安质科监督执行。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认真做好探放水工作。结合崔庙煤矿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度。一:职责划分
1、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矿井探放水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探放水工程所在巷道的加固、支护、铺底、水沟等的管理。
2、机电科负责探放水及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的管理。确保排水系统满足探放水要求。
3、通防科、安质科负责探放水地点的通讯、通风和有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