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出入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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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产品所耗用或为销售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一、存货成本计价原则

1、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买价+运杂费(不含市内短途运费)+应负担

的税金(不含增值税)+与购进存货相关的其他

费用

2、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人工成本+直接费用+

制造费用

3、委外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费+应

负担的税金(不含增值税)等实际支出。

4、委外加工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

费+应负担的税金(不含增值税)等实际支出。

5、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直接费用+制造费

6、盘盈的存货成本=同类存货市场价格(即重置成本计价)。

二、货物采购比价原则及供、销合同的管理原则:

凡是对外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工具、工装、备品、配件等均要严格按照“比值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执行。在此之前要做好市场前期的价格、品质以及规格等方面的调研,同时结合实际库存情况,按生产计划订单的要求,合理确定采购计划和申请。在比值比价基础上按“价格低、质量优、交货快”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定供货合同。

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合同(正本),应及时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查。付款时财务部门将按照合同规定进度、时间、金额等进行审核,审核后报领导的批示,办理付款手续。

采购部门在编制次月的用款预算计划时,应结合已制定的生产任务,库存情况以及应付账款等情况,在确保重点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报财务部,经综合平衡后由财务部门下达预算批复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预

算批复计划执行。

业务部门负责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本以及相关合同的其他要件等及时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查。财务部门将按照合同规定进度、时间、金额等进行审核后开具发票,办理相关业务。

三、存货入、出库的核算程序及采购人员报账的要求

1)、外购存货的入库程序

(1)存货物资到厂后,采购人员必须在场当面核对,确认所到货物与合同订单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对出现的异议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

(2)采购人员在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的基础上,提请检验人员参与质量、规格等方面的质量检验。并由品管部对检验情况出具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或部分合格部分不合格)确认单,采购人员凭检验出具的合格确认单、发票(或送货清单)向库房提交存货入库。

(3)采购人员向仓管人员移交货物和提交存货入库时,应提供发票(或送货清单)及检验人员出具的检验确认单。仓管人员根据发票(或送货清单)和检验确认单对货品进行清点,并按发票(或送货清单)和检验确认单上载明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与实物进行认真核对,验收相符后按实收数量打印入库单。并在入库单上签字,在发票(或送货清单)背后注明“该批货物已于*年*月*日办理入库”的字样。

需要把握控制的是:

当实收数量小于发票上载明的数量时,以实际清点数量入库。

当实收数量大于发票上载明的数量时(主指:供应商给予的适当放量部分),以实际清点数量入库,但单价则以总金额除以实际数量填写,保持总金额不变。

对于供应商根据我们的需要,特制生产且是单批次生产(或者是说按单生产)的,实际数量大于合同订单数量的,原则上应控制在总合同数量的1%-1.5%之间,不得随意扩大,超出部分一律不予接受,也不得挂账,避免形成库存积压和资金浪费。

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同时也是属于长单供应的,一律以合同订单数量提供物资和办理结算,不得超量接受、挂账和结算,严格按合同实行“一单一

清”的结算模式。

对于长单生产且是分次到货的,采购人员在办理每一批材料入库时,均应说明本批货物属于的“合同编号”,仓管人员在入库单的摘要栏中要标明本批货的“合同编号”,便于财务部门的核对。

(4)根据公司的要求,供应商(或物流)将货物或产品直接发运到第三方(即:购货商)场地的,公司的采购人员、仓管人员、检验人员要跟场到位,进行清点和检验,按照本办法的第三条、第1款“外购存货入库程序”和第四条“采购人员购置存货的报账程序”之规定,应于到货后十日内办理完入库和报账手续。

同时,在经购货商验收确认后,采购人员应将购货商验收的确认单一并带回公司转交有关部门。

(5)入库单各联的作用和归属

白联:财务留存,作为存货成本核算的依据;

粉联:采购留存,作为采购报账时的依据;

篮联:供应商留存,作为与公司结算的依据(或核对挂账的依据);

黄联:品管部留存,作为检验验收合格单的附件依据;

绿联:库房仓储留存,作为登记材料明细账的依据。

2)、存货的发出的程序

存货的发出,由领用车间填制“领料单”,仓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确定的消耗定额进行审查,并与生产任务单进行核对,仓管在确认无误后通知材料会计打印出库单。对于有定额消耗标准的严格按照定额消耗发料,不得多发或少发,出库单是财务部门核算材料成本的唯一依据。

对经常领用的消耗性材料,生产部门应合理控制作出测算,仓管部门应结合生产部门的测算和积累的以往生产的实际测算需求量资料进行核对和测算,按预测的需求量发放并通知材料会计打印其他出库单,仓管人员按出库单标明的数量发料。

对用于临时性需要和没有消耗定额的原材料的领用,由领料单位填制领料单,并详细填写所需材料名称、规格、用途及所需数量,经领料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送材料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仓库发料。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所需材料出现的次品、废品(不属于生产过程中加工出现的次品、废品)经品管部确认后采用以次、废品换新品的方式进行调换,但须履行手续(具体手续按仓管部门管理的需求制定)。仓管部门对于车间调换出来的次、废品应办理退库手续,抵顶供应商的应付货款。实物应单独存放和保管,并每月通知采购部门的具体业务员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办法。

对生产过程中加工而报废的原材料、半成品,由报废车间根据报废或不足部分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仓管部门才能予以补领,否则一律不得发放,对于补领的材料同样打印出库单,记入该批次本车间的生产成本。

3)、产成品存货的出、入库程序

产成品存货的出库程序

产成品的出库,应根据业务部门的产品“产成品出库申请单”办理出库和发运手续,并根据实际出库打印销售单。

与产成品一起出库的附件或配件,应一并在“产成品出库申请单”中写明,对于消耗性的附件与配件,一律控制在1:1.005之内,不得超量发放。库房发出之前,应严格核实发放数量,等量包装并交接清楚。

物流部门应在装车前进行核对,确保数量真实、准确。到达目的地后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将收货方签收的单据及时带回交由业务部门管理。

用自有车辆发运的,司乘人员要做好交接和签收手续,并及时移交交接清单,不得遗失。

对于雇佣社会物流车辆发运的,启程前要将装车清单交予司乘人员签收,并将装车清单传真至收货单位,待收到货物后由收货方按单清点。要求收货方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回传实际收货的签字清单,凡在3个工作日之内不及时回传收货签字清单的,视同对方默认实际收货结果,后果由收货人负责。

异地之间库与库之间的货物转移,除办理调拨单转移货物外,交接手续比照上述办法执行。

产成品存货的入库程序

各生产车间完工的产成品交库,必须是经品管部检验合格的成品,在办理成品入库单时必须有检验人员按实际检验并准予交库的数量办理交库,成品入库单上必须有品管部检验人员的签字。仓管部门在严格审查各车间的完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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