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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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治基本特征

税收法治基本特征

税收法治基本特征税收法治是指国家以法律为基础,通过税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实现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保障公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平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

税收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高度的政治性和经济性,其管理和征收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遵循法治原则,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税收法治的基本特征包括:一、法律的约束性税收征收和管理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包括宪法、税法、财政法等法律。

税法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必须规范税收对象、税收标准、税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税收制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税收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法,不得随意变更、扩大税收范围和税收标准,确保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税收公平性税收公平性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税收法治的重要特征。

税收公平性要求税收征收和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歧视、偏袒某些纳税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公平发展。

税收公平性的实现需要完善税收制度,建立公正、透明、规范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机制,加强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监督和制约,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的透明度税收法律的透明度是税收法治的重要特征之一。

税收法律的透明度要求税收法律必须简明、明确、具体,不得存在模糊、不明确的条款,确保纳税人能够清楚知晓自己的税收义务和权利。

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公开透明,纳税人能够了解税收政策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促进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法律的稳定性税收法律的稳定性是税收法治的重要特征之一。

税收法律的稳定性要求税收法律必须稳定、连续、可预见性,不得频繁变更、调整,确保纳税人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合理规划经营活动,避免因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经济损失。

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和政治的稳定性,保障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见性。

五、法律的权威性税收法律的权威性是税收法治的重要特征之一。

税法概论简答题-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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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概论简答题-范本模板一、税法的定义和作用税法是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是国家用于管理税收、调节经济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

税法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 依法征收税收: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税收的义务和税务机关的权力,并明确了税款的征收和缴纳程序。

通过税法的规范,可以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从纳税人获取税款。

2. 调节经济关系:税法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对社会经济关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税收的差别性和可变性,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保护经济安全。

3. 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税法可以通过税收的分配作用,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

通过税收征收方式的选择和税率的调整,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二、税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税法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强制性:税法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纳税人是具有强制力的。

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定性:税法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必须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和批准。

纳税人的税收义务和税务机关的权力都必须依法规定。

3. 稳定性:税法的稳定性是指税法的适用范围和规定内容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保持不变。

稳定的税法有利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预测和计划,保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 合法性原则:税法的征收和使用必须合法有效,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2. 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和分配要公平合理,不能有利益输送,不能偏袒特定个体或群体。

纳税人应当依法平等地履行纳税义务,税法对纳税人的所得和财产要求应当公正。

3. 国际原则:税法要协调国家税收和国际税收的关系,遵循国际税收规则和国际税收准则。

4. 效率原则:税法的征收和使用要高效,不仅要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目标,还要尽量减少税收征收和使用的成本。

三、税法的分类根据税种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若干种类:1. 所得税法:用于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进行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

税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特征是什么

税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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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特征是什么
税法作为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是调整国家税收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通常对税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是指调整一切涉及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税法则仅指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冠以“税法”等规范名称的法律。

税法的基本特征
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税法与其他法律一样,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这种法律规范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

但是,由于税法是以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因而又区别于其他法律。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税法的基本特征进行阐释。

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税法究竟是属于行政法还是经济法,始终是法学理论界争论的重要课题。

应当说,税法的绝大部分属于经济法的范围,即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而税法的形式则更多地体现行政法的特征,如主体一方必是行政主体(税务机关)、法律与国家行使权力直接相关(征税权)、当事人不能将权利和义务自由处分等。

因此,简单地将税法归于经济法或行政法都不准确。

税法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这是因为:一是税法具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即税收关系,其中既包括大量的税收经济关系;也有一部分税收行政关系;二是税法有特定的调整方法,税法运用行政的、刑事的、民事的等多种方法对税收关系进行综合调整,。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第一章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征有哪些?(1) 强制性。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 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3) 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可以分为几类?1.按税法内容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按税法效力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

3.按税法地位分类,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税收法规或税收规章。

2.税法基本理论

2.税法基本理论

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税制要素
1、向谁征税 2、对什么东西征税 3、征多少税 4、怎样征税
纳税人 课税对象 税率 征税依据
纳税人(主体) 一、纳税人(主体) 1.纳税人定义: 1.纳税人定义: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 纳税人定义 位和个人。 位和个人。 2.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 3.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 3.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 扣缴义务人 有代扣税款、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有代扣税款、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请思考:纳税人和负税人有何区别? 请思考:纳税人和负税人有何区别?
二、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概念 : 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 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 系。 特点: 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 )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
2、比例税率 、
(1)单一比例税率 ) (2)差别比例税率 )
产品差别比率税率, 产品差别比率税率,如消费税 行业差别比率税率, 行业差别比率税率,如营业税 幅度差别比率税率, 幅度差别比率税率,如以前娱乐业 营业税5~ % 营业税 ~20%
3、累进税率 、
按数额大小、数量多少制定不同的征税级距, 按数额大小、数量多少制定不同的征税级距,分别规定 不同税率。 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 不同税率。分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
4、资源税 、 是指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 资源税类的征收, 种。资源税类的征收,对增加财政收入和促进资源 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资 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5、行为税 、 是指以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是指以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征收 行为税的目的在于运用税收杆杠配合国家的宏观经 济政策, 济政策,对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某些特定行为加以 调节或限制。如印花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等。 调节或限制。如印花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税法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规范。

税法的概念和特征对于深入理解税收制度和纳税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税法的概念、特征、发展历程、分类和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规范,是税务管理的重要法律基础。

税法主要包括税法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制度、税法的基本程序、税法的基本规定等内容。

税法的制定需要考虑到税收的收入性、调节性、分配性和激励性等多种因素,旨在实现国家财政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税法的特征1.强制性税法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纳税人必须遵守税法的规定,否则就会面临罚款、滞纳金等法律制裁。

在税收征收和管理中,税法是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能够有效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管理。

2.综合性税法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规范,包括了税收的征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涉及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制的设计和改革、税收政策的实施等多个方面,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和深远的影响。

3.动态性税法的制定和修改都是基于国家财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法也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税法的动态性使得税法能够适应不同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保证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4.复杂性税法是一种相对复杂的法律规范,涉及到的内容和条款较多,需要纳税人具备一定的税法知识和专业能力才能准确理解和应用。

同时,税法的复杂性也使得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三、税法的发展历程税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法制度是在现代国家建立之后逐渐形成的。

在中国,税法发展经历了清朝、民国和新中国三个阶段。

清朝时期,税法主要是以征赋法和关税法为主,税收制度比较简单和落后。

民国时期,税法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包括了关税法、印花税法、营业税法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税法得到了大幅度的完善和发展,逐步形成了现代化的税收体系和税法法律体系。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税法是一门研究税收法律规范的学科,是国家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税收制度的法律基础。

税法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税法的概念、原则、制度、程序、实施和监督等方面。

本文将从税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原则和功能等方面对税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国家为了调节和规范税收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一种公法,其主要目的是调节和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国家财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税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行政权力的表现,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强制措施,也是纳税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一种义务。

二、税法的特征1.强制性税法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规范,其规定的内容必须得到纳税人的遵守。

税法的强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对纳税人的征税权是法定的,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才能行使;二是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否则将面临罚款、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的处罚。

2.普遍性税法是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法律规范,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税法的普遍性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使所有纳税人在税收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特殊性税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其规定的内容和效力与其他法律规范有所不同。

税法规定的税种、税率、起征点等内容是具有专门性的,同时税法规定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程序也有其特殊性。

4.变动性税法的规定和内容会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变化,因此税法的变动性也是其特征之一。

税法的变动往往受到国家财政状况、税收政策、税收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国际经济和贸易环境的影响。

三、税法的分类1.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纳税人通过消费、生产等方式支付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2.国内税和国际税国内税是指纳税人在国内境内产生的税款,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国际税是指纳税人在跨境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税款,如关税、进口增值税等。

第二章税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税法基本理论

第⼆章税法基本理论第⼆章税法基本理论2.1 税法概述2.1.1 税法的概念及特征2.1.1.1 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权⼒机关及其授权的各种⾏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活动必须按严格的规定进⾏,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1.1.2 税法的特征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税法所调整的是在征纳税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发⽣在国家和纳税⼈之间的税收关系,既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包括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1)税收分配关系是⼀种经济利益关系,它表现为三种不同的税收分配关系:国家与纳税⼈之间;国家内部的各级政府之间;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涉外纳税⼈之间。

国际税收协定2)税收征收管理关系征税机关与纳税⼈之间形成的管理关系。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固定性有⼀⽅始终是征税机关,另⼀⽅是不同的纳税⼈。

没有征税机关作为⼀⽅,就不会产⽣税收法律关系。

3.税法是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法税收法律关系并⾮建⽴在协商⾃愿、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之上。

因为税收具有强制性、⽆偿性的特征,税法体现了税收的特征。

4.税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综合性质的法既要规定征收内容,也要规定如何征收。

2.1.2 税收法律关系2.1.2.1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之间基于税法事实⽽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两个⽅⾯。

税收法律关系有四个⽅⾯的独⽴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的⼀⽅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意思表⽰⼀致为要件。

只要当事⼈发⽣了税法规定的应纳税的⾏为或事件,就产⽣了税收法律关系。

⽆得商量。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体现了税收的⽆偿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偿、单向、连续等特点。

纳税⼈只要存在税法规定的应纳税⾏为,税法关系就将⼀直延续下去。

第1章 税法概述

第1章 税法概述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即为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 式解释。按照税收立法机关的不同,我国税收立法 解释可以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税收法律作出的解释,有关行政机关和地方立法机 关对相应税收法规作出的解释等。税收立法解释包 括事前解释和事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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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解释
税法行政解释也称税法执法解释,是指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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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率 税率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 例,是计算应纳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体现征税 的程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税制中最活跃、 最有力的因素。 (1)税率的基本形式 不同税率可细分为若干种税率形式,税率的基 本形式有: ①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 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 ②累进税率。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 的增大而逐级提高税率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累进 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 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
第一章 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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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要点:
1.税法的概念 2.税法的特征 3.税法的解释 4.税法的效力 5.税法的构成要素 6.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 7.税收管理体制 8.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 9.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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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税法的概念
1.1税法的定义
税和法历来是不可分割的,有税必有法,无法便 无税,税法是税的表现形式,税收必须以税法为依 据和保障。
税法是税制的核心,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法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 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征管机 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征收管理与缴纳活动的法律依 据。

大学税法期末笔记总结

大学税法期末笔记总结

大学税法期末笔记总结第一章:税法概述1. 税法的概念和内容税法是国家税务主管机关依法管理税务工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决定的总称。

税法包括法律层面和行政层面。

2. 税法的特征和功能税法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公益性、调整性的特征,其功能包括税收的调节、保护国家利益、调整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等。

3. 税法的体系和层级税法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组成。

宪法法律是最高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家税务主管机关根据宪法法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

4. 税收管理机关和纳税人的主体地位税收管理机关是税务主管机关。

纳税人包括个人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

个人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纳税人和非居民个人纳税人。

单位纳税人包括企业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税收制度1. 税收制度的概念和分类税收制度是国家为实现税收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机衔接的税法规则和税务操作程序。

税收制度可以分为综合征税制、分类征税制、简单征税制和特别征税制等。

2. 综合征税制和分类征税制综合征税制是指将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收入汇总,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全额计算。

分类征税制是指将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3. 简单征税制和特别征税制简单征税制是指遵循简化税种、简便征管的原则,通过较高的税率和较低的起征点,减轻纳税人的申报和征缴负担。

特别征税制是指针对特定行业或特定商品征收特别的税费。

4. 增值税增值税是纳税人按照货物或服务的增值额计算并缴纳的一种税费。

增值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方式。

第三章:税收主体1. 各级政府税收主体的范围和职责各级政府税收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国家税收,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地方税收。

2. 纳税人的分类和纳税义务纳税人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具体包括个人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

纳税义务包括申报义务、征收义务和缴纳义务。

3. 特殊纳税人的身份和义务特殊纳税人是指税务机关依法指定的纳税人,有特殊的纳税身份和义务。

税法

税法

第一章1.行使征收权的主体是国家2.税法的特征分为基本特征和形式特征3.税法的基本特征(1)税法法律关系的公共性和公益性(2)税法结构的规范性和统一性(3)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4.税法的形式特征:成立性,强行性和技术性5.按税法内容分类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6.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7.税收实体法:《增值税暂行条例》8.税法效力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和税收规章9.税收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10.税收法规由国务院制定11.税收规章由国家管理部门制定12.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13.税法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分为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务税,行为税5种14.按能否转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15.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16.税率的基本形式:(1)比例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17.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8.税法构成的其他要素(1)纳税环节(2)纳税期限(3)税收优惠19.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1)中央政府: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2)地方政府: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3)共享: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营业税: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归中央,其他归地方企业所得税: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个人所得税:除存款利息个人所得外,其余中央60%。

地方40%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归中央,其他归地方印花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97%归中央,3%归地方第二章1.增值税定义: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2.增值税类型: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3.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4.一般纳税人条件:是否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5.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指自然人6.征税对象: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提供应税服务7.代销视为销货行为8.税率对应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对应小规模纳税人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日常生活用品,按低税率13%计算10.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和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11.增值电信服务以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外的部分现代服务适用税率6%1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旧货,按2%的征收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按照3%13.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数额14.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销售货物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5.商业折扣:因购货数量较大给予的价格优惠,购50件,给予10%优惠,100件,20%,发票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16.现金折扣:也称销售折扣,例如10天内付款,贷款折扣2%,20天付款,折扣1%17.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凭票抵扣(2)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缴款单(3)购进农产品18.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第三章1.定义:以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技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3.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出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缴税款4.征税范围:(1)生产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4)批发应税消费品5.税目: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6.消费税的基本形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复合计税三种7.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量从价复合计征三种(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额(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的单位税额8.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最高销售价计税9.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在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依法缴纳消费税10.白酒企业向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消费第五章1.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2.特别关税主要包括: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报复性关税和保障性关税3.关税补征和追征:1年补征,3年追征第六章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4.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5.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3)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4)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6.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7.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准予扣除9.业务招待费: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公益性捐赠支出:12%10.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我国税法体系是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所形成的一系列税法规定和制度。

税法体系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推动经济发展、调节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多重功能。

本文将从税收法的基本概念、我国税法的分类、税法体系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简要阐述。

一、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纳税关系及实现税收目标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税法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和专属性。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违反税法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属性则表明税法是属于财政、税收领域的专门法律。

二、我国税法的分类我国税法可分为总则税法和专门税法两个层次。

总则税法是指对税收的一般性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专门税法则是指对具体税种的特殊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

三、税法体系的特点1. 完备性:我国税法体系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基础,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法律框架。

不同层次的税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包容性和衔接性。

2. 差异性:由于我国税收体制的特殊性,不同税种之间存在差异性,其征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等都有所不同,因此税法体系中的税法也具有相应的差异性。

3. 可塑性:税法体系需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税法体系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

四、税法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法体系的复杂性:我国税法体系庞杂繁复,各类税法规定较多,涉及范围广泛,这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难度。

2. 税法执行的难度:税法体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税法的执行和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

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法过程中需要面对不同的情况和问题,对于一些涉及复杂交易和跨境业务的纳税人,税法的执行难度更大。

3. 税收征管的问题:税法体系中存在一些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包括税收征管的效率、透明度、公正性等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税法

税法

1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财产分配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特征一是强制性。

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税法的概念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部分。

广义上的税法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税法的特征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税法与其他法律一样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这种法律规范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

税法是以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因而又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地方。

①税法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②税法结构的规范性。

③税法的相对稳定性和适当灵活性。

④税法实体性与程序性的统一。

3税收法律关系是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法的构成要素有1、税法主体指税法规定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税收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2、征税对象也称征税客体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

就是对什么征税。

3、税目4、计税依据5、税率6、纳税环节7、纳税与申报期限8、纳税地点9、减税免税10、违法处理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有三种定额税率是指按照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均规定相同的比例征税。

累进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

我国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将同一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

全额累进税率指按课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若干级距每个级距规定的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就纳税人全部课税对象按与之相适应的级距的税率计算纳税的税率制度。

税收法律概述

税收法律概述

税收与税法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原则和作用1、税收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社会剩余产品、国家的存在2、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税收三性的核心固定性。

时间上连续,比例上固定。

3、税收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4、税收作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资源配置等作用。

二、税法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一)税法的概念: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这三个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形成同一的整体。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税务行政执法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税收法律关系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即课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内容,也是税法的灵魂。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纳税人B.税率C.课税对象D.纳税义务【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8年)A.税务部门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C.海关部门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主体权利的有()。

A.请求延期纳税B.按期办理纳税申报C.委托税务代理D.申请行政复议前缴纳税款、滞纳金三、税收法律的制定(1)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2)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3)国务院:税收立法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制定实施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二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拟订有关税收条例;三是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税收法律议案。

税法的特点

税法的特点

税法的特点所谓税法的特点,是指税法带共性的特征,这种特征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限定。

首先税法的特点应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点相区别,也不应是法律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否则即无所谓“税法的特点”;其次,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形式特征相区别;最后,税法的特点是指其一般特征,不是某一历史时期、某一社会形态、某一国家税法的特点。

按照这样的理解,税法的特点可以概括成以下几个方面: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现代国家的税法都是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这表明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尽管从税收形成的早期历史来考察,不乏由种种不规范的缴纳形式逐渐演化而成的税法,但其开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形成的规则,而不是对人们自觉形成的纳税习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认可。

因此,我们虽然不能绝对地排除习惯法或司法判例构成税法渊源的例外,但是从总体上讲,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

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征税权凌驾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之上,是对纳税人收入的再分配。

征纳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与对立是显而易见的,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并不存在,由纳税习惯演化成习惯法只能是空谈。

同时,为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需要提高其可预测性,这也促使税收采用制定法的形式。

2.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义务性法规是相对于授权性法规而言的,是指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即直接规定人们某种义务的法规。

义务性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明确而肯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机关随意改变或违反。

授权性法规与义务性法规的划分,只是表明其基本倾向,而不是说一部法律的每一规则都是授权性或义务性的。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道理在于以下几点:第一,从定义推理,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税法是以规定纳税义务为核心构建的,任何人(包括税务执法机关)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违反法定纳税义务。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税法是一门法律学科,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法律规定和制度的总称。

税法是一门涉及财政、经济、政治、社会等多学科交叉的法学科目。

税法的研究对象是税收制度、税种、税率、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等。

税法的特征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具有以下特征:1. 法律性。

税法是一门法律学科,它涉及到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法律规定和制度的总称,是法律规范的范畴,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2. 经济性。

税法是一门涉及财政、经济、政治、社会等多学科交叉的法学科目,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国家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发展。

3. 公共性。

税法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总称,它是国家行使税收权力的基础,是维护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手段。

4. 税收制度的多样性。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不同,税种、税率、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等都有所不同,因此税法具有多样性。

5. 税法的动态性。

税法的制定和修改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收支状况进行调整的,因此税法具有动态性。

税法的主要内容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制度、税种、税率、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等。

税收制度是国家税收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体系,包括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税收征收等方面的内容。

税种是指不同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

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

税率是指不同税种的征收比例,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税率。

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负担和国家的财政收入。

纳税人义务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报告等。

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诉权、裁决权、诉讼权等。

总之,税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国家税收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制度、税种、税率、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等。

税法的特征是法律性、经济性、公共性、税收制度的多样性和动态性。

税法的研究对于加强国家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税法基础

税法基础

【经典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 )【答案】×【经典例题】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

() 【答案】×【经典例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答案】C【经典例题】下列单位具有征税主体资格的是()。

A.某市国税局征管处B.某市地税局C.某税款代征单位D. 纳税义务人【答案】B【经典例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主体是指()。

A.某市国税局征管处B.某市地税局C.某税款代征单位D. 纳税义务人【答案】D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公平原则3.民主决策的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5.法律的稳定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经典例题】税收立法原则是指在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

A.从理论出发的原则B.公平原则C.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的原则D.集中决策的原则E..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答案】BE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一、税收立法机关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二、税收立法程序1. 提议阶段。

2. 审议阶段。

3. 通过和公布阶段。

【经典例题】税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阶段有( )。

A.提议阶段B.审议阶段C.通过和公布阶段D.试行阶段【答案】ABC三、我国税法的实施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

它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

一方面,执法机关要依法执法;另一方面,征纳双方都要守法。

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简述税法的特征

简述税法的特征

简述税法的特征税法是指国家对纳税人按照法定规则收取税款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原则。

税法的主要特征如下:生动的税法是指税法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动态更新的特点。

税法是针对不同纳税人和不同类型税种的特定需求而制定的,因此必须具备灵活性,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

税法也需要与时俱进,随着制度和政策的改革不断更新,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面的税法应当包括了税制的所有要素和规定。

税法需要明确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明确税种和计税基准的设定,确保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确保纳税人享受合法减免税待遇。

有指导意义的税法是指税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可以指导纳税人在满足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和避税行为。

税法需要明确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交税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减少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纠纷。

税法的制定需要符合规范化、科学性和协调性的原则。

规范化是指税法要符合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一致,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科学性是指税法要符合经济学原理和税收政策的要求,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性。

协调性是指税法需要与其他相关法律(如劳动法、环境法等)相协调,避免法律冲突和重复规定。

税法的执行需要具备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特点。

税法的执行应当公平对待不同纳税人,避免税收歧视和不公平竞争。

税法的执行应当透明,确保纳税人能够清楚知晓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益。

税法的执行需要高效,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确保税务机关能够高效地征收和管理税收。

总之,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具有生动、全面、指导等特征。

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依法进行,符合规范化、科学性和协调性的原则,以实现税收管理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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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者一般认为,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要件:
1.税法的制定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和由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在我国中央一级分别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由其授权的国务院及其部门;在地方是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和地方行政机关。

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它是在税收活动中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纳关系。

3.税法是有关税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不仅仅是某一部法律或某一方面的税收法律规定。

特征:1.成文性。

由于税法是一种侵权性规范,因而税法必须采取成文法形式,以对税收要件作出明确规定。

2.强制性。

由于税收具体单方强制性,税法是公法、强行法。

3.技术性(复杂性)。

由于税收关系到国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随着经济生活的复杂化,税法也随之复杂化。

为了既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又保证税负公平,防止税收逃避行为,保持与私法秩序的协调;既尽量减少对经济的不良影响,又体现出适度的调控,税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尤其表现在税收构成要件的设计上,以及在税法实施中与私法债权和其他财产权的关系上、税收管理制度和征纳程序制度的建立上。

4.形式性(外观性)。

税法在规定课税要件和征纳程序时,虽要考虑纳税人的特殊情况,但通过深入到无数纳税人的主观上的、实质上的关系中来考虑其具体的、特殊性的情况往往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能在某种程度上着眼于其外观情况来规定课税要件。

这是税法具有外观性性质的原因所在。

另外,在税法适用上,为确保对多数纳税人的征收,往往又不得不按其形式外观适用税法,这是税法的形式性原因所在。

5.综合性。

实体性和程序性的统一性。

税收之债和普通民事之债还是有区别的,税收之债的履行和最终实施需要特定的程序予以保障。

6.经济性。

税法的经济性是由于税收的经济本质决定的。

税法与行政法相分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内涵的重大变化,即税收不仅是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而且税收承担着调节经济的重要职责。

具体表现在:税法作用于市场经济,直接调整经济领域中的特定税收关系,弥补市场失灵,提高经济效率;税法反映经济规律,不断地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税法是对经济政策的法律化,通过保障税收杠杆的有效利用,引导经济主体趋利避害。

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分配关系、确定各级财政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本概念所涵盖的范畴,经济学界倾向于使用“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体制”、“财政体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

三、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原则
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始终,对财政收支划分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整个过程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作为财政法的一个部门法,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当然也是财政收支划分法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财政收支划分法也有自己独特的基本原则。

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分权原则、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

1.适度分权的原则
我国实行的是中央相对集权的单一政治体制,目前正在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任务,许多重大经济发展任务全部或主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因此,财政收支权相对集中于中央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各地所需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也有很大差别,各地也需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居民的公共物品偏好来提供相应的公共物品。

因此,也需要享有相应的财政收支权。

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高度集中于中央,而适度下放财政收支权应当是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2.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是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的基本准则,是指各级政府组织、安排财政收支的权力应与其承担的政府职能相应、相称。

所谓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不同的职能而应享有的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和经济事务的权力。

所谓财权即财政权,是指各级政府组织各种财政收入、安排各种财政支出的权力。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是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基本原则。

由于事权的范围和规模与财政收支的范围和规模密不可分,因而事权的划分与财权的划分亦密不可分。

事权是财政关系的核心,行使事权是取得财力与财权的依据;而财权是行使事权的物质基础。

3.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是指在收支划分时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公平,而应当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达到效率与公平的完美结合。

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妥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可以达到效率、公平双丰收的效果,否则可能既损害了效率,也得不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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