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创办公司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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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追加投资
新组公司追加投资应按以下原则办理:
5.1 原则上以新组公司资本公积金增加注册资本追加投资。
5.2 在增资扩股方式的情形下,各方持股比例上应保持不变。
5.3在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的情形下,以各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股权转让
6.1 投资人(新组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1 新组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同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获取各方满意的投资收益。
2.2 新组公司经营范围:。
三、新组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3.1 新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
甲方认缴出资元,占新组公司注册资本的%;
7.2方:①协助新组公司工作小组办理公司设立;②负责新组公司各部门组建事宜;③保证按时、足额缴付出资;④保证按出资比例承担新组公司设立费用。
八、新组公司治理机构
8.1 新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各方各派出股东代表一名,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8.2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8.2.1决定新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元,合计丙方实际出资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
丁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元,合计丁方实际出资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
戊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元,合计戊方实际出资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
3.3按以下方式出资:
3.3.1 货币出资方式:本协议签订后,新组公司完成核名手续,获得工商部门签发的公司核名通知书,以新组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后日内,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元缴付验资,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元缴付验资,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元缴付验资,丁方以货币形式出资元缴付验资,戊方以货币形式出资元缴付验资。
3.3.2 实物出资方式:投资人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以实物形式出资元的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缴付评估验资,乙方将以实物形式出资元的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缴付评估验资,丙方将以实物形式出资元的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缴付评估验资,丁方将以实物形式出资元的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缴付评估验资,戊方将以实物形式出资元的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缴付评估验资,
投资创办公司合作协议
投资人1:(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2:(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3:(以下简称丙方)
投资人4:(以下简称丁方)
投资人5:(以下简称戊方)
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4.5申请刻制新组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4.6进行新组公司工商登记设立申请手续,完成新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4.7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改组为新组公司行政部,继续完成新组公司设立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支票,密码器,企业网银,购买账本建账等工作。
四、新组公司组建程序
4.1 签署本协议、成立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设立新组公司备用金。
4.2依法获得公司办公场所,采购基本办公用具。
4.3新组公司核名,开立验资户,进行出资评估验资工作。
4.4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指定公司章程,新组公司股东会通过设立公司决议,并制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命等法律文件。
一、新组公司名称、住所和责任形式
1.1新组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组公司)。
1.2 新组公司住所:
1.3新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新组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新组公司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权益,分担风险和损失。
二、新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6.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部分或全部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部分或全部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8.2.7对发行新组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2.8修改新组公司章程。
8.3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方成员推荐。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4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利:
8.4.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8.4.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8.4.3决定新组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8.4.4制订新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乙方认缴出资元,占新增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认缴出资元,占新组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认缴出资元,占新组公司注册资本的%;
戊方认缴出资元,占新组公司注册资本的%;
3.2新组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
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元,合计甲方实际出资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
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元,合计乙方实际出资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
8.2.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8.2.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8.2.4审议批准新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8.2.5对新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2.6对新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新组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七、各方责任
7.1方:①指导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工作;②保证按时、足额缴付出资;③保证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设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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